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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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散步九

关于善良的思考

幸福是一种常态,似乎不是为尘世的人设的。世上一切都在不断运动,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具有恒久的形式。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变,我们自己也在变,谁也不能保证今天喜爱的东西,明天照旧喜爱。因此,此生获得至福的计划纯属异想天开。还是学会知足常乐吧,千万不要出错将满足抛弃,但也不要指望将满足留住,因为那是痴心妄想。我很少见到幸福的人,也许一个也没见过,但我却常常见到一些心满意足的人。在感动过我的一些事情中,这是最叫我满意的事情。我认为,这是各种感觉影响我的内心情感的自然结果。幸福并不标示在外面,要认识它,必须看透一个幸福人的内心,而满足则可以从眼睛、神态、声调和行为举止上看出来,而且似乎可以传染给别人。难道还有比看到整个民族投入节日的狂欢、欢乐的阳光迅速穿过人生的迷雾,沐浴着一个个绽放笑靥的人更快乐的事情吗?

三天前,P先生把达朗贝尔先生写的《悼念热奥弗兰夫人》拿给我看,态度殷勤得有些异常。他说,这篇悼词笔调滑稽,充满戏谑之语,因此,他还没有读就放声大笑了好久。开始朗读后仍笑声不止。我倒是一本正经地听着。他见我没有学样,这才停止嘲笑。文章里最长、最用心思的一段,写的是热奥弗兰夫人乐于见到孩子,乐于让他们交谈。作者有理由从这种爱好中提出善良天性的证据。可是他并未到此止步,而是指责具有不同爱好的人天性邪恶,都不善良,甚至说,如果询问将服绞刑或车轮刑的罪人,他们一定会承认不曾爱过孩童。由于这些说法出现在一篇悼词里面,所以产生了特殊效果。就算这些话不错,可表达的场合合适吗?难道要用一些歹徒和死刑犯的形象来玷污给一位可敬女性的悼词么?我一下就看出了这种讨厌的做作的动机。P先生读罢悼词,将我认为不错的地方打上记号。这时,我补充说,作者写这篇悼词,所怀的仇恨多于友谊。

次日,天气虽然寒冷,却很晴朗。我外出散步,一直走到军事学校,指望在那儿看到一些开花的苔藓。我一边走,一边寻思头天接待的访客,琢磨达朗贝尔的那篇东西。我认为,硬把一段文字插在中间并不是没有用心的。什么事情都瞒着我,却又装模作样地把小册子送来给我看,仅此一项就使我明白其意图何在了。我曾把几个孩子送进了育婴堂,这当然会使人误认为我是一个没有人性的父亲。由此再做些加工渲染,人们便会渐渐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卢梭憎恶孩童。我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对人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本事深感佩服!因为我不信世上还有比我更喜欢看孩子嬉戏、与他们一起玩耍的人。在街上或在散步场所,我常常停步看孩子们玩耍游戏,那份兴致,恐怕只有我才有。就在P先生来访那天,在他到达前一个钟头,我还接待了苏索瓦的两个孩子。这是房东家最小的两个孩子,大的可能有七岁。他俩走过来拥抱我,感情是那么真诚,我也温和地抚摸了他们。尽管年龄相差悬殊,但他们跟我在一起显得非常开心。至于我呢,看到自己这张老脸一点也不讨他们嫌,我也由衷地欢喜。甚至小的那个显得非常开心,又来找我玩。我开心得比他们更像个孩子,觉着更痛爱他了。看着他离去,我非常怅惘,那份依依不舍之情,就是亲生孩子也不过如此。

