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20112900000267

第267章 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二日,泉州,致刘质平

质平居士:

惠书承悉。仁者乞尽孝道,为慰。开吊之日,宜用素斋,万不可杀生,致为亡人增其罪戾也。乞与令兄商之。《心经》及签,写就附邮奉,不宣。

演音启

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