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休谟的人性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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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政治学可以析解为科学(3)

但在现代罗马和佛罗伦萨等实例的冲击下,这些作家们都陷入了沉思。他们目睹了罗马的绘画、雕刻、音乐等高雅艺术是在暴政和专制下发展起来的,也看到了佛罗伦萨的艺术和科学是在美第奇家族篡权丧失自由的情况下壮大起来的。而且,无论是拉斐尔、米开朗其罗还是阿里奥斯托、塔索、伽俐略,他们都不是在共和国下成名的。还有,鲁本斯建立他的画派是在安特卫普,而不是在阿姆斯特丹。德国高雅艺术的中心并不是汉堡,而是德累斯顿。

专制政府下的科学繁荣,其最有名的例证是在法国。法国虽然几乎未有过任何制度化的自由,但艺术与科学的发展却几乎像其他任何国家一样完善。同时兼哲学家、诗人、演说家、史学家、画家、建筑家、雕刻家和音乐家于一身的,唯有法国人。在戏剧方面,法国人的成就甚至超过了希腊人。

历史发展告诉我们,商业总是在自由政府那里落足。追踪商业发展的进程便会发现,这个观点所依据的经验,似乎比前面关于艺术与科学那个观点所依据的经验更长久、更广泛。

欧洲最大的贸易城市伦敦、阿姆斯特丹、汉堡,都享有双重的自由。但我们也必须指出:人们最近也十分艳羡法国的商业繁荣,而这似乎证明,这条基本原理并不比前一条更确实可靠,专制君主的臣民既可能成为我们科学上的对手,也可能成为我们商业上的对手。

法国人虽然是个特例,但专制因此商业政府还是存在着某种有害于商业的东西,那是专制政府本身固有的和不可分割的。因此,商业易在专制政府中衰落,是因为商业在那里更不受尊重。只有使商业处于次要地位才能维持君主政体。

由于对出身、头衔与地位的尊重高于对勤勉与财富的尊重,许多有实力的商人都受到诱惑,纷纷抛弃商业,去购买那些带有特权和荣誉的职位。

在当今时代,现代的各种政府,在对外和对内的管理方面,都走向了更成熟的巨变。人们也充分的领悟到那个秘密“力量的均衡是政治的秘诀之一”。

上世纪中叶,罗马国内由于周围拦路强盗大增,大大扩充了喀提林的军队,所以罗马国内的治安当时得到了巨大的改变。

西塞罗对米洛并未暗杀克劳迪乌斯的证据是罗马治安松懈的惊人证据。他说,即使米洛企图暗杀克劳迪乌斯,也不会在白天离城那么远的地方袭击他,他完全可以在夜里于城郊伏击克劳迪乌斯,因为那会使人们以为克劳迪乌斯是为强盗所杀,当时拦路抢劫的事件屡见不鲜,很有利于掩盖事实真相。这是那些拦路强盗的人数和力量的惊人证据,因为克劳迪乌斯遇刺时,身边还有三十个全副武装的奴隶,足以对付那位煽动叛乱的护民官煽起的频繁骚乱中出现的血腥与危险。

或许现在可以断言:文明化君主治下的政府是法制政府,而不是人治政府,因为君主制政府在现代各种政府改进中朝着完善迈进了最大一步。而以前,唯有共和制国家才能被誉为法制的政府。

我们发现,君主制政府也在秩序、行政方式和国内稳定方面达到了令人吃惊的高度。在君主制国家中,财产是安全的,工业得到了提倡,艺术繁荣发展,君王在其臣民当中平安地生活。

不过我一直认为,君主制政府中存在着改革之源,而平民政府中也存在着堕落之源,到了一定的时候,这两种国民政体便会更趋向一致。

纯粹君主制的最完美典范是法国,而法国出现的最大弊端,并不是来自赋税种类或数量,而是来自成本商昂不公正,任意武断,手续繁杂的税收方式。这种税收方式大大地阻碍了穷人的勤勉。

哪些人是这些弊端的受益者呢?倘若是贵族,那些利益便会被看作政府本身固有的,因为贵族是君主制的真正维护者,但实际上,贵族却是这种压迫的主要受害者,那种税制的惟一受益者是金融家,贵族乃至整个王国都憎恶那些人。

因此,若有一位君主或大臣,其洞察力足以了解自己的和国家的利益所在,我们便可以预期这些弊端会得到改正。在这种情况下,君主制政府与我们的自由政府之间的差异,便不会表现得像目前这样明显了。