我明白,指责我把亲生孩子送进育婴堂,其实是换个说法,就是指责我是个不通人性的父亲,是个厌恶孩子的人。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我决定把孩子送走,是因为担心比这糟糕一千倍的厄运落到他们头上。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办法都无法避开厄运。我是无力养育他们的。如果我不在乎他们将来变成什么人,处在我那种情况,也许该把他们交给他们的母亲或他们母亲的家庭去抚养。但这样做,他们的母亲会把他们宠坏,他们母亲的家庭则会把他们变成恶魔。时至今日,想到这里我仍然不寒而栗。伏尔泰笔下的穆罕默德把赛义德变成一个恶棍,如果把他拿来与我的孩子可能变成的角色作比,那就简直算不得什么了。人家在这件事上设置的陷阱,过后都向我证明,陷害我的阴谋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只是我没有预见到而已。但我知道,对我的孩子来说,最可靠的教育就是育婴堂的教育,于是我就把他们送去了。如果还需要这么做,我会做得更加果断。不过我清楚,没有哪个做父亲的比我待孩子更慈爱,因为这既是我的习惯,也是我的天性。

我之所以对人心有了更深的认识,是因为我乐于看见孩子和观察孩子。可是年轻时,这种乐趣却妨碍了我认识人心,因为我和孩子们玩得那样快活,那样开心,想不到去研究他们。随着年龄渐老,当我发觉我这副苍老的面容让孩子们不安时,就忍着不去打扰他们。我宁愿放弃一种乐趣,也不愿意干扰他们的快乐。于是我就满足于在一旁看他们玩耍游戏。通过这些观察,我对人性原始的真实的活动有了认识,而我们所有的学者对此却一无所知。在这种认识里,我所作出的牺牲得到了补偿。我曾在几部著作中记下我的感受:我专心致志地进行这种研究,非常小心谨慎,为的就是要在研究中享受其快乐。如果说《爱洛依丝》和《爱弥儿》出自一个不喜欢孩子的人之手,那恐怕是天下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我本来就不机智,也不善言辞,自从遭人攻击以来,愈发变得笨嘴拙舌,头脑迟钝。思想和恰当的词语都避开我。而跟孩子说话,比跟任何人说话都要求会听,也会说。我曾专门给孩子写过作品,现在却被假定为只能跟他们闲谈。对我的话,孩子们所给予的专注、理解和压力更增加了我的窘迫。我觉得这种极度的尴尬和笨拙叫我发慌、失措。没准我在一位亚洲君主面前,也比在一个必须逗他说话的孩子面前要自在一些。

现在另一种不便也使我更加远离了孩子。自从遭人攻击以来,我虽然仍旧乐于看见他们,但我跟他们在一起没有过去那样亲密了。孩子们不喜欢老年人,在他们眼里,衰老的样子是很恶的。我发觉他们厌恶我,非常难受。我宁愿忍着不去抚摸他们,也不愿让他们不快和嫌弃。这种动机只能打动真正有爱心的人,对我们的男女博士来说是不存在的。孩子们是否乐意与她相处,热奥弗兰夫人是不大介意的,因为只要她乐意就行了。而在我看来,她乐意比不乐意更糟。如果这种乐意不是发自双方,那就免不了发生负作用。我曾看见孩子的心和我的心一同欢乐,现在,我已经脱离了那种境况,也不在那个年纪了。如果还能感受这种快乐,那么,对我来说,这种变得少见的快乐就只可能更加强烈。那天上午,当我高高兴兴地抚摸苏索瓦的孩子时,又感受到了这种欢乐。不仅是因为领他们来的保姆并不威严,我在她面前并不觉得需要多做解释,而且是因为孩子们从走近我起,就一直非常愉快,没有显出有任何不快和厌烦。

啊!要是我还有机会得到孩子纯洁无邪的抚慰,哪怕是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孩子,要是我还能从一些孩子眼里看到和我在一起的欢乐和满足,那么,我心里这些短暂而甜蜜的真情又该补偿多少灾难和痛苦?唉!我也就不会被迫到动物中间寻找为人类所拒绝的友善目光。我可以根据在我的记忆中弥足珍贵的少数例子来评断。下面就是一例,要是在别的情况下,我也许会忘掉,但它给我的印象却准确地描绘了我的全部不幸。两年前,我到“新法兰西”咖啡馆那边散步,我径直走了很远,然后拐向左侧,想绕蒙马特尔高地兜一圈。我穿过克利昂库村,漫不经心地走着,一边遐想,根本没有注意周围的动静。突然我觉着双膝给人抱住了,低头一看,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孩使出全身力气抱住我的膝头,并抬头望我,样子是那么亲密,那么悦人。我的心怦然一动,心想:“我本该这样享受亲生孩子的亲情呀。”我心头一热,就把孩子抱在怀里,吻了好几下,然后继续行路。

