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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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易经》概述(8)

其实,苦果早在这项专利推向国际市场的当天早晨就已埋下了种子。原来,在1999年3月,安迪公司想要将产品打进美国市场时,就通过美国一家经销商与沃尔玛公司接洽,没有要求对方在法律上做任何责任承担,也没有要求做代为保守技术秘密的承诺,只是急于早日把事情办成,当场就将产品的技术数据和样品毫无保留地交给了沃尔玛。沃尔玛拿到样品后向各家经销商招标订货,英国IMPEX公司获胜,沃尔玛就将全部技术资料交给IMPEX,这家公司拿到资料后没有向安迪公司订货,却另寻造价较低的山西新和公司订了货。看起来,安迪公司所遭受的损害,固然是由于两国的法律条文不尽相同所致,而更重要的是自己当初过于疏忽大意,急功近利,不知市场的风波谲诡,险浪重重,是自己缺乏必要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辛辛苦苦投资巨大的技术发明,拱手让给别人作为人家盛筵上的佳肴。今日欲哭无声,欲泣无泪,都只因当时谋事不周所致。所以还是孔子在《卦象》中的一句点题之话说得准确:“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安迪公司作事谋始不周而兴讼,自然难免白吃苦果。

“讼卦”也同其他各卦一样,通过六爻在不同层面上兆示着诉讼之事的吉凶祸福,以供人们行事时做何去何从的选择。‘我们先看看它的初爻,其辞曰:“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孔子在《卦象》中诠释说:“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意思是说,诉讼之事,不要抓住不放,旷日持久地去争。能讨个小的说法,也就适可而止了,真相总会有大白于天下之时。

2002年,武汉某一单位的车主在公共场合里当众砸毁世界百年名牌轿车“奔驰”,这也算是本世纪爆出的一个特大冷门消息,一时间震动了国内外汽车市场和为数众多的消费者。

“奔驰”是深受国人喜爱的一种汽车,豪华气魄,性能优质,常有轿车队伍中龙头老大的称号,故人们都爱称它为“大奔”。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今日是市场经济,产品各以其质量、功能和价位而受到不同消费档次人们的偏爱与喜好。但有一段时间,它的售后服务却很难以令人满意,有一些事故发生后经过反复质检,明显是由于汽车本身问题所致,而不是由于燃油和驾驶技术的关系,但与奔驰公司驻京办事处联系,他们不是找各种借口洗清自己的责任,便是找中间人做无限期的敷衍式调解。如想依据购车合同条款要求退车和换车,则更是难以想象的事。某代理商曾在无意之中透露机密说:“换一辆新车,进出口关税和运费,将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谁来负担?”出于万般无奈,武汉某单位的车主,在盛怒之下,让人把大奔拉到公众都能看得到的地方,一声令下,几个工人便挥动铁锤榔头,乒乓一阵就将汽车砸瘪砸烂。按照法律,一个车主有权将自己的东西做任何处理;但是在公共场合下砸毁一辆百年名牌轿车,对于“奔驰”的声誉不能不产生影响。这一举动,无疑等于在湖水中投入一块巨石,不能不顿时产生无际的波澜。“奔驰”驻京办事处自然不会漠视,当晚就在自家网站上发表了公开声明,说:“武汉用户的‘奔驰事故’系由使用非指定的燃油所致,我们曾经提出要为用户提供清洗燃油系统的免费服务,但却遭到用户的拒绝,而采取了极端的、对我们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它给我们之间对问题的解决造成了更大的困难。虽则如此,我们仍然希望将一如以往地继续以理性态度解决争端。但前提条件是,用户对我公司权益侵害,应提出一份公开道歉的信,双方在都可信任的条件下对该车的质量,特别是燃油系统进行严格检测,然后进行公正的鉴定。”

武汉车主砸车的行为,也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连锁反应,浙江义乌、深圳和广州的一些车主,纷纷发函声援武汉用户,并声称他们的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也将效法武汉车主将“大奔”砸毁。

