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易霄立刻问道:“这个痕迹是哪儿来的?”
此刻,我已经发现,贱嘴的遭遇,和张易霄接下来所要调查的事情,似乎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将贱嘴发现人头骨的事情跟张易霄说了一遍。
我道:“摇摇身体的印记,或许是被张端给掐出来的,人在那种时候,是很难控制自己的,而且在掐了没多久,摇摇就溺死,这会使得血液更加积聚在那几个部位。”
贱嘴嘶了一声,看了看手里的信纸,道:“难道真是你小叔叔害死的?”
张易霄道:“我也在想这个问题,而且,在收到这三封信后,我通过警官的权利,调查过清源镇以前的人口档案,而且,还打探出了一些很离奇的传说,我一直以为这个传说是不可信的,但根据你们刚才所描述的人头骨情况,我觉得,我所听到的传说,或许是真的。”
“什么传说?”我道,对于这件事情,我已经越来越好奇了,或许从张易霄口中,我可以知道蛊王的消息,但潜意识里我有种猜想,或许蛊王早已经死在那场泥石流中了。
紧接着,张易霄跟我们讲起了他所调查的事情。
那是关于摇摇一家人的档案。
他们是苗汉通婚,奶奶嫁给一个姓田的男人,生下了一个女儿,紧接着,女儿又招赘了摇摇的父亲。
草鬼婆的老公很早就去世了,据说是病逝,但通过张易霄的深入调查,却发现,在这病逝的背后,却隐藏着极深的渊源。
摇摇的奶奶,在当地有草鬼王,也就是蛊王的称号,据说,她给自己的丈夫下过一种蛊,这种蛊是她自己培育出来的,效果和痴情蛊类似。
据说草鬼王的丈夫在女儿七八岁大的时候,突然性情大变,经常不待在家里,而且对外总是说草鬼婆的坏话,说她整日里养蛊,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后来,顺利成章的,丈夫外遇了,但他外遇没多久,脑袋就出了毛病,经常头痛,痛着痛着,就傻了,如同白痴一样,最后一命呜呼。
这本来没什么奇怪,只能说是报应,但离奇的是,草鬼婆招赘的女婿,也在摇摇四五岁的时候,得同样的病死了。
据说,他们都是被草鬼婆所培育的新蛊所弄死的。
这种蛊会蚕食人的脑髓,人死后,蛊虫也死在脑壳里,但蛊虫自身有种特殊的分泌物,这种分泌物长期沁在脑壳里,可以使人的骨头产生一种玉化的效果,达到长久保存的目的。
结合小叔信中的内容,张易霄断定,他所见到的那两个人头骨,很可能就是死去的爷爷以及摇摇的父亲。
第二封信,写于1992年的6月25号,但同年的八月,当地发生了泥石流,而从六月到八月的这段时间,张端也并没有回到北京。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张端去了哪里?
对于张家来说,张端的消失,是一个谜题,然而,十天前所收到的三封信,使得张易霄决定完成父亲的遗愿。
他知道,自己的小叔张端,很可能已经死于二十多年前,但自己必须要查清楚,在二十多年前,张端是怎么死的。
他指着信的最后一行,道:“我怀疑,他是被草鬼婆害死了。”紧接着,张易霄又点燃了一支烟,道:“第三封信的内容超乎了正常人的逻辑,我不知道该不该给你们看,所以在此之前,我需要你们回答我一些问题。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张易霄是一名观察力入微的优秀警告,我知道已经瞒不过他,便将事情略作改动,告诉了他,只说自己被听信谗言,不小心吃了变异的情歌蛊,必须要找到苗疆蛊王。
张易霄道:“我曾经查过这方面得消息,据我所知,在民间,被称为蛊王的有很多,你为什么要来这里找?”
我愣了,是啊,我为什么要来这里找?
既然这个蛊王十之八九已经死了,那我何必还要再这里浪费时间,去找其他的蛊王,不是更省事吗?