我边走边想,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一种刚刚产生的强烈需要促使我往回走。我责备自己那么狠心地扔下那个孩子。也说不出什么原因,但我就是认为在他的行为看到某种不该忽视的启示。终于我经不住诱惑,转身跑向孩子,再次把他抱在怀里,并且给他几个钱,向刚好路过的小贩买了几块南特尔腌肉面包,然后开始逗他说话。我问他父亲是谁,他指了指一个正在箍桶的男人。我正想放开孩子,上去与他说话,却发现一个脸色难看的男人抢在我前面。我觉得此人是一路跟踪我的密探中的一个。当这人跟孩子的父亲耳语时,我发觉箍桶匠瞪着我,没有半点友好的表情。我的心顿时一沉,赶紧离开那对父子,步子比来时要快,心慌意乱,把一份好兴致给破坏了。

然而,从那以来,我常常生出这种兴致。好几回路过克利昂库,我希望再看见那孩子,可是他和他父亲都没有出现。那次相遇只留下了一个相当鲜明的回忆,其中有甜蜜,也有感伤,就像有时还能一直渗入我心田的激情一样。

天下之事,有失就有所得。我的快乐虽然稀少而且短暂,但是,只要它来了,我便尽情享受,就好像它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似的。可以这样说,我通过经常回忆来反复体验快乐。它尽管稀少,但只要它是纯洁的,没有掺杂别的东西,我就觉得自己比春风得意的时候还要幸福。人在极其贫困的时候,只要有一点点财产,就觉得非常富足了。一个乞丐捡到一块钱,会比一个富翁发现一袋金子还要激动。我瞒过高度警觉的迫害者,终于逃了出来,这类微不足道的快乐在心头留下的感受,别人要是知道了,也许会觉得好笑。让我觉得最欣快的一件事发生在四五年前,至今回想起来,都感到非常舒畅,因为我从中受益匪浅。

有一个星期天,我和我那女人去马约门上餐馆吃晚饭。饭后,我们穿过布洛涅树林,一直走到缪埃特。到了那儿,我们在浓荫如盖的草地上坐下来,等太阳落山后绕经帕西悄悄回去。这时,一个教师模样的修女领着二十来个小女孩来了。她们有的在草地上坐下来,有的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游戏。就在她们嬉闹的时候,来了一个小贩,打着小鼓,叫卖蛋饼。他带来一个摇奖的转盘,只要交几个钱,就能摇一回,指针停在哪个数字上,就能得几个蛋饼。我看见小姑娘们都盯着蛋饼,其中有两三个显然有几毫零钱,便想征得教师的同意去玩一回。那位修女有些犹豫,责怪小姑娘好吃。这时我叫住小贩,对他说:“让这些姑娘每人摇一次,由我付钱。”这句话在小姑娘中间激起一片欢呼。我就算为此花光了身上的钱,单是这份欢乐也足以补偿我的钱包。

我看见姑娘们争先恐后,你推我挤,秩序有点乱,便征得那位教师的同意,让她们在一边排好队,逐个上去摇奖,摇过了就站到一旁。虽然没有空白档,再不济也能摇到一个蛋圈,而且姑娘们不会由于只拿到一个蛋圈而觉得不快,但为了让大家更快乐一点,我暗地叫小贩调整机关,尽可能让姑娘们摇到大奖,答应绝不叫他做赔本生意。姑娘们虽然每人只摇一次,但由于有这个安排,还是拿到了近百个蛋圈。我没有让任何姑娘多摇,在这点上我是不容商量的。我不愿滥施照顾,也不愿表现对某人偏爱,因为这都会招致不满。我那口子还暗示摇得大奖的姑娘把蛋饼拿出来与同伴分享。用这种办法,使每人得到的蛋饼大致相当,大家也就更加快乐。

