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大钊传
2016200000021

第21章 回国办报(1)

主编《晨钟》

李大钊归国前夕,国内的讨袁斗争形势已然变化。

由于袁世凯已于3月23日取消了洪宪帝制的年号,在四川南部对垒的护国军和袁军一度开始了停战谈判。护国军方面提出暂时保留袁世凯总统职务、重新召集被袁世凯政府解散的民国元年参、众两院议员开会解决总统问题、恢复南京政府《临时约法》等要求。不久,继云南、贵州、广西之后,广东、浙江宣布独立。独立的南方四省成立了与袁世凯政府抗衡的军务院,进而明确宣布袁世凯已失去民国总统资格,国家中央外交事务由军务院办理,并对袁军展开新的攻势。

与此同时,北洋军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也激化了。

袁世凯原来的得力心腹,镇守南京的江苏将军冯国璋从自身的权力欲望出发,本来就不赞成实行帝制。为此,他几次谢绝袁世凯要他担任征滇总司令的要求,暗中却同上海和南方的反袁势力联系,企图重演当年袁世凯对待清政府的故伎,利用袁世凯和护国军双方对他的依赖心理,建立第三种势力。

为了抵制护国军方面推戴原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的举动,冯国璋联合张勋等于5月1日提出仍由袁世凯暂行大总统责任,同时召集国会,组织新政府等八项主张。随后发起南京会议,邀未独立各省派代表与会解决国是,以便形成对自己争夺总统地位有利的局面。

在这段时间里,原进步党的重要人物汤化龙、孙洪伊等与冯国璋有着密切联系。汤化龙在前一年10月就辞去政府教育部长兼学术委员长职务。到上海后他试图说服冯国璋脱离袁世凯独立。孙洪伊此时亦在上海从事反袁活动,南京会议的召开就同他做冯国璋的工作有关。

大抵是为借南京会议召开之机,对冯国璋等提出的总统、国会、宪法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孙洪伊组织了一个讨论政治问题的小型研究会。会议成员中有李大钊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的同学白坚武、张润之、欧事研究会的彭允彝以及王法勤等人。李大钊正是在此期间回到上海这群师友、同学、同乡中间,于是也参与了“研究会”的讨论。

由于南京会议没有对政局产生实质性影响,孙洪伊的研究会也没有讨论出什么结果,而李大钊他们设想冯国璋与袁派在长江流域可能发生的大战也没有发生。不过,此期间政局却发生了重大变化。

5月22日、29日,四川将军陈宦和湖南将军汤芗铭先后宣布独立,与袁世凯脱离关系,这给了已经焦头烂额、忧惧成疾的袁世凯又一沉重打击。6月6日,袁世凯不治而亡。6月7日,因袁世凯实行帝制而辞职的原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根据西南方面提出的要求,恢复了旧约法,废止了新约法。又按照约法规定,重新由总统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成立了新的内阁。其间分别由总统和以政府名义宣布了当年8月1日以前召开国会,制定宪法的决定和惩办帝制祸首的命令。

形势的变化为各党派重新参与政治提供了机会。孙洪伊被列入新内阁成员名单。汤化龙等准备在北京办一份报纸,邀请李大钊主持编辑工作。李大钊遂于7月11日启程北上。

李大钊参与创办的这份报纸名为《晨钟》,据说这个名字是由他定下来的。他担任编辑主任。编者中还有他在《言治》月刊时的老搭档郁嶷,以及白坚武等人。

虽然是由进步党人办的报纸,但因鉴于人们对民初党争的恶感未除,一些党派纷纷标榜不党主义,汤化龙一开始也要求该报表现出同样的姿态,并允诺李大钊等人“言论绝对自由”。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将该报当成了宣传“青春中华”主张,启迪和鼓舞青年自觉奋斗的园地。

经过一个月紧张工作,8月15日,第一份《晨钟报》正式面世。

报纸为日报,每号6版,广告占约一半的版面。在每一号第2版评论栏上面印着一幅标有“晨钟之声”学样的古钟图案。

那图案中间的空白处有一句中西方谚语或名人名言,内容日日更换,如:“少年人望前,老年人望后”(第1号)、“但求同于理,不求异于人”(王阳明语,第3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顾亭林语,第5号)、“铁肩担道义”(杨继盛语,第6号)等等。

栏目则有评论、译丛、专电、外电、国内外新闻、地方新闻、文苑等。

第1号评论栏中第一篇文章是李大钊写的《新生命诞生之努力》。同一号附加的创刊纪念版中第一篇文章是李大钊的《〈晨钟〉之使命——青春中华之创造》一文。他在这篇类似“发刊宣言”的文章一开始便热情洋溢地写道:

一日有一日之黎明,一稘有一稘之黎明,个人有个人之青春,国家有国家之青春。今者,白发之中华垂亡,青春之中华未孕,旧稘之黄昏已去,新稘之黎明将来。际兹方死方生、方毁方成、方破坏方建设、方废落方开敷之会,吾侪振此“晨钟”,期与我慷慨悲壮之青年,活泼泼地之青年,日日迎黎明之朝气,尽二十稘黎明中当尽之努力,人人奋青春之元气,发新中华青春中应发之曙光,由是一一叩发一一声,一一声觉一一梦,俾吾民族之自我的自觉,自我之民族的自觉,一一彻底,急起直追,勇往奋进,径造自由神前,索我理想之中华、青春之中华,幸勿姑息迁延,韶华坐误。人已汲新泉、尝新饮,而我犹卧榻横陈,荒娱于白发中华残年风烛之中,沉鼾于睡眠中华黄粱酣梦之里也。

他简要地阐明在写《青春》时提出的宇宙大化之流行,盛衰起伏,循环无已,故白首中华将死,青春中华将生的观点,强调了青年与青春中华的关系及其在创造青春中华中的重要使命。

他特别阐述“老辈”与青年之间的关系,指出:过去的中华是老辈中华、老辈的纪录,可以让老辈“携以俱去”;孕育中的青春中华则“断不许老辈以其沉滞颓废、衰朽枯窘之血液,侵及其新生命”;因为一切新创造、新机运是青年独有的特权。

老辈年长、有经验,可以因此得青年尊敬,甚至他们以此自重,轻蔑、嘲骂、诽谤、凌辱青年,青年亦可以忍受。但如果其侵夺青年创造新机的特权,青年就应毫不犹豫地施以“排除之手段”。这是因为青年之生是为自己而生,非为老辈而生;青春中华是为青年而创造,非为老辈而创造。

他说:老辈的“灵明”被经验遮蔽了,老辈的精神为环境限制了,而青年没有经验的束缚、环境的限制。

老辈的文明是和解的文明,青年的文明是奋斗的文明。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本其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锐敏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

他说:老辈对于青年,应尊重而不是抑塞其精神、思想、直觉、生命,如果抑塞青年,等于劝青年自杀。如果老辈不知道“苏生”、“蜕化”,逆宇宙进化的潮流而动,“投青年于废墟之中”,青年便有高举反抗旗帜的权利。

他指出:今日的中华,仍是“老辈把持之中华”、“古董陈列之中华”;今日的青年仍是“崇拜老辈之青年”、“崇拜古董之青年”。

这里的原因不在老辈不理解青年,不同情青年,而在青年不能够与老辈宣战,与老辈格斗。青年太软弱,太胆怯,太缺乏慷慨悲壮之精神、起死回天之气力。《晨钟》正要促起青年对此进行反省。

他号召青年抓住袁世凯死后青春中华之创造“实已肇基”的时机,作青春中华的种子,以“断头流血”的意志,“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由来之历史,一举而摧焚之,取从前之文明,一举而沦葬之。变弱者之伦理为强者之人生,变庸人之哲学为天才之宗教,变‘人’之文明为‘我’之文明,变‘求’之幸福为‘取’之幸福……以破坏与创造、征服与奋斗为青年专擅之场,厚青年之修养,畅青年之精神,壮青年之意志,砺青年之气节,鼓舞青春中华之运动,培植青春中华之根基”。

他表示要“高撞自由之钟”,激励青年,惊醒“睡狮”中华

就像同时期在上海的陈独秀和他的已经更名为《新青年》的杂志,李大钊在北京《晨钟报》上也吹起启蒙的号角。

由于他的《青春》一文尚未发表,这篇《“晨钟”之使命》实际上是第一次正式地向社会公布他的“青春中华”宣言,正式向青年发出奋起自觉的呼唤。他随后陆续发表于《晨钟报》的总共10余篇短文,大多都是围绕激发青年这一主题。在这个主题下,不但尼采的“超人哲学”、“英雄主义”及其“赞美力之享乐,高唱人格之权威,宣传战争之福音”被作为“鼓舞青年之精神,奋发国民之勇气”的动力,而且,在他笔下,托尔斯泰思想基于他“为人道驰驱,为同胞奋斗,为农民呼吁”及其不为沙皇权威、金钱富贵而屈服的精神;印度诗人泰戈尔“爱”的思想意味着信仰真理、由创造带来的快乐和意识、灵魂“达于无限之域,而完其目的”;培根的学说则创自破除偶像。

《晨钟报》创刊不久,重新召开的国会众、参两院正式追认了总统黎元洪对段祺瑞的国务总理的任命。段祺瑞掌握的政府大权有了法律保障,他同黎元洪之间本属不同派系,两人之间由于权力之争引起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国民党人和南方地方势力支持黎元洪,进步党和亲段的北洋督军支持段祺瑞。这种政治分野导致了已经倾向国民党方面的孙洪伊和仍坚持进步党立场的汤化龙之间的矛盾。

8月22日,重新担任众议院议长的汤化龙组织进步党人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宪法案研究会”。它和另一个由进步党人王家襄组织的“宪法研究同志会”一同隐然成为支持段祺瑞,反对国民党的力量。

孙洪伊则因段祺瑞的亲信徐树铮越权而提出抗议,并公开与段祺瑞抗衡。9月9日,经孙洪伊倡议,由中华革命党议员组成的丙辰俱乐部、国民党稳健派所组成的“客庐系”和孙洪伊自己为首领从进步党中分化出来的“韬园系”合组的“宪法商榷会”正式成立。三天后进步党的宪法案研究会和宪法研究同志会合并为宪法研究会。于是国会中出现了商榷系和研究系的对抗。

