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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饮食中的不宜(2)

不宜孕期饮酒 孕妇饮酒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不宜烟酒同时并用 喝酒时吸烟,其烟雾很容易在酒精中溶解,溶解在酒精中的尼古丁,被人体吸收后,会加重对人体的危害。

另外,酒后不要喷撒“农药”或在室内喷撒“灭害灵”等一类的杀虫剂。因为酒后人体血流量加快,皮肤和粘膜上的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强,皮肤及呼吸道的粘膜上若沾染农药,就会增强对农药的吸收,加重毒性,危及生命安全。酒后也不宜立即洗澡、服药。酒后立即洗澡,会增加胃肠负担,容易损伤胃肠功能;酒后马上服药,有些药物在酒精的作用下,不但起不到治疗效果,还会产生许多副作用。特别是饮酒后马上服用降压药,可使血管扩张,增强药物的降压作用,引起突发性低血压;饮酒后马上服用降糖药,会使血糖下降,引起严重低血糖,同时影响药效;饮酒后马上服用抗生素头孢类药物,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饮酒后马上服用抗溃疡药物,可促使酒精被加速吸收,引起急性酒精中毒。

13.饮茶不宜

(1)肾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不宜饮浓茶或过量饮茶,以免加重肾脏、心脏的负担。

(2)老年体弱者、失眠者晚上应少饮或不饮茶,以免失眠、尿频,睡不安稳。

(3)胃虚、胃空、脾胃不好者忌空腹饮茶,以免影响胃肠消化功能。

(4)服药期间,尤其服药后不可立即饮茶,以免影响药效。

(5)3岁以下儿童、妇女经期及孕期忌饮浓茶,以免导致贫血,营养不良。

(6)变质茶、过烫茶忌饮,以免对人体造成危害。

14.喝冷饮不宜

夏天,是“冻品”的世界,极受青少年的青睐,但长期大量饮用,对健康极为不利。对于某些病人来说,更是一种禁忌。

慢性肠胃病患者不宜喝冷饮 如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结肠炎、长期腹泻等病患。冷冻品会直接刺激病灶,引起消化道的收缩,出现疼痛、腹泻等症状。尤其以汽水最为所忌,因汽水含有碳酸氢钠,在胃内与胃酸反应可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气体,使胃内压力增高、胃扩张,常引起嗳气,并刺激溃疡面,严重胃溃疡患者还有引起胃穿孔的危险。同时胃内压力和pH值的升高还能反射性引起胃泌素释放,继而导致胃酸分泌增加。

严重心血管病患者不宜喝冷饮 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的人,如果处于严重阶段,必须忌饮冷冻品,因为冷冻品会刺激血管,引起血管收缩,令血压升高,同时加重了心脏的负荷,严重者会有中风或心脏病发作的危险。

肺及气管疾病患者不宜喝冷饮 如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等疾病的患者,若饮用冷冻品,很容易引起剧咳、气喘、呼吸困难等症。许多哮喘病的发作,都与冷冻品有关。体质不佳的儿童,虽没有哮喘,仍忌饮冷冻品。对这一类儿童来说,冷冻品是引起哮喘的因素之一。有轻微哮喘者,若严禁一切冷冻品,往往不药而愈。由此可见冷冻品对哮喘的影响何其大。

除上述疾病外,婴儿、老年人、体弱者、手术后初期者,都应忌饮冷冻品。

二、饮食搭配不宜

1.蔬菜水果类搭配不宜

白箩卜与胡萝卜不宜同食 白萝卜中含有能助消化的芥子油、淀粉酶、木质素;含有能消除致癌物质的多种酶;含有的干扰素诱生剂能起到抗病毒感染、抑制肿瘤细胞增生的作用。其中所含的酶类、木质素、干扰素诱生剂等物质均不耐热,在70℃的高温下便能被破坏,故白萝卜适合生吃。

胡萝卜中含有丰富的β-胡萝卜素,它在人体内可以转化为维生素A。维生素A能预防夜盲症,还能改善眼睛疲劳和眼睛干涩的问题。其中β-胡萝卜素的消化吸收率与油脂成正比,故适合熟吃。

二者同食必有一失,势必导致其中一种萝卜营养价值的降低。另外,白萝卜中维生素C的含量很高,而胡萝卜中则含有一种对抗维生素C的分解酶,可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二者相遇胡萝卜,使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损失惨重,白萝卜的营养价值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胡萝卜与橘子不宜同食 胡萝卜被食用后,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一种抗甲状腺素的物质—硫氰酸。若同时摄入含大量植物色素的水果,如橘子、梨、苹果、葡萄等,这些水果中的类黄酮在肠道内被细菌分解,即可转化为羟苯甲酸及阿魏酸。它们可以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素的作用,容易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大。因此,这两种食物不能同食,尤其在甲状腺肿大流行地区的人,或正在患甲状腺肿大的人。