我让修女也摇一次。我还担心她会对我的提议不屑一顾,没想到她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也像那些姑娘一样摇了一次,并且毫不客气地拿了该得的一份。为此我很是感激她,觉得这种礼貌让我更加愉快,比忸忸怩怩地谢绝要好得多。

在摇奖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争吵,要我出面仲裁。这些小姑娘一个接一个到我这里申辩。这使我有机会注意到,虽然她们中没有一个长得漂亮,但是有几个显得娇媚可爱,使人忽视了她们的丑陋。

最后,我们高高兴兴地分手。回想起来,这天下午是我一生中最满意的一个下午。再说,这种快乐所费不多,不会叫我破产。我顶多花了三十几个毫子,就得到了一百多块铜元的快乐。当然,真正的快乐不是以花钱多少来衡量的。用铜元比用金币更容易换来快乐。后来我又好几次在同一时刻去那里,希望再遇到那群小姑娘,可是她们终归没有出现。

这让我想起另一次大抵相似的消遣,但那次给我留下的记忆就相差太远了。我那时也是倒霉,混迹在一大帮富翁和文人中间,有时也沦落到分享他们可鄙的快乐的地步。我当时住在舍弗莱特,适逢女主人的本名瞻礼日,全家欢聚一堂,过节庆祝,为此,安排了一些热热闹闹的乐事,堂会、宴席、烟花,应有尽有,弄得大家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与其说玩得开心,还不如说闹得头昏脑涨。午宴后,大家到大路上呼吸新鲜空气。那里的集市还没有散,于是大家跳起舞来。绅士们纡尊降贵,与农妇们相拥共舞,夫人们却守着自己的高贵身分,放不下架子。那当口有个人叫卖蜜糖面包。一行中有个年轻人灵机一动,买了不少面包,一个接一个地向人群抛去,看着那些乡下人你拉我扯,打做一团,去抢面包,大伙儿开心极了。于是都学起样来。一时间蜜糖面包左飞右掷,姑娘小伙子跑呀、挤呀,你争我夺,扭成一团,似乎都觉得有趣。我内心虽然并不像他们那样快乐,但怕人家把我当做异类,也跟着做了。很快我就对这种倾囊买乐的事厌倦了,就扔下那帮高贵家伙,独自到集市上走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货物看得我津津有味,久久不愿离开。我发现五六个萨瓦人围着一个小姑娘。姑娘还有十几个次一点的苹果没卖出去,想把它们尽快脱手。几个萨瓦小伙子大概很想买下这些苹果,但他们把身上的钱凑在一起也不过两三个铜板,做不了这个买卖。可在他们看来,这剩下的几只苹果就是赫斯珀里得斯的果园,小姑娘就是那看守园子的龙。这出喜剧让我开心了好久。最后,我向小姑娘付了苹果钱,让她把苹果分给那些小伙子,才解决了这个难题。我看到了最能抚慰人心的一幕温馨场景,看到了快乐和少年的清纯联合一起,在我周围洋溢。目睹欢乐的人也能分享欢乐。我花费不多,就不仅分享到了那种快乐,还感受了这份快乐施与者的快乐。

把这种乐事跟我刚才提到的快乐对比,我就满意地感到了两者的不同,一个是健康的趣味,纯朴的快乐,一个是靠钱买来的趣味。其实后者只不过是嘲弄别人的“乐趣”,是从鄙夷中产生的“趣味”。因为看着一群群因贫困而被鄙视的人,为着争夺几块被人踩在脚下、沾满泥浆的面包而突然推搡、扭打,我们能生出什么快乐呀?

