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古代谋略与教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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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独生子女性格训练的谋略(2)

一个人哪怕再愚蠢,批评起别人来也总是很明白;一个人哪怕:再聪明,原谅起自己来也总是很糊涂。做父母的常常也会犯这种过错,他们常常指责孩子,而很少作自我检查,觉得这样有失威信,但原谅的结果反而是更失了威望。《韩诗外传》中有一则关于孟母教子律己自责的故事:孟子的妻子独自一人在屋子里休息,蹲在地上。孟子进屋看见她这个样子,告诉他的母亲说:“我妻子不讲礼仪,请把她休了。”孟母问:“为什么呢?”孟子说:“她蹲着。”孟母问:“你怎么知道她这样呢?”孟子说:“我亲眼看见她蹲着。”孟母说:“如果是这样,那是你无礼,不是你妻子无礼。《礼》不是说嘛:‘要入门,先问谁在屋里;要上堂,先高声传扬;要进屋时,眼往地下看。’《礼》这样讲,为的就是不把人搞得措手不及。现在你到妻子闲居休息的地方去,进屋前也没个声音通知她一下,使她蹲着让你看见了她的这种姿态,是你不讲礼仪,不是你妻子不讲礼仪。”于是,孟子自感理亏,自责,不敢再提休妻的事了。

像孟子这样熟读《礼》的大学者,也容易犯上律人不自律的行为,更何况一般的家长呢?家长虽然比孩子见识多,但并不等于不会有过失,不等于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言行。因此,当家长要求子女这样那样做时,首先要检讨自己是不是做好了,这样,子女才会听从你的。

自律与律人,是培养独生子女好品德的基础。

赏罚分明

有这样一种乏味的人,他本能地在个性上缺乏丰富多彩的原材料,经常表现为不甚明确的意志消沉——幸福只是对他人而言,与自己无缘,或者是表现为厌倦生活。这种人的父母多数是单调、不善表达和有矛盾心理的人。在这种人的生活中鲜有惩罚和奖励,对任何事物都缺乏热情。

虽然他是一个“好”孩子,不会招惹什么麻烦,但他却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好孩子。作为一个孩子,他很少接触到外界激动人心的事情,即他他接触到了,但由于没有得到父母的肯定或否定,长此以往,他慢慢地失去了热情或者走了极端,出现思想偏差。比如,当他长大以后,参加一个舞会,其他的人都在舞会上尽情欢乐,他却在一个角落里浏览杂志,做着他唯一知道怎么做的事情——过滤资料,早年的生活使他对人及事物缺乏热情。如果把“没有烦恼”、“对他人感兴趣”、“富于创造力”等视为积极的价值,很明显,一个人如果早年生活的印象是单调乏味的,除非有奇迹般的关系出现,否则,他本:身将是乏味的。

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失去对生活的兴趣——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是,父母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父母由于自身的因素,认为培养孩子最大的责任莫过于让他吃饱穿暖,认识世界是孩子长大以后自己的事情。因此,孩子幼小时缺乏激动人心的时候,缺少父母的奖励或惩罚,导致对事物的淡漠和对世界的冷淡。

当赏则赏,当罚则罚,这是古代军事谋略,也是今天教子的谋略。赏罚分明,让孩子自小就能辨别善恶,爱憎分明,成为一个情感丰富的人。

当赏则赏,当罚则罚的谋略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即是当孩子行为不正当时,要明确地加以惩罚;当孩子表现进步、向上、好的时候,要及时奖励。决不姑息坏的行为,也不无视好的行为,让孩子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今天独生子女的家庭里,父母往往对孩子宠爱有加,奖励多于惩罚,袒护代替教育,这样的孩子常常产生“我就是一切”的个人膨胀心理,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到长大以后,很难跟别人相处,孩子也易养成不良的品德。《韩非子·显学》中指出“严家无强虏,而慈母有败子”的问题。并说:“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韩非子·六反》)韩非子的话虽有些偏激,但溺爱教子之大忌,也是事实,因此明智之士无不反对溺爱。

宋庆龄的父亲宋耀如被称为近代中国最善于教育子女的家长之一,宋耀如有三子三女,其中宋子文和宋氏三姐妹都是曾给中国近八十年历史以巨大影响的风云人物,子女的成就与父亲的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据于醒民等著的《宋氏家族第一人》可知,宋耀如先生非常反对溺爱孩子和无节制地满足孩子的欲望,非常注重培养孩子的自制力与吃苦耐劳精神。在霭龄蹒跚学步的时候,宋先生就给孩子买来一箱皮球,让她尽情去玩,霭龄跌跤,他非但不去搀扶,反而笑着鼓励她:“爬起来,自己走。”并且在前面踢着、拍着球逗她,在父亲的鼓励下,小霭龄很快就能把皮球踢得满天飞了。

待霭龄长大一点,宋先生又开始选择风狂雨骤的日子,陪她经受风雨的洗礼。有一次,正当父女俩在雨中冷得战栗时,父亲忽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年仅四岁的小庆龄,也悄悄地来到他们身边,身上已经被淋得透湿,赶紧把她抱回屋里。小庆龄冻得瑟瑟发抖,小脸上却泛着微笑,妈妈心疼地吻着她,说:“我的好宝贝,妈妈还以为你胆小,你最勇敢!”从此,小庆龄也参加了训练,就是野外徒步,累得步履踉跄,她也总是咬牙坚持到底。在父亲的训练下,小庆龄逐渐学会了自制、忍耐、坚韧,又不失小女孩的优雅。

