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语用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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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绪论(1)

语用学是语言学的一门生气勃勃的独立的新学科。

1.1 语用学的由来和发展

1.1.1 “语用学”这个术语的提出语用学源于哲学家对语言的探索。语用学”(Pragmatics)这个术语是由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harles William Moris)于1938年首先提出的。莫里斯在他于1938年出版的《符号理论基础》(Foundations of the Theory of Signs)一书中,提出符号学(Semiotics)包括三个部分: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句法学(Syntacticsor Syntax)研究“符号之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Semantics)研究“符号及其所指对象的关系”;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符号和解释者的关系”(Moris,1938)。请注意:莫里斯在1939年出版的《美学和符号理论》一书中谈到语用学时将“解释者(interpreters)”改为“使用者(users)。由此看来,莫里斯不但首先提出了“语用学”这个术语,而且粗略地指明了语用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莫里斯对符号学三个部分的划分得到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卡纳普(RudolfCarnap)的支持。卡纳普认为“如果一项研究明确地涉及语言使用者,我们就把它归入语用学的领域,……如果我们从语言使用者那里只摘取一些词语及词语所指的对象来进行分析,我们就处于语义学的领域。最后,如果我们从词语所指对象中抽象出词语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分析,我们就处于(逻辑)句法学的领域了”(Carnap,1948)。很明显,卡纳普也认为语用学是研究使用者和词语(符号)的关系。卡纳普认为,纯语义学和语用学是“分析词语意义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形式,而描写语义学可以看作是语用学的一部分”(1956:233)。卡纳普倾向于把语用学看作经验科学。

请注意:“语用学”是英语词Pragmatics的汉译。Pragmatics包含拉丁词根Pragma-,这个拉丁词根表示“行动,做”这个意义。汉译者把“语用学”视为“语言实用学”的简称。其实把“语用学”视为“语言使用学”的简称更为贴切。

1.1.2 语用学研究的重大进展

50年代中至60年代末,语用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语言哲学家巴尔—希勒尔(Bar-Hilel)于1954年提出语用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指引词语(indexical exPress)。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经J·O·Urmson整理成书于1962年出版),提出“言语行为理论”(theroy of the speech act),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凡不能验证其真或假的陈述都是伪陈述,就是无意义的实证观点,向当时的逻辑实证主义发起挑战。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ohn·R·Searle)1969年出版《言语行为》(Speech Acts),1975年出版《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s),继承、修正、发展了由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完善化。至此,“言语行为理论”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讲座作了三次演讲。在第二讲“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1975年发表于Syntax and Semantics:Speech Acts,Vol.3,Academic Press)中,他提出了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会话含义理论”以及“合作原则”及其包含的四条准则: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会话含义理论”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为语用学创立了成为一门新学科的基本理论。

1.1.3 语用学成为语言学的一门独立的新学科的标志

1977年,《语用学杂志》(Journal of Pragmatics)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正式出版发行是语用学成为语言学的一门独立的新学科得到承认的标志。

《语用学杂志》创刊号发表了以哈勃兰德(Hartmut Haberland)和梅(Jacob·L·Mey)共同署名的社论:《语言学和语用学》。社论开宗明义指出:“语言的语用学(Linguistic Pragmatics),粗略地较宽泛地说,就是研究语言运用的科学”。社论声称,这样定义的语用学跟历史上一些学者说过的语用学“没有直接的联系”(请注意:不否认存在着联系,但不是直接的联系)。社论用“语言的语用学”这个术语来表明跟历史上“符号学语用学”、“哲学语用学”的差别,以此强调语用学的语言学属性。那么,“语言的语用学”指的是什么呢?社论指出:“我们希望用内部和外部两种方式来研究这个问题”:外部方式,即“人们能从语言的具体实践(语言的使用者对语言的实际运用)的观点来界定语言的语用学”。内部方式,即“语言运用的这门科学在本质上能被看作研究制约语言使用的那些条件”。社论明确指出:“语言的语用学是研究自然语言的语用学,是跟具体的或实际语言的使用者相关的”。并说:“我们希望有惟一的一种语用学。……语言学家不描写抽象的语言能力,而是描写具体的语言运用(aconcretelanguageperformance)。这种运用条件是由社会并在社会之中创设的,语言学家是社会的一部分,语言学家的研究‘对象’是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运作的”。《语用学杂志》创刊号的这篇社论明确地表达了语言学家对语用学的基本观点。