至于我,当我认真思考在这种场合能领略什么快感时,竟发现它主要在于看到几张满意笑脸的快乐,而不在于行善的感觉。对我来说,这番景象自有一种魅力,虽说它能一直深入我的内心,却似乎只算是感觉。对于由我给予的满意,如果我看不到,那么即使我相信人家满意,也顶多只能感受一半快乐。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无私的快乐,甚至并不取决于我是否从中感到快乐。因为在民间节日里,我总是受到强烈的吸引,要去享受观看那一张张欢快笑脸的快乐。然而在法国,这种期望常常落空。这个自称如何欢乐的民族,在自己的游艺活动中却很少表现出这种欢乐。从前,我经常上城外的小酒店,去观看下层百姓跳舞。可是那些舞显得那样沉闷,人的舞姿显得那样沉重、笨拙,以至于我走出酒店时,与其说是心情欢畅,不如说是黯然神伤。而在日内瓦,在瑞士,即使是疯狂的恶作剧,也是笑声不绝。那儿的节日,处处洋溢着幸福和欢乐的气氛。在那里贫穷并不显丑恶;富贵也不见骄矜。自由、博爱和协和的气氛使人们心花怒放。在天真无邪的欢乐中,素昧平生的人常常互相交谈,互相拥抱,相邀去享受节日的种种快乐。我并不需要作为其中一员,才能享受那节日的欢乐,只要看到那些活动就够了;看到那些节日景象,我就如同身在其中,看到那么多笑脸,我就坚信:世上再没有比我还欢快的心。

虽说这只是一种快感,但肯定有某种精神原因。证明就是:当我知道恶人们喜笑颜开,得意忘形,只是表明他们的阴谋得逞时,那同样的快乐情景,就不但不能让我感到安慰和快乐,反而会使我感到撕心裂肺般的痛苦与愤慨。唯有纯真的欢乐表情才能抚慰我的心。残忍的嘲弄人的快活只能使这颗心痛苦和悲哀,哪怕它跟我毫不相干。既然出于截然不同的原则,欢乐的表情自然不会一模一样,但毕竟都表现了欢乐。但是它们表面的差别,跟它们在我心头激起的感情差别肯定不能同日而语。

我对悲伤和痛苦的表情还要敏感,以至于每每看到这些表情,就不可能不产生共鸣;我内心生出的情绪,也许比它们表达的情绪还要强烈几分。想象强化了我的感觉,使我把自己也当成了那个遭受痛苦的人,甚至常常比他还焦虑。而愁苦的脸更是我不忍看到的景象,尤其是在我有理由认为它的愁苦与我有关的时候。从前我曾傻乎乎地被人引进那些豪门大户。主人盛情接待我,而仆人却总是让我为此付出昂贵的代价。他们阴沉着脸,牢骚不断,一百个不情愿的样子,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害我不知掏了多少钱给他们买酒喝!我对那些太感人的表情总是敏感得很,对那些显示快乐或痛苦、友善或厌恶的表情更是如此。我被这些外部感受牵制,除了开溜,实在无法躲避。陌生人的一个表情、一个手势、一个眼色都足以干扰我的快乐,或者抚慰我的痛苦。我只在一人独处时才属于自己,否则,就是被周围人玩弄于股掌的对象。

从前,我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世界上。那时,我在所有眼睛里看到的只是友善,最糟的也不过是从陌生人眼中流露的冷漠。可既然人家不遗余力地向大众揭露我的面目,同时费尽心机丑化我的本性,我一上街,在周围看到的就尽是让人痛心的事物。于是我赶忙大步走到田野。我一看见绿色,就张开大口呼吸。我喜欢清净孤独,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我在人类脸上只见到仇恨,而大自然对我却永远是笑脸相迎。

然而,也得承认,在人类还不熟悉我的面孔的时候,我感到生活在他们中间也还是快活的。但他们不肯让我享受这份快乐。几年前,我还喜欢一大早就穿过村庄,看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农民们生产自救,或看妇女们在门口带孩子。看到这些景象,总有什么触动我的心弦。有时我停下来,一不留神瞥见这些本分人的亲昵举止,就觉得自己在叹息,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看出我对这个小小的快乐十分敏感,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要剥夺我这份快乐,但是,我在路过时发觉他们脸上的表情起了变化,根据这种变化和他们瞧我时流露的眼神,我不得不这样理解:人家处心积虑要公开我的匿名身分。我在残老军人院也遇到过这种事,而且更加明显。我一直对那座雄伟建筑很感兴趣。而那群善良的老人,我每次见到,总是激起一股怜惜和敬仰之情。他们可以像斯巴达的老壮士那样说:

想当年我们年轻、英勇又果敢。

我最喜欢的散步场所之一,就是军事学校周围。我乐意在这里那里遇到一些残老军人。他们仍保持着旧时军人的礼节,经过我身边时都向我行礼。这让我觉得十分受用,更增加了我见到他们的欣喜。我在心里百倍地向他们回礼。对于感动我的事情,我从来不善于隐藏,因此经常谈起那些残老军人,谈起见到他们我觉得怎样亲切。有这点就行了。没过多久,我就发觉他们对我不再陌生了,不,更确切地说,是更加陌生了,因为他们也用公众那种眼色来望我。诚实不见了,礼敬不见了,一种拒人于门外的神气,一种凶狠的目光,取代了原先的彬彬有礼。从前行伍生涯养成的坦率,使他们不像别人,要以嘲笑和阴险来掩盖憎恨,他们就公开地向我表示最强烈的仇恨。我最不幸的事情,就是不得不凭估计去辨别哪些人最不容易消除怒气。

从此,我到残老军人院那边散步,兴致就小多了。不过,我对残老军人们的感情并不取决于他们对我的感情。因此,每当我看到这些昔日的卫国者,总是油然生出敬意与爱心。我对他们是公正的,但我却得到并不公正的回报,我发现这点心里很是难过。偶尔我也遇到他们中的某人,或是因为不认识我,或是因为不知道世人对我的看法,而不向我表示憎恶。于是这个独一无二的人真诚的敬礼,就抵偿了其他人的可憎态度。我会忘记他们,只挂记着他。我会想象他有一颗和我一样的心,尚未为仇恨所侵染。去年,我过河到天鹅岛去散步,仍然感受到这种快乐。船上已经坐了个可怜的残老军人,正在等人结伴过河。我上船后,就叫艄公开船。那时水势很大,水流湍急,船划了很远。我几乎不敢跟那位残老军人搭讪,生怕像平常一样遭到粗暴对待或者招人厌恶。可是,他那诚实的神气却让我放心。于是我们聊了起来。我觉得他是个明白事理的性情中人。他坦率而和悦的语气使我觉得意外,把我迷住了。因为我已经不习惯被人这么礼待了。当我得知他是刚从外省转来的时候,就不觉得意外了。我明白,人家还没来得及把我指给他看,也还没有告诉他我的事情。我趁他还不知道我的身份,跟他聊了一会儿天。从谈话的快乐中我感到,哪怕是最一般的快乐,就因为少有,也能变得可贵。下船时,他掏出那两个可怜的铜子,准备付钱。我替他一并付了船钱,并请他把自己的钱收好。我还担心这么做会惹他生气。可是,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相反,他对我的关心,尤其是接下来我对他的帮助十分领情:他年纪比我大,我就扶他下船。谁想我有那么孩子气,竟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我直想把一枚二十四苏的硬币塞到他手里,换点烟草;但我不敢这么做。我生性羞怯,平时规规矩矩,谨小慎微,往往也因此少做了善事。而做善事会让我快乐到极点。除非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我才会停止做善事。

这一次,与残老军人分手之后,我马上就宽慰自己,心想,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如果让它沾上铜臭,那就损害了高尚、玷污了无私,可以说违背了我自己的原则。对于需要金钱的人,应该赶紧援助,但在日常交往中,还是本着发自内心的善意和礼貌去行事吧。这样一来,任何唯利是图、充满铜臭的东西就不敢接近这么纯净的源泉,使之变质、发臭。据说在荷兰,民众给你指路、告诉你时间都要索取报酬。这个拿人类最起码的义务去作交易的民族,必定是个可鄙的民族。我发现只有欧洲才为提供住宿收钱;在整个亚洲都是免费提供住宿。我知道在那里住宿谈不上舒适自在,但只要我们这样想:“我是个人,是在同类的家里受到接待,是纯粹的人道为我提供住宿。”舒不舒适就无所谓了。只要心灵的待遇好过肉体,稍稍匮乏的生活是不难忍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