胡萝卜与辣椒不宜同食 胡萝卜除含大量胡萝卜素外,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如果与辣椒同吃的话,会破坏辣椒中的维生素C,降低辣椒的营养价值。

红薯与柿子不宜同食 两者同时吃,对身体不利,因为红薯中的糖分在胃内发酵,会使胃酸分泌增多,并和柿子中的鞣质、果胶反应发生沉淀凝聚,形成不溶于水的结块,既难以消化,又不易排出,易得胃柿石,严重时可使胃肠出血或造成胃溃疡。

黄瓜与花生不宜同食 黄瓜性味甘寒,生食为多;花生仁多油脂。一般来讲,寒凉之物与油脂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所以,同食多食,极易导致腹泻。

菠菜、葱与豆腐不宜同食 菠菜、葱中含有草酸,与豆腐中所含的钙反应产生草酸钙凝结物,阻碍人体对豆腐中的铁质和蛋白的吸收。

土豆与西红柿不宜同食 土豆会在人体的胃肠中产生大量的盐酸,西红柿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溶于水的沉淀物,从而导致食欲不佳、消化不良。

2.肉禽蛋类搭配不宜

瘦肉与菠菜不宜同食 瘦肉中含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锌,菠菜中含大量草酸和铜,同食会阻碍机体对铜的吸收,会影响钙、铁的吸收和脂肪的代谢。

羊肉与西瓜不宜同食 羊肉味苦、甘、性大热,有补中益气、安心止惊、开胃健力之功效,能促进血液循环,增强御寒能力。它还含有左旋肉碱,能起到降低胆固醇含量的作用。

西瓜性味甘、寒,有消烦止渴、解暑热、宽中下气、利小便、解酒毒之功效;西瓜不含脂肪和胆固醇,却含有人体所需的大多数营养成分,有美容的作用。

羊肉补气,西瓜顺气,同时食用可引起腹胀、腹痛、腹泻,大伤元气。

鸡肉与鲤鱼不宜同食 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克,故鸡与鲤鱼不可同食。

鸡蛋与柿子不宜同食 鸡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柿子含有大量鞣酸,蛋白质遇到鞣酸会凝结沉淀,大大影响肠胃的消化功能,严重时会出现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

肉类与茶水不宜同食 有的人在吃过肉、海产品等高蛋白食物后不久就喝茶,以为能帮助消化。殊不知,茶叶中的大量鞣酸与蛋白质结合,会生成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它会使肠蠕动减慢,从而延长粪便在肠道内滞留的时间。既容易形成便秘,又增加了有毒和致癌物质被人体吸收的可能性。

3.海鲜搭配不宜

海鲜与水果不宜同食

在吃海鲜的同时,若再吃葡萄、山楂、石榴、柿子等水果,会出现腹胀、腹痛、甚至呕吐等症状。因为这些水果中含有鞣酸,遇到水产品中的蛋白质,会沉淀凝固,形成不容易消化的物质。同时鞣酸还有收敛作用,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使凝固物质长时间滞留在肠道内,进而引起发酵。另外,海鲜食物中含有五价砷化合物,如果与富含维生素C的生果同食,会令砷发生变化,转化成三价砷,也就是剧毒的“砒霜”,它对人体危害极大,会导致人体中毒。

螃蟹与茄子不宜同食

蟹肉性味咸寒,茄子甘寒滑利,二者的食物药性同属寒性,共食有损肠胃,常常会导致腹泻,特别是脾胃虚寒的人更应忌二者同食。

田螺与木耳不宜同食

木耳性味甘平,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元素(钙、铁、磷)之外,还含有磷脂、甾醇、植物胶质等营养成分。这些类脂质及胶质,会与田螺中的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起不良反应,从食物药性来说,寒性的田螺,遇上滑利的木耳,不利于消化,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海鲜与啤酒不宜同食

海鲜是一种含有嘌呤和苷酸两种成分的食物,而啤酒中则富含分解这两种成分的重要催化剂——维生素B1。吃海鲜的时候喝啤酒容易导致血尿酸水平急剧升高,诱发痛风,以至于出现痛风性肾病、痛风性关节炎等。

4.饮品酒水搭配不宜

白酒与汽水不宜同饮 白酒、汽水同饮后会很快使酒精在全身挥发,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对胃、肠、肝、肾等器官有严重危害,对心脑血管也有损害。

白酒与鲜鱼不宜同食 富含维生素D的食物有鱼、鱼肝、鱼肝油等,吃此类食物时饮白酒,会减少人对维生毒D的吸收。人们常常是鲜鱼佐美酒,岂不知这样白白丢掉了许多上好的营养素。

