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不忍细看:超值白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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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惨绝人寰的酷刑

·镬鼎烹人的上古酷刑

古人行刑杀人,除了砍斫之法,还有“烹饪”的手段,后者大概是自原始初民食人肉的旧习中演化过来的。

历史上最早的烹人记录是臭名昭彰的商纣王创下的。纣王将周文王囚禁在羑里,文王的长子伯邑考此时正在朝歌给纣王做车夫。昏聩的纣王竟然将伯邑考剁成肉酱,又烹煮为肉羹,送给周文王食用。文王不知这是人肉,还以为纣王此举是要放自己回家的信号,于是吃下了自己亲生儿子的肉。这叫纣王非常得意:“谁说西伯(周文王)能掐会算,他连自己儿子的肉都吃了!”

一般来说,烹人用的工具叫做镬,其实就是没有足的鼎。隋唐之际的大学问家颜师古曾说:“鼎大而无足曰镬”。一代名相蔺相如知道秦王没有诚意,于是叫人把和氏璧送回赵国,第二天秦王召见的时候,他说道:“(相如)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请就汤镬!”

晋文公重耳早年四处流浪,走到郑国的时候,郑国的大臣被瞻劝郑文公杀掉重耳,郑文公没有听他的话。等到重耳归国即位,果然来攻打郑国,还要杀了被瞻以报昔日仇怨。忠诚的被瞻要求郑文公放他出城解围,文公不肯,说:“要是把您交出去,我的罪过就大了。”被瞻说:“若被瞻一死,可换得郑国安宁,那被瞻也算是死得其所!”于是出城受死。晋文公早架起大锅,就等着被瞻下水了。谁知被瞻抵着鼎沿儿,兵士没法将他送入鼎中。被瞻大呼道:“诸位看看忠臣的下场吧,就是葬身于这滚沸的鼎镬!”晋文公远远地听了这话,为其忠勇所感动,于是向他道歉并礼送其回国。

秦汉以后,最有名的烹人事件发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刘项征战,项羽抓住了刘邦的父亲刘太公,想要以此威胁刘邦,他命人传话:“刘邦你若不投降,我就将你父煮了。”谁知刘邦也传话过来:“昔年你我结为兄弟,讲明有福同享有肉同吃,如今要烹杀我父,请稍后给我送来一碗肉羹,以续兄弟之情!”项羽听了,知道烹杀刘太公无济于事,且会落得一个不义的罪名,只得作罢。现而今,许多史学家都考证说,刘邦并非刘太公亲生,所以才对“乃父”的危亡浑不在意。

另外,无论是残忍之董卓,还是一代雄主后赵石勒,都曾有过烹人的记录。颍川太守李旻与好友张安为董卓所俘后就被活活烹杀。临刑的李、张二人却谈笑曰:“不同日生,乃同日烹。”

隋以后,正式的死刑只有绞、斩、凌迟,但烹作为一种死刑的补充手段,一直未被废弃。后唐时的叛贼董彰捉住戍守阆州的姚洪后劝他投降。姚洪誓死不从。董彰于是架起大锅,叫人将姚洪一刀刀切了,然后把他的肉片扔进沸腾的锅里烹煮。董彰将凌迟与烹杀结合起来,可说残忍至极。

现而今,杭州的射堂庭院里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锅,直径四尺,深二尺有余,据说是当年秦桧用来烹人用的。但史书上并没有记载,秦桧到底烹了何人。也许只是有人为了丑化他,故意栽赃到他身上的。

·将活人生生烤熟的炮烙

一般认为,炮烙之刑起于商纣王。纣王是有名的无道昏君,他勇猛有力,早年四处征伐,扩展了商帝国的疆土,因而也越发娇纵,不恤人命,甚至以杀人为乐。

所谓炮烙,就是炼制一根合抱的铜柱,刷上油脂,将犯人绑缚其上,又在铜柱下置炭火猛炙。铜柱被烤的通红,将犯人身上的皮肉烫得烂焦发臭,不少人给生生疼死。而商纣王和他的妖妃妲己却在高台上哈哈大笑起来。本来,这只是商纣王用来取悦妲己的一次尝试,没想到“一投即中”,后来也就常常找妲己一起来看人受炮烙之刑。

不过,也有人说炮烙的刑具并非是铜柱,而是铜格。这种说法散见于《荀子·议兵篇》和《吕氏春秋·过理篇》。是柱是格其实无关紧要,行刑的原理都是一样的——加热金属把人烫死。

传说西伯侯曾劝商纣将炮烙酷刑废除,但他的劝谏并未起到任何效果。后来武王起兵伐纣,纣王在绝望中自焚而死,但他发明的炮烙却并未绝迹人间,而是沿流于后世,成为那些个嗜血暴君“用刑”的资源。

