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存在·真理·语言(海德格尔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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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本性的真理(1)

海德格尔基于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来展开对存在的意义的追问,力图实现其思想道路的第一阶段对意义(世界)的追求。在中期,海德格尔不再在世界中追问存在,而是在历史性中使真理显现出来,从而揭示美与艺术中的各种关联。真理问题一直是西方思想史上极其重要而又异常困难的问题,对真理问题的现有认识的不足在于,“我们关于真理之本性的知识是那么微薄与愚钝”。(H,S.36)然而,海德格尔的思想主题是双重性的,即对存在的探索和对真理(无蔽)的探索的统一,海德格尔把aletheia译为无蔽,这是古希腊人理解存在的一个基本词语。无蔽是存在者本身的特点,只有当存在者去蔽后成为无蔽,才能感知存在者进而追问存在本身,存在论上的真理乃是无。由此可见,这双重任务是一而二的,更是二而一的。真理的本性就是本性的真理,这里的真理指存在的真理,即作为真理的真理,显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海德格尔从与此在密切相关的存在者即艺术作品入手,使真理得以显现,进而揭示了美与艺术的本性及其与真理的关联。

与传统真理的探求方法不同,海德格尔力图把真理奠定于存在论基础之上,这必须批判与消解历史上以符合论为代表的形形色色的真理思想。在中期,海德格尔一方面基于早期对真理的源始现象、传统真理概念的由来以及真理的存在论基础的分析;另一方面,又着重探讨真理的本性,这种探讨由艺术作品这一存在者的分析导入。他认为,“真理之本性问题的答案在于下面这个命题:真理的本性是本性的真理”。(W,S.201)这句话表面看来,只是颠倒了一下句子的词序,然而这种变化却是根本性的,它是海德格尔对真理思想的独特表达。本性的真理并不特别关联科学研究的真理、技术考虑的真理、实践生活的真理、经济运算的真理、政治睿智的真理和宗教信仰的真理等。他把本性的真理即真理自身与分门别类的真理区分开来,回到真理的存在论基础之上。揭示真理的作为自身遮蔽的林中空地,由此显明,真理关切自由,真理的本性乃本性的真理。

一、真理:从符合论到存在论

海德格尔对真理的探求,基于对传统真理观的批判。在近代思想中,真理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关于真理本性的传统观点和真理首次定义的看法可归结为三个命题:第一,真理的“处所”是命题(判断);第二,真理的本性在于判断同其对象相“符合”;第三,亚里士多德既把判断认做真理的源始处所,又率先把真理定义为“符合”。(SuZ,S.284)这种真理观陈述表象事物,即让事物作为对象而立于对面;并且,把物的实体作为认知的根据,物的客观存在导致真理,真理作为真的判断乃是认知与实体的符合。

海德格尔对上述传统观念展开了剖析。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灵魂的“体验”、“表象”是物的肖似。海德格尔认为,这一命题在当时并不是作为真理本性的明确意义提出来的,但这却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后世关于真理的本性在于“知与物的肖似”这一真理观的形成。亚里士多德在符合论的背景中,就真与假的问题作出了阐释,他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所以人们以任何事物为是或为不是,就得说这是真的或是假的。”亚里士多德把命题与句子区分开来,指出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题,命题关涉真假,只有具有真假的句子才是命题,而真假基于一个命题与对象的符合与否。

早在巴门尼德那里,真理相关于存在,而意见相关于非存在。柏拉图把真理看成对共相即理念的认识,也即对已遗忘的理念的回忆。一般把亚里士多德看成真理符合论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真”或“假”只是属于命题的,而命题的真假是看它是否与“事实”相符合,而“事实”是由“事物”构成的。而且,命题是由词项构成的,词项对应于事物,由词项结合而成的命题对应于事物所构成的事实。在事物的特性中,有的表现本质,有的并不表现本质,这里的词项对应于事物的本质,命题则对应于事实的本质。

