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家哲学智慧
19741700000023

第23章 道家的人生哲学(1)

中国传统哲学中有着极为丰富的人生哲学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哲学重要组成部分的道家哲学,其人生哲学思想尤其丰富而独特。尽管道家哲学中也有渊深玄奥的本体论(自然哲学)

和知识论(认识哲学),但道家哲学的核心却是其人生论即人生哲学。一部《老子》,毋宁就是一部人生哲理诗;一部《庄子》,看上去虽多“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虚之辞,”然究其实,却无处不透显出深湛的人生哲理。道家人生哲学是道家学者贡献于中国文化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

按张岱年先生的说法,“人生哲学包括关于人生意义、人生价值、人生理想、人生境界等的探索,”因而道家人生哲学也就是道家学者对于人生意义、人生价值、人生理想、人生境界等的探索和理解。从逻辑关系上看,道家人生哲学是以其本体论和知识论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换句话说,在道家哲学这棵大树上,其本体论和知识论是其根其干,而其人生哲学则是其树上所结出的一颗瑰丽而饱满的果实,因而我们探讨道家的人生哲学,也就是要摘取和品尝这样一颗金灿灿的果实。

一、人生价值的肯认

就其实质而言,人生哲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生意义、人生价值问题。这一问题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它要问,人在宇宙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另一方面它要问,个人在社会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前者所要回答的是人作为类存在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后者所要回答的是作为个体的人与社会亦即人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问题。这两方面的问题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逻辑上说,后一方面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前一方面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和基础。

人与自然存在怎样的关系?人在自然界中居有何种地位?这是道家学者在论述人生意义、人生价值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道家的认识表现出与儒家一致的倾向,即他们皆给于人的生命存在以极大的关注和重视,皆高度肯定人在自然界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具有卓越的价值。这种肯认反映了古代中国人理性意识、人的意识的觉醒,反映了古代先哲对原始的生命一体性原则的突破和超越。所谓生命一体性原则,指的是,“在人类漫长的原始社会的早期和中期,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和人类的思维认识水平极其落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说并没有构成为问题,人与自然融为一体,人直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世界直接就是自然的世界,人不是作为人之所以为人而存在,而仅仅作为自然的人而存在,人的生存生活、人的一切活动不是从独立于自然的人的要求出发,而是服从于人的简单的自然要求和生理本能。”“人与自然既是生命本身,又是生命的载体,彼此并无物我之分。”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至原始社会晚期和文明社会早期,人类通过自身不断的劳动实践而渐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认识到世界不只是单一的物的世界、自然世界,同时还是人的世界,于是有了物我之分、人的世界与自然世界之别。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面对变化纷繁的大干宇宙,面对自然界的种种异常现象,人们终究不得不感到自身力量的渺小,终究不得不时刻承受着外部力量威胁的痛苦,人的意识还没有达到高度的真正的自觉,人的力量的无限性和潜在性还不曾得到全面而现实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是把一些一时无法解释的异常现象归之于神力的作用,就是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处处求助于神灵的佑护。一句话,是神主宰和左右着宇宙和人问的一切物事。西周以降,特别是到了老子生活的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社会历史和经济政治的剧烈变化、人类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和理论思维水平的提高,人神关系发生根本的逆转,神的地位、天的地位动摇而下降,人的地位得到重视和提升。应该说,人神地位的逆转正是人的理性自觉的体现,而在这股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理性思潮的形成和发展中,道家老庄无疑是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固然,儒家孔子讲求重人生轻鬼神、尽人事知天命,已是十分进步的了不起的思想。但孔子毕竟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和天命的存在。道家老庄则不同,与儒家相比,他们可说是比较彻底的无神论者了。一方面,他们对天命观念已不是一般地表示怀疑,而是从怀疑走向明朗,走向对它的否定。他们提出“道”的观念来与传统的天命观念相抗衡,照他们的意思,天命在道的面前没有任何威力可言,而道及道所派生的一切事物也都是自自然然的,道本身不是别的什么神物,而就是自然,道与人也不是主宰和被主宰、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这样,他们就以道的至上性、自然的至上性否定和取代了天命的至上性,而这在人类认识史上,在人类理性意识、人的意识的发展历程中,无疑是了不起的贡献。另一方面,道家在否定天命观念的同时,对鬼神观念也进行了改造和变革。

这一点在老子那里有明确的反映。传统的鬼神观念虽没有天命观念那样的权威性、神圣性,但它与天命观念相辅为用,从而构成对人类之生存生活的制约和影响。从《老子》书来看,老子并没有完全抛弃“鬼”和“神”的概念,人们固可以以此而视老子的无神论思想有不尽彻底之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老子这里,所谓“鬼神”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鬼神”,它已被赋予某种自然的属性。老子认为,“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意思是说,只要人们在日常活动和社会活动中按“道”或自然的原则行事,则即便真有鬼神的存在,也不会对人构成威胁和伤害。老子留下的只是鬼神观念的外壳,而在实际上却抽去了鬼能伤人说法的理论依据。道家就是这样通过对天命观念的扬弃及对鬼神观念的改造来推崇道,进而推崇人,因为照他们的逻辑,人的价值不过是道的价值在人身上的体现而已。