对于自由政府的堕落,其根源是国家以国库收入为抵押去借债,到一定时候,这会使赋税变得完全无法承受,使国家财产全都落人公众手中。

在现代人当中,荷兰人最先引进了以低息大量借款的方式,几乎为此毁灭了自己。专制君主也举债,但由于专制君主可以随意宣布破产,其百姓永远不必为君主的债务而忧虑。而在平民政府中,这似乎是一种不便,它威胁着几乎所有的自由政府。

究竟是什么强大的动机促使我们更加节省国家的资金呢?那就是:国家一旦缺少资金,我们便会因各种赋税而诅咒我们可贵的自由,并希望我们自己也像那些相邻国家的民众一样,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论新闻自由

政府的自由为新闻的自由提供了保证,新闻自由能遏止宫廷的野心,唤起百姓的意志,这样百姓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便能防范宫廷的野心,使政府得以安稳的存在。

在大不列颠,人们能享有那样的特权,即向公众表达自己的任何想法,可以和国王及其大臣们一道,公开谴责每一项法案。那么无限制地行使这种自由,对公众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

由于英国既不是君主制,也不是合制,而是混合政府形式所以法律会宽纵他们享有那样的自由。在独裁制的政府里,法律、传统和宗教共同努力使民众满足于他们的生活状态,君主不必提防臣民,因此往往会宽纵他们,给他们的言行以很大的自由。

在完全共和制的政府里,不存在地位显赫的官员藐视国家,尽管他们手中的权力在维护安定和秩序方面可以发挥很多优势,但那些权力却大大地限制了他们的行为,使每一个公民都十分尊重政府。

在绝对的君主制度下,地方官员不必提防百姓;在绝对的共和制度下,百姓则不必提防地方官员。官民不必彼此提防,这种状况造就了两种政体中双方的互信,在君主国里造就了一种自由,在共和国里则造就了一种专断的权力。

一位著名的诗人曾在描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政策和政府时,借鉴罗马人的观点说:他们既不能忍受完全的奴役,又不能承受完全的自由。

英国和罗马一样都是一样专制与自由相混合的国家。不同之处是罗马占主导的是专制,而英国占主导的是自由。由此可知,这些混合的政府形式可能会彼此警惕、互相提防。

罗马帝国的皇帝大多都是最可怕的暴君,因为他们认为罗马的贵族全都天生就不能容忍皇族的统治,因为皇族不久以前根本不比贵族高贵。另一方面,英国是共和制成分占据主导,因此,英国政府为了保存自身,便必须提防其地方官员,消除一切专断的权力,并依靠普遍的、毫不妥协的法律来确保每个人的生命财产。

的确,唯有法律才能明确判定一种行为有罪,唯有法官才能根据合法的证据判定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还必须严格监督大臣们的违法和暴虐。这些原因导致大不列颠存在极大自由,罗马帝国存在残酷的奴役和暴虐。

众所周知,政府的自由为新闻的自由提供了保证,新闻自由能遏止宫廷的野心,唤起百姓的意志,这样百姓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便能防范宫廷的野心,使政府得以安稳的存在。所以政府支持新闻自由,而有了新闻自由,一切学者、智者和天才都会站在自由一方,都会奋起捍卫自由,新闻开放也因此而成为了事实。

尽管全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很难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但认为无限制的新闻自由是一剂良药却是错误的。必须矫正这样认为的混合形式政府。

对于混合所有制政府,新闻自由是不可获缺的。对任何国家尤其是自由国家来说,欲使古老的政府存在下去,没有什么比新闻自由更重要的了。

新闻自由甚至可以被看成人类的普遍权利,几乎每个政府都应当宽纵这种自由。我们不必害怕新闻自由会导致什么不良后果,就像雅典的政治煽动家和罗马的护民官的夸夸其谈造成的那样。人在阅读一本书或小册子的时候往往是单独的,而且头脑冷静。他周围没有人,因此不会受到他人激情的传染。通过文字发泄,是阻止滥用新闻自由引起的谣言或私下不满最好的方法,以便新闻自由几乎不会激起民众的骚乱或造反。

诚然,人们总是宁肯相信对其统治者的批评,也不肯相信对其统治者的赞扬。这种好恶与生俱来、无法消除,无论人们是否享有自由,在人们不习惯独立思考、不能分辨真假是非的地方,谣言比煽动性的小册子更有害。

人们往往认为:宽容注定与有效的政府格格不入,各个教派不可能和谐共存、和平共处,但随着人类经验的增加,我们发现民众绝不像被描述的那样全是危险的恶魔。英国也树立了公民自由的类似典范,虽然这种自由目前似乎引起了一些小小的骚乱,却尚未造成任何有害的后果。我们希望:人们会日益习惯于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改善自己的判断力,而更不易受惑于各种无稽谣言和流行口号。

