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大钊传
2016200000012

第12章 留学岁月(5)

他在来日本之前,曾从中国社会党那里了解到幸德秋水其人及其思想梗概。但幸德秋水已于1911年被诬以图谋暗杀天皇的罪名,同其余11名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领袖一同处死。此时,他接受社会主义主要是受到安部矶雄的影响。

安部矶雄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1898年他同片山潜出自基督教人道主义,发起成立社会主义研究会,两年后发展为以社会主义运动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协会。1901年,他又和幸德秋水等组织社会民主党。该党提出的斗争目标是“争取‘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实现’,以人类平等、为世界和平而废除军备、废除阶级、土地和资本的国有等为理想”;以“废除贵族院、废除《治安警察法》、缩减军备、实行普选、制定工会法和保障团结权、制定保护佃农法、废除童工和女工的夜班生产等”为实际运动纲领;以争取普选权的议会主义为斗争手段。因此它实际上是一个兼具社会主义、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多种思想色彩的“急进的民主主义者的小集团”。这个在成立当天即被日本政府取缔的社会民主党的驳杂纲领反映了当时日本社会主义者思想的复杂性。

后来,片山潜坚持第二国际主张的议会主义道路,幸德秋水接受了美国的无政府主义,另一位社会主义运动领导人堺利彦组织了日本社会党(活动一年后也被取缔),而安部矶雄则在早稻田大学用社会主义观点讲授经济学。他的社会主义思想注重从精神方面理解社会主义,主张“以人类爱为中心,使宗教与社会主义在我的心中浑然融合一体”。

李大钊听过安部矶雄的选修课“都市问题”。安部的思想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同他原已具有的带有王阳明“致良知”学说意味,又融合托尔斯泰“忏悔”意识的启发良心自觉的思想发生共鸣。他常到安部的住处请教。安部矶雄成为早稻田大学教师中对他影响较大的人。

反对“二十一条”

李大钊在早稻田大学的读书生活并不平静。

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了旨在从中国攫取巨大利益的“二十一条”要求。此时担任日本内阁首相的正是那位大隈重信。

事情并不奇怪:在20世纪初年的日本,除少数社会主义者拥护世界和平,既反对西方帝国主义者对东方国家的侵略,也反对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其他弱小国家外,一般的民主主义者并不反对日本的对外扩张政策,何况内阁首相同样不能违背天皇及其支持者的意志。

早在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爆发后不久,在元老井上馨、山县有朋的敦促下,大隈内阁就决定利用时机,积极参战,以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扩大在中国的权利。9月2日,日本政府借口对驻在中国山东境内的德军作战,不顾中国政府再三反对,强行在山东海岸登陆。不久后,日军攻占胶济铁路全线,控制青岛,将前由德国在山东攫取的势力范围全部夺为己有,并拒绝撤兵。1915年1月18日,驻华日本公使日置益通过非正常的外交途径,越过中国政府的外交部门,直接向总统袁世凯递交了包括5项共21条内容的处理山东及其他问题意见书,即所谓“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是:中国政府承认日本接收德国在山东享有的一切权益;日本在中国“南满”和“蒙古东部”享有特殊权利;汉冶萍公司由中日合办;由中国方面答应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和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于他国;中国政府须聘任日本人担任政治、财政、军事等方面的顾问,给予中国内地日本开设的医院、寺院、学校等以土地所有权,中日合办警察、军械厂,将若干铁路建筑权给予日本等等。

这些条款严重损害中国政府主权,以至于一直寻求列强支持而不惜牺牲国家利益的袁世凯也不敢贸然答应。为求得国民支援,以便向日本表示答应全部条件有困难,袁世凯命人向报界透露了日本提出交涉条件及“二十一条”的部分内容。同时,日本大阪的报纸也以所谓日、华新协约为题透露此事。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大城市,及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立即产生强烈反响。

