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匆匆的范仲淹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
范仲淹“少有志操”。随着年龄的增长,范仲淹的求知欲望更加强烈,学习更加刻苦。二十三岁,范仲淹进入当时知名的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书院读书。范仲淹求知若渴,读书“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宋史·范仲淹列传》)。由此可见范仲淹的刻苦求知精神。五年寒窗,范仲淹成了一个有着渊博知识的青年。宋真宗大中祥符十年(1015年),范仲淹考中进士,被派到广德任司理参军,负责掌管讼狱、案件审理,从此开始了宦海生涯。
北宋开国到仁宗庆历年间的八十多年,经过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使自五代以来遭受战争之祸而残破不堪的社会经济逐渐有所恢复并发展。然而,由于统治阶级的日益腐败,至仁宗庆历年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越发明显了。
北宋初年,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
993年,爆发了以王小波、李顺为首的农民大起义,并第一次喊出了“均贫富”的口号,把中国农民起义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此后,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深化,农民起义更是“一年多如一年,一火强如一火”(《欧阳文忠公集·再论置兵御贼札子》)。当时社会“纪纲隳坏,盗贼纵横,天下大乱”,“处处烽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五、卷一四一)。到庆历初年,农民起义愈发风起云涌。沂州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曾转战沂、密、海、扬、泗、楚诸州;京西一带张海、郭邈山、党君子为首的起义军,活动地区遍及陕府、西京、汝、均、房等诸州。至于小股的农民起义,更在全国各地广泛掀起。近在所谓的“天子别都”(今河南商丘),起义军一度“入城斩关而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一)。远在荆南的楚、夔、峡等州,则有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的联合起义。农民革命的风暴逐渐达到高潮。据时人欧阳修估计,“人城打劫者约三四十州”(《欧阳文忠公集·论贼事宜札子》)。一场农民革命的烈火眼看就有燎原全国之势,一些头脑较为清醒的士大夫已在“深为国家忧”了。
契丹与西夏的侵扰,更加动摇了北宋统治的基础。北方的契丹在进攻北宋并强迫北宋统治者缔结“澶渊之盟”后,仍野心勃勃,虎视中原。西夏党项族在元昊即位后,在北宋西北边境发动一系列战争。而北宋的“沿边诸将,不谋方略,不练士卒”,只考虑“结援弭谤,固禄求宠”(《范文正公全集·上执政书》卷八)。士兵则“出入无时,终日嬉游廛市间,以鬻伎巧绣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习以成风,纵为骄堕”(《苏舜钦文集·上范公参政书》卷十)。像这样的官兵,如何能抵挡契丹和西夏的进攻?如果“猝有外惊,荡然不支”,“一旦急用,万无成功”(《苏舜钦文集·上范公参政书》卷十)。所以,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宋军屡遭惨败。其中,康定二年(1041年)二月好水川(今宁夏隆德西好水)之战,宋军主将任福阵亡,士卒死伤达万余,形势十分危急,以致朝廷中有人请整潼关以备冲突。
在严重的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面前,赵宋王室无能为力,一筹莫展。统治阶级内部仍旧矛盾重重,整个官僚机构更是臃肿庞杂,冗滥不堪。同时,政治上则因循守旧,安于苟且,腐败无能。欧阳修概括当时社会:“天下之势方若敝庐,补其奥则隅坏,整其桷则栋倾;枝撑扶持,苟存而已,尚何暇法象规圜矩方而为制度乎?是以兵无制,用无节,国家无法度,一切苟且而已。今宋之为宋,八十年矣……为国不为不久,天下不为不广也……然而财不足用于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于外而敢骄于内;制度不可为万世法而日益丛杂,一切苟且,不异五代之时,此甚可叹也”(《欧阳文忠公全集·本论》)。为了挽救垂危的北宋政权,政治改革的课题已迫不及待地提到日程上来了。
