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共产党镇江史(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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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8)

在山北县沿江的谏壁孩溪村也建立了秘密交通站,由中共党员宋福海任站长,北与和尚州五墩子交通站联系,南与辛丰唐家村交通站胡毛头联系,继而送往三山乡西丁甸联络站负责人丁腊女,再由丁直送中共铁道工委;或经三山乡麓村、东湖头等联络点,最终送至中共茅山地委。从茅山地委传来的情报、信件,亦通过这条秘密交通线。由唐家村或孙家村交通站。分别经三山的西湖,黄墟的上东岗、上谈村,丁岗的东葛村、北角以及埤城、后巷等联络点或交通站,送达中共丹北中心县委和路北特委。此外,在辛丰镇的东石、后开仪及丹徒镇等处也均建立了秘密交通联络站、点。

中共长江工委和铁道工委也都分别建立了多条秘密交通线。

长江工委所建的秘密交通线已如前述。铁道工委建立了以下3条由东向西,沟通铁路南北的秘密交通线:第一条是从丹阳大泊的下谈家村向西过铁路。经张官渡到后东岗。再过镇丹公路经河阳到路南。第二条是从丹北到黄墟的土门寺、下庙、渔干,过辛丰大桥,由西山背越铁路,经三山池家坝、水葫里,过镇丹公路向南。这条路比较安全,使用最多。第三条是从丹北过镇(江)辛(丰)公路到南唐家村,再过越河到三山寺,经下甸村到上党。这条线由路北特委交通科长兼河西区长戎政直接掌握。

在丹阳、句容、扬中等地,中共地方组织和抗日政府都建立了连接四邻和沟通大江南北的由数十个交通(联络)站、点组成的秘密交通线。在丹阳地区,早在1938年10月,中共苏南特委就在延陵庄湖头村建立了秘密交通总站,站长眭俊。在新河、阳山、花园、眭巷、王巷等地设若干支站。主要负责通讯联络、搜集情报和护送人员。1939年6月以后,中共丹南县委配合苏南特委重点建设了贯穿丹阳南北并通达江北苏中的两条秘密交通线:一条是从中共苏南特委驻地庄湖村向北,逐步建立培棠、固村、河阳、东岗、张官渡等交通站。与铁路北面的秘密交通支站相通;另一条是从苏皖区党委常驻地丹阳、金坛交界处天荒湖到上新河镇,然后从上新河以北进人丹阳境内,建立大房庄、史甲大村、丈山、倪甸、眭巷等交通站。与丹北地区的大景村交通站相连接。1940年3月,中共丹北中心县委在常驻地新桥三官堂建立秘密交通总站,有通讯员12人,所属各县建立了交通支站。每个交通支站又连接众多地下交通站,构成严密便捷的秘密交通网。在句容地区,各有关地方党组织和抗日政府重点建设了从茅山根据地中心区经镇句、句北,再由高资至龙潭沿江地带过长江通往淮南根据的数条秘密交通线:一条由句北宝华亭子山区经仓头、营防直到江边螺蛳沟渡口通达江北仪征:另一条由小裔庄向北,沿高仑山脚下小纪棚子,经唐驾庄、高资,通达江北仪征大河口。

遍布镇江敌后各地的秘密交通网,在抗日游击战争极其严酷的环境下安全递送了根据地各级党政军群领导(指挥)机构发出的大量文件、书信和重要情报,护送了数以千计在此过境的抗日军政人员。并为新四军东进、西返、北上、南下的大部队行动做了大量后勤保障工作,对大江南北的抗日反顽斗争和根据地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六节发展根据地的经济文教事业

一、加强财税、金融工作

镇江地区沦陷以后,日本侵略者利用占领点线和交通运输上的优势。在强化伪军、伪政权的同时,大肆进行经济掠夺。日伪用禁运封锁和统制物资的恶毒手段,将在伪化区搜括来的大量法币抛向根据地,掠夺战略物资,并造成法币贬值,以此破坏根据地的经济。加上日伪军进行频繁的军事扫荡,使敌后地区财政经济凋敝,人民生活面临严重困难。对此,镇江敌后各地抗日民主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运用政权力量,与侵略者的掠夺、封锁政策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为了开展反掠夺、反封锁的斗争,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各地各级抗日民主政府都设立了经济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财经工作人员,指导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组织商品贸易,限制地主和奸商对民众的剥削,没收汉奸财产,取消罚款的做法,开辟正常的经济来源。同时指导恢复和创设各种有利于抗战和人民生产、生活的经济设施,颁布、实施有关各项经济法规和条例,逐步建立健全根据地的各项财税制度。

合理征收田赋、公粮,是抗日民主政权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根据地财经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保障抗日军政人员供给和进行根据地建设的重要财源。镇江敌后各县抗日民主政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征收办法。征收田赋一般按照土地收获物的产量多少确定标准,对水田、旱田、洼地、滩田均制定出不同的标准。征收公粮则按简单累进制的办法,即按田亩多少、好坏和人口多少确定不同的征收率;也有地区按田亩平均负担的办法征收。镇句金丹四县抗敌总会正式代行县政府职能后。1940年秋季,茅山地区共征收公粮5000担(每担100市斤)。

