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鬼谷子全书
19673400000050

第50章 主赏

【原文】

用赏贵信,用刑贵必。刑赏信必,验①于耳目之所见闻。其所不见闻者,莫不暗化矣。诚畅于天下神明,而况奸者干君?右主赏②。

【注释】

①验:和证据互相对照,以便明了真相。

②主赏:主要讲罚赏必信。

【译文】

运用奖赏时,最重要的是守信用。运用刑罚时,贵在坚决。处罚和赏赐的坚决以及信誉,应验证于臣民所见所闻的事情,这样,对于那些没有亲眼看到以及亲耳听到的人也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主的诚信要是能畅达天下,那么连神明也会来保护,又何惧那些奸邪之徒犯主君呢?以上讲赏罚必信。

【延伸阅读】

假如要行赏,那就要说到做到,不能出尔反尔,否则会被认为是不守信用之人;假如要惩罚,那就一定要以理服人,做到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对他人行赏时,除了要一言九鼎外,还应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众人知晓并以此作为榜样。即使没有亲眼看到他人行赏,也能因榜样的事迹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久而久之,正义的力量也就得到了很好的传播。当正义的力量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时,那些奸险小人就无处藏身了。

军队中如果不能做到赏罚分明,就会出现纪律不严,士气低落的现象。因此,古代治军严谨的将领都十分注重赏罚分明,正所谓“军令如山”“军中无戏言”。赏罚也是领导的重要手段,“赏罚不明,百事不成,赏罚若明,四方可行”。

僖负羁是曹国人,曾经救过晋文公的命,所以晋文公在攻下曹国时,为了报答僖负羁的恩情,就向军队下令,不准侵扰僖负羁的住处,如有违反者,一律处以死刑。

大将魏平和颠颉却不服从命令,带领军队将僖负羁的家团团围住,并放火焚屋。魏平爬上屋顶,想把僖负羁拖出杀死。不料,梁木承受不了重量而塌陷,正好把魏平压个正着,动弹不得,幸好颠颉及时赶到,才将他救了出来。

这件事被晋文公知道后,十分气愤,决定依照命令处罚二人。大臣赵衰(赵国君王的先人)替二人求情,说:“他们两人都替国君立下过汗马功劳,杀了不免可惜,还是让他们戴罪立功吧!”晋文公说:“功是一回事,过又是一回事,赏罚必须分明,才能使军士服从命令。”于是便下令,革去了魏平的官职,又将颠颉处死。

从此以后,晋军上下,都知道晋文公赏罚分明,再也没有违反命令的了。

赏罚不明乃兵家大忌,同时也被视为工作中的大忌。在一些企业里,规章制度虽然很好,可是一旦有人真正违反时,却没有任何实质性处罚,总说下不为例,事实上违反制度的事情屡禁不止,以致管理日渐混乱,造成这种后果的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做到“信”。赏罚不信,做事不公正,有谁会愿意去遵守呢?因此,该赏则赏,该罚则罚。

商鞅在得到亲王的信任之后,开始变法。新的法律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因为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决定做一件事,让百姓相信自己变法的决心。

商鞅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派遣士兵把守,并宣布法令:“有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集市北门,就奖励谁十两黄金。”

前来看热闹的百姓云集,面面相觑,都觉得很奇怪,都持怀疑的态度观望,却没有一个人敢来搬木头。

商鞅说:“大家都没反应,是不是嫌奖金太少了?”于是修改法令把奖金增加到五十两黄金。

围观的百姓更加莫名其妙了。有一个胆子颇大的人上前一步,说道:“在秦国的法令中,从来就没有如此高的重赏,今天忽然出现这般重赏,一定有其重要意义,即便得不到五十两黄金,至少也会给一点吧?”于是他壮着胆子扛起木头,径直朝着北门走去,看热闹的百姓人山人海,都浩浩荡荡跟着去了北门。

官吏把事情禀告了商鞅,商鞅要求召见此人,并当着众人的面说:“你能够执行我的法令,是个好百姓!”立刻命令部下取出五十两黄金当众奖赏给他,以表明他说到做到,然后对着众人说:“你们放心,我是绝不会对百姓不守信用的!”

百姓争相传说此事,大家都相信商鞅变法的决心,因此,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由于商鞅“徙木为信”,因此在百姓心目中树立了令出必信,法出必行的好印象。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商业的社会,更讲究“三分做事,七分做人”。人际关系可以说是当今社会的生存基础,如果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即便是靠技术生存的人,任何本领也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不在于什么高明的手段和技巧,而在于一个“信”字。“人无信不立”,如果丧失了基本的诚信,或者诚信受到置疑,即使你是聪明绝顶的人,也难以在社会上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