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失踪者灵异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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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变态与生存的延续

死寂的尸骸仓库内发出轻微的软骨被嚼碎的声音,听起来特别的脆。感觉是吃着硬硬的小根电线,其实吃生肉没有什么味道,没有酱蘸吃索然无味,主要是鼻子总嗅到一股腥味。老鼠的骨头也没怎么硬,滕默把它的一整边腿全部吃掉了,开始吃另一边。

等到吃光了两只后腿,他又开始咀嚼它的整个后臀,然后脊背,肚皮,前腿。

风卷残云般,肆意饕餮。

滕默不敢太仔细地咀嚼,他怕自己心里的作用和味蕊对老鼠生肉的排斥会让自己再次呕吐出来。而呕吐出来后,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再把这些食物塞回嘴里呢?

答案是不知道。

除掉老鼠的内脏和头颅,这只老鼠还有半斤多肉的感觉,里面脂肪和油水都挺多,吃掉了它的整个身子,也够滕默支撑好长一段时间了,他暂时摆脱掉这个饥饿感,有了足够在支撑自己意志力的动力。

最后,滕默把剩余的那个头颅丢到了地上,他满嘴的老鼠血,丢开那个像冰激凌一样的皮壳,滕默还用嘴嘬了嘬里面残留的血液,****掉皮囊内部的水分,这才朝着仓库的角落丢了去。

“呵呵哈哈哈哈哈……”

滕默有些失去理智地笑了起来。

十多分钟的时间,他似乎突破了心理障碍的一切,他猛然发现,仓库的味道不那么熏人了,空间也没有如此的黑暗,尸骸也没有那么的恐怖,世界观也没有那么的绝望。他成了这里的一部分,然而,刚才他究竟干了些什么?!

吃了个小半饱,不管怎么样,整个人精神多了,体内胃肠也没有再这么剧烈地产生蠕动收缩,他的心律缓缓平稳了下来,尤其大脑的灵敏性从恍惚中升华,整体生理机能得到了稳定。滕默开始又为如何逃出这个尸骸仓库焦躁起来。

他想尽了一切办法,但是依旧无法打开铁门,用硬物砸,用脚踢,用各种能撬的东西撬,结果,三个小时后自己开始又饥肠辘辘了起来。而且整个尸骸仓库内空气似乎变得更加沉闷浑浊,温度溽热,呆久了人会发生盗汗,那样会失掉体内更多的水分。

其实从前天晚上,自己被关入仓库后,不到两个小时,自己身上被大雨淋湿的衣服就几乎被蒸发干透了,现在想喝点水都无法从衣服上拧下来。仓库内又没有可以解渴的东西,如果说要继续捕捉老鼠喝老鼠的血,办法是可行,但是要捕捉到一只老鼠所花费的气力估计对于补充能量是得不偿失。

老鼠们已经学乖了,它们的警惕心理极其强,滕默吃掉它们的一只同类后,所有的老鼠似乎都传递了一个消息,仓库里潜伏着一个危险的人物,请勿靠近!

事情都有两面性,滕默抓不到老鼠,老鼠们也不敢再轻易袭击他,仅仅是在他周围虎视眈眈,想必是直接等这个人被饥饿笼罩倒下后捡现成的吃。

滕默也没想到自己又饿这么快,刚刚稳定不久的肠胃又蠕动收缩了起来,肚子空的直咕咕叫。其实一个人正常的消化系统一餐到了四个小时之后就差不多消化完了,比如从早餐八点后,四个小时,十二点钟下班,人马上会变饿起来。况且滕默仅仅是吃了巴掌大的一只半斤多剥皮去内脏的老鼠。

现在他的视力已经隐约能看到十多米的距离了,虽然还是很灰蒙,但是摸索到仓库的四个角落墙壁都很方便,他不再用跌跌撞撞的摸爬滚打在仓库内,他能数清整个仓库里有七堆乱七八糟堆放的尸骸,当初刚刚躲进来的时候,自己就是躲进第三堆里面的。

以前饥饿的时候,可以拿钱去买食物,买水,也可以刷卡,甚至赊账,但是现在裤袋里有一只钱包,里面还有几百块的钞票,全都成了废品,果然钱真不是万能的。如果吃钱能吃饱的话,他把牛皮钱包也吃了。

又熬过了两个小时后,滕默已经饿得头眼昏花,他开始去寻觅那个丢掉了的老鼠头颅,那东西还有一层皮囊衔接着呢。

没想到了来回寻找了好几圈,那东西居然是不翼而飞了,想必已经被其他的老鼠拖进洞里啃食掉了。没办法,他只好回到原处,然后摸索脏兮兮的地上。

他摸到了那些挤出来的老鼠肠子,一根根细细的比一盘蚊香还细。没想到,他只找到了几小截,肯定自己去砸门的时候,那些老鼠连这点肠子都不放过,都过来舔食了。滕默很仔细地把周围三米的地方都摸过了,他总共摸到了四小根肠子,最长的一截都没有超过筷子长,把里面的粪便和未消化的食物都挤了出来,那几根小肠子就捏成了一个小小的肉丸,就跟拇指大小而已,抛入口中居然没来得及咀嚼就跟肉丸一样滑进了食道里。

