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李鸿章的成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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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成事圆融之道(6)

稍有地理知识的人都明白,大清西南毗邻的越、缅、印等国都是山国,国境之中深山老林,人迹罕至。从这里打开“贸易通道”的想法确实使很多人不敢恭维。因此,斯普莱的这一主张提出后,一直被他的同仁视作笑谈。一位外交部官员曾嘲笑他说:“斯普莱先生是一位一贯喜欢胡思乱想的人,他的话题往往确实能使人产生很大的兴趣,但大多不切实际!”但斯普莱是一位在印度服役多年的人,他对印度、缅甸与中国接壤的边境形势比较了解。因此,对这一缺乏支持的主张,他一直热情不减。每一位新任外交大臣就任,他都不厌其烦地向他陈述自己的想法,终于在1874年,英国外交部印度分部来了位“知音”勋爵,名叫索耳兹伯。索耳兹伯对斯普莱的提议颇有兴趣,便命令印度政府对斯普莱提议的这条“贸易通道”进行勘察。同时,建议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力争大清政府同意该勘察队进入中国。

1874年,英属印度政府派出一支以柏郎上校为首的探路队,在近200人的武装士兵护送下,探查缅滇陆路交通。

清政府同时同意,英国驻华公使副领事马嘉理由长江向上溯行,以迎接来自缅甸的“勘察队”。马嘉理在沿江而上时,得到了中国当地官员的提醒:在大清与缅甸接壤处,常年活动着一支出没无常的土著人马。他们对外来者,尤其是外国人怀有敌意。但马嘉理不听劝告,身配洋枪,一意孤行。马嘉理在1874年正月初十与英军上校柏郎接上头,然后从缅甸边境上的八莫南弯允推进。1875年1月,马嘉理到缅甸八莫与柏郎会合后,并没有告知当地官员,就进入云南的曼允地区,受到当地景颇族人民的阻拦。1875年2月17日,当这支队伍前进至云南红蚌河附近时,有人提醒他们:当地军民对外来侵略已有抗击准备。在这种情况下,马嘉理2月21日佩带短枪,带领3名随从,自告奋勇地向前探路;柏郎带领大部队随后。马嘉理和柏郎率领武装探路队不事先通知地方官,就擅自闯入云南,并扬言要进攻腾越城(今腾冲),曼允山寨的景颇族人民力阻英国侵略者通过。

当地驻军军官李国珍见有洋人深入,便故意放马过境,然后切断这4人与后面大部队的联系。马嘉理等4人在一座寺庙里过了一夜,于次日返回,去迎接柏郎。途中被大清军队拦住。马嘉理当时就拔出洋枪,打死一名群众,导致群众情绪迅速激化,马嘉理一行4人当即被群众杀死,尸体被抛进河流。随即,当地军民迅速聚集,去阻截柏郎等人。柏郎闻讯,立即带领部队逃出云南。“贸易探路”至此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马嘉理事件”,又称“云南事件”或称“滇案”。

按照国际法准则,一个外国人由于自己的冒险行为而置于危险之地时,所在国不负责任。但马嘉理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却无视国际法准则,借机向清政府提出了派使者向英国道歉,向死者家属赔偿抚恤金、改进关税、开放口岸、严处大清当地官员等等要求,并派兵驻扎在中缅边境,以示威胁。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态度强硬,就马嘉理事件向清政府施加外交压力,声言将派兵入滇,不仅提出赔礼、赔款等一系列要求,还对大清派使团赴英国致歉的觐见程序、礼遇等提出种种要求。同时,英国还与俄国公使密谈,一旦爆发战争,要求俄国从伊犁进军,让清政府陷入前有狼后有虎的境地。

清政府回应威妥玛可以考虑对被害者家属进行抚恤赔偿;对马嘉理的被杀一事,清廷将派专人调查;对英国提出的其他要求,清政府一律不能接受。对此,威妥玛立即采取对应政策。他首先将身处北京的使馆人员撤至上海,于是有消息传出:他将联合俄国人从西北、英国从西南的印度调集军队,进攻大清帝国。

