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共产党镇江史(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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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夺取镇江敌后抗战的最后胜利(1)

1943年秋,日本侵略军为了稳定东南战局,进一步抽兵南进和掠夺战争资源,集结重兵进犯苏浙皖边区,相继占领了溧阳、广德、郎溪、宣城4座县城。国民党军不战而逃,宣(城)长(兴)公路以北广大地区成为新的沦陷区。新四军第十六旅尾敌南进,收复失地,开辟新区,使溧武公路南北地区成为新四军的巩固后方。是年11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对苏南抗日根据地的发展方向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切实保证对江北的战略联系,有阵地地向南发展,并指示要将溧武公路以北地区划为战略联系地区,以小型武装坚持为主,确保与苏中、淮南抗日根据地的联系。镇江敌后各地中共地方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遵照上级指示精神,紧紧抓住新四军第十六旅1944年先后发动长兴、周城、泗安3次攻势作战,苏南抗日根据地迅速向南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动群众,深入进行根据地的各项建设,积极配合和策应新四军主力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广泛出击,收复失地,夺取镇江敌后抗战的最后胜利。

(第一节全面加强根据地的建设

一、以整风为中心加强党的建设

1944年1月2日至2月7日,苏皖区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确定1944年的工作任务是:

1.巩固老区,建设新区,开辟新区,把建设新解放区作为工作重点,猛烈地开展对敌军事斗争,拔除一些孤立和薄弱的日伪军据点,使新老解放区连成一片。

2.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大多数,巩固统一战线,并领导好反伪化斗争和春耕生产。

3.巩固和整顿党的组织,改造支部工作,大力培养新解放区的干部,开展整风学习运动。这次扩大会议后,苏皖区党委将全区划分为4个地委,行政上设立4个行政分区。茅山地区设中共苏南第一地委(茅山地委),书记汪大铭;太滆地区设中共苏南第二地委(太滆地委);溧高地区设中共苏南第三地委(溧高地委);广郎地区设中共苏南第四地委(广郎地委)。苏南一地委辖句容、茅山、镇句、江宁4个县委,行政上为苏南第一行政专署,并成立分区保安司令部,樊玉琳任专员兼保安司令部司令。

镇江敌后各地中共地方组织作为团结敌后根据地各阶层群众共同抗战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要措施有4个方面:

第一,适应特殊斗争环境,随时建立和调整党的组织。镇江敌后地区紧靠日本侵华大本营和汪伪统治中心,又处在长江、运河、京沪铁路的交汇处,敌、顽、我之间的三角斗争十分尖锐、复杂。为了适应这一特殊的斗争环境和不断变化的斗争形势与任务,切实保证党的各级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阵地,坚持领导抗日反顽斗争,各地不断适时地建立、调整党的组织机构和形式,乃至为了适应反清乡斗争于半公开的党组织之外再建一套秘密的单线领导的党组织。1943年冬,基本取得反清乡斗争胜利后,各地党的单线组织除个别外均及时合并于半公开的党组织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对党的组织作进一步的调整01943年11月,中共镇丹县委撤销,所辖镇三区委和丹一区委合并为镇丹区委,划属中共镇句县委领导,其余所辖区委划属中共茅东县委管辖。

茅东县委由周峰任书记,张仲英任副书记,辖陶宝、九宝等5个区委。镇句县委先后由陈耀华(翁迪民)、彭炎、洪天寿、洪天诚任书记,先后辖镇丹、东北等5个区委,其中镇丹区委于1945年4月至7月划属茅东县委领导。1944年5月,为了加强与淮南新四军军部的交通联系,重点开展对高资、下蜀、龙潭铁路沿线的日伪军工作,镇句县委特在这一地区成立中共东北区委。1944年12月,中共长江工委撤销,其镇江以西的工作移交给镇句县委,镇江以东的工作分别移交给江镇县委和山北县委。丹北地区党的县级组织基本保持不变。1944年1月,山北县委将第三、第四区委合并建立圃山区委,第五、第六区委合并建立新华区委,第一区委改称渣泽区委(6月为纪念王元清、郑锡兰两烈士改名为王郑区委),第二区委改称越东区委。各区委负责人也作了相应调整。中共铁道工委和山南县委共同管辖的辛胡区委,于1945年6月,划属中共丹阳县委领导。

