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白反驳道:“上帝不可能同意你杀人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慕白又说:“你们进入别墅后,先是去车库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又去三楼改监控画面,花费时间估计在半个小时到45分钟之间。又花了十分钟从三楼走到一楼,将别墅里每一处都看了一遍。与其说看,不如说是确认计划好的逃跑路线是否合适以及清理现场的顺序。直至凌晨两点,你们认为计划很完善,兴致来了,便在房间里做了点爱做的事。”
安迪双眼睁大:“你是怎么知道的?安全套我都扔掉了,我们没有在床上做!”
慕白似是早有预料到这个问题,从包里拿出一块用透明塑料袋封好的黑色蕾丝布,“我已经对这块布检测过,上面两个人的体液。而4月7日,陶文君穿着一条黑色蕾丝短裤。”
原来蕾丝布上竟暗含这样的信息!田蜜暗自佩服慕白,她只想到那这块蕾丝布去比对人的衣服,却没想过蕾丝布可以去化验!慕白真是技高一筹啊。
安迪有些颓废的说:“不愧是慕神探,你说的都没错。我们做完,将房间清理了一下,到了凌晨三点半,我们认为时间到了,开始行动。从厨房拿了一把细长的水果刀后,上楼发现他们的房间竟然没有反锁,这简直是天助我们。而且,他们与我喝酒的那些酒中,混入了一些安眠药。我们轻而易举的开门进入了卧室,杀他们也异常的顺利,但还是有点小插曲。原本我们分工我杀陶建国,文君杀李雪华。我用刀给陶建国割喉的时候,文君拿着尼龙细丝勒李雪华的脖子,只勒了一下,文君一直在抖,说干不来这种事。于是,我把两人都割喉了,又觉得不解气,将陶建国的脸划花了,因为陶建国是最不同意我跟文君在一起的。文君却哭着给李雪华盘头发,我认为她是多此一举,甚至会暴露身份,但她执意如此,说李雪华爱美了一辈子,最是爱惜头发。我知道,盘好的头发会给你们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只有熟悉的人才会如此,你们会锁定是熟人作案。我都想到了,我却没法阻止文君。他们应该是离凌晨四点还有那么几分钟死亡的,哦,我看了时间,凌晨三点五十。然后我们就开始清理现场,实际上主要是我,文君整个人精神状态都不好,连擦门手把上的指纹都颤抖,我就让她在一旁看着。清理现场是一个很细致的活,我检查了好几遍,确认除了盘头发这一项外,没有其他的证据留下,一看时间四点半了,我们就开始逃离案发现场。”
陶文君眼泪纵横,“我知道不该给妈妈盘头发,可是我就是没法让她蓬头散发的离开这个世界,她最珍爱她的头发啊。我真的很傻,明明一个完美的计划却都是被我破坏了,盘头发、黑色蕾丝布、Adidas板鞋、头发丝,这些重要又唯一的物证,都是我泄露的。”
“文君,别这样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犯罪。从杀人那一刻开始,每时每刻都有被查出来的危险,这是我们老早就知道的。”安迪安慰完陶文君,继续叙述:“我们是从后院逃走的,那天正好路灯坏了,我跟文君借着月光逃走,沿着河边花园跑到了围墙边,没想到围墙上的玻璃尖那么锋利,将文君的蕾丝短裤割破了一块,也就是你们找到的。文君先爬过围墙那边,她才发现自己穿着的鞋子是李雪华给她买的Adidas板鞋,我当时认为鞋子就那么穿走就行了,要是送回别墅,就等于多了一个物证。文君却认为鞋子可以当作是他妈的,没人会怀疑。我隐约听到远处有沙沙的扫地生响起,要是扫地的人看到我们,那可就完蛋了。我没再多想,将鞋子轻轻的放到了垃圾桶里,并祈祷不被人发现。我知道,肯定会被发现,但那时时间紧迫,我们必须赶紧逃走,蕾丝布没捡我们就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慕白拍手,“计划算不上完美,很多地方靠运气,但不得不说,你比绝大多数罪犯运气都要好很多。最后一个问题,案发后,你们一直都在青城对吗?”
陶文君点头,安迪则回答:“是的。”
慕白长舒一口气,站起来扣上西装外套扣子,“案件我已经全部了解了,谢谢你们。但愿你们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再见。”
陶文君咬唇问:“慕先生,你能给我寄一些你写的书吗?”
“我不能,但我的助理也许可以。”
田蜜见猛然提到她,假如不是判死刑,那么陶文君就要坐牢,在监狱里是可以看书的,也允许朋友寄书或者生活用品的。“好的,等这起案件量刑后,我会给你们寄书的。”
“谢谢你,田小姐。”
走出审问室,田蜜大口呼吸空气,第一起案件彻底告破,她却没有欣喜欲狂的感觉,甚至有种低落的感觉。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富裕又幸福的家庭,犯罪史上又多了两个高智商却为情杀人的罪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