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20112900000065

第65章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衢州,致刘质平

质平居士慧览:

比获尊书。并承施三十金,感谢无已。此数已可足用。他日万一有所需时,再当致函奉闻。我辈致好,决不客气也。明春或赴温州,临时再奉达。前月来衙,曾写佛号,广结善缘。兹检奉四幅,一付仁者,一赠海粟居士。其二即赠前来太平寺二同学(与仁者同来者)。率复不具。

弘一疏答

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