在十分严重的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面前,北宋王朝随时有倾覆的危险。此时,进行政治改革,整顿官僚机构,摆脱安于苟且的守旧局面,建立起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借以对付日甚一日的农民起义及外族入境,这一任务历史地落在了一些有识之士的肩上。范仲淹正是这些有识之士中的代表,“庆历新政”也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实行的。
范仲淹青年时期刻苦学习,“慨然有志于天下”(宋富弼撰《范仲淹墓志铭》)。然而,在很长一段时期里,范仲淹却郁郁不得志,虽曾数次入朝为臣,都因力主改革、上疏言变而遭权贵的打击排斥。或诬其为“朋党”,或指其“越职言事”,或责其“离间君臣”而屡遭贬谪。所以,范仲淹长期在地方任职,一直无法施展其远大的政治抱负。直到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在西北边境告急而朝廷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宋仁宗才在韩琦等人的奏议下被迫起用范仲淹。然而,此时的范仲淹已是年逾半百、白发苍苍了。
范仲淹全面估价了北宋王朝的国势。早在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就指出,北宋政权在军事上,“昔之战者,今已老矣”,“今之少者,不知战争之事”。在财政上,由于冗官、冗兵、冗费的开支十分浩大,“内则帑藏空虚,外则民财殚竭”。显然,北宋王朝是无力对西夏开展大规模的战争的。同时,由于短期内与西夏维持和好,两国边境上“牛马驼羊之产,金银缯帛之货,交受其利,不可胜计。塞垣之下,逾三十年有耕无战,禾黍云合,甲胄鏖委,养生葬死,各终天年,使蕃汉之民,为尧舜之俗”(《范仲淹全集·答赵元吴书》卷九)。范仲淹对这种景象是十分赞赏的。所以,他拟定的对西夏的总方针是:
“以盟好为权宜,选将练兵以攻守为实事。彼不背盟,我则抚纳无倦;彼将负德,我则攻守皆宜。如此,则结好之策,未有失也”(《范文正公政府奏议·陕西和策》卷上)。这样,才能使“蕃汉之民,复见康乐”(《范仲淹全集·答赵元昊书》卷九)。
范仲淹到任后,在他所制定的总方针的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一)重整军队。
改变原来“边兵:总管领万人,钤辖领五千人,都监领三千人。寇至御之,则官卑者先出”的机械做法。“于是大阅(延)州兵,得万八千人,分为六,各将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贼众寡,使更出御贼”(《宋史·范仲淹列传》)。这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敌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二)修复堡障。
由于边境上原有的堡障大多残破不堪,所谓“藩篱殆尽”,“原野萧条”,完全失去了御敌的作用,西夏兵马,纵其出入。所以,范仲淹到任后即请修复,并且在许多险要的地方另行新建城池,如青涧城(今河南清涧县)等,以扼西夏东侵之要冲。
(三)招还流亡。
长期遭受战乱之祸的边境村寨绝大多数都荒废掉了,居住在这一带的边民大量逃亡他乡,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物资极为缺乏。于是,范仲淹倡导尽力修复边寨,招还流亡,使边民“归之数万户”,从而使生产得以恢复,物资供应也随之有所好转。
(四)大兴营田。
任用士兵。范仲淹认为,“陕西久屯大兵,供费殚竭”,“日给廪食,月给库缗,春秋之馈输,千里不绝,国用民力,日以屈乏”,且“远戎之兵,久而不伐,负星霜之苦,怀乡国之望……军情愁怨,务须姑息”(《范文正公政府奏议·陕西和策》卷上),大大削弱了军队的斗志。
范仲淹对这种情景无限感慨,在《渔家傲》一词中写道: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
