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外国教育专题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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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从莫雷尔法案到威斯康星观念(1)

——美国大学服务职能的确立教学、科研和服务是现代大学的三大职能。一般认为,服务职能肇始于美国,它发轫于依据1862年的莫雷尔法案而诞生的农工学院,确立于20世纪初以“威斯康星观念”著称于世的威斯康星大学。

一、《莫雷尔法案》的颁布和影响美国独立建国到19世纪中叶,原新英格兰13州的居民大量向西部迁移,形成声势浩大的西部开拓运动。

西部地域辽阔,幅员广大,为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国会于1785年制定《土地条例》,企图对西部地区进行方形的测划,把每一市镇划为一片36平方英里的方形,然后再把每一市镇划分为36块,每块640英亩,其中第16块土地定为教育事业所使用。就是说这块土地可以出租或售卖,将租金或售价作为办理学校的经费。

1820年建立的俄亥俄州首先把联邦赠地用于州立大学。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每个新加入的州都获得一块联邦赠地以供一所州立大学使用。据统计,包括阿拉斯加特区在内,全国共获得联邦政府赠地98519946亩作为建校之用。可以说,上述赠地建校的先例,开了美国的1862年莫雷尔法案通过后大规模创办赠地学院的先河。

《莫雷尔法案》是由佛蒙特州国会议员莫雷尔(JuStin Smith Mortill)提出来的。在莫雷尔之前,教育史家认为特纳(Jonatlan B.Turner)是赠地学院的先驱人物。特纳是马萨诸塞州一个农场主的儿子,毕业于耶鲁,曾参与筹建伊利诺伊学院的工作,并担任修辞学与纯文学教授。1847年,由于他直言不讳的反奴隶制观点和反对正统的命定说的立场,被迫辞职。

特纳对教育的兴趣由来已久,早在1833年就撰文强调普及教育的重要性,并特别指明科学对农业改良的必要性;1852年,他提出由州政府或联邦政府赠地兴办学院的做法,并称这将是世界教育史上的创举。他主张为适应不同学生的要求,高等教育应分为两类。第一类人数较少,以研究宗教、法律、医学、艺术、科学及文学为主,他称为专业阶级,约占总人口的5%;第二类人数较多,他们将从事农业、商业和其他有关日常生活的工作,他称为“工业”阶级。前者由传统学院实施,后者需建立新型学院来实施;前者多半是私立,由宗教教派主办,后者则为公立,由政府尤其是联邦政府负责。他的计划被称为“平民教育权利法案”,其教育的对象是普通平民百姓,教育内容是实用科目,教育方式侧重实验研究。特纳宣称:“为了建设一种真正的民主,工业阶级也必须有他们自己的大学,至少每州一所。新型的大学将教授农业、生产加工和薄记方面的知识;它们将有实验农场、果园和牧群;它们将‘向超过规定年龄的各阶级的学生开放,时间可长可短’。庆祝毕业典礼将不是发表一篇拉丁文的演说,而是举办一个一年一度的集市,在集市上陈列实验农场的产品,和从全州收集来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赛。”特纳的计划于1853年由伊利诺州议会提交联邦国会,要求联邦拨地给各州,兴建农工大学,各校经费不少于50万美元。由于时机尚不成熟,特纳的提案未获通过。但他的思想对莫雷尔的启迪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莫雷尔在国会服务达43年之久,其声望和影响是特纳难以望其项背的。

早在1848年莫雷尔就建议取消美国学院中“几个世纪以前建立的以欧洲学术为特点的那部分学习,以较新的更有实用价值的学习来填补空白”。莫雷尔和特纳来自同一个州,了解特纳计划的内容。1857年,莫雷尔在众议院首次提出赠地法案,要求联邦政府根据各州国会议员的人数,每人拨给2万英亩土地,由州设置传授工农业科目的学院。该法案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批准,却遭到南部各州的反对,1859年被布坎南总统否决。否决的理由是:联邦政府正处于经费困难之时;法案对各州的权利将造成威胁,对新州也将带来潜在的危险;农业和机械技术的提高在当时的美国尚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法案对现存的学院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法案是违宪的。对总统的否决,莫雷尔甚感愤怒,但他无法争取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来推翻总统的否决,只能是功亏一篑。直到内战爆发,白宫易主,莫雷尔才能够了却心愿。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反对莫雷尔法案的南方各州退出联邦政府,特纳的好友林肯出任美国总统。在这种情况下,莫雷尔旧案重提,并稍作修改。1862年7月2日,林肯总统正式批准《莫雷尔法案》。