当赏则赏,当罚则罚,宋耀如教育子女时,心中非常疼爱他们,但行为上从不溺爱,在子女年纪小小时就严格训练,表现好的立即加以鼓励,做得不对的就制止,所以才培养出成就斐然的人物。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和亲情关系是无可比拟的,父母爱子女是天经地义的。清代书画家、文学家郑板桥更明确地提出对子女“爱之必以其道”的主张,他在家书中写道: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郑板桥书信集》)

他指出即使在嬉戏玩耍的时候,也要培养孩子心地忠厚、待人诚笃的品德,不能让孩子为人刻薄、行为暴躁。

当赏则赏,当罚则罚的谋略是当今独生子女教育的良策,明智的父母当应记取,不要溺爱孩子,养成不良习性。古代著名教育家颜之推在他的《颜氏家训.教子》篇中指出: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之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逮于成长,终为败德。

他的意思即是,父母对于子女只知一味溺爱而不注重教育,对子女在生活方面的教育,总是给予满足,完全放松而不加以限制;孩子做错了事本该训诫,反而给予奖励;说错了话应当责备,反而一笑了之。长此以往,到孩子长大成人,终归要成为品德败坏的人。

在军事上,诸葛亮对失职的爱将马谡不徇私情,挥泪处斩,保证了蜀军的纪律和声望;在家庭教育上,父母务必做到“当赏则赏,当罚则罚”,这样,才可以让孩子从小知善辨恶,对生活充满激情。另外,才可以让孩子行为端正,不生骄横之心。

除弊当早

《史记·春申君列传》中记叙了春申君被害的故事,春申君纳了李园的妹妹为妾,不久就怀孕了,当时,楚考烈王没有儿子,李园和妹妹策划,想把妹妹献给楚王,以便将来让自己的儿子夺王位。春申君被说动,就将妾送给了楚王,不久就生了个男孩,也就是后来的幽公。生了孩子后,李园兄妹怕春申君泄露秘密,想找机会加以刺杀。后来楚王病重,李园又密谋刺杀春申君,消息为一位叫朱美的男子获悉,乃向春申君报告,催促他采取紧急措施,可是春申君并不相信,也就没有采取行动。

不久,楚王过世,李园果然在上朝时派人暗杀了春申君及其家人,发动政变,夺取了政权。

太史公司马迁对此结局十分感叹,说:“应下决断而没有下,自作自受。”确实,祸苗在小时就应除掉,不然,等到势力大了,再想除时就困难了,严重时还会危害自身,所谓“两叶不去,将用斧柯”。

教育子女也是同样道理,当孩子出现不良苗头时,就要及时纠正,决不可姑息纵容,等长成恶性肿瘤时才惊慌,施以大手术,这种病毒可能已经扩散全身,为时晚矣,就算能够摘除,也是元气大伤。独生子女的父母因为孩子的特殊地位,舍不得指责、批评他,对孩子出现的不良倾向,认为无关紧要,孩子还小,慢慢就会改正的,于是听之任:之。而孩子还没有太多判断能力,既然父母认可,便更加放任,长此以往,养成了坏的习惯。

比如酗酒,这是一种不良的习性,在我国最早的一部名为《书》(也叫《书经》或《尚书》)的文集中,就有周公教诫后代不要酗酒的文诰,有一篇文诰的名字就叫做《酒诰》。周公告诫侄儿成王诵说:无若殷王受(即纣)之迷乱,酗于酒德哉!(《无逸》)周公是西周的开国元勋,古代杰出的政治家,周武王的弟弟。武王伐纣后第二年死去,由儿子姬诵继位,称成王,周公因成王年幼而辅政,他担心成王像商纣王那样昏乱,纵酒贪杯,荒废国事,因此加以训诫勉励。

周公为了国家的利益和后代的基业,积极防患于未然。后来很多家长也很重视教育后一代不可酗酒,指出酗酒会败坏名声、给自己带来祸患、辱没先人、祸及家庭等诸多害处。宋代著名爱国大诗人陆游在《示儿》诗中,就多次告诫不可贪杯,诗说:“不须饮酒径自醉,取书相和声琅琅。”

这些古代名人深知酗酒的害处,都力勉他们的子女不要贪杯,从小就培养子女的好性情,而当他们发现孩子有酗酒的恶习时,就坚决加以制止,在没有上瘾之前就铲除了。在《晋书·陶侃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侃每饮酒有定量,常欢有余而限已竭。诰等劝更少进,侃悸怀良之,日:“年少有酒失,亡亲见约,故不敢喻议者。”

可见陶侃每次喝酒都很有节制,即使余兴未尽或别人劝酒时都能自觉抵制,究其原因就是陶侃年轻时喝酒出过毛病,陶侃的母亲对他训诫,且与他立了誓约,因此陶侃终身遵守。可见陶侃的母亲诫子节酒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