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所以,范仲淹在边境大兴营田,将士兵“徙家塞下,重田利,习地势,顾父母、妻子而坚其守”(《范仲淹全集·议守》卷五)。这样便“无久戎之苦,无数易之弊”,从而“战守攻倍”。同时,大量任用当地土兵、弓手,因其“日给差少,又素号精强”,且“以其习山川、道路之利”(《范仲淹奏议·陕西和策》卷上)。在当时赵宋王室财政殚竭、边军又毫无战斗力的情况之下,范仲淹大兴营田,就地生产,起用土兵、弓手,实在是一条节省费用且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最后,争取“明珠”、“臧灭”、“属羌”等少数部族。在北宋边境一带的“明珠”、“臧灭”两大强族,拥兵数万,十分慓悍,在宋与西夏之间采取观望态度,如果倒向西夏,其后果不堪设想。朝廷中有主张用武力讨伐使其臣服者,范仲淹认为不可,“二族道险,不可攻,前日高继嵩已丧师;平时且怀反侧,今讨之,必与贼(西夏)表里,南入原州,西扰镇戎,东侵环州,边患未艾也”。所以,他一面主张对两族采取安抚手段,一面又“取细腰、胡芦众泉为堡障,以断贼路,则二族安,而环州、镇戎经道通彻,可无忧矣”(《宋史·范仲淹列传》)。此议施行。“明珠”、“臧灭”两族果然“为汉用”了。对“属羌”则“以诏书犒赏诸羌”,同时“阅其人马,立为条约”,明文规定他们必须协同宋军全力抵御西夏的侵犯,如有通敌或作战不勇敢者,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诸羌皆受命,自是始为汉用”(《宋史·范仲淹列传》)。
对诸蕃部落也推心置腹地加以对待,“诸蕃质子,纵其出入,无一人逃者;蕃酋来见,召之卧内,屏人彻卫,与语不疑”(欧阳修撰范仲淹《神道碑》)。范仲淹居边三年,深受当地各族的拥护,亲切地称呼范仲淹为“龙图老子”。
同时,范仲淹“号令明白,爱抚士卒”(《宋史·范仲淹列传》)。他自己曾说:“士未饮而不敢言渴;士未食而不敢言饥”(《范仲淹全集·上观察史第一表》卷十六)。并且往往将“所得赐赉,皆以上意分赐诸将”(欧阳修撰范仲淹《神道碑》)。所以,范仲淹深受将士爱戴,士气大振,“莫不思战”。
范仲淹居边不过三年多光景,就取得了十分显着的效果。还在他知延州(治所在今陕西延安,辖境相当今陕西延安、安塞、延长、延川、志丹等县地)时,“夏人闻之相戒日:‘无以延州为意,今小范老子(仲淹)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不比大范老子(雍)可欺也”(朱子撰《宋名臣言行录》)。其后,边境更有谣说:“军中有一韩(琦),西贼闻之心骨寒;军中有一范(仲淹),西贼闻之惊破胆”(同上注)。
朝廷中也盛传:“边上自有龙图公为长城,我属何忧”(张唐英撰《名臣传》)。至此,西边形势稳定,关中得保安全。
庆历三年(1043年),西北边防告一段落,要求改革时弊的呼声再度高涨,所谓“天下之人,延颈拭目以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四)。同年五月,范仲淹由陕西调任中央,先为枢密副使。八月,出任参知政事,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组成了政治改革集团。宋仁宗从维护赵氏江山出发,也确实感到有改革之必要,对改革的态度在初期还是较为坚定的,曾出手诏要群臣们陈疏变法事宜。因此,1043年秋出现了北宋历史上轰动一时的“庆历新政”。范仲淹是推行“庆历新政”的核心人物。
范仲淹早在1027年的《上执政书》及1030年的《奏上时务书》和《上资政晏侍郎书》中即提出了“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夷、杜奸雄、明国听”等革新方案,因条件不具备而未能付诸实施。防御西夏的成功给范仲淹带来了崇高的声望。时人苏舜钦说:“声名煊赫,未有如阁下(仲淹)者”(《苏舜钦文集·上范公参政书》卷十)。宋仁宗此时也十分信赖范仲淹。加之改革已成为普遍要求,顽固派的气焰暂时被压了下去。宋仁宗手诏一下达,范仲淹即奏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全面提出了革新方案。《答手诏条陈十事》成为“庆历新政”中最具有纲领性的文件。
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再进前所陈十事》中提出的改革措施主要为:
“一日明黜陟”。即“惟政能可旌者,擢以不次;无所称者,至老不迁”。主张一切官吏,“有大功大善者,则特加爵命;无大功大善更不非时进秩,其理状寻常而出者,只守本官”。借以“约滥进,责实效”。奖励“庶僚中,有高才异行,多所荐论,或异略嘉谋为上信纳者,自有特恩改迁,非磨勘(指文官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之可滞也”。
“二日抑侥幸”。这是针对当时“簪绶盈门,冠盖塞路,贤与不肖,同升一朝”的现状提出的,在于以此避免“权势之弟”“充塞铨曹”,“与孤寒争路”,使一般寒庶者也有仕进的机会。