2月11日下午,日本东京神田区基督教青年会所在地,3000余名留学生召开大会。由于警察干涉,原定于1点到5点的会议,不得不推迟到3点进行。与会者无不有亡国大痛之感,有人痛哭,有人慷慨激昂地讲演,有人提议对电劝政府接受日本条件的中国驻日公使陆宗舆“以老拳饷之”。

大家一致赞同大会筹备会提出的五条办法:“(一) 电政府立拒日人要求并请宣布该条件内容;(二) 发布印刷物警告父老;(三) 自国民立脚点,对于友邦发表国人所持之态度;(四) 派遣代表回沪组织暂时机关,联海内外爱国之士,合筹对外办法;(五) 筹备全体学生回国之事……”

会议之后成立了中国留日学生总会,派代表回上海敦促召开国民大会、抵制日货,并发布留日学生《泣告全国同胞书》。

李大钊参加了留学生的反对“二十一条”斗争,被推举撰写了《警告全国父老书》。

这篇很快被油印成册,在留学生中间散发,并被带往国内的呼吁书饱含民族主义感情,准确分析了有关历史与事实,有极为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文中写道:

天发杀机,战云四飞,倭族乘机,逼我夏宇。我举国父老兄弟姐妹十余年来隐忧惕栗,梦寐不忘的亡国惨祸,挟欧洲之弹烟血雨以俱来。噩耗既布,义电交驰。军士变色,学子愤慨,商人喧噪,农夫激怒。凡有血气,莫不痛心,忠义之民,愿为国死。留日学子,羁身异域,回望神州,仰天悲愤。既然到了国亡人死之际,已无投鼠忌器之顾虑,应有破釜沉舟之决心。万一横逆之来,迫我于绝境,则当率我四万万忠义勇健之同胞,出其丹心碧血,染吾黄帝以降列祖列宗光荣历史之末页。

李大钊回述甲午战争后20年间痛史,提出:中国“待亡”已很久了!所以没有马上亡国,原因在于列强在侵华过程中形成的“均势”。

他认为,这种均势的形成既有中国领土广大,无法为任何一国独吞的原因,尤其是列强竞相在中国租地攫利,各自垄断一块或几块势力范围内的利权而形成的,因此,“均势之界愈明,瓜分之机愈迫”。虽因美国担心列强在华势力发展不利于中国,亦不利于美国,因此标举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主义,使均势得以维持,中国得以苟存,然而列强掠夺并未停止。民国成立后,政府大借外债,作茧自缚,列强在华经济势力更有发展,如争食之恶虎。这样下去,中国终有灭亡之日,故“致中国之将亡者,惟此均势;延中国之未亡者,惟此均势;迫中国之必亡者,亦惟此均势”。列强在中国的均势与其在欧洲的均势,即德、奥、意同盟国与英、法、俄协约国的均势彼此相维系而成世界的均势。此均势“牵一发,则全身俱动”。所以,欧战爆发,“正如铜山东崩,洛钟西应,而呱呱坠地之中华民国,遂无安枕之日”。

李大钊有关均势的分析反映了他在掌握充分资料的前提下,对于历史、世界局势、国际关系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也说明他运用政治学理论分析现实政治已到了比较娴熟的地步。

不仅如此,他对日本政府的阴谋诡计洞若观火:日本“假日、英同盟之虚名,报还附辽东之旧怨,朝发通牒,夕令动员,师陈黄海之滨,炮击青岛之垒。夫青岛孤悬一隅,德人不过几千,兵舰不过数艘,仅足自卫,乌敢犯人。讵能扰乱东亚之平和,阻塞过商之要路,日本必欲取之者,非报德也,非助英也,盖欲伺瑕导隙,借以问鼎神州”,“乘欧人不暇东顾之时”,“作瓜分中国之戎首,逞吞并之野心”而已。

