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休谟的人性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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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商业繁荣与国家强盛(5)

人们最不易觉察加到消费品上的捐税,尤其是奢侈品上的捐税。在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交纳这类捐税是自愿的,因为一个人在使用上税的商品时可以量力而行有所选择,捐税就在无形中一点一滴地被交纳了;捐税如果征收得当,自然可以使人克制物欲崇尚节俭,而且,捐税混在商品的自然价格之中,根本不为消费者所觉察。

多数国家为了弥补税收之不足,不得不乞助于征课财产税。财产税的征收并不算高,不过另有其他的弊病。

最为有害的是捐税变成横征暴敛,如果这样,势必会造成劳动积极性的惩罚,而且,由于不可避免的征课不均,比真正的税收负担更令人难以忍受。

征收人头税,即便认为是不苟刻的,但是,也总被认为是危险的,因为君主极容易一点一点地增加人头税,以满足其所需求的金额,结果就会使这种税完全变成一种不堪负担的压榨。另一方面,君主很快就会发觉,对商品征税本身有个限度,多事征课并不能增加他的收入。所以,老百姓不致被这类税收弄得倾家荡产。

历史学家认为,罗马国家覆灭是因为财政上实行变革,即以普遍的人头税来几乎取代原先构成帝国主义岁入的各种税款。各省的人民受尽了收税人的压榨,宁肯躲避在野蛮民族武装征服的卵翼下。他们认为,野蛮民族需索较少,虽说异族统治,还是比罗马人过分苛刻的暴政为好。

各种捐税最终要落在农产品上,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看到,在五谷歉收的荒年,纺织工匠不是少花钱多干活,就是节约与勤劳兼而行之,这样,他就能度过这一年。如果真正为了给他提供保护的政府而要他承受同样的艰苦,那也是完全应该的。

诚然,人人都想把捐税负担转嫁到别人身上,可是由于人人都有这种意图,各自提防,就不能设想有哪一群人可以在这场竞争中完全取胜。对于地主,商人们倒确实很想设伏捕猎,分而食之,如果他们能够的话。不过商人们的这种心机,即使不收捐税,也是始终存在的;而地主,也可以如法炮制,来抵御商人们的转嫁负担,最终使商人们和他共同承担这种捐税。

关于赋税,有一种实例在各种政治制度中一再出现,即事物发展的结果与人们最初的预料是截然相反的。

土耳其政府有一条公认的根本准则:圣上虽然是每个人的生命财产的绝对主宰,却无权征课新的捐税。

对此,你会以为这种成见或根深蒂固的观念该是世界上防止压迫的最坚强的屏障了吧,然而事实上其结果恰恰相反。要是土耳其皇帝能够象咱们欧洲的君主们那样颁布征课新的捐税,那么他的利益现在就会同人民的利益结合在一起,这样就能看透横征暴敛、恣意搜刮的后果,同样,也会发现实行征税的种种好处。

论社会信用

公债在商人手中是一种特殊货币,可以不断增值,使商人在商业利润之外得到稳定的收益,对国家的繁荣也大有好处。但战争、挫折、天灾,甚至征服和胜利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公债的实效,即国家的失信。

未雨绸缪的做法古来有之。太平时期积谷存粮,聚宝理财,以备征战防御之需,不搞苛捐杂税,更不指望在动荡不安时期大发横财。

圣经里也谈到过海席基阿和犹太君主们的财宝,就像世俗的历史谈论马其顿的国君菲利普和潘修斯一样。古代高卢人的城邦也都储存大量钱财。恺撒在历次国内战乱中所攫取的财宝是人所共知的。此后,我们也看到一些比较英明的皇帝,如韦伯芗、塞维鲁等,总是高瞻远瞩,防患未然,储存大量货币以备国家紧急之需。

事实并非如此,现在一般流行的做法是把社会收入抵押出去,因为人们眼前就摆着精明的朋友及老一代的先例,也就效仿前人,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但是对于一种无可争辩地是毁灭性的做法,无须浪费时间大声疾呼地加以反对。

十分明显,在这个问题上,古代的准则倒要比现代更高明,即使现代的准则是局限在某种合乎情理的范围之内,而且在任何情况下总是伴随出现节衣缩食的现象,这种和平时期的节约,目的在于清偿在一场耗费浩大的战争中所欠下的债务。