汤化龙与孙洪伊这两个曾一同资助李大钊留日的人之间矛盾的尖锐化,使李大钊陷入了窘境。为人忠厚、性格耿直的他不仅因为自己与孙的私交近于汤化龙,尤其因为自己的思想更接近于孙洪伊,因此他不肯按汤化龙的意思在文章中攻击孙洪伊,这自然引起汤的不满。于是,他辞去《晨钟报》编辑主任的职务。

协办《宪法公言》

1916年9月5日,在李大钊发表启事,脱离与《晨钟报》关系这一天,重新恢复的旧国会组织的宪法会议正式开会,继续进行因袁世凯解散国会和1913年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的《天坛宪法草案》被废止而中断的制宪工作。

制定宪法是奠定民主国家法律基础的重大工作,密切关心国家政治的李大钊和他的朋友们对此极为重视。为此,他在当日《晨钟报》发表了他在该报的最后一篇短评:《祝九月五日》。

他写道:

宪法者,国命之所由托。宪法会议者,宪法之所由生也。有神圣之宪法会议,始有善良之宪法。有善良之宪法,始有强固之国家。

他把制宪工作的开始视为再造中华的新纪元,同时对制宪会议能否制定出一部好的宪法感到担忧,因此指出宪法有良恶之分,“其良也,固足以福民;其恶也,亦足以祸国”。他警告与会者不要辜负国民重托,对制宪工作应“慎审周祥(详),小心翼翼”。他尤其担心制宪工作重蹈民初的覆辙。

为了继续制宪工作的舆论参与,李大钊和白坚武、高一涵、秦立庵、田克苏等商议创办一新刊物《宪法公言》。

9月7日,李大钊在老便宜坊宴请这几个朋友,定下刊物主旨:“阐明宪政之精微,助长法律之思潮,以荡涤专制之邪秽,而涌现一尽美尽善之民国宪法”,“朴实说理,称心而出,不骛空谈,不尚偏激,必期诸心安理得……”。

《宪法公言》的费用主要靠募捐。当年北洋法政学校学生召开会议支持国会请愿活动时断指写血书,现已成为众议院议员的秦立庵(即秦广礼)一人捐助了2000元。此外捐款较多的有:孙文500元,唐绍仪300元,孙洪伊、李庆芳各100元,彭介石每月50元等。

刊物的经理由秦立庵担任,主编由曾任北洋法政学会会长之一的田解担任。李大钊是主要撰稿人。

10月10日,中华民国成立5周年纪念日,《宪法公言》正式出版。创刊号“著译”栏中的第一篇文章是李大钊的《国庆纪念》。

在这篇作为该杂志开篇的文章中,李大钊突出强调了宪法与革命志士流血奋斗之间的关系:“宪法者,自由之保证书,而须以国民之血钤印,始生效力者也。”

他把历史比作田地,把自由比作鲜花盛开、枝叶茂密的树木,把国民牺牲之血,比作灌溉之水。指出:中国宪法的根苗孕育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英魂芳骨;其精神酝酿于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国战争中“革命旗翻、诸先民断头绝脰之日”。

在其后发表于该刊的几篇文章中,李大钊就制宪的基本原则、省制与宪法的关系、宪法与思想自由的关系发表了意见。

关于制宪的基本原则,李大钊提出两点:第一是要不要在宪法中规定对“法外”之势力加以防制的问题。

他所说的这种“法外”势力,是指那种不愿意服从宪法的势力。当时国内就存在这样一种“特殊”势力。考虑到当时参与制宪的议员中包含了原进步党和包括中华革命党在内的国民党“激进”、“稳健”两派,李大钊所说的“特殊”势力很大可能是指由国务总理段祺瑞暗中支持的以张勋为首的“督军团”。

这和两年前他考虑“政治对抗力之养成”时把中华革命党视为“滥用势力,自轶于政治竞争之正轨”的认识已完全不同。但他仍旧持宪法应“广被无偏”,以调和与抵抗维其平衡的看法,而主张对此“特殊”势力“预与以相当之分,以为其回翔余地”,不必在宪法条文中列上防制的内容。

在他看来,宪法的势力不在法的本身,而在人民的心理。一种势力存在,宪法不给它存在的余地,它终究要从别的途径表现出来。如果这种势力是人民心理,即代表民彝的,它有正当表现自己的权利。如果它不代表人民心理,那么,当它与宪法为敌时,人民不能依宪法制服它,势必“以法外之势力”来制服它。

后种方式甚至可以表现为断头流血的革命,就像法国革命势力制服屡次复辟的帝制势力和护国军制服袁世凯的帝制行为一样,这是人民以法外之势力来保障宪法的表现。

这样,在李大钊的思想中人民革命就和反对专制、捍卫民主国家联系了起来。李大钊成为赞成人民革命的民主主义者。

第二是宪法要不要并采“成文”和“不成文”两种形式的问题。李大钊的意见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