古罗马的奥古斯丁认为,永恒真理就是神,因为神囊括了一切真存在,神就是最高的善。神是一切形式及其创造的对象的永恒根据,真理的标准就是人的认识与神的符合一致。中世纪,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真理是思想适合于事物,这表达类似于“知与物的肖似”这一思想。在真理与一般认识论观点方面,他基本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从古希腊到中世纪,符合论一直支配着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尽管符合的含义与方式有所不同。

在近代,洛克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符合论真理观,不过他是从经验主义的立场来理解的。斯宾诺莎认为,真的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在康德看来,真理在认识与对象的一致中成立,这对象必须是与认识相关的,又有别于其他对象。否则,即使认识与其他无关的对象适应有效,此认识仍然虚假。他认为,真理的名词上的解释,即认识与其对象的符合,这是历来被设定的前提,为人公认。当然,在康德那里,真与假只存在于关于被思维的对象的判断里。在黑格尔看来,真理就是对事物之所以为此事物的理念的揭示。

新康德主义提出恢复康德的批判精神和批判方法,反对思辨哲学,力图回到康德综合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思想倾向上去。新康德主义认为,实在论在方法上是落后幼稚的,符合论的真理观同康德的“哥白尼式转向”是不相容的。因此,有必要把这种符合论真理观与实在论关联起来。其实,这种说法忽视了康德本人也持有符合论思想,这一点被布伦塔诺发现了。但康德与其他符合论的区别在于,康德把真与假的标准放在了判断里面。新康德主义也未能克服符合论的困境。

在海德格尔看来,把真理规定为“符合”既十分普遍,又非常空洞。因为“符合”作为认识之谓语,其释义歧义太多。因而追问“符合”这种关系的存在论基础是十分必要的。符合究竟指什么呢?又是如何可能的呢?“一切符合都是关系,因而,真理也是一种关系。”(SUZ,S.285)同时,也并非一切关系都是符合。如指号与被指涉的事物的关系,就不是符合。把真理看成是符合,符合的多义性表明,并非一切符合都相关于真理定义中的“符合”。对此,海德格尔指出:“而且,显然并非一切符合都意味着在真理定义中确定下来的那类协定(convenientia).”(SuZ,S.286)这些问题从未得到过真正的思考和解决,符合论真理观一直停留在似是而非的理解与把握之中。

相同只是符合的一种方式,符合具有就某方面而言的这一结构,必须限定在某种特定方式之中才有意义,泛泛而谈符合会不知所云。知与物又在哪方面符合呢?它们既非同类,也不相同,它们相似吗?“‘符合’具有‘如……那样’的关系性质。”(SuZ,S.286)问题仍然在于,知与物之间具有这种关系吗?在海德格尔看来,仅仅把这个关系整体设定为真理的前提,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去追问这个关系整体的存在关联,并为这种符合关系奠定存在论基础。

在认识论的真理思想中,真基于观念上的判断的符合,判断的内容与判断所及的东西,能真正地融为一体吗?海德格尔对符合论的批判基于与陈述的争论,对海德格尔而言,认识本身的存在方式的解决问题是无法避免的。真理现象是认识的特征,在认识活动中,当认识证明自己为真时,是自我证明保证了认识的真理性。命题所指的东西,即存在者本身,“所以,在进行证明的时候,认识始终同存在者本身相关”。(SuZ,S.288)这种证实发生在存在者本身上面,而意指的存在者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这里被揭示的存在只是存在者本身。

证实意指,存在者在自我同一性中显现。证实基于存在者的显现,“一命题是真的,这意味着:它就存在者本身揭示存在者”。(SuZ,S.289)也即,存在者在其被揭示状态中显现存在者。古典归纳主义把证实科学理论的方法,看成是理论与经验的一致性。鉴于证实的困境,现代归纳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不断地从证实原则退却。如果说,符合的意义是一个存在者(主体)对另一个存在者(客体)的肖似,在海德格尔看来,真理就根本没有认识与对象之间相符合的结构。

海德格尔把在世现象作为真理的源始现象的基础,认为应当从存在论上,对真理现象展开深入的研究。这是为真理寻求更本源的基础的一种努力,“海德格尔的重大主张是,真理并不主要是处于理智之中,恰恰相反,事实上理智的真理是更为基本意义上的真理所派生出来的”。在海德格尔看来,逻各斯把存在者从遮蔽状态中取出来而让人在其无蔽中察看。赫拉克利特把真理相关于在被揭示状态(去蔽)的意义上显现出来。亚里士多德把真理同事情、现象相提并论,事情本身就是得到揭示的存在者。

