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抗日之碧血鹰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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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一团乱麻(一)

从智山堂出来,王风与李新便分道扬镳,李新回他的警察局,而王风先回了望龙门的总部看一下,看看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便开着车回转沙坪坝。这一天里的时间显得太短了,转眼间便到了傍晚时分,他觉得自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成。

一边开着车,王风的脑子却是一边得思考着问题,对于周其善提供的消息,让王风有些忐忑不安,要说黑龙会找上自己,估计就是与当年在武汉他破获的日本间谍白牡丹案有关系,虽然在周其善和李新的面前,他都没有承认自己和黑龙会有过争斗,但是想一想,能够在武汉社交圈里出入的白牡丹,或许多半就是黑龙会里的人。既然这一次是黑龙会瞄准了自己,那么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己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

开着车通过校场口的时候,王风忽然又想到了什么,依稀记得那个擦皮鞋的叫作水生的少年曾跟自己说过,他最早就是在较场口这里擦鞋的。

校场口,顾名思义,这里原来就是一处练兵的校场,只是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重庆城的扩大与发展,演兵场最终被市区吞没,因为地面的开阔,这里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商贸集市,后来也就演变成了一处商业中心。而校场口地区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自然首屈一指的就是十八梯了。

所谓的十八梯,其实是重庆上半城通往下半城的一条布满着台阶的老街,重庆的上半城在山顶,下半城在山下,这条街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条较为陡峭的登山路。这里之所以被称为十八梯,却也有一个出处。相传在明朝的时候,这里有一口水井,附近的居民都靠这口井的水生活,而这口井距离居民的住处正好是十八步石梯,因为人们就把这里称作为十八梯。此时的十八梯,已然成来了两边建满了许多吊脚楼的平民区,与重庆其他的地方相比,这个地方的环境却比较脏、比较乱,也比较差,实际上这里就是重庆最大的贫民窟。十八梯的街道全部是由石阶铺成的,又陡又弯,却是连通山顶繁华商业区和山下江边的老城区之间的便捷通道。

王风把车停在了山顶商业区的一个路口,然后沿着十八梯往山下的守备街的方向走去,他知道这条弯弯曲曲的老街上,向来也是摊铺林立的地方,这里居住着大量的普通老百姓,整条街上都散发着向汉口汉正街那样浓浓市井之气。当然,他也知道,正因为这里的人员众多,为了防止敌机空袭时造成过多的平民伤亡,重庆的卫戍司令部专门在十八梯的附近修建了一个大型的防空洞,那个防空洞可以容纳上千人,王风曾经也进去躲避过。

王风知道,那些擦皮鞋的孩子们都在这条从上半城到下半城的街道上摆摊,因为这条街上走的人多,又不通汽车,连黄包车、三轮车也过不去,所以大家都是靠着两条腿,自然也就愿意坐下来擦擦皮鞋再走。

走在这条老街之上,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给人一种不慌不忙的感觉,便是心里头真得有迫不及待的事情,也会在这里被那些悠闲乱逛的市民所感染。路的两边都是一些做小买卖、小生意的人,有掏耳朵的、修脚的;有做木工的、做裁缝的;有卖烧饼的、卖针线的;还有在路边蹲活的棒棒军和滑杆夫等等。因为边上就是平民区,时不时的总会有狗呀、猫啊、甚至于鸡鸭之类的畜禽跑出来,吓人一大跳。

王风的目光只是盯视着那些擦皮鞋的人,这些擦皮鞋的人,大部分是一些十几岁的少男与少女,还有的是七八岁的儿童,有的人见到王风在看他,便“叔叔!先生!”地叫着,招呼着王风擦鞋,如果不是因为要找那个叫水生的孩子,王风一定会坐下来,让这些辛苦奔波的孩子擦一擦鞋,让他们有生意做,能够挣些糊口的钱。

“你认识一个叫作水生的吗?他也是跟你们一样在这里擦皮鞋的!”王风问着这个亲热地叫着他擦鞋的小姑娘。

小姑娘愣了一下,问道:“你说的是韩水生吧?”

王风点了一下头,他也不知道水生是姓什么。

“他在下面!”小姑娘随手指着下面的街道。

“哦!”王风不由得心头一喜,自己只不过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过来看一看,谁知道那小子真得还在这里,当下,谢过了这个小姑娘,正准备往下面找去。

哪知道,这个小姑娘却扯着脖子喊了起来:“水生哥,有人找你!”