像一颗很大的鼻屎的味道……

这点食物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他又后悔丢掉那只老鼠头颅了,假如原先把没吃完的放入口袋里该多好。就像自己平时总是喜欢把没吃完的巧克力装回包装袋,然后放入胸口的衬衫口袋里。

既然吃不到老鼠肉,那么还能吃什么呢?滕默把目光放到了那几堆尸骸上……

那个‘人腿锄头’就是被自己用作棒子工作了许久,估计再坚韧的肌肉纤维都会被软化了吧?就算是金属,也会有金属疲劳的时刻,因为人腿锄头它已经让自己甩成双节棍了。

滕默找到了那根大腿,是包含了膝盖以下的完整部分。

既然是干化的,那么腿部的颜色肯定是灰暗而且成酱紫色的。其实这些残骸在殡仪馆送来之前都被用热气压或者火焰烘烤过了,把肌肉里面的水分几乎都脱离了出来,喷洒上消毒水,有些还包着保鲜膜,这才保存了这么久,不然丢放在一个地下排污系统仓库里,迟早都会发霉,长出白毛或者其他绿苔藓蘑菇等植物。

滕默抓着这根腿肉,像是拿着一只烤全羊的后腿,不过色香味俱无,哦,不对,味道还是有的,一股药臭味,不过滕默呆在仓库这么久,他估计已经适应了。他不知道这只腿的主人是谁,已经干缩成一块瘪瘪的肉干,男女都分不出,不过只能对不住了,对方死后的肉体还能为一个生命创造持续的机能,那算是他或她普度众生了吧。

滕默吃过烤全羊,想到正宗的烤全羊他就垂涎三尺,烤全羊也有做成肉干的,他去研究过整个肉干的制作程序,原料选择→清洗→分割修整→浸泡→改刀→盐水注射→真空腌制→淖水→切条或切片→调味卤煮→二次调味→烘干→冷却→无菌包装→检验→成品入库。

但是,现在的肉干仅仅是第一道程序就完了,直接用保鲜膜包装,然后成品入库。

有了第一次吃生肉的经历,滕默开始为自己鼓励,其实老鼠吃人肉,人再吃人老鼠,效果也差不多,就是间接了的吃。

就好比狗吃狗粮,人吃狗肉,直接跳到人吃狗粮也未尝不可。

当然,狗吃屎另说。

终于,滕默勇敢地伸出舌头,把那块大腿肉干舔了舔,可是什么味道都没有,他原以为有点咸味儿的,就像是腊肉干咸肉一样。但是舌头上的舌苔扫过那层枯槁的皮肤表层时,仅仅是舔在了一张牛皮纸上。

让滕默高兴的是,因为没有特别重的味道,他要啃噬这腿肉已经没那么痛苦地排斥了。至少胃部不会剧烈收缩到又想呕吐。

其实他已经变成了重口味,目前是饥不择食而已。

这根腿肉特别任,似乎里面的肌肉纤维已经消失了,就剩下一层皮,好比一张塑料包裹在发烫的铁棍上,然后干缩成一团皱褶皮囊。拿在手上,没有什么重量,就是有点长,像吃甘蔗,不太好拿。

真的,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超级的韧,也许,这条腿肉曾经有软骨,肥膘,淤血,淋巴, 甚至肿瘤,伤斑,冻疮或者细微的腿毛等等,一旦经过烘烤和时间的蒸发干晾,所有的瑕疵都看不出来了,它们都压缩成了一块皱皮。

滕默只能指鹿为马地希望这是一根美女的腿,原本白皙修长,健美而结实。

只有这样才能增进他一丁点儿的胃口。

进餐开始了。

滕默之前用前排的牙齿去啃噬这块如枯树根须般的腿肉,但是啃不动,像是一只鸡的爪没有煮熟,那层皮根本啃不出来。他又改用大牙咬,完全就是用啃甘蔗的方式去撕咬,但是好硬啊,肉干压着他的脸部硬是没有进入他的 。

滕默松开牙齿,吐着嘴里一些不干净的残渣,他一无所获。

等摸到大腿肉干的根部时,他有了主意,从大腿的端头撕起,用大牙咬住一块肉纤维后就拼命用双手撑开腿骨,然后拔河一样前后死拽,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滕默撕出了一大块肉干,这条肉干从大腿端头一直被扯到膝盖,又从膝盖扯到脚踝处,总算是扯出来了。

敢情像一大块凝结拉出来的牛皮糖。

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