根据我们之前的推测,杀害僧人的那个人,很可能在接下来进行什么大的动作,万一又是杀人,那我和贱嘴待在这里就太危险了,既然如此,我还不如溜之大吉呢。
张易霄的话提醒了我,我开始暗自琢磨,而这时,他见我没有答话,便道:“来这里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这座寺庙,远比你想象的要诡异,包括来寺庙的游客。”
游客?我道:“游客也有问题?”
张易霄,道:“正常人是不会来这个地下充满死人的地方旅游的,其余人的目的我不清楚,但那个富豪我认识,事实上,他是一个名人,只要你对股票感兴趣的话,就应该认识他。”
我道:“恰好,我对股票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张易霄笑了笑,道:“但我对这方面很感兴趣,所以我凑巧认识他。他叫马讯,出道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族,但后来,他曾经到云南旅游过一次,回来之后,就开始买股票,如同财神爷降临他家一样,他所买中的股票,几乎都是涨的,因此绰号叫‘涨得快’。在一次访谈类的网络节目中,他曾经无意中透露,自己之所以会从一个打工仔变成股市大亨,是因为在云南旅游时,曾经从一位草鬼婆手中弄了一只金蚕蛊。”
我惊道:“金蚕蛊?真有这东西?”
张易霄道:“对这种蛊,想必你不陌生吧?”
我道:“怎么会陌生,这种蛊算是大名鼎鼎了。它跟别的蛊不一样,别的蛊是拿去害人的,但这种蛊是用来供奉的,就如同民间养五鬼一样,供奉在家里,可以敛财,所以又叫金蚕,听说它浑身都是金灿灿的。”
张易霄道:“不错,其实民间养金蚕蛊的很多,但效果怎么样,就得看你的蛊怎么样,涨得快能在三年之内发家致富,想必家里的金蚕蛊,来头必定不小,不过最近他的财运似乎到头了,亏了很多钱。”
贱嘴道:“难道是他家里的金蚕蛊不顶用了?”
张易霄道:“蛊说白了,就是虫子,虫子也是生物,而且虫子的普遍寿命短,我估计是他的金蚕蛊寿命到头了。”
我不由得想起了沙漠神宫里千年不死的蛊虫,忍不住道:“那可不一定,蛊虫都是用特殊方法养出来的,千年不死也不是不可能。”
张易霄不置可否,道:“总之,涨得快会来这里,绝对不是因为带儿子亲近大自然,他这个人很花心,在外面有很多绯闻,他现在的这任老婆是原配,你也看到了,身材臃肿,相貌不佳,涨得快早就不待见她了,连带着儿子也不待见,据说他在外面有很多私生子,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情,哪里会这么好心带儿子来亲近大自然。”
我算是明白过来,看了这门久,居然只有我和贱嘴被蒙在鼓里,合着我们这帮游客中,不止我和贱嘴心怀二心,估计所有人都是有目的而来的。
那么其他人呢?
我下意识的想起那两个女大学生,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总不会有什么二心吧?
但话又说话来,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会到一个地下全是死人的地方旅游?想到这儿,我真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嘴巴,这么明显的破绽,我居然完全察觉不到,如果不是张易霄提醒,恐怕我还将周围的人都当成普通游客呢。
紧接着,张易霄拿起了第三封信,将信纸抽出来,递给我们,我一看,立刻发现不对劲,上面的笔记变了。
而且所用的纸也变了,不在是过去发黄的信纸,而是现在所使用的纸张,我立刻就翻到结尾处,先看了看落款。
落款是2013年8月10日。
张易霄收到信的时间是8月16日,也就是说,这封信才写了不久,而且结尾处也没有落款。
我们将信翻到第一页,从新开始读起来,由于笔记的改变,我无法判断这封信是谁写的,但很显然,写信的人,和消失的张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信抬头没有称呼,开头的第一句就让我和贱嘴有些错愕,上面写的是:嘘,你听,它来了!
它?
为什么不是他、不是她,而是它?
难道来的不是人?
这真是一封古怪的信,我隐约觉得,信里所记载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压下这种古怪的心情,我们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