在下面的三十米远处,一个正低着头擦鞋的少年应声站了起来,抬头间正与王风的目光相对,他愣了一下,忽然丢下了正干着的活,转身象是作了贼一样得飞快地跑了。

王风怔了怔,这才反应过来,顾不得再与面前的小姑娘解释,紧跟着那个少年,直追下去。小姑娘诧异地望着这两个奔跑着的人,一时间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水生奔跑的速度很快,而这条街上的障碍物又太多,一会儿是伸出来的卖菜的篮子,一会儿又是摆出来的杂物摊,一会儿是支起来的晾晒架,一会儿又是放在地上的长扁担;尽管王风的奔跑速度非常得快,却远不如水生对环境的熟悉,他眼见着水生跑进了一条巷子口,等他追到这个巷子口的时候,已然失去了韩水生的踪迹,他看了看这条街巷的名字,叫作下回水沟,知道这条小巷子又是斜插着通往上半城去的,想也未想地便追上了去,可是,这条巷子却有三四个叉道,他一路上跑着再一次上到了校场口商业街区上,却根本就没有见到水生的踪影。他有心再回转去找一找,但是看一看天色,已然暗了,想一想那个叫水生的小家伙此时正是有意要回避自己,就算是自己再跑回去,也是不可能找到他的,既然已经知道他是在十八街上擦鞋,那么他就一定有办法把这个小家伙抓到!想到这里的时候,王风只得作罢,沿着大街往校场口的路口停车的地方走去,一边走着,一边还在调息着自己的气息,刚才跑了半天,的确是有些喘得厉害了。

回到家的时候,又是掌灯时分了,王风看到自己的家里点着灯,就知道一定是表妹裴芙蓉来了。如今弟弟王进不在了,他那间房空了出来,虽然王风几次要求裴芙蓉搬到这里来跟他一起住,但是悲芙蓉却以种种借口推脱掉,她还是喜欢与梅苹在一起,毕竟是女孩子,还是和女人住在一起比较方便。王风说了几回,最终也只好随她了。

见到王风开门,裴芙蓉果然从屋子里奔了出来,一见到王风,还没有问他吃没吃饭,便当先地告诉着他:“大表哥,今天我住在你这里哟!”

王风怔了一下,有些不明白,前些天还死活不愿意来跟他一起住的小表妹,今天这又是哪一阵风吹歪了,让她改变了主意呢?

“呵呵,你今天怎么了?想通了?”王风奇怪地问着她。

裴芙蓉掘起了嘴来,道:“才不是呢!今天段大哥来了,他和梅姐在一起,我回去让人家两口子多么不自在呀!”

王风愣住了,蓦然笑出声来,对着她道:“没想到芙蓉总算是懂事了哟!知道观注别人的感受了!”

裴芙蓉“哼”了一声,并没有对大表哥的夸奖感到高兴,反而有些沮丧地道:“表哥,你别取笑我了!我在你们的眼里面,真得是那么没有不懂事的吗?”

王风连忙道:“哪能呢!呵呵,你当然不是那么不懂事,只是有的时候有些任性而已!”

听到王风这么说起来,裴芙蓉再一次掘起了嘴来,对着他不高兴地道:“我任性?那还不是在你们的面前吗?谁叫你们是我的表哥呢?我在别人的面前,也不敢这么样的呀!”

听着她如此实在地说出话来,王风不由得笑着点起了头来,忽然想到了前两天石永川托自己带给芙蓉的那枚塑料发夹,这几天他的事情太多,也没有顾得上去看望小表妹,而小表妹也没有过来,所以几乎他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今天看到她,正好想了起来。

“对了,芙蓉,我有件东西给你!”王风说着,进屋在自己的桌子抽屉里取出了一个纸包,打开来,里面正是石永川买的那枚玫瑰花的红发夹。

“好漂亮的发夹呀!”裴芙蓉惊喜地道,也不等王风递过来,自己直接便把这枚发夹拿到了手上,仔细地端详着。

王风看了看裴芙蓉此时正戴在头上的那枚蝴蝶发夹,笑道:“你头上的发夹也应该换一换了,总是一种,看多了就不新鲜了!”

裴芙蓉点着头,把头上的发夹取下来,换上了这枚玫瑰花的发夹,然后拿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快乐得就好像是一个小女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