“你们要找花娘的住处,花娘,就在这个大院子后面的柴房里面住,那个曾经就是她的住处,你们要找她的东西,在那里可能会找到吧?”
那个老太太蹲坐在一堆的茅草前面,用一个大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身子,不断地颤抖着,看来她是被吓坏了,而且良心的谴责,让她更加的难受也更加的绝望。
柴房,花娘这么多年都一直住在柴房里,怪不得呢,这就是外界盛传的柳家对她们的这个童养媳很好,像闺女一样对待,可是有把亲闺女放在柴房里面养的嘛。
之后那个柳老太太又告诉我们,当年花娘一晚上杀了柳家上百条的人命,可是唯独没有杀她。
花娘当年冷笑着告诉她,要一直让这个老太太活下去,让她一直感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而且每天晚上花娘都会回来找她,给她折磨,但是就不让她死,这十年以来她每天无时无刻不都在受着折磨。
看来花娘的怨念真的是太深了,当年它杀死了所有的人,但是就留下了这两个主犯,每年她都来折磨着两个人。
这个老太太经历了十年,她的内心应该早已经崩溃了,而且她现在应该已经很愧疚,当初不应该那么对待花娘吧,可是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她们为什么要那么对待花娘,再怎么说,花娘也是他们的儿媳妇。
“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那样对待花娘,她是你的儿媳妇,虽然是童养媳吧,但是我看的出来这个孩子很孝顺,对你们也很好,可是你们为什么要把她当牲口使呢。”
我从地上捡起来一个火把,对准了那个老太太的脸,这样一边看见她面部的表情。
“因为,因为我恨她,是她害死了我儿子,本来把她娶进门来就是给我儿子冲喜的,想让她救活我儿子,可是没想到她来的当天晚上我儿子就死了,我恨她,是她害死我儿子的。”
那个老太太显得很激动,双手攥成了拳头两个如同鹰一般的爪子抓着披在自己身上的被,十年了没想到她对花娘的恨还这么深。
这个老太太真的是冥顽不灵了呀,在这里经受折磨了十年,她居然还没想通,她儿子的死那是命中注定,怎么可以怪花娘呢,而且童养媳本来就是一种悲剧,花娘的人生更是一种悲剧。
那个柳老太太有告诉我,昨天晚上花娘又来到这里了,而且将她好好地折磨了一顿,后来又警告她如果我们来到这里,不能把任何的消息透露给我们。
可是这个老太太被花娘折磨够了,希望花娘有一天被消灭,所以说看到我们来了,向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的的说出来这些事情。
其实现在是该结束这一切的时候了,花娘的仇基本上都已经报完了,她在这个世上的怨念也应该消失了,要不然她的怨念一天不消失这个世上就永无宁日。
“花娘的东西找到了,我们现在离开这里吧,我突然感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场,现在太阳快要落山了,花娘应该感觉到了我们在这里,所以说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
红衣女子从窗户里面钻了进来,她的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香包,那个香包上来秀了一个成字,这个字应该就是王成的成吧,这个东西应该是送给王成的吧。
看来花娘无时无刻都在想着王成,可是那个负心的男人,却把他坑害到这个程度。
在离开这里之前,我想把这个老太太带离这里,因为这个老太太迟早会被花娘折磨致死。
我的心中多少都有点不忍?毕竟这是一条人命,所以说我想带她离开这里,有我保护她度过这一晚,可是那个老太太拒绝了,她说自己犯下的错,就应该去承担,她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我劝了几句,没有劝通这个老太太,只能是拿着那个香包带着那几个姑娘离开了这个柳家大院。
这个里面有很多的亡魂,还有很多的怨念到晚上的时候,肯定有不少的孤魂野鬼都会出来,此地不宜久留,所以说先离开这里才好。
拿到了花娘遗留下来的东西,这一下我就轻松多了,接下来的就是利用通灵术,用这个香包来找到花娘的尸体。
把她的尸体挖出来,火化之后放入坛子在历经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她的戾气就会消除,之后她就会成为一个普通的灵魂体,进入轮回轮回转世就可以了。
不过我现在担心的是,花娘是不可能这么甘心的就能入六道轮回的。
所以现在最为重要的是,先把花娘引出来,一方面有一帮人托住她,而另一方面只有人把她的尸个挖出来,进行火化然后装入坛了。
这件事情说的简单事但是做起来却是十分的不简单,可以说是最困难的了情因为花娘现在已经临近于鬼仙了。
她的能力很强,而且我们要去挖掘她的尸体,她肯定能够感受的到,一定会拼命的去保护自己的尸体,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场恶战。
可是现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为了这个镇上数千条的人命,我们也只能是博一博了,我简单的分配了一下我们的任务,有我和红衣女子来引出花娘,而宁之芊和冷瞳她们两个只负责把花娘的尸体挖出来,进行火化。
我将那个花娘的香包拿了出来用通灵术和那个香包进行通灵,命令她找出自己主人的尸体,而那个香包就像是长了腿一般的自己腾空的飞起来,直接飞到了半空中向着外面飞了出去。
这个香包已经占上了花娘灵气,所以说他能够找到花娘的尸体,而宁之芊和冷瞳她们两个,紧紧的跟在了那个香包的后面,想要,抓紧时间将花娘的尸体给挖出来。
胜败在此一举了,我和红衣女子也深深地知道,这一次只能胜利不能失败,所以说,必须要把握的十分恰当,和一个鬼仙交手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心里多少都还有点小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