《莫雷尔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在每个州至少资助一所从事农业和机械技术教育的学院,这所学院不排斥科学和古典学科,还需开设军事课;每州凡有国会议员一人可分得3万英亩的公用土地或相等的土地期票;可使用出售土地所获得的钱购买联邦或州政府债券或其他可靠债券,以赢利扩大永久性基金。永久性基金的10%可用于购买校址;如果该资金五年内未用,将退还联邦政府。法案还规定:凡暴乱和造反的州无权获得联邦土地,而新加入联邦的州则有权获益。

法案实施后,公共土地的购买在纽约达到最高价格,即每亩6.73元,在罗德岛最低,每亩0.41元,平:均价格为1.65元。虽然事实上并非整个经费都用于农工学院,但这类学院毕竟得到了发展。

莫雷尔法案是美国联邦政府在整个19世纪所采取的最重要的教育行动,是美国历史上联邦对公共教育的最早的干预。法案通过后,赠地学院迅速发展,形成土地赠予运动。其中有28个州单独设置了农工学院;宾夕法尼亚、密歇根、马里兰等州则把土地拨给原已设置的农业学校;伊利诺斯州则成立了工业大学,不久改为州立大学;另有15个州是在州立大学内添设农工学院。

据统计,自1862年莫雷尔法案开始实施到1922年阿拉斯加大学建立为止,美国共创办了69所赠地学院。该数目超过美国州和准州的总数,其原因是东南各州实施所谓“隔离而平等”的原则,为白人和黑人分别设立了赠地学院。

赠地学院培养工农业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教育对象是一般中下层阶级,尤为农民和劳工阶级居多。课程包括农业、工艺、军训等,也包括古典学科,但古典学科已失去了昔日的支配地位,实用科学受到推崇,钻研理论而鄙视生产的大学传统被改变。妇女也获得了入学的权利。

尝到了第一个莫雷尔法案所带来的好处,联邦政府又于1890年通过第二个莫雷尔法案,规定联邦第一年补助各学院15000元,以后逐年增加1000元;直到每年补助25000元为止。当时南方的黑人仍备受歧视,新法案规定南部17州须革除岐视黑人的积习,否则要另为黑人设置水平相同的农工学院,不然联邦将停止资助。

莫雷尔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高等教育掀开了新的一页。法案确立了高等教育民主化的原则,成为美国教育哲学上的一个转折点,高等教育向所有合格的申请者开放,而不计他们的经济或社会状况。赠地学院通过培养大批实用的经济发展所急需的科学技术人才,为美国工农业现代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955年,美国69所赠地学院招收了20%的美国大学生,授予了39%的博士学位。赠地学院已不仅仅着重农、工等科,而是发展成为大规模的综合性大学,在美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教育史家卡布来(E.P.CIJbberley)说:“联邦政府给予教育的多种补助中,似乎没有别的补助像拨地兴建农工学院,和以后拨款举办这类教育,获得更丰硕的成果了。”联邦政府仅仅提供了赠地学院收入的10%,其他90%来自州和地方政府,来自捐赠收入,来自学生所付的学费、膳宿费和其他收入。

二、康奈尔计划的实施南北战争后,州立大学迅速发展起来,它们逐渐在美国公众的心目中象征着两种主要的思想。第一是“通用”(alpurpose)课程计划;第二是忠实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大多数州立大学在上述两方面都是积极的,但前一种思想最鲜明的代表是康奈尔大学,后一种思想最经常的代表则是威斯康星大学。

康奈尔大学是一所著名的赠地学院,由怀特(An—drew D.White)和康奈尔共同创建。怀特毕业于耶鲁,曾访问牛津、剑桥大学,并在巴黎大学和柏林大学就读,因而对美国学院和欧洲大学均较为熟悉。他的大学思想曾受到塔潘的影响。他设想美国大学应从教派和党派控制下独立出来,布满有学问的教授,既提供古典又提供更实际的课程,这种大学确确实实是有助于学问的。

1864年,怀特成为纽约州参议员,并被选为参议院教育委员会主席。同是纽约州参议员的康奈尔则是农业委员会主席,也是一位非常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