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20112900000108

第108章 一九二七年正月十五日,杭州,致申父居士

申父居士丈室:

久别深念。朽人现居常寂光寺,方便掩室,不出外,不见客。唯须请一人为之护法。每月来此一二次,代为购办诸物,料理琐事。尊寓距此匪遥,来往殊便,拟请仁者负任此事,未审可否?致于朽人平日所用之钱物,已有他人资助,可以足用,希仁者勿念。上记之事,乞斟酌先示复,寄常寂光寺。稍迟数日,再致函定期延请惠临,此未委具。

月臂疏

正月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