他提醒国人:“鲁之有胶、澳,辽之有旅顺,相犄角而镇渤海之门户。旅顺失则辽东不保,胶、澳失则齐鲁亦危。旅顺与胶、澳,尽为日本所据,则扼燕京之咽喉,撼中国之根本,而黄河流域,岌岌不守矣。”不但如此,日本兵“沿途淫掠,无所弗至,杀戮我人民,凌辱我官吏,霸占我电局,劫发我公库……犹不自足,更进而强劫胶济铁路,军士肆其横暴,意欲挑起衅端,思得口实,试其戈矛”。中国方面先是咽泪忍痛,一味屈从,以免生事,待日、德战罢,本固有的权力,宣告撤除交战区。不料,这竟引起日本盛怒,遂有强暴无理之条件提出。

他将报刊上零散披露的日方条件整理为4项19条一一列出,指出:这些条款,答应其中任何一项,都将造成“国已不国”的局面,何况日本将其“全盘托出,咄咄逼人,迫之以秘密,胁之以出兵,强之以直接交涉”,加之造谣、诬蔑、离间、收买……这就是日本乘机并吞中国之由来!这是中国人人所当镌骨铭心、永志不忘的深仇奇辱

在李大钊的内心中,日本人同为亚洲人,日本侵略中国,中国人不甘亡国,双方必将决裂,西方列强则会趁机议和,回师东向,以日本为敌,以中国领土为战场,其结果不仅中国灭亡,日本也不会幸存。那样一来,将至“黄种沦于万劫之深渊,皙人独执世界之牛耳”。

然而日本人不计这样的后果,其阴谋欺骗、恃强胁迫中国,“大欲难填,野心不死”,是为不义;破坏和平,酿世界大乱之祸,“戕贼人道,涂炭生灵”,是为不仁;启怨中国,树敌列强,致“同根自煎”、“唇亡齿寒”,是为不智;对德国首鼠两端,趁火打劫,行强盗不耻之事,是为不勇;在山东问题上言行不一,得陇望蜀,“国际宣言,弃若敝屣”,是为不信。“此不义、不仁、不智、不勇、不信之行为,于日本为自杀,于世界为蟊贼,于中国为吾四万万同胞不共戴天之仇雠”。对于此卑鄙、凶恶、贪婪、无耻的仇敌,中国人只能下决心与其拼杀到底。

写到这里,李大钊不禁再次想起《孟子》一书中那句“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的古训。

他指出:日本是一个小而穷的国家,其力量本不足以灭亡中国。国亡与否,关键在于中国人自己。“国人而不甘于亡,虽至今日,犹可不亡;国人而甘于亡,则实中国有以自亡耳。”

他希望同胞经此欺辱之后,“痛自振励”,把世界大战作为“睡狮决起之机”,“报累代之深仇”,“收已失之土地”。

他告诉人们,如果再不自觉急起,炎黄子孙将沦于永劫不复之地,亡国之痛将比于波兰灭于俄、印度灭于英、越南亡于法、朝鲜并于日,以至于天涯沦落没有国家的犹太民族。国民只有以“死中求活之心”,肩起救国之责。

李大钊撰写《警告全国父老书》时,考虑到外侮当前,需要“举国一致,众志成城”,因而对于政府外交采取了肯定态度,认为中国政府在欧战发生之时,做到了“体国民维持人道之众意”,主动与日本、美国接触,试图“近维东亚之大局,远解西欧之惨变”。对于政府没有对侵入山东的日军采取有力措施一事,他未加指责;而对政府适时宣告撤销交战区一事,予以称赞。

然而,他对政府能否在对日交涉中坚持维护中国主权却怀有疑虑。

他告诫国民首先要认定“中国者为吾四万万国民之中国,苟吾四万万国民不甘于亡者,任何强敌,亦不能亡吾中国于吾四万万国民未死以前”。国民应“以敏锐之眼光,沉毅之实力”,督策于政府之后,为其后盾,“决勿许外敌以虚喝之声,愚弄之策,诱迫我政府,以徇其请”。政府在此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上,“实无权以命我国民屈顺于敌”,应在国民督促下,“秉国民之公意,为最后之决行”。国民则当“竭其智”、“奋其勇”、“输其财”,随时承担任何牺牲。