热爱自由的人们回顾这样的事实时会感到欣慰,英国人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是不能被轻易剥夺的,只要我们的政府还是自由和独立的政府,新闻自由就必定会与它共存。

目前,最能限制新闻自由的做法是,官方的新闻审查以及赋予法庭以专断的权力,让它惩罚那些让政府不快的言论。不过,这些新闻检查权乃是公然践踏自由,它们可能成为一个专制政府的最后手段。我们可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这些新闻检查的企图一旦得逞,英国的自由便一去不复返了。

论迷信与宗教狂热

我们完全有理由将牧师看作迷信者的一个发明。迷信者胆小而可怜,永远都不自信,永远都不敢向上帝直接奉献自己的虔诚,而是愚昧地企图依靠牧师为中介,使自己被上帝欣然接纳。

真正的宗教腐败是迷信与宗教狂热,人类发展的很多事实都能证明这点。

在性质上讲,迷信与宗教狂热是相对的。迷信的根源是软弱、恐惧、忧郁、愚昧。而这些症状源于个人或公众事务的逆境,病弱的身体、悲观、忧郁的气质等。

为了安抚她们的精神状态、宗教往往采取各种仪式、教规、禁欲、献祭和供奉以及其他一切方式,无论它们多么荒唐或琐屑,盲目而惊恐的轻信者都情愿采取那些愚蠢或自欺之举。

宗教狂热的根源是希冀、自傲、自大、炽热、想象加上愚昧。这些源自繁荣成就,源自健康的身体,源自欢快高昂的情绪,或源自大胆自信的气质。有了这种精神状态,想象力便会膨胀,产生种种宏大而混乱的意念。

于是,此人便产生了狂喜与陶醉,产生了惊人飞驰的幻想,产生了不断增长的自信与自大。它们被归因于那位神圣存在直接赋予的灵感,他是人们虔诚信奉的对象。他一旦出现了这种狂热,一切怪念妄想都会被他圣化,一切道德规范都会被他视为靠不住的向导而遭到排斥。

迷信与宗教狂热,给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也是多方面的。本文只就这些影响提出几点观点。

宗教狂热不承认牧师的权力,而迷信非常有利于维护牧师权利。这是因为,迷信的基础是恐惧、忧虑和沮丧。迷信者将自己看得卑劣微贱,仿佛根本不配去接近那位神圣的存在,所以他必定要去求助于另一个人,即牧师,请他管理他们的祈祷、求告和献祭,希望他向他们那位愤怒的上帝转达他们那些合乎神意的求告。

我们完全有理由将牧师看作迷信者的一个发明。迷信者胆小而可怜,永远都不自信,永远都不敢向上帝直接奉献自己的虔诚,而是愚昧地企图依靠牧师为中介,使自己被上帝欣然接纳。

几乎在一切宗教里,迷信都占有相当大的成分;所以,除了哲学,什么都不能彻底克服这些无法解释的恐惧。由此便出现了一种现象:几乎在每一种宗教教派中都能见到牧师。

但宗教里混入的迷信成分越多,牧师的威信便越高。像现代的犹太教、罗马天主教,英国的国教都常常受到牧师权力主宰倾向的影响。因此,牧师的人格被圣化了。没有牧师在场,很少有人能想到他们那些公开的祈祷、圣礼以及其他仪式能为上帝悦纳。

对于狂热派是非常鄙视形式、仪式、传统的在信仰活动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像教友派、公理会派、长老会派它们在这方面的表现都非常突出。这个见解基于经验,同时也基于理性。

他们那种如醉如痴的虔诚信念无比狂热,甚至以为自己真的能通过沉思和神父去接近上帝,这使他们无视一切外在的宗教仪式和礼仪,而在迷信的教徒眼里,牧师在宗教的外在仪式中却是那么不可或缺。狂热的教徒圣化了他们自己,将神圣赋予他们自己,那种神圣比宗教仪式和典章赋予他们的神圣高得多。

以强大精神为基础,以狂傲自负大胆为特点的宗教狂热是非常强大的。带有狂热色彩的宗教最初都比带有迷信色彩的宗教更加暴烈,但它们产生后不久却会变得比较温和适度。而如果它们的这种狂热得到加强,那么它们就会用上帝的启示,用对理性、道德和审慎的一般规则的蔑视,去激励受惑的狂热信徒。

正因如此,宗教狂热便造就了人类社会中最惨烈的种种混乱。任何宗教仪式,任何宗教典章,任何神圣教义,都无法进入日常生活领域,都不能保护神圣的宗教原则,使之免遭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