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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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市场经济与法律环境(4)

⑦两审终审原则,即指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而告终结的原则。

⑧公开审判原则,即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要向诉讼参与人、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公开。

⑨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即任何刑事被告人在整个审判阶段都享有辩护权;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

⑩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刑事诉讼必须有诉讼参与人参加。

⑩依法追究原则。

⑩陪审制原则,即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

(2)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就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

①民事诉讼法运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于本法的规定。”

②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分为通常审判程序和特别审判程序两种。前者适用于各类民事争议案件,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后者适用于非争议案件,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3)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各种行政诉讼行为、调整各种行政诉讼关系、建立各项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行政诉讼法》第11条具体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提起的诉讼: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⑥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⑦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⑧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9.军事法和国际法

(1)军事法

它是关于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军事法的法律渊源有三个层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等单独制定或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规章。其范围涉及国防法、兵役法、军衔条例、民兵工作条例、军队文职干部条例等。

(2)国际法

国际法指各国为调整其相互关系或为从事某些共同性的活动而承诺遵守的行为原则、规则的总称,或者说国际间条约、协定和国际惯例,经一国认可后,即成为该国国内法的一部分,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国际法有成文和不成文的两种表现方式。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闭关锁国、与国际社会隔绝,国内事务或多或少地会与国际社会的事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那么,国际社会的一些条约、规则也就会对国内事务产生约束力。这样,作为国际法的条约、规则就成为国内法的组成部分。目前,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分支法律门类。

第三节 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1.法律对市场经济建立的作用

要了解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首先需要了解法律本身是什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和政策、道德一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并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来保证执行,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首先,引导作用。我国的宪法和经济法律,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关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对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起着引导作用。例如,宪法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等规定,以宪法的形式确认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引导市场经济向健康方向发展。又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关于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对国有财产,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等,对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起着引导的作用。

其次,规范作用。法律自从产生以来,就起着规范的作用。我国古代政治家管仲就曾说过:“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法律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调整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经济法律规范着政府和市场主。

体的行为,它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还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例如市场经济法律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规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反对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鼓励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这些法律规定,规范着市场经济健康地发展。

再次,保障作用。市场经济法律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保障市场主体的地位平等、意志自由和正当权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待业人员的正当权益等。发挥经济法律在这些方面的保障作用,不仅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2.法律对维护社会经济制度的作用

1982年宪法对我国经济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以后,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于1988年和1993年先后通过的修正案,对有关经济制度各条作了修改。

按宪法及其修正案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为了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和加强对个体经济的行政管理,国务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性规定》(1981年)及其补充规定(1983年)以及《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1984年)等。第一个法规中首先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

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私营经营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在初级阶段,它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关管理私营经济的法律已经制定。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3.法律在调节经济关系和活动中的作用

我们可以对法律在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实现国家对经济的间接控制方面的作用,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①确认和保护国家在经济方面的权益,确认和保护公民和依法成立的组织在经济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引导他们在追求自己利益时应同时满足社会利益。

②解决和预防经济领域的纠纷(解决纠纷的形式包括审判、仲裁和调解等)。

③制裁和预防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经济犯罪活动就是这种法律手段的一个集中体现。但法律制裁不限于刑事制裁,法律手段也不限于法律制裁。这里应特别注意法和刑的联系和区别。

④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监督等活动提供法律根据并实行法律上的制约。主管经济的政府部门在使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金融、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统计等监督部门在实行各种经济监督时,都应遵守法律,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因而法律既为这些机关行使权力提供根据,也对他们滥用权力实行制约。

⑤维护有利于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自然环境、社会和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