还有的人向武汉车主提出建议,愿意全程代理他进行诉讼与索赔事宜,并想买下那辆已砸毁的汽车。

两个月后,经过双方的反复协商和有关部门的调解,初步达成了一项可以对外公开发布的公告说:“奔驰公司对汽车的燃油系统已进行了彻底清洗,使其恢复至原厂标准,武汉用户可以进行为期一年的运行测试,直到确认始终保持性能良好为止。武汉用户表示,我们遗憾在过去一段时间里,这场纠纷扩大了,如果当时双方能够面对面地进行讨论,也许事情会进行得更好。现在经过多次的讨论,双方又恢复了良好的关系。”奔驰公司也发表声明说:“我们期待与武汉用户保持长期而愉快的合作。”

一年之后,武汉用户接到公司赔偿的一辆同一型号的新型“奔驰”,用户对此不愿再发表什么声明和解释。显而易见,试用一年的修复燃油系统,未能始终保持符合原厂标准的良好状态。后来在“中国奔驰车主维权座谈会”上,武汉车主既没参加,也没带来什么书面发言。获得一辆无偿的赔车,他们认为,这件事情本身也就足以能够说明一切问题了。这即是“小有言”便罢休的明显例子。

“讼卦”的二爻爻辞是:“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是《易经》作者所惯用的手法,不做论述,只用一个典型的事例来做诠释。只可惜这个故事出在何时何地、何人身上,因为年深日久,早已失传了,我们无法从中得到鲜活生动的启示。从字面上讲,是说一个人打官司败诉…无颜面对众亲友,只好逃归至一个只有三三百户的小邑里。因为隐居于地僻人稀之处,自然也就不会再有什么灾祸了。

古代的那个故事我们已经无法查找了,只好用今天的一个民事案件类比地做些阐释。

广西桂林1998年新建一座桂都大厦,位于市中心地段,由辛某人全面负责承包经营,只将其中的二楼餐厅转包给彭某人。两个人就转包之事先后签订了四份协议书。开始议得比较简单,只注明辛某负责整个大楼前期装修费用,彭某负责二楼餐厅的装修费用。

后来嫌其过简,逐渐增加了明细条款,说彭某将对餐厅投资一百五十万元进行装修,享有八年的经营权,每年向辛某交纳五万元承包费。但在最后一份《补充协议》上,竟然写上彭某已向桂都大厦投入一百五十万元用于装修、改造和增添设备,并说,如由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经营期限不能全面履行,中途停止,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投入的一百五十万元。这里面有个含糊用语,本来是计划投入一百五十万元,却写成了已经投入一百五十万元,辛某当时对此并未介意。后来,彭某就是利用这个空隙,当一年之后餐厅因故停业、甲乙双方的转包协议中途停止时,彭某就向桂林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辛某归还他已投入的一百五十万元装修费。中级法院委托该市价格事务所对“二楼餐厅的装修工程和增添设备进行评估,结论是全部费用只有三十四万三千元。但彭某声称,他已将一百一十万元投资款交给了辛某用作整个桂都大厦的装修费用。中级法院根据最后一份《补充协议》和彭某的申述理由,判决辛某赔偿彭某一百四十四万三千元。

这一错判使辛某蒙受大冤,像过昭关的伍子胥一样,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他根本就没见彭某有一百一十万元交付与他,就是餐厅的三十四万三千元装修费用,也是彭某人一手经办的,他连一个钱毛都没摸到。彭某此时却大为得意,判决后不久他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从辛某账户上扣还三十四万三千元(虽然《补充协议》上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经营期限不能全面履行,中途终止,甲方应全额赔偿”,而今是由于他乙方的原因中途自行停业的,与甲方完全无关,却也被强制扣了款)。而且彭某人还一再提出申请,要求法院继续为他追回余下的一百一十万元。

辛某走投无路,只好到北京寻求各家媒体予以协助,申请上级司法部门能够根据各项人证、物证重新审断。此时,恰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公布之际,首都法律界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案予以极大的关注。在各方面的舆论推动下,广西高级法院再审此案,最后做出了公正判决,驳回中级法院原判,彭某在二楼餐厅的装修和设备物品归桂都大厦和辛某所有,辛某和大厦共同归还他的三十四万三千元投入。彭某声称交付给辛某一百一十万元现款,因无任何收据凭证,又无人证明,法律不能予以支持。又因整个案件彭某败诉,几次审理费用大部分由彭某交付。

彭某贪心妄告,借《补充协议》中一些疏忽不当之辞,想敲诈辛某巨款,虽然由于法院错断而一时得呈,但终究驳不倒天大的一个理字,最终还是如《易经》上所说的:“不克讼,归而逋”,只能灰溜溜地躲到一个没人的旮旯里去自羞自惭了。

