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我用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那头嘟嘟地响了一阵子,没有人接,电话便自动挂断了。
我感到十分茫然地站在大街上。
终于,在空荡大街的尽头,朦胧的灯光下,有一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
远远地望去,我发现他没有长脑袋。
随着他越走越近,他的脑袋慢慢地长了出来。
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我认得他。
之所以陌生,是因为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
他面对着我,笑了。
笑容里充满了说不出的讥诮。
他就像一个老朋友。
但我绝对不会再把他当成朋友。
“好久不见了!”他说。
我没有说话。就算能说话,我也不会说话。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距离上次,一别十年!”
我依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他。
认识了他这么久,我从来没有看穿过他。
他好像是永远看不穿的。
当你自以为了解他时,原来他正在扮猪吃老虎。
我相信,他将是我最大的敌人。
如果哪一天我死了,最有可能死在他手里。
但他笑得却让我恨不起来。
他实在太像一个老朋友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甚至,自从他出现以后,我开始心里感到踏实。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但你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的确存在。
我也忍不住笑了。
十年来,我第一次笑。
笑得腮帮子隐隐作疼。
“你长得越来越像一只狗了!”他说。
我依然在笑。
“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吗?”他问道。
我的确想知道,所以我点了点头。
“我不能向你透露太多,我只能告诉你,你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完全由我控制。我能让没脑袋的人从坟墓里钻出来。我能让所有的活人全都沉睡着。我能让所有的死人都复活。我能让那些复活的死人面容都不见!”
他说得很是自豪,像是炫耀着功绩一样。
我静静地望着他。
他做什么,好像跟我没什么关系。
但若说真的跟我没关系,却又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明白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想喊他一声二桃,然后再说你这又是何苦呢。
但我始终说不出口。不仅仅因为我是个哑巴。而且我觉得,即便说出来,也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唉!”二桃重重地叹息了一声,面上光彩瞬即消失不见,竟然充满了深深的倦意和失落。
“你知道吗?我很寂寞!”
若是在从前,我还把他当朋友的时候,我一定会问:你为什么寂寞。
可惜,我再也不会把他当朋友。
“你知道我为什么感到寂寞吗?”他问。
我仍旧没有吭声。
“如果你还把我当成朋友,请你做出一点儿反应来,哪怕是点点头或者摇摇头!”二桃神情间充满诚恳地说道。
诚恳,不如说是恳求。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甚至连眼皮子也没有眨动。
二桃看起来沮丧极了。
“若你不愿意当我的朋友,那就当一个臣服于我的人吧!”
臣服于一个人,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莫过于跪拜在他的脚下。
我跪了下来,跪拜在了二桃的脚下。一遍遍地磕着头,连自己的额头都磕破了,鲜血染湿了坚硬的地面。
不知磕了有多久。
二桃转过身,渐渐地远去了,于朦胧灯光下,身形消失在大街尽头。
我依然在地上跪着。
时光在慢慢地流淌。
我终于忍不住哭了。
还有什么比向人跪下更屈辱。
他已完全控制了这个世界。要控制住我的身体再容易不过。我不知道该不该感激他没让我死,只不过是让我向他磕了头而已。
我一直在哭。
哭得不能自己。
天明了。
我的泪也干了。
这个世界恢复了正常。
阳光明媚,温风和煦,这座城市里再没有人打伞。
人如流水车如龙。
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虽然他再熟悉不过,但我差点儿认不出他来。
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变得终于像一个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拥有了一双明亮的眼睛。胡须刮掉了,发型做了,穿着一身裁剪合身的西装,脚上蹬着明亮如镜的黑色皮鞋,打扮得再整洁不过。精神头看起来好极了。
但我绝对不会将他错认为代伏天。
因为他永远没有代伏天的气质。
他就是杨大宝。
他终于笑了,笑得很满意。
我以为他是不会笑的。
他说:“感谢上天让我拥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是他给予了我很多,让我在一夜间彻底改变了潦草落魄的人生!我现在比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要幸福!”
我没有说话。感觉太阳很刺目。刺得我闭上了眼睛。
“你想知道我那个朋友是谁吗?”杨大宝大声问道。好像他只要大声了,我便能睁开眼睛。
但一个人若是不愿意睁开眼睛,你就是吼破天也没用。
我紧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他叫二桃!”