1.1.4 语用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

80年代,语用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完善,这主要表现为:①1983年出版了语用学的两本优秀教材:列文森(StephenC·Levinson)的《语用学》(Pragmatics)和利奇(GeofreyN·Lech)的《语用学原则》(Principles of Pragmatics)。列文森的《语用学》分为七章。第一章:语用学的范围;第二章:指示词语;第三章:会话含义;第四章:预设;第五章:言语行为;第六章:会话结构;第七章:结论。在《语用学》这本书中,列文森对80年代初以前语用学研究中出现的各种理论作了系统的介绍和科学的分析总结,设定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阐述了语用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堪称第一本比较系统、完整的语用学教科书。利奇的《语用学原则》分为十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一组假设;(第三章):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第四章):合作原则的人际功能;(第五章):得体准则;(第六章):人际修辞的综述;(第七章):交际语法:一个例子;(第八章):施为句;(第九章):英语里的言语行为动词;(第十章):回顾与展望。在《语用学原则》这本书中,利奇勾画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指明了语义学和语用学的联系和区别,论述了多种语用原则和准则,尤其是提出“礼貌原则”使运用“合作原则”难于解释的一些话语得以合情合理地解释。利奇的《语用学原则》是一本优秀的语用学教材。总之,可以这样说,列文森的《语用学》和利奇的《语用学原则》代表了80年代初语用学研究的最高水平。②1986年,国际语用学学会成立,并决定把《语用学杂志》(Journal of Pragmatics)和《语用学和其他学科》(Pragmatics and Beyond)作为学会的学术刊物。③1987年,列文森提出“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④1987年,范叔伦(Verschueren)的《语用学:语言适应理论》(Pragmatics as A Theory of Linguistic A daptation)出版。

此外,到90年代,语用学研究仍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出现。例如:①1993年梅(MeyJ)的《语用学概论》(Pragmatics AnIntroduction);②1995年托马斯(Thomas·J)的《言语交际中的意义:语用学概论》(Meaning in Interaction: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s);③1996年余尔(Yule·G)的《语用学》(Pragmatics)。

语用学,最初是由哲学家提出来的,它经历了一个哲学研究阶段,到70年代引起语言学家的关注,进入了语言研究阶段。70—80年代,语用学有了自己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了自己的学术刊物,有了自己的优秀教材,从而成为语言学的独立的一门新学科。90年代,语用学研究进一步发展完善。

1.2 语用学产生和发展的语言学背景

20世纪初,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F·de Sausure)区分语言和言语,认定语言是语言学真正的研究对象;区分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主张“就语言而研究语言”,即从语言系统、结构本身去研究语言;区分共时状态和历时演变,认定共时状态的语言是一个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并确认这个系统是语言研究的重点;接着,又提出了语言系统共时描写的一整套理论和方法。索绪尔的语言和语言学理论开创了20世纪的语言学。后来,受索绪尔的语言和语言学理论影响相继出现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几个主要学派,例如哥本哈根学派,布拉格学派,尤其是美国描写语言学派,主张研究语言系统、结构,并尽力追求语言描写形式化。公正地说,结构主义语言学在语言结构描写上,尤其是在音位研究和语法研究上取得了令人钦佩的卓越成就,但是,语义研究是个薄弱环节。此外,结构主义语言学倾其全力于语言结构研究而忽视语言运用研究。50年代末,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提出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使语言分析高度形式化。他把语言看作与其功能、使用、使用者无关的一种抽象机制或心智能力,主张只研究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不管语言运用(linguistic performance)。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对语言的句法结构有很强的解释力,影响极大,但它只重视语言能力的描写,排除语言运用的研究,在这一点上,比结构主义语言学有过之而无不及。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到,从结构主义语言学到转换生成语法,存在两大明显的缺陷:(一)忽视语言运用研究;(二)语义研究薄弱。科学的发展总是从薄弱环节突破的。先谈纠正忽视语言运用研究的缺陷。语言学家们认识到,语言结构本身的研究和语言运用的研究关系密切,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只研究语言结构,不研究语言运用是根本不行的。因为交际是语言的基本社会功能,交际工具这一基本属性就决定了研究语言运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此外,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语言系统、结构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杰出成就,完全具备了重点地研究语言运用的条件和可能性。可以说,加强语言运用的研究促进了语用学的产生和蓬勃发展。再谈纠正语义研究薄弱的缺陷。结构主义语言学语义研究薄弱是公认的事实;乔姆斯基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中也未涉及语义。针对这种情况,一些语言学家认为应该加强语义研究。从50年代起,语义研究的兴趣逐渐浓起来,并出版了一些语义学专著,例如:乌尔曼(Sephen Ulmann)的《语义学原理》(1950年初版,1957年第二版)和《语义学:意义科学导论》(1962年);乔治(F·H·George)的《语义学》(1964年)。1966年在波兰召开的“国际语义学讨论会”反映出国际语言学界对语义研究的重视和期望,语义研究出现了新热潮,语义学家们努力改变语义研究落后于音位研究和语法研究的局面,不断取得新的研究成果,陆续出版了几部语义学的重要著作,例如:卡茨(J·J·Katz)的《语义理论》(1972年);利奇(G·Lech)的《语义学》(1974年初版,1981年第二版);帕默(F·R·Palmer)的《语义学》(1976年初版,1982年第二版);坎普森(R·M·Kempson)的《语义理论》(1977年);莱昂斯(J·Lyons)的《语义学》(两卷本,1977年)。可以说,语义研究的加强导致了语用学的产生和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