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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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一九三二年六月十九日,温州,致圆净居士

圆净居士慧览:

书悉。题名为《护生画集》,甚善!但其下宜增三小字,即“附文字”三字。其式如下:

护生画集附文字

如是,则凡对照文字及尊著《护生痛言》,皆可包括在内。未识尊见如何?

此封面,请子恺画好,由朽人题此书名。致若题辞,乞湛翁为之,诗文皆可。但付印须在年内,湛翁能题就否?不可得而知也。

去年晤湛翁,彼甚赞叹仁者青年好学。故仁者若向彼请求,或可允诺。附写一笺,往访时可持此纸。

去年仁者之函,湛翁未复,并无他意。彼之性情如是,即于旧友亦然。决非疏远之意也。

所以不乞湛翁题封面集名者,因湛翁喜题深奥之名字,为常人所不解。于流布颇有妨碍。故改为由朽人书写也。

仁者往访湛翁,乞将画稿等带去,说明其格式。彼寓延定巷旧第六号门牌内。如唤人力车,乞云:“城内弼教坊银锭巷”。因延定二字,常人不知也。往访之时问,宜在上午七时致七时半之间,迟恐彼他出。

将来《护生痛言》排版之时,其字之大小,排列之格式,皆乞与子恺商酌。初校之时,亦令彼一阅其格式合否。

《嘉言录》中,有大号之黑点“●”,殊损美观。如必须用,可用再小一号者“●”。或用三角空形“△”,尤善。此书虽流通甚广,雅俗共赏,但实偏重于学者一流之机。因子恺之画,朽人与湛翁之字,皆非俗人所能赏识。故应于全体美观上,十分注意也。装订以洋装为宜。如《到光明之路》之式,最善。

尊撰《护生痛言》,闻已脱稿,致为欢慰。谨复,不具一一。

演音上

六月十九日

湛翁向不轻为人撰文写字。朽人数年前曾代人托彼撰写,致今未就。此书题词,如致九十月间仍未交来者,则改为由朽人撰写。但衰病不能构思,仅能勉题数语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