李大钊对政府的担心绝非多余。事实上袁世凯政府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完全拒绝“二十一条”,只不过想借各方面压力向日本政府讨讨价而已。当他看到各地群众抗议运动超出预想程度,便赶紧通令国内禁止抵制日货,派人怂恿英人干涉留日学生的归国代表,同时命驻日公使陆宗舆解散留学生总会。

中日两国政府代表经过数月交涉,至1915年5月7日,日本政府突然提出最后通牒,宣称“二十一条”中除第五号各项允许以后再行协商外,其余各号限48小时内全部应允,否则,将采取必要手段。5月9日,中国政府外交部长陆征祥和次长曹汝霖奉袁世凯之命,前往日本使馆递交了满足日本政府要求的复文。25日,“中日条约”和有关换文正式在北京签字。随后,各地民众抗议运动被镇压。在中日交涉“二十一条”期间,李大钊和同学张润之等除翻译出版了今井嘉幸的《中华国际法论》并再版《〈支那分割之命运〉驳议》。他本打算在“交涉告急之顷”,记下中日双方谈判的概况,苦于缺乏翔实材料,不能成篇。到了6月,“二十一条”交涉结束,正式文件的签字也已完成。李大钊感到,败局虽无可挽回,而国耻不能不铭记。于是编印《国耻纪念录》,撰《国民之薪胆》一文。

李大钊很早就把战国时期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作为鼓励自己和朋友的铭言。他不止一次在诗文中写下“十年愿未违”、“十年之胆薪”之语。现在他愿重述日本侵华痛史,以“甲午”(中日战争)、“甲辰”(日、俄在中国国土上交战)、“甲寅”(“二十一条”交涉)三个年代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带来的耻辱作国民“未来之胆薪”。

故此,他在详述日本阴谋侵入山东到中国政府被迫承认“二十一条”的事实过程后,指出:

吾人以为与之辩得失与事后,勿宁与之图挽救于方来。故对于政府,诚不愿加以厚责,但望政府之对于国民,亦勿庸其欺饰。盖时至今日,国亡家破,已迫眉睫,相谋救死之不遑,更何忍互为诿过,互相归咎,后此救亡之至计,端视政府与国民之协力。

显然,在李大钊看来,袁世凯政府承认“二十一条”,是日本政府强迫的结果,根本的原因则在国家实力软弱:“弱国外交,断无不失败之理”。他不想加责于政府,仍希望政府与国民合作,共御外侮。

李大钊就“二十一条”将对中国发生的影响作了推断。

山东问题,他认为日本已将那里视为“第二之满洲”。中国既给日本以筑建铁路优先权,复开放沂州、济宁等11处为商埠,该地从此为日本人的天府,中国同胞将陷入痛苦之境。

他主张将山东问题放到欧战结束后再提出交涉,中国只须坚持将来加入会议的权利即可。这显然是一条明智的建议。

“南满”问题,他认为由于南满、安奉两条铁路租期延长至99年,吉长铁路亦归日人管理,此外,重要行政顾问权、借款优先权、矿山采掘权、杂居营业权、土地租借权、治外法权等一概涉及,那里便和割让领土没什么差异了。

他接着写道:“东蒙”准日本与中国人合办事业,借款优先,开放新商埠,将使日本势力得以在京城附近重要地带扩展;汉冶萍公司为日本人垄断,将绝中国武器之渊源,断中国恢复之希望;福建沿海不准中国造船,将在断绝中国兵器之源后,更断海军发展生机。

至于第五项悬案各问题的解决,李大钊认为,可能取决于欧战的形势与进程。

总而言之,日本的目的,对于中国来说,是要“断绝根本复兴之生机”;对于世界而言,“则阴削其极东之势力”,以便得志称霸东方,不得志嫁祸于中国。欧战之后,西方列强必攘臂东来,始则形成一与瓜分相似的新均势,待各国实力稍强后,终将为争夺中国展开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