第二,在发展党员、培养领导骨干的工作中坚持党的阶级路线,坚持党员标准,坚持在对敌斗争中严格考验。各地党组织发展党员主要以店员工人、贫雇农和中农中的抗日积极分子,以及小学中的革命知识分子为主。为了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有些地方党组织如山北县委和长江工委等,还注意在伪军政人员中秘密开展党的发展工作,将一些经过长期教育培养和考验的伪乡(镇)、保长和伪自卫团长吸收为中共秘密或特别党员。各地各级党组织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注重培养那些在对敌斗争、减租减息、反清乡斗争和其他各项群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积极而又审慎地吸取他们入党。有时还采取一些特殊手段或交给极危险的任务,对发展对象或拟作领导骨干培养的对象,进行特殊的严格考验和考察,以防失察和失误。

第三,大力培养地方党员干部,大量吸取知识分子,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镇江敌后各地各级中共地方组织,是在敌人碉堡林立、军警特工密布的险恶环境中以秘密和半公开的方式领导人民群众开展抗日反顽斗争的,如果没有一大批思想坚定、斗争坚决而又十分熟悉当地人情、地理,与群众水乳交融的土生土长的党员干部,就不可能长期坚持斗争。所以各地各级中共组织十分注重培养地方党员和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镇江敌后各地各级党政军群干部中,除地、县、区3级有少数外来干部外,绝大多数是在实际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本地积极分子,经过培养、选拔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各级党委在选拔党员干部时,做到既积极又慎重,通过实际斗争的考验和考察,证明确能绝对服从党,服从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原则性强,有斗争精神,生活艰苦,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独立工作能力和民主工作作风,公道正派,不谋私利,才能作为选拔对象予以任用。在使用干部时,注意继续加强对他们进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和指导,放手让他们工作。鼓励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并经常督促检查,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及时纠正错误。各地党组织正确贯彻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热情欢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参加抗日工作,并予以关怀爱护,积极培养,严格要求,善意地帮助纠正其弱点,并对其中的优秀分子适时加以提拔,大胆使用。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上,特别重视选好支委,特别是支书人选,并要求全支部党员都要参加抗日群众团体,牢固树立发动并依靠群众,为群众谋利益的观点,把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党支部建设成为领导群众抗战的坚强核心和战斗堡垒。为了有利于支部开展工作、学习和应付突发事件,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党支部,从而使每个村都能成为坚持抗战的坚强阵地。

第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镇江敌后各地党组织建立时间都不长,党员来自各个不同阶层,大都出身于农民小资产阶级,又都处于单独分散的斗争环境之中,因此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成为加强党的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地县、区党委除结合布置、检查工作任务,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外,每年都专门举办训练班,集中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思想作风教育和方针政策学习。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有:抗战形势与任务、党的基础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策略、党的作风、纪律和党员革命气节及支部工作、群众工作等。通过经常性教育与培训班集中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政策水平和思想作风素养,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因而保证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进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1944年,镇江敌后各地中共地方组织,遵照中共中央华中局的指示和苏皖区党委、苏中区党委的部署,开展了整风运动。主要是通过发动党员学习文件、反省检查,整顿党内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在全党进行一次马列主义的学习教育运动。同时结合审干工作,清除混入党内的各种异己分子,以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是年3月,中共苏南一地委专门召开领导整风学习会议,具体部署了整风学习的要求、组织领导、整风的重点和方法等。是年秋,中共丹北中心县委也以“整风、审干、防奸三位一体、互相渗透”的方针,部署各县、区开展整风运动。由于各地斗争形势和环境不同,所采取的整风形式也有所区别。山北、山南、江镇等县,根据苏中区党委的部署,分批抽调县、区党员干部轮流过江到苏中抗日根据地参加整风学习。还有一部分区委书记、区长和部队连级干部参加中心县委“整风队”,脱产集中学习1个月。茅山、镇句等县除了抽调县委主要成员和部分区委主要领导干部到苏皖区党委党校参加整风学习外,主要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县、区党员干部就地进行整风学习,结合审查干部认真清除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茅东县委还成立中心学习小组,领导先学一步,取得经验,再带动面上学习。方法上,主要采用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相结合,以在职学习为主;分散自学与适当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分散自学为主,县委领导分散在各地,主要靠区委组织党员、干部自学。各地整风学习的基本过程,主要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致分3步进行,即第一步思想动员和学习文件;第二步由县区领导带头,对照检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第三步审查干部。各级领导,特别是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领会整风文件的精神实质,运用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镇江敌后各地中共地方组织的整风运动,到1944年底由于执行党中央关于向东南发展的战略方针,斗争形势和任务发生变化。基本上仅开展到县、区两级,未再进一步普遍深入到基层。各地整风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通过整风,检查批判了革命队伍中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特别是区以上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敌后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更加统一和团结,推动和促进了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更加蓬勃地开展起来。

