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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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古兰经》与民俗(上)(2)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解放前,我国穆斯林中的官商、富有者,也有娶二,三个妻子的,但最多不超过四个。大多数穆斯林群众还都是娶一个妻子。解放后,在新中国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在内,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第七,《古兰经》严禁私通,坚决反对同夫妇以外的人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认为这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古兰经》指出:

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17:32)

同时,《古兰经》对奸夫和淫妇如何处置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淫妇和好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你们不要为怜悯他俩而减免真主的刑罚……。(24:2)

还强调了信主、顺主、畏主的人不能娶或嫁他(她)们,

奸夫只能娶淫妇,或娶多神教徒;淫妇只得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信道者不得娶她。(24:3)

《古兰经》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是惩罚奸夫和淫妇,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但《古兰经》也很注重谣传和闲言碎语,注重证据,防止好人冤枉。《古兰经》指出:

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当在你们的男人中寻求四个人作见证……。(4:15)

为了保护妇女,提高妇女的地位,防止有人故意陷害妇女,《古兰经》特作了如下规定:

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24:4)

由此可见,《古兰经》对穆斯林婚姻当中的不正当、不道德行为,既痛恨,又慎重,注重事实,且论述详细,使穆斯林有章可循,违者必究。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

第八,《古兰经》允许离婚,但规定男女双方确实在感情破裂、并经公证人调解、挽留后仍无法共同生活的,均有要求离婚的同等权力。离婚后,男方可以再娶,女方在三或四个月后方可改嫁。

《古兰经》指出:

盟誓不与妻子交接的人,当期待四个月;如果他们回心转意,那么,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226)

如果他们决心休妻,那么,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2:227)

《古兰经》很注意离婚道德。反复强调被休的妻子在期待之期内,丈夫应尽量挽留她们,以前给过妻子的财产,绝不能索回。主张离婚后男方还应当给女方一些适当的衣食等:

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当为妻室而遗嘱,当供给她们一年的衣食,不可将她们驱逐出去。(2:240)

《古兰经》更关心孕妇的离婚,对她们的心情、生活条件、以及如何关心、支持她们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指示:

你们当依自己的能力而使她们住在你们所住的地方,你们不要妨害她们,而使她们烦闷。如果她们有孕,你们就应当供给她们,直到她们分娩。如果她们为你们哺乳,你们应当报酬她们,并且应当依正义而相商(65:6)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穆斯林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但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离婚时,穆斯林当中的阿訇或有威望的老人尽力相劝,讲清各种利害关系。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就离婚。离了婚的妇女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怕离婚妇女怀孕。有些夫妻离婚后,经过一段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经过说合,在政府登记后,阿訇念“尼卡哈”复婚。穆斯林认为,这样做合情合理、合法合教。

二、《古兰经》与穆斯林服饰

回、东乡、撒拉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穆斯林的服饰习俗与《古兰经》也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回族等穆斯林妇女的服饰,特别是头部装饰直接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古兰经》明确规定: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的弟兄的儿子,或她们的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24:31)

回族等穆斯林妇女根据伊斯兰教规,把头发、耳朵、脖颈都视为羞体,不让外露,若外露,则认为失去“伊玛尼”。因此,我国回、东乡、撒拉等穆斯林妇女,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养成了戴盖头的习俗。直到现在穆斯林聚居区的妇女仍搭盖头。盖头一般分绿、黑、白三种颜色。少女和年轻媳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色的,老年人戴白色的。从样式上看,少年和年轻媳妇的盖头,一般都比较短,前面遮住前额和脖子,后面遮住脖子搭到肩上。老年人的盖头则比较长,后面要拖到背心以下。

回、东乡、撒拉等穆斯林男子的服饰也与伊斯兰教有一定的关系。穆罕默德曾多次说过:“你们宜常穿白衣,因为白衣最洁最美。”

回族等穆斯林男子一般都戴无沿小白帽,俗称“号帽”或“礼拜帽”。这种白色小帽一般都是的确良、涤卡、花大呢等料子制做的,也有用白丝线钩制的。从样式上看,因地域和教派不同,有戴小圆白帽的,有戴黑、白角角帽的。帽边有的镶有金边和美丽的花纹。泉州、海南等地的回族穆斯林,在帽正中用金黄色线绣阿拉伯经文“真主至大”,有的刺绣“清真言”,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回族等穆斯林男子除了戴白帽外,有的还用一条白色、黄色丝制头巾裹头,也叫“戴斯塔尔”,意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长头上缠的布。俗有“缠头回回”之称。

回族等穆斯林男子一般都穿白衬衫、白布高筒袜、白布大档宽松衬裤。穆斯林老人和满拉、阿訇还穿白色或青色、灰色袍子,穆斯林也叫“衷白”。

回、东乡、撒拉等穆斯林男子和妇女一般还喜欢穿青坎肩,显得清新、干净、文雅。穿坎肩既轻便保暖,又感到和谐、不臃肿。尤其是上寺礼拜的人,要经常挽袖子洗手洗脸、洗小净,穿,上坎肩极为方便。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穆斯林,对清真寺念经毕业的满拉举行穿衣仪式时,一般都穿绿袍、戴绿帽。因为伊斯兰教喜欢绿色。

穆斯林还比较注意面容的修饰。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必须留胡须。不同教派和地域有不同的留须习惯。一般的都留全脸胡,有的留下巴胡,并且经常注意修剪胡须,梳理胡须,显得整齐、干净、美观。

三、《古兰经》与穆斯林的礼节习俗

《古兰经》讲究礼貌,讲究文明,非常注意礼貌语言,要求人们以礼相待。《古兰经》说:

有人以祝词祝贺你们的时候,你们当以更好的祝词祝贺他,或以同样的祝词回答他。(4:86)

由于受《古兰经》的影响,我国穆斯林男子,特别注意见面的礼貌问候语,也叫祝安词。形成了“穆斯林见面三分亲”的良好风尚。祝安词一般都是致者先说“安色俩目阿来库木”,意为求真主赐你们平安,而回答者则说:“吾阿来库色俩目”,意为求真主也赐你平安。相当于汉语的“您好”和“您也好”。

我国穆斯林致色俩目还有一定的讲究。一般是晚辈先向长辈致色俩目,平辈之间,年幼者向年长者先致色俩目。教民与阿訇相遇,教民先向阿訇致色俩目。客人见了主人,客人先致色俩目。出门在外的要向当地留住者先致色俩目,乘骑者先向步行者说色俩目,男对女先致色俩目。少数人对多数人先致色俩目。

穆斯林反对说色俩目时嘻嘻哈哈的不稳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