“讼卦”的四爻爻辞是:“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意思是说,官司败诉,但是如果回去之后能够听从天命,顺其自然,改掉过去争强好胜的习气,也会得到吉祥的。无疑,这是一种帮你调整心态的启示,它告诉你在遭遇重创之际也能心平气和地面对现实,重新安排自己人生之路,改掉原先不切合实际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寻找一条更能符合于客观现实的途径,前途也会平安、纯正与吉祥的。

下面一个事例可以对此作为借鉴。2003年,奥达公司与西安商报社签订了一份协议,承包了该社的全部广告。正在它踌躇满志之际,不想很快就被人拉上了法庭,责成它赔偿商报社欠付美伦公司的货款三十八万元。奥达大惊失色,左请律师右找咨询,想到法庭上辩清这场无妄之灾,拒付那笔毫不知情的三十八万元欠款。但是又能怎样呢?一切的努力都付诸于流水,这债务是怎么抖落也抖落不掉。

事情的真象是这样的。2002年4月,奥达与西安商报社签订了一份为期二十年的协议,由它承包该社的全部广告业务、发行业务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营活动,它向商报社提供正常运转所需的全部资金,偿还商报社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务。签订协议时,本应对该社以前的全部债权、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和审计,但奥达喜获这个大好良机,又急于早日把事情办成,也没进行登记和确认,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今日奥达被突然拉上了法庭,面临着如此重大的经济损失,心急火燎,敬请律师左右地辩护,但在法庭上仍然败了诉。心中不服,又向西安市中级法院上诉,也被市法院驳回,认为原判事实基本清楚,判处得当,维持原判。

奥达一再奔走诉告,但最终还是摆脱不掉“不克讼”的命运。

它现在只能是退回身坐下来好好地反思反省,认真地接受经验教训,办事不能那么仓促上阵贸然行事,不能完全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和防患意识,要把即将承诺的责任的前因后果、外延内涵都审计得清清楚楚,而后才能落笔签字。如果能够从教训中得到长进,改变从前的毛病,也算是“渝,安贞,吉”,坏事变好事嘛!

“讼卦”五爻的爻辞是:“讼,元吉。”为什么创造《易经》的圣人们偏爱在五爻位置上安排一个大吉大利的卦呢?因为按照卦画的图像来说,五爻是一卦之中的最高位子,再往上就过岗了,走下坡路了,所以六爻被改称为上爻,任何事情,过则不及;一过,就走到了反面。而五爻,是正当其位,至中至正,所以才有“讼,元吉”的爻辞。我们也有一个案例来说明问题。

十年前,有一种药磁鞋曾经走红于西安,商店门前人们排成长龙似的队伍争着购买。电视、广播以及报刊杂志上,动人的广告连连推出,出现了内蒙好汉风风火火闯关西的空前热烈场面。然而谁知好景不长,不及一个月,有家报纸就翻过脸来,率先登出一篇《真作假时假亦真,真真假假谁辨分》的文章,指责这种药磁鞋没有经过保健部门的审定,是江湖骗子把戏,并没有什么神奇的疗效。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西安各家媒体又连续地登出报道,有《“神鞋”神话破灭,买家大呼上当》、《当初鼓噪一时,如今悄无声息——岂能一走了之》、《医病靠科学,盲从必受害》等文章接二连三地出台,药磁鞋的红火热闹场面顿时被扑灭来了不说,而且招至来一系列灾害。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甚而出面发出公告,愿意为受骗上当的消费者主持公道,只要有人去到该所里报名登记,该所就出面代受害者登堂上告药鞋厂家,要他们为客户赔偿经济损失。西安市中级法院受理了上诉状,经过法庭审理做出一审判决,责成厂家对四十八名上告的人,赔偿三万九千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波澜继续在翻滚,律师事务所在法院做出判决的第二天,就向新闻界发布了消息,宣称它已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消息很快在全国传播开,各地的新闻媒体也都纷纷做出了类似的报道,鞋厂四面受敌,处处着火,面临着灭顶之灾。鞋厂派出人去四处灭火,只要是哪里登出药鞋造假骗人的消息,立时就从报摊上将当日的报纸全部买掉。但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就像山雀想用抖落翅膀上蘸的水去扑灭林火一样,空自伤心劳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