镇江敌后各地中共地方组织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历经长期的血与火的严峻斗争考验,数度调整,不断发展壮大,到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时,已建有镇江(由山北县复名)、丹阳(由山南县复名)、江镇、镇句、茅东、句容、扬中等7个县委,仅在镇江县境内即建有圃山、王郑、越东、新华、辛胡、南洲等10个区委,其中山北县委拥有160余个党支部、800余名党员。

二、推进抗日民主政权建设

镇江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随着抗日斗争形势与任务的变化和抗日武装力量与根据地的发展,经历了初创、发展、巩固和全面建设与提高4个阶段。

从1938年夏到1939年底,是镇江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初创阶段。这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新四军帮助国民党恢复沦陷区部分政权,同时相继建立履行部分政权职能的抗日群众团体与之共存,担负起动员、组织、武装群众、领导地方抗战和保障社会治安的双重任务的时期。

从1940年1月到1941年底是镇江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阶段。这是普遍建立和加强区以下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健全统一战线性质的县级代理政权,并进而自上而下地正式建立各级抗日民主政府的时期。

从1942年1月到1943年秋,是镇江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巩固阶段。这是敌后抗日民主政权重视内部建设,政府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并经受日伪清乡的严峻考验而顽强坚持与巩固的时期。

从1943年冬到1945年8月,是镇江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全面建设与提高阶段。这是各级抗日民主政权加强内部建设与管理,健全民主制度,完善依法行使,推动政权工作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全面建设与提高时期。

1943年秋,镇江敌后各地取得反清乡斗争基本胜利后,根据地的各项工作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至1944年春,以民主建政为中心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早在1943年3月,苏皖区党委召开苏南各县县长联席会议即通过了《苏南施政纲领》,成立了苏南区行政公署。接着为了加强法治和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苏南区行政公署陆续制定、颁布了苏南区行政公署暂行组织法、各级参政会组织条例、各级参政员选聘条例、县政府和区公所组织条例、乡(镇)政府组织法、抗日自卫队组织暂行条例和优待抗属暂行条例等。与此同时,各行政专署也相应制定、颁布了有关条例法令、法规。但由于开展反清乡斗争,这些条例、法令、法规,在镇江敌后地区大都到1944年、1945年才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1944年,镇江敌后各地深入开展民主运动,在民意机关和政府中,进一步贯彻“三三制”原则,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强政府各项工作的建设。镇句、茅东两县正式成立县、区两级参政会,按“三三制”原则,广泛吸收了各阶层人士参加。县、区参政会的议长,多数由非中共地方名士担任,少数由中共党员担任,县参政员任期一年,区参政员任期半年。期间,各地还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做法,分期分批进一步改造了乡(镇)、保(村)基层政权。

其工作重点,在中心区、基本区是扩大民主,改造保甲,通过民选,确立基本群众优势;在游击区是保留原有组织形式,改造旧的乡、保长:在同情区、边缘区则是争取两面派的乡、保长,转变为拥护抗日民主政权的一面派,以掩护共产党、新四军的活动。“乡选”是根据地基层政权改造的主要形式。各地通过召开乡、村选民大会或选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了乡(镇)、保(村)长和乡(镇)、保(村)行政委员会,所选出的乡(镇)、保(村)长大都是深受群众拥护的中共党员或农救会的骨干和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