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杨大宝兴高采烈地继续说道:“焕之,你知道吗?二桃无所不能,我要什么,他都能满足我!他简直就是上帝!有了这么一个朋友,我还愁什么?我只能愁钱永远花不完,女人永远睡不完!”
我忍不住笑了。
其实杨大宝过得幸福,我也替他感到高兴。
“你笑得怎么这么难看?”杨大宝说道。
我依然在笑。
“你长得越来越像一只斗牛狗了!不如我带你去整容!”
杨大宝看起来得意忘形。
或许,这就是他要追求的幸福。
我转过了身,欲要离开。
“焕之!”杨大宝喊道。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将脚步停留。
“我已经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你给我回来,跟我一起过好生活!”杨大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气急败坏。
我终于还是走了。
杨大宝尊重我的选择。
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岁月仿佛无尽遥远。
我慢慢地长大了。
十六岁的年纪,只要人正常,就免不了情窦初开,渴望得到一份爱情。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漂亮女人,我的欲望一天比一天变得强烈。
有一天。我捡到了一块镜子。迟疑了好久,终于鼓起莫大的勇气,用镜子照起自己的脸。
镜子里好像冒出来了一只斗牛犬,只是没有长毛而已。皮肤里沉淀了大量黑素,差不多撵上了非洲黑人。嘴巴大又方,唇片子很厚,脸颊上挤满了深深的褶子。尤其是鼻翼沟,堆积了大量的肮脏泥垢。我以为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丑的人。我感到自卑极了。
我坐在地上,正守着搪瓷缸子乞讨时,有一个女孩走了过来。
她长得很清纯,焕发着青春气息。但她看起来很寂寞。她站在我面前不走了。
我不由得感到奇怪,暗中提高了警惕性。
但她并没有盯着搪瓷缸子看,而是一直盯着我这个人在看。
我越来越感到不好意思,双颊似发烧。慢慢地将头深埋了下去。
“你长得真像一条沙皮狗!”她说。
我很想告诉她,其实我长得更像一只斗牛犬。
“你应该是天底下最丑的男人!”她说。
我忍不住点了点头,赞同她的说法。
“我被帅气的男人骗了,不知道丑的男人能不能靠得住!”她眼圈红了,无比伤感地垂下了眼泪。
我很想告诉她,丑男人不一定能靠得住。人品这东西不好说。找对象是在碰运气。但看着她曼妙的身材,我很渴望得到。于是,我神使鬼差地点了点头。
女孩走了,我很失望。
但女孩又回来了。
她问:“你会真的爱我吗?”
我不由得愣住了。
什么是爱?
但她身上散发来的诱惑,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怕难以抵挡得住。
为了表示,我将自己乞讨来的积蓄,全部送给了她。
从此以后,女孩每天都会来看我。
并且,来的时候,她会给我捎一个馒头。
我每天都会将自己乞讨所得的钱送给她。
每天只吃一个馒头,当然吃不饱,但我感到很幸福。
有一天,她问我:“如果我快死了,你会怎么样?”
我用粉笔在地上画了一个难过流泪的表情。
“你愿意把你的一切都付给我吗?”她又问。
我点了点头。
“其实上,我真的快要死了!”她神情黯然地说道。
我怔住了。随后用粉笔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得了心脏病,需要换一颗新的心脏,但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心脏!”
她流泪了,人看起来绝望极了。
我也陪着她流泪。
以后,女孩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有时候,她一个星期才来一次。有时候,她一个月才来一次。
我对她身体的欲望越来越减弱。
但我更想念她了。
日子每过一天,我对她的想念便增加一重。
她已经俩月没有再来了。
我终于不再在原地等她。碾碾转转,我找到了她所住的那家医院。
当我闯进她那间病房时。她惊呆住了。
有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正在照顾她。
一刹那间,我心中百千个难过。
但我还是笑了。
“他是谁?”男孩显得非常吃惊,瞪大了眼珠子,指着我问那女孩。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女孩脸涨红了,看起来非常拘谨。
我依然在笑。
“你来干什么?”女孩问道。
我掏出了一张皱褶的纸,将它展开,示给女孩看。
纸上写着:我想把我的心脏捐给你,如果合适的话。
女孩笑了。
笑得分外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