白酒与啤酒不宜同饮 啤酒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很容易挥发,如果与白酒同饮,就会带动酒精渗透。有些人常常是先喝啤酒再喝白酒,这样做极不妥当。要想减少酒精在体内的潴留,最好是多饮一些水,以此加快排泄。

白酒与胡萝卜不宜同食 专家指出,胡萝卜中丰富的β-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从而引起肝病。特别是在饮用胡萝卜汁后不要马上去饮酒。

白酒与咖啡不宜同饮 酒中所含有的酒精与咖啡中所含有的咖啡因,都具有兴奋作用。如果将两者同时饮用,会加重紧张和烦躁情绪。患有神经性头痛的人将两者同时饮用,会立即引发病痛;有经常性失眠症状的人,会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患有心脏病的人,其后果则更为不妙。当在不知情的时候将两者同时饮用,可喝大量的水或是在水中加入少许葡萄糖和食盐喝下,可以缓解一下不适症状。

牛奶与巧克力不宜同食 牛奶含丰富的蛋白质及钙,巧克力则含草酸,若二者混在一起吃,牛奶中的钙会与巧克力中的草酸结合成一种不溶于水的草酸钙,食用后不但不被吸收,还会产生腹泻、头发干枯等症状,影响生长发育,故不宜同食。

牛奶与橘子不宜同食 刚喝完牛奶就吃橘子,牛奶中的蛋白质就会与橘子中的果酸和维生素C相遇而凝固成块,影响消化吸收,而且还会使人产生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

三、食物加工、储存不宜

1.食物加工不宜

熬稀饭不宜加碱 做粥用的大米、小米、高粱米等都含有较多的维生素。维生素B1及B2、尼克酸和维生素C在酸性环境中很稳定,而在碱性环境中很容易被分解。因此在熬稀饭时加碱会降低营养价值。

生冷自来水不宜煮饭 许多人习惯用生冷的自来水煮饭,其实这是不科学的。因为生冷的自来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氯气,在煮饭过程中,它会大量破坏粮食中所含的对人体来说不可缺少的维生素B1。据测定,用生冷自来水煮饭,维生素B1的损失数量与煮饭的时间、温度成正比,一般情况下,损失约30%。如果用烧开的熟水煮饭,维生素B1就可以免受损失,因为烧开后的熟水中,氯气已经随水气蒸发掉了。

反复烧开的水不宜饮用 有一些家庭常常是在冲奶粉、泡方便面、做汤、煮饭的时候,直接把热水瓶中的温水再煮沸后应用。这种作法看似省时间、省电、省水。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它的弊病是:反复烧开的水,会使水中的硝酸盐转变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摄入人体后,可使血中低铁血红蛋白被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失去运氧的功能,致使组织缺氧,出现青紫而中毒。

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 食用油烧到冒烟,一般说温度已超过200℃。在这种温度下,不仅油中所含的脂溶性维生素被破坏殆尽,且人体必需的各种脂肪酸也被大量氧化,从而大大降低了油脂的营养价值。同时,食品中的各种维生素,特别是维生素C也会遭到大量破坏,造成营养损失。另外,油温过高,会使油脂氧化产生过氧化脂质。这种物质不仅对人体有害,而且在胃肠道内,对食物中的维生素有相当大的破坏力;同时对人体吸收蛋白质和氨基酸也起到阻碍作用。如果在饮食中长期摄入过氧化脂质并使其在体内积聚,就可使人体内某些代谢酶系统受损,胃粘膜坏死,引起低酸胃炎和胃溃疡,久而久之甚至可能发生胃癌。

菠菜不宜未焯既炒 做菠菜前没有用开水烫或在开水锅煮一下就炒是不科学的。因为菠菜中含有的草酸,不仅具有涩味,还容易产生泌尿系结石。因此炒菠菜前,可先用开水烫一下或用水煮一下,然后再炒食,这样既可保全菠菜的营养成分,又除掉了80%以上的草酸。另外做菠菜时不宜弃根,因为菠菜根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维生素和矿物质,不含脂肪。

炒胡萝卜不宜加醋 炒胡萝卜时不宜加醋,因为加热后醋酸会大大破坏胡萝卜素,降低营养价值。但凉拌胡萝卜时可以放醋,没加热的醋所含的醋酸是种弱酸,且浓度很低不会破坏胡萝卜素。另外,胡萝卜宜熟吃且翻炒时间不宜过长,翻炒时间过长会破坏胡萝卜素。用较短时间油炒,胡萝卜素才会溶解在油脂中,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被人体吸收。

炒菜时不宜过早放盐 炒菜时过早放盐,菜内的水分会很快渗出,这样不但炒的菜无鲜嫩味,而且菜也熟得慢。

做茄子不宜去皮 茄子中的维生素P集中在其紫色表皮与肉质连接处,而且含量很高,是一种人体无法合成又对人的血管很有利的维生素。因此,茄子应连皮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