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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技术与发明(1)

关于心智的技术,依他们的目的,分为四种:人的工作是发明人所寻求或提出来考虑的东西;或是评判那已经发明的;或是保管那已经评判的;或是传布那已经保守的。因此这些技术也必须有四种:探索或发明的技术;审查或评判的技术;保管或记忆的技术;发表或传授的技术。

发明术有很不同的两类:一种是关于技术与学问的,一种关于语言与辩论的。第一种我认为缺乏,如同在编制一个人的遗产目录时,账下并无现钱一样。如同金钱可以换取所有其他各物,这种知识也是可以传得其余一切的知识。如果我们忽略了发明与发现的技术,那么不能再发现新的学问也不足怪。

知识这一部分现尚缺乏,据我的意见,是显然无疑的:

第一,论理学并不以发明各种学问,或各种学问的原理自居,却以“我们只能信任各种学问的专家”这么一句话就把他略过了。色尔塞斯讲到医生的经验派与武断派的时候曾郑重的说过,“是先找了药物与疗法,然后再去讨论他们的原因与理由;不是先找着了原因,然后倚着他们的光明,再发现了药物与疗法。”柏拉图在他的西依体忒对话集里很好的说着,“各别的事例是无限的,而较为高度的通说也不能给人以充分的指示:使专家自别于非专家的一切学问的具体是中间的命题,这些,在每一种学问里面,都是从流传与经验中得来的。”因此我们看到那些讨论发明与原始的人才,都说他们是由于偶然而不由技术,总说他们是由于鸟兽鱼虫而不是由人。他带来疗病的白藓,这是他从克利特田野中仔细觅来的,粗糙的梗茎绕了生毛的叶子。叶间有花,花是紫色。凡是受过伤的野羊都认识的,这种确实有效的药物,用来取出那锋利的刺,而使痛苦减少。所以,埃及神庙里的神像没有几个是人形,却几乎全部都是兽形也就无足怪了。那埃及全国所尊奉的阿纽比斯“司冢墓的神”与每个异状的怪物云云。如果你更喜欢希腊的传说,把最初的发明归于人类,但你恐怕仍以为伯罗美修“火发明者”是先击了火石,才觉得光焰的奇异,不是他第一次击火石就料定有火焰出来。因此我们知道西印度群岛的伯罗美修是同欧洲的火的发明者没有互通消息,因为在那边那最初发出火焰的火石是很希少的。所以后来人似乎是因野羊而得到外科手术,因夜莺而得到音乐,因红鹤而得到医学的一部分“因此鸟以海水灌肠,”因水汽冲开的罐盖而得到艺术,或是大概都因偶然或任何其他的事,而不是因论理学,而得到学术的发明。味琪尔所说那种发明的样子,也并没有很大的不同。“热炼可以逐渐锤打出各种技术来。”如果你仔细看他所用的字,这就是畜类所能用与实际用着的方法,就是为保持生存绝对的必要所驱迫,永续的注意或练习一件事情,因为西塞禄很确当的说过,“对于一件事情的熟练,往往比自然与技术的成就更多。”所以,如果对人有人这样说过“为需要所驱迫无休止的工作,何事不可为,”对畜类也有人这样说过,“谁教鹦鹉说您好吗?”乌鸦在天旱的时候,在空树中见到有水,是谁教他衔了石子填入,使水上涨,叫他可以喝着?谁教蜜蜂飞渡大海般的天空,去找从很远有花的地方又回到他窠里的路?谁教蚂蚁去咬他埋在蚁垤里的每粒谷子,要不是这样他就会生根长起来?再加“椎打”这个字,含着极端困难之意,与“逐渐”这个字,含着极端迟缓之意,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情形,甚至即在埃及的神灵之中,关于发明的事情,那里没有多少留给理解的能力,没得一点留给技术的本联。