“三日精贡举”。将“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科士”而“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改为考进士要“以策论高辞赋”,“先策论而后诗赋”,以求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四日择官长”。这是针对当时官吏大多属腐败无能之辈而提出的。当时的官吏不是“急急于富贵之援”,就是“孜孜于子孙之计”,“邦国之本,由此凋残”。所以,范仲淹呼吁应由中央、枢密院负责慎选各路和各州长官,县官也需由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吏负责保荐,择其举言多者尽先补差,务使他们“正纲纪,去民疾”,以此维系封建王室的统治基础。
“五日均公田”。范仲淹主张“外官职田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给者给之”,“使其衣食得足……然后可以责其廉洁,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且使英俊之流,乐于为郡为邑之任,则百姓受赐”。以此吏治可清,思乱可平。
“六日厚农桑”。北宋开国以来,于农桑之务,向来得过且过,“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
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其结果是“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废”。范仲淹主张“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坡塘之类”,都由州县政府计定工料,加速修建。目的在于防止农民铤而走险,并充实国家的财政经济。
“七日修武备”。宋时的中央禁军数量很大,开支浩大,国家财政也因此殚竭,“困生灵、虚府库”。所以,范仲淹建议仿行唐的府兵制,使士兵“三时务农,大省给赡之费;一时教战,自可防虞外患”。其目的在于“强兵节财”。
“八日减徭役”。由于户数大大减少,但所置县数却仍然不变,徭役十分繁重,“非鳏寡孤独,不能无役”,农民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极大破坏。所以,范仲淹主张合并县邑,减少差役人数,把他们“放归农”。
“九日覃恩信”。范仲淹主张“宽赋敛,减徭役,存恤孤贫,振举滞淹”等等,要“精选臣僚往诸路安抚,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而“免失民所望”。
“十日重命令”。范仲淹主张不要轻易颁布条令,必考虑其经久可行,然后公布施行。而条令一经公布,各地官吏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违犯,以免“烦而无信,轻而弗禀,上失其威,下受其弊”。
从“庆历新政”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次改革的目的是从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出发,调和当时已经十分尖锐的阶级矛盾,防止、瓦解、镇压农民的反抗运动,来保持北宋的“长久之业”。在以范仲淹为首的革新集团的主持下,暮气沉沉的赵宋王室呈现出所谓“百工歌于朝,庶民颂于途”(张唐英撰《名臣传》)的欣欣向荣的景象。
然而,好景不长,在顽固派的反对、诬陷和谗言之下,仁宗首先动摇了。顽固派首先排挤范仲淹,诬其结“朋党”,“功高震主”,所谓“谗者问蜂起,盖以奇中造端飞语,无所不及。甚者,必欲挤之以死而后已”(宋富弼撰《范仲淹墓志铭》)。顽固派之一的夏竦,竟命人以革新派富弼等人名伪造废立诏书,使革新派蒙受不白之冤。又如王拱辰指使党羽诬劾苏舜钦等革新派贪污公款,结果使革新派被逐出朝者达十余人,而王拱辰自鸣得意地说:“吾一举网尽矣”(《宋史·苏舜钦列传》)。这样,“(富)弼与(范)仲淹恐惊,不安于朝”。范仲淹被迫“乞罢政事”,并于庆历四年(1044年)六月,以河东陕西宣抚使的名义前往西北巡边。富弼出任河北宣抚使,也离开了朝廷。
昏聩的仁宗在顽固派对“庆历新政”的恶言恶语中,于庆历五年(1045年)初下令废除全部新法,免去范仲淹参知政事和宣抚使的职务,贬范仲淹至邓州(今河南邓县)。
名噪一时的“庆历新政”推行仅一年零四个月便以失败而寿终正寝了。
从“庆历新政”的失败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不管王朝怎样腐败,有识之士怎样为之痛心疾首,并为挽救这一没落的王朝而欲有所作为,以保其“长久之业”,所有的努力如果说不是徒劳的,也只能是昙花一现。王朝之所以没落,就在于奸臣、贪官污吏的猖獗,更加之君主的昏聩。所以.改革者从出台开始就注定了要下台,这是当时的社会条件所铸就的。这样,“庆历新政”的失败也就成为必然,范仲淹的被贬也就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