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
【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成立于2005年8月5日,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肩负着《中国人民银行法》所赋予的贯彻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职能。主要履行职责如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承担辖区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等职责。2013年,中心支行内设1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货币信贷与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科技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内审与事后监督科、人事科、外汇管理科、保卫科、纪检监察室、宣传群工部、营业室、后勤服务中心,共有职工106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中卫转型发展实际对金融工作的要求出发,认真把握宏观调控和支持中卫经济发展的关系,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着力促进支付结算环境和民生金融改善。
(张 华)
【货币政策执行】 中心支行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重点和节奏,有力支持全市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三农及民生经济等实体经济的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334.03亿元,比年初增加36.58亿元,增长12.3%;各项贷款余额316.52亿元,比年初增加64.94亿元,增长25.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8.55个百分点。存、贷款增幅均位居全区第二,其中贷款增量位居全区四个地级市第一。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03.71亿元,同比增长26.3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6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涉农贷款42.4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5.75%;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18.66亿元,同比增长19.14%,全年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23.9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71.52%;全市房地产贷款余额49.38亿元,同比增长57.71%,全年新增房地产贷款18.07亿元,占全部贷款增加额的28.02%,同比多增13.64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35.59亿元,再贷款余额达18.94亿元,同比增长7%,有力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申请获得再贴现额度2.5亿元,缓解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张 华)
【外汇管理】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主动进位,提前介入政府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进行外汇质押、押汇等融资创新方式,为亚马逊公司、诺基亚集团公司来卫投资大型项目及宁夏夏华肉食品公司清真牛羊肉出口阿拉伯地区项目提供外汇政策咨询、业务受理服务,确保市政府重点项目无障碍落地,有效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切实支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13年,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21500.95万美元,较上年增长85.5%,创建市以来新高。首次为外贸企业争取到短期外债余额指标1200万美元,有力地支持中卫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张 华)
【金融稳定】 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签订《中卫市非银行类融资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合作备忘录》,推行三项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预警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8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再贷款、支付结算、货币金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9个执法项目的综合执法检查,有效规范其依法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张 华)
【金融服务与管理】 研究出台《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引》,实现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和方法创新。2013年严格遵循工作指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核准6家新设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央行服务效率。针对辖区中宁县、海原县没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两县银行网点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核准业务存在路途远、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网络预审核平台,并于2013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全年通过网络预审核平台办理账户预审核业务871笔,办理成本较以前下降60%,审批速度也从原来的1耀2周缩短为半天。成立中卫市金融研究小组,优化人力资源,力促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专报件》35期,其中被自治区副主席、中卫市委书记马廷礼批示3次,中心支行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深入开展“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和金融统计信息质量同步提升,在宁夏辖区统计业务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现状,成功搭建国库沙坡头区支库业务核算平台,为沙坡头区开展预算收支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在中宁县设立国库经办处相关工作。开通“黄河善谷”慈善企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业务咨询服务台,为企业快速办理政策性退税、残疾人保障基金入库等提供便利。二代支付系统成功上线,支付结算环境继续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覆盖面不断扩大;积极引导农业银行开通无线智能支付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解决硒砂瓜、枸杞等特色农产品田间地头的批发结算难题。反洗钱监管档案管理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反洗钱风险评估机制逐步完善。科学调拨发行基金,有效确保全市现金合理供应;加大反假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反假货币防线。强化征信宣传,协调出台《海原县厚德慈善园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方案》,稳步推进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支持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各项业务系统运转正常, (张 华)金融IC卡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银监分局
【概况】 中卫银行业金融机构19家、营业网点129个。其中: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2家,大型银行分支机构8家,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1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3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5家(含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家、村镇银行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29个,从业人员1935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57.88亿元,较年初增加71.20亿元,增长25.71%;负债总额341.87亿元,较年初增加68.09亿元,增长24.87%。各项存款余额 310.27亿元,较年初增加 39.69亿元,增长14.67%,贷款余额为306.81亿元,较年初增加62.33亿元,增长25.5%。不良贷款余额为2.48亿元,较年初减少0.0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1%,较年初下降0.23个百分点。实现税后利润10.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12%。中卫法人银行业资本充足率15.54%,比年初提高1.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29.68%,比年初提高64.13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114.66%,比年初提高31.71个百分点。(郑 宪)
【银行业风险管控】 银监分局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防风险”,“守底线”,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控银行业风险。平台贷款实现“降旧控新”。辖内银行业平台贷款余额9.49亿元,全年新发放平台贷款2.2亿元,收回到期平台贷款本金1.67亿元、利息6536万元,平台贷款总体运行平稳。房地产贷款风险可控。分局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继续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防范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风险,并按季上报房地产贷款情况报告。同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坚持差别化房贷政策,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性和清偿能力的排查。继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联合中卫市公安局组织开展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和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要求加强演练,积累紧急处置经验。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安保讲座,全市19家金融机构负责人、126个营业网点负责人及公安系统相关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培训。转发《案情通报》36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防范各类金融诈骗犯罪的工作力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实现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无案件。组织开展辖区农发行与邮储银行代销业务、海原县联社转贴现业务、宁夏银行理财业务、石嘴山银行票据业务等现场检查,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票据业务。对个别机构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内大幅增长(张 华)
的情况,及时下发风险提示书,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防客户套取银行资金,严密监控贷后资金用途和流向,严防信贷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坚决杜绝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申请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贴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建立流动性风险监管台账,定期监测和分析,辖内法人机构全年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达标。不良贷款反弹势头得到遏制。实行不良贷款差别化监管机制,持续关注个别大型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引起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向下迁徙的问题。2013年末中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8亿元,较年初减少0.0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1%,较年初下降0.2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实现“双降”。
(郑 宪)
【银行业改革】 支持大型银行在辖区设立分支机构。石嘴山银行在中卫设立分行并在中宁县筹建支行,建设银行中卫支行、宁夏银行中卫支行升格为分行,中宁青银村镇银行、中卫香山村镇银行相继增设分支机构,进一步解决生态移民区金融服务空白问题。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稳健发展,提升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审慎监管会谈,及时传达监管政策,督促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加快推动法人机构改革转型,督促法人机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明晰“三会一层”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管理架构和问责机制,改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法人银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纠正绩效考核定位狭隘,指标设定不科学等问题。对法人机构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核心指标、绩效薪酬体系等开展多维度监管和提示。加快推进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督导法人银行机构成立以董(理)事长为组长的实施领导小组,开展差距分析,深入分析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准确测算变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资本补充规划。做好新旧资本充足率报表并轨报送工作,确保数据报送质量。(郑 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