第二,论理学家所说,并且是为柏拉图所熟知的,归纳法,可以说各种学问的原理与从这些原理里面演绎出来的中间命题都是凭了他发现的。他们这种归纳方式,我说是完全误谬与不中用的,他们的错误更显得可耻,因为技术的本职是在使自然完美与增高。而他们却相反的损害、妄用、与玷辱了自然。凡是注意观察心灵如何收集知识这种露珠,好像诗人所说的“气体的蜜这种神的赠予物,”从自然的与人为的各种事例,仿佛从田野与园圃的花里面把他蒸溜与创造出来,凡是注意观察这种情形的人,就可以知道心灵自身天然的能够处理与运用一种归纳法比这些人所说的好得多。因为列举了许多各种事例,没有遇到反证,就下了结论,是算不得结论,只好算一种猜测;因为,(在许多题目上)看了所有的这些例证,哪个能够断言在那相反的方面不会还有尚未发现的例证存在?仿佛撒母耳就以看了走过他面前的那些耶西的儿子为止,而漏去了那在田野里的大卫。老实的说,这种方式是如此的粗疏,所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说处理这类事情,机敏的才智竟能把他们向世界提出,但是他们却急遽的就达到了他们的论理与意见上,而对于各别的事例有傲然不屑之色,他们把这些不过当作清道与传召的人用,来把闲人赶开,这样好给他们的意见让出走路与地方来,不是拿来作他们的正当用处。看到引诱的步骤在神圣与人生的真理上的完全一样,真可使人感到一种宗教上的惊异,因为如同在神圣的真理上人不肯以孩提自居。人在人生的真理上,也把对我们所说的归纳法的注意,看作第二种的孩提或幼稚时代。

第三,即使承认有几个原理是以正确的归纳而成立,但这是一定的,就是,关于自然的现像,不能从这些原理里以三段论法去演绎出中间命题来,就是说,不能以一个中间名辞来试验与证明他们是大前提必然的结果。固然,在通俗的科学中,如道德、法律与这一类,甚至在神学中这种方式或可有用;在自然哲学中,也是这样,把他用来作为论辩与可以满足他人的理由,“这种可以得到同意,却不能产生结果”,可是自然与其动作的微妙是不能以这些拘束去缚住他的。因为论辩由命题而成,命题由字而成,而字无非是事物通常观念的通行符号。这种观念,如果是粗率与随便从各种的事例里收集拢来,那么无论对于结果或论辩或是对于命题的真确如何悉心审察,都不能纠正那种错误,因为那是在第一步的消化中。所以还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这就是许多卓越的哲学家都变为怀疑派与柏拉图派,否认一切知识或了解的确定,以为人的知识只及于表面与或然性。在苏格拉底身上,这句话固然认为是一种讥诮,“他以假托无知识来冒窃有知识”“谓以知道的作为不知,这样可以使人以为他连那真不知的也知道了”。因为他常轻视他的知识,为的是要提高他的知识,同泰比留斯接位初年的奇想一样,他要统治但不肯承认这么多。在西塞禄所信徒的后期柏拉图学派中,这种说人不能得到确定知识的意见,不是诚意遵守的,因为善于口辩的人大概都入了这一派,这些人好像是因娱乐而游行,不是为有目的地的旅行。但是在怀疑派与柏拉图学派里,的确都有好些人单纯的与诚意的信守这种意见。但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错误,他们以感觉为不可愚信。这些,据我的意见是足够证明传达事物的真相。虽然不是直接的,却是用了器械的辅助和把太微妙而为感觉所不能知的事物引导与驱迫到能够为感觉所知的结果上,与同其他类似的辅助。但是他们应该以不可愚信归于智力的薄弱,与归于混感觉的传达来推断的那种方法。我说这句话并不是轻看人的心智,却是要把他激起来去寻求帮助。因为没有人能够仅凭手的稳熟画出一条直线或一个完全的圆,有了界尺或圆规为助,是可以很容易做到的。

发明的这一部分,关于学问的发明,把他先分作了两部分之后,我拟以后再提出。这里面的一部我称为记录的经验,又一部分,我称为自然的解释;前者不过是后者的一个阶梯。但在一种拟做的事体上,我不想说得太多或太大了。

语言与辩论的发明实在不能算是一种发明,因为发明是发现未知不是追忆已知的,而这种发明的用处无非是,从我们心智中已有的知识里面,引出或唤起那于我们正在考虑的目的有关的。所以正确的说,这并不是发明,却只是记忆或暗示,带着一种应用;这就是经院学派把他置于判断之后,作为在后的而不是在前的原因。但是,因为逐鹿,不论在有栅围的苑里,或是在森林里,一样都叫做逐鹿,他既已得了这个名称,让我们仍旧称他为发明就是了。只要让人知道这种发明的范围与目的是我们知识迅速的与立时的应用,而不是他们的增益与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