面对如此局势,醇亲王奕 主张与英国人决裂开战,而李鸿章想到的却是:大清帝国不能再在外交上走过去的老路,即事端一出,动辄开战,战则必败,败则议和,和则割地赔款。威妥玛还提出要将云贵总督岑毓英等人送京查办;如果中国发生了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人可以派人审查等干涉中国独立司法权的条件。并要求将《天津条约》中皇帝接见公使的条款,付诸实施。

在这种高压的态势下,清政府作出了妥协的第一步:先派遣由60岁的老绅士郭嵩焘带领的使团,赴英国道歉。与此同时,清政府请求其“英国朋友”赫德出面斡旋,恢复与威妥玛的谈判。1876年7月,李鸿章被清廷委派为钦差大臣,全权处理此事,威妥玛也同意与李鸿章在烟台谈判。

其时,新疆正值多事之秋,清廷已命令左宗棠西征以收复新疆。由于担心英国会与俄国联合起来阴谋占据新疆,就命令李鸿章、丁日昌一同妥善办理此事。在李鸿章看来,开放口岸,皇帝接见公使这都是无关大碍的举动。李鸿章认为中国需要扩大对外交往,需要睁眼看世界。但是让地方官员因此受到更多的委屈,则是不能忍受的大事。李鸿章采取联合其他国家政府支持的办法来遏制英国。李鸿章借慈禧太后生日之际,设西餐邀请英、俄、德、美、法等各国公使及海军司令,希望得到各国的支持。各国公使一来不满威妥玛的野心,还想借机博取清政府的好感,于是,纷纷表示不支持将官员送京查办。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谈判,大清皇帝由同治换成了光绪,次年7月,李鸿章与威妥玛在山东烟台签订中英《烟台条约》。这个条约的签字时间是1876年9月13日。这个条约的签字,意味着马嘉理事件的终结。

《烟台条约》约定:派遣使团赴英国道歉;向死者家属赔偿20万两银;应制定大清政府与外国外交官交往的礼节;在大清境内新开辟印藏交通;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在通商口岸豁免厘金税,对鸦片实行税厘并收。李鸿章认为,开放口岸和划定租界,有利于清政府按照条款对外国人进行管理,否则外国人一样会擅举妄动,这样就避免了当地人和外国人的冲突。他还认为,禁止鸦片在当时来讲已经不可能,所以对鸦片进行税厘并收,还能增加一部分财政收入。此外,确立中国派驻对外公使的制度,也是对外开放的一个标志。李鸿章认为由双方签约而避免了战争是最大的好处。当时有外国人说:面对列强蛮横而强大的威胁,李鸿章依然能谈出一个明显存有抵抗态度的条约,应该被视为一件“值得惊诧”的外交事件。

《烟台条约》的签字时间虽然是1876年,可英国政府直到10年后的1885年才批准同意,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英国不满中国对鸦片的高额税厘的征收,也不满其他国家对于租界内进口商品同样可以免交厘金。一直觊觎更多更大在华利益的英国人事后说:“这个文件既不明智也不实用,毫无意义,是一堆冗言赘语而已。”直到1885年,又签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鸦片厘税收入的具体数目后,这才得到英国的批准。

《烟台条约》签订后,立即遭到俄、美、法、德诸列强的反对,不愿承认这个文件;对英国来说,更多的英国商人原指望能在大清帝国内做点免税贸易,而这个文件只限定可以在区区几处通商口岸有免税贸易,因此,出资支持政府行动的商人阶层对这个文件极为不满。

这个文件所约定的另一项内容,在中国古代外交史上不得不大书一笔。1877年2月8日,当郭嵩焘带着大清国的“赔礼使团”将年仅6岁的光绪皇帝的道歉信递交给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大清帝国在外国的第一个使馆同时成立。这应该是《中英烟台条约》签订所产生的一个极有意义的后果。

当然,在外派驻使馆——这诚然是中国外交史上的一件大事,但这与英国人的实际利益有多大关系呢?于今观之,人们则不能不佩服李鸿章当年在谈判席上高明的“太极功夫”。通过这次谈判和这个文件,“矜持而傲慢”的李中堂成了大清国外交的形象代表,令洋人胆寒。

李鸿章之所以能够谈出一个明显存有抵抗态度的条约,主要原因是他善于扭转局势,变不利为有利。在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很被动的时候,有人就会心灰意冷,不知所措,而有人很善于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能做到“扭亏为盈,转败为胜”是获得事业成功的基本要求,这是人生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