如果说人、神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的或异态的反映的话,那么,人、物关系则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的或常态的反映。从上面的论述我们看到,在人神关系上道家和儒家都表现出抑神而扬人的倾向,不过,道家之抑扬似乎较儒家更为明确而坚决。现在,我们同样以儒家为参照来审视和讨论人、物关系,以见出道家以之肯认人的价值的特色所在。照我们的考察,儒家主要是通过揭示人与物的区别来推崇人的,孔子强调人是万物之灵,人贵物贱,谓“鸟兽不可与人同群”;孟子认定人有善性,有先天的道德意识,即所谓“良知”、“良能”,动物没有这种意识,故而“人之异于禽兽”也;荀子则以人有“辨”有“分”有“礼”有“义”等“文”的特征来论证“人最为天下贵”。总之,由于人具有为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灵性,因而人也就理所当然地具有高于人之外的其他一切动物的特殊价值。

与儒家不同,道家主要是通过揭示人与物(自然)的统一与联系来高扬人作为类的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的。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他没有象儒家那样明确讲人贵物贱,强调人高于自然,但他将人与道与天与地相并列,指出人是“四大”之一,实是将人还给了人,也还给了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在宇宙中之渺小与无足轻重,相反,它乃是对人之应有地位与价值的一种客观的认定。此外,他侈谈“天道”,但总是落脚于“人道”;他注重养生,提出“守朴”、“啬”、“法自然”等等重要的养生原则,也正是他重视和肯认人的生命意义与价值的体现。庄子讲“齐万物”,“齐物我”,表面看,这是对原始的生命一体性原则的复归,但我们须知这是深层意义上的复归,其旨与老子“人居四大之一”的观念一样,不在简单地将人降低到物的层次,而在抛弃儒家的人类自我中心的狭隘观念,以宽阔而平等的视野来审视人和物,要求人们既要注重和看到人的价值,又要注重和看到物的价值,进而做到人尽其材,物尽其用。此外,我们从庄子“无用之用”命题的提出和阐发,亦可以见出他对事物之价值的独到见解,《庄子》载:

惠子谓庄子日:“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曰:“夫子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游觥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

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觥,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觥,则所用之异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则夫子犹有蓬之心也夫!”

惠子谓庄子日:“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庄子曰:“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避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嫠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上引庄子和他的最好朋友、当时名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惠施相互辩论事物之功用或价值的二则对话说明这样几层意思:其一,物各有用。凡物之存在皆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既有存在的根据和理由,就都有其存在的功用和价值,这有点近似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按庄子的逻辑,物的功用或价值是为物的本性所决定的,进而也是为道的本性所决定的。其二,虽然物各有用,然物之功用或价值又总是相对的,一个事物从此一角度看,有较高的价值,从彼一角度看,却可能毫无价值;反过来,另一个事物从此一角度看,似乎没有价值,而从彼一角度看,却可以有相当的价值。人们审视事物的角度不同,事物对人们显现的价值就有很大的差异。其三,无用反大用。在庄子看来,事物的具体的有用性固可说是用,但不能算是大用;无用之为用才是最大的用(大用)、最大的价值。他针对惠施只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的陋识,强调不可执着于有用之用,而必须看到无用之用,“知无用而始可与言用矣”,Q)“且余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照庄子的意思,以无用为用,最根本的就是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过着一种体道悟道的生活,达致“不夭斤斧,物无所害”,无所困苦,逍遥自适的目的。从上面的引述我们还看到,惠施是以一种世俗的眼光、纯功利的眼光来审视事物之功用和价值的,而庄子则是以一种艺术的眼光、超功利的眼光来审视事物之功用和价值的,这是他们两人对事物之功用和价值所以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的内在根由。

庄子与惠施辩论事物之功用是有深刻寓意的,他认为,以此推之,人的价值亦当作如是观。庄子说:“支离疏者,颐隐于脐,肩高于顶,会撮指天,五管在上,两髀在胁。挫针治獬,足以糊口;鼓笑播精,足以食十人。上征武士,则支离攘臂而游于其间;上有大役,则支离以有常疾不受功;上与病者粟,则受三钟与十束薪。夫支离其形者,犹足以养其身,终其天年,又况支离其德者乎!”支离疏,假设人名,比喻支离破碎、形体不健全。庄子以支离疏作喻乃是极而言之,在他看来,一个人,不论他的身体健全与否,都有其享受生活、体现其人生价值的权利,人的这一权利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仅如此,即便道德上有所缺陷之人,也同样拥有这一权利,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将人的这一权利予以剥夺。对此老子说的更为明确:“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日: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人有不善的行为和道德,我们也不应抛弃他,而应从救人救物的立场出发,帮助他逐步达致于善。这是宽容和人道精神的体现,是对人的生命意义和生存价值的高度肯定。

与人和自然的关系,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问题的探讨的同时,道家又探讨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如果说前一问题的探讨表现了道家对人的生命价值的一般肯定的话,那么后一问题的探讨则表现了道家对人的个体价值的极力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