真在这种进行揭示的存在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揭示活动本身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首先显示了最源始的真理现象”。(SuZ,S.291)作为在世的一种方式,世内存在者被揭示只相关于第二位的真,而原本的真,亦即进行揭示的是此在。也就是说,原本的真是揭示的存在即揭示自身。认识论真理基于命题或判断的符合,一命题(判断)为真,即它就存在者本身来揭示存在者。原本的真理的揭示只发生在存在论的境域中,而作为命题的真理只能是衍生的。由此,真理从逻各斯退到了认识论和逻辑学层面上。

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绝不是本源的真理,而且在探求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海德格尔力图让对真的考察回到生存论存在论,在生存论存在论中,只有通过此在的展开状态进而达到源始的真理,此在的最本己的存在的展开状态属于它的生存论结构。而“只有同此在的本真状态的分析联系起来,存在的真理才能获得生存论存在论上的规定性”。(SuZ,S.293)最源始即最本真的展开状态就是生存的真理。

此在为认识论的消解,以及在存在论上敞开真理和存在,奠定了前提和基础。在最源始的意义上,真理乃是此在的展开状态,而此在的展开状态包含有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此在同样源始地在真理与不真之中,在世由真理和不真规定,这里的真理相关于此在的展开,而不真则相关于此在的遮蔽。

在希腊文中,真理就是无蔽、显现,“正是通过追溯嵌入希腊语言的真理的原始含义,海德格尔使其理论一跃而超出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局限。胡塞尔与在现代哲学中占据支配地位的笛卡儿的观点仍然一脉相承,而海德格尔思想的整个意义在于努力克服笛卡儿”。只有走出认识论与主体论,才能回到存在之真理。

命题就存在者如何被揭示把存在者传达出来,命题是手上的东西,而存在者是世内的手上之物或手前之物。在海德格尔看来,亚里士多德从未曾捍卫过“真理的源始‘处所’是判断”这个命题。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λoγoζ的真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它既揭示又遮蔽。海德格尔并不倾向于把亚里士多德当做符合论者,在海德格尔看来,命题不仅不是真理的本来的处所,相反,命题基于此在的揭示活动或展开状态,“最源始的‘真理’是命题的‘处所’”。(SuZ,S.299)源始的真理乃是命题可能真或可能假的存在论条件。

真理属于此在的基本建构,这也是一个生存论环节。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由于关联于存在之真理,而区别于关联存在者之真理的一般存在论或本体论。此在由展开状态来规定,此在在本性上在真理之中,展开状态是此在的一种本性的存在方式。“惟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在。”

(SuZ,S.299)这表明,只有此在存在,存在者才能被揭示,被展开,才能通达存在之境,从而显现真理。“进一步的考察显示,对于海德格尔来说真理首先不是命题的属性而是存在本身的属性,即存在对于思想的基本开放性。”也只有此在存在,科学定律、矛盾律和各式各样的真理才在。此在在之前,任何真理不曾在;此在不在后,任何真理不再在。原因只在于,此在不在之时,真理不能作为展开状态、揭示活动或揭示状态存在。

如果此在的永恒性不能得到证明,则永恒的真理就毫无保障。因而,一切真理都同此在的存在相关联。真理是判断的前提,只要此在存在,即使无人在判断,真理也已成为前提。此在不能用来证明真理的必然性,这种逻辑关联在这里是不必要的、多余的。此在和真理的存在都无须这种逻辑证明。在海德格尔看来,真理的怀疑论者也无须反驳,因为怀疑论从不怀疑怀疑论者的“存在”,从而怀疑论者不可能真正反驳此在、存在与真理。“换句话说,如果在黑格尔的意义上,去经验事物就是去领会其真理;那么,对于海德格尔,这种领会必须在真理中采取存在的生存方式。”惟当真理在,才有存在;惟当存在在,真理才在。因此,真理与存在同样源始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