如果社会的财富较多,则其必要支出亦相应较大;如果社会的财源更加丰富,则支出不受限制;由于一种社会结构应该有一种比较长期的打算,也就是说要有一个比人的一生甚或家族的一代更为长远的打算,所以社会就应该采纳广泛、持久而且高尚的准则,这种准则必须在这种社会存在的全部期间都是适用的。

如果一个国家自以为富足,或贸然启衅,或武备不修,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任意把国家财富作抵押的做法,就必然更加肯定地会招致贫穷虚弱,落到向外国屈膝称臣的境地。

人员的损失,捐税的增加,商业的衰败,钱币的减少,以及来自海上和陆上的劫掠蹂躏,都是战争带来的各种破坏。按照古代的准则,战争所产生的破坏就是打开国库,因为这样做既可弄到极其大量的金银,作为鼓励士气的权宜手段,又可以弥补医治带来的战争创伤。

大臣们最感兴趣的就是:怎样在自己执政期间名声显赫,又不加重赋税负担,更不招致抨击反对。因此,恣意举债几乎是每个政府必然的做法。让一个政治家有权以凭滥出借据,这是不明智的做法,犹如允许一个败家浪子在伦敦每家银号钱庄开户往来一样。

一方面,政府抵押权不受需要约束是自行有利的;另一方面,任何国家,即使不受外敌的逼迫,也总是不能采取一种比较明智的措施促进商业增加财富,而是无限止地筹款,借债,征税。

如果我们从内政、商业、工业以及对外贸易等方面来考察政府举债的各种后果。

我国已经把公债券看作金银一样,按牌从作现金流通。一个商人只要拥有大量公债券,就可放开胆子做大生意,因为他拥有可以应付任何突如其来的急需的资金。银行股票或印度债券,尤其是后者,都可起同样的作用,因为商人可以在一刻钟之内就把它们卖掉或抵押给银行家,同时,这种证券并非闲置,就是放在商人的柜橱里,也会给他带来固定的收入。

总之,公债在商人手中是一种特殊货币,可以不断增值,使商人在商业利润之外得到稳定的收益。这就必然使他们在做生意时可以采取薄利方针。这种薄利方针使商品售价低廉,消费增加,刺激老百姓的劳动热情,有助于把工业和技艺传播到全社会。

有一部分人,他们即是商人,又是公债券持有者,因为商业并非他们的主要的或全部的生活来源,他们的存款收入才是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的稳定的生活来源。购置田产,可以使商人得到利润或有所保障。可是田产较多就要求商人付予更多的关心和监督,这样就会分散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便把田产折成现款。而且田产一方面提供了种种天然娱乐,另一方面又造成独霸一方的尊严,使人迷恋沉醉,这样,原来的市民很快就会变成乡绅。

综上所述,社会如果有债务,拥有证券和收入的人,多半还是经商的人,我们应该认识到,降低利润,促进流通,刺激工业,这些做法对商业是有利的。

如果就整个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来讲,社会债务也有许多不利的影响,它所产生的利弊是无法进行比较的。

国债所支付的利息是从各省抽取大量的钱,此外,由于贸易之利,首都商人的利润也要大于国内其他地点的商人。但是,关键在于一个无比庞大的伦敦,如果可受于更多的特权,会不会使人们结党营私,甚至驿动叛乱,这也是可能发生的。然而国债本身趋向于对这种恶行提供一种改正的办法,因为国债持有者最爱惜自己的财产,他们会不受任何威胁,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

国债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同货币一样的弊病。国债取代了金银,减少了金银的流通量,从而使国货在大部分商业中流通,使粮食和劳动的价格日见增高。

如果政府要支付公债利息就可能征收捐税,它不是压抑较为贫困人们的劳动价格,就是提高劳动的价格。

我国的公债券一部分被外国人掌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就会变成他们的附庸国,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造成下口外流,工业迁徒等现象。

我们的公债常常鼓励无所作为的寄生生活,这是因为大部分公债掌握在以实力为生的有空闲时间的人们手里。

从总体上来看,公债对商业和工业会有某种微不足道的损害。一个国家,必须在国际社会上自立,在战争和谈判问题上,必然要同别国打各种各样的交道。国家所受的损失是不能用任何有利情况来弥补的,因而是一种十足的灾难和无穷的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