其后。镇江敌后地区田赋征收办法,基本执行1941年9月召开的苏皖地区各县财经科长联席会议确定的政策精神,即由征收累进税改为每亩耕地全年负担3元,以照顾地主的利益,同时对抗属免收5亩田赋,地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免收3亩田赋,十分贫苦者免征田赋。各地公粮的征收,也进一步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根据家庭经济和土地肥瘦状况,分别予以全征、减征和免征。扬中县征收公粮,对烈、军属明确规定不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一律免征:对抗属视家庭经济状况分别予以减征或免征;对佃农,原则上免征,但须为地主代交公粮,待地主收租时扣除;对伪军政人员家属原则上照征,生活困难者减征但不免征。全县10万多亩农田,每年可征收公粮300余万斤稻谷,外加代金若干。敌后各地所有减征、免征对象,一律由基层造册,经区民主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征收办法,在控制区尤其是中心区,由财政部门和管粮员按户核定造册,分夏、秋两季征收,夏征收现金,秋征以收粮食为主;在敌我斗争激烈的边缘区一般采取登记与认报相结合的办法,由两面派乡、保长按田亩数折成现金核收上交上级抗日政府;在敌占区,则尽量利用两面派乡、保长,根据各乡认报的田亩数,折成现金按期送交。征收田赋、公粮的季节,新四军主力部队、地方武装和当地民兵自卫队,都加强游击活动,阻止敌人抢粮,保护群众收割庄稼和征收田赋、公粮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赋税负担比较合理,而且是用于抗日救国,所以“人民高兴拿出来”。不论田赋,还是公粮。政府只要定一个期限,如无日伪捣乱破坏,总能按期完成。

实行合理的税收制度,是抗日民主政权又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镇江敌后各地抗日民主政府规定,除贫苦者予以免税外,要求大多数人民合理负担抗日经费,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统一的财税制度,禁止乡、保长私自派款,纠正了一些地方存在的乱收、乱罚、乱摊派、乱开支的现象。这些措施,保证了货物税、营业税等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征收货物税,是各县抗日民主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也是抵制日伪经济封锁的重要手段。货物税实行一件货物境内只需缴一次税的一物一税制和累进税制。各地对通向城镇的重要道(河)口,特别是长江沿岸河口和集镇设立税卡,派驻人员日夜征收过境货物税。1940年下半年,镇句金丹四县抗敌总会首推一物一税制,在驻地宝堰经直溪至金坛的水路,只需在沿河任何一个税卡交一次税,就可在新四军控制地区通行无阻,不再征税。此举很快在各地推开。征收货物税的税率依照本地物资丰缺和军民食用必需与否等情况,决定从高从低或禁或免。

进口的一般税率为3%-5%,最高如迷信品不超过10%。吗啡、鸦片等毒品,一经查获悉数没收。出口税率略高于进口,一般为5%~10%,最高不超过15%。严禁粮食、油料、耕牛、桐油等外流。过境税率一般为2%-5%,最高不超过10%。营业税主要在控制区尤其是中心区的酿酒、粮油加工、屠宰等行业和部分农村集镇征收,是敌后根据地的一种辅助性税收。税额由当地税务机构会同两面派乡(镇)保长与商户合议确定,按季或按月征收。敌占区和敌我争夺激烈的边缘区商店的营业税,与两面派乡(镇)保长和商会会长商定,按半年或按季征交。

镇江敌后各地,特别是镇江、丹阳两县境内的税收斗争是非常复杂和激烈的。主要是在一些繁华集镇和重要河口,往往要与日伪和顽固派针锋相对地“虎口”争税。有些重要税卡还须有一定的抗日武装保护;有些重要的征税行动,甚至还要出动武装配合掩护,打击敌顽与抗日民主政府争夺税源的嚣张气焰。为了和日伪进行税收斗争,中共路北特委在抗日中心区发动群众抗税,而在敌人统治较强的地方,则用“拖”的办法,拖延交税时间,直到拖至不交为止。同时,严重的税收斗争还表现在不法商户的偷税、抗税与根据地征收机构反偷税、反抗税的斗争上。在公粮的保管上,与敌顽的斗争也很尖锐。为避免敌顽破坏,各地所征粮食除即征即分配处理一部分外,大部分均采取藏粮于民的办法,按照小集中大分散的原则,选择一些相对稳定安全的村庄保管在可靠的农户家中。这些农户不仅要义务保管这批粮食,做到不霉烂、不鼠蚀、不丢失,而且每当日伪下乡扫荡和抢粮时,他们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有的保管户主在敌人面前宁可身受酷刑也坚不吐实,不使公粮受损。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忠心、精心保管公粮的模范户。镇江敌后各地抗日民政府的财税工作者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政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踏实苦干,开源节流,为坚持敌后抗战作出了很大贡献,不少人还为此流血、坐牢。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1941年6月,山北县财经科长王志贞在闸桥茧行催缴营业税时遭敌围捕而牺牲,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