辽穆宗耶律璟之残暴比之商纣也不遑多让,他除了喜欢用炮烙酷刑之外,还添了一样别具匠心的“铁梳子”,把二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使用。所谓铁梳子,就是一排锋利的铁齿。耶律璟先是用炮烙把犯人的皮肉烫烂掉,再用铁梳子来“梳”那些已经焦臭的皮肉,可以想见,那些皮肉经过铁梳子的梳理必然要簌簌下落,犯人不一会儿便给梳成一堆白骨,绝无幸免。虞人沙剌迭因为弄丢了一只鹅,就在耶律璟的炮烙和铁梳子的酷刑下悲惨殒命。

《说岳全传》里说,给辽人掳去的北宋徽钦二帝也曾受过炮烙之刑。传说辽人给他们带上狗头,续上狗尾,又在其周身缀上铃铛,然后将之驱赶到烧红的大铁板上。光脚的落难皇帝受不住热,又叫又跳地求饶,而身上的铃铛也随之丁零零地响起,看得辽人心花怒放。尊贵的徽钦二帝是否受过此等侮辱,实在是不得而知。不过,女真人确实惯以此法烹制他们的名菜“烧鹅掌”。其法:在平地上支起一个铁楞,下以炭火烧红,然后把准备好的鹅放在上面,再用铁笼往鹅身上一扣,如此一来,受炙烤之苦的鹅虽然左右扑腾,也离不开烧红的铁楞。不一会儿,鹅掌就给烫得破蒲扇般大小,而鹅却仍然活着。再将鹅掌切下来蘸着作料吃下去,会觉得味美异常。但食客的享受该与鹅的痛苦却是成正比的。康熙年间,有位王公性嗜烧鹅掌,被他虐杀的白鹅不计其数。后来,“夏包子”叛乱,将这位亲王捉住,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大铁楞将其活活炙死。

早在唐朝时候,武则天的两个男宠,张昌宗、张易之兄弟就常以烧鹅掌之法虐食动物。女真人不过是烫熟鹅掌,张氏兄弟却另给动物喂下滚烫的五味汁,使其内外相煎而死。

宋朝向来以文采显于中国历史,但其酷刑较之其他各朝也毫不逊色。南宋初,富有谋略、屡次抗金的将军曲端被诬陷谋反。秦桧党羽张浚叫狱卒将曲端收进一个大铁笼中,又在四周起火烘烤。曲端口渴难耐,便喝了狱卒早已准备好的酒水,这正如饮鸩止渴、火上浇油,不一会儿便七窍流血而亡。可怜这一代将才竟是如此死法,真叫人扼腕而叹。

明初,朱棣次子朱高煦不服侄子朱瞻基当皇帝,于是暗中造反,谁知事败下狱。朱瞻基探监,一不小心给不驯的朱高煦绊倒在地,大怒下命武士抬来一口大铜缸,又翻转缸口,将朱高煦扣在下面。朱高煦素来勇武,竟然将这口三百斤的大缸撞得摇来晃去,朱瞻基于是叫人在铜缸四周点上炭火,用以烘烤这位脾气暴躁的叔父。少顷,铜缸给烤的化了,而在成祖夺位时立下大功的朱高煦也给活活烧死。清初尤侗作《明史乐府》诗,其中云“可怜高煦亦英雄,顷刻烧死铜缸中”,就是指的这件事。

以上种种,都可以说是炮烙之刑的变形。将之施之于人固然不对,可是用来虐食动物也是有违天和。好吃的才子袁枚就曾多次谴责这种残忍手段,要将食物烹制得美味有很多方法,何必非要如此呢?看了动物吱喳痛叫的可怕样子,即使吃下美味,也要味同嚼蜡吧?

·把人丢入猛兽笼子的兽刑

将人投到猛兽圈中,让他被猛兽活活咬死,是我国古代有一种源远流长的酷刑。传说,这种酷刑的发明人是著名暴君夏桀。

夏桀整日纵欲享乐,生活空虚。有一天突然想到一个取乐新法子:他将猎取来的老虎从笼中放出来。老虎长期没有进食,见到人群自然是“凶饿”异常。看到老虎冲入自己那三万女乐,将之驱逐得七零八落、亡命飞奔的样子,夏桀突然觉得生活也可以很有趣。

夏桀以后,与他并列为“双璧”的商纣王步其后尘,在宫中置一个装满毒蛇的池子,名为“虿盆”。臣子中有谁得罪了他,便给投进这虿盆里,受万蛇噬咬之痛而死。许仲琳的《封神演义》将虿盆的发明权照例颁给了红颜祸水的妲己,事情真是这样吗?

秦始皇也曾在宫中豢养虎狼,协助信陵君窃符救赵的猛士朱亥给秦军俘虏。秦始皇于是下令将朱亥投进猛虎圈中,想要看看这位猛士到底有多猛。当老虎一步步逼近时,朱亥一声大喝,恍如晴天里打下一个霹雳,将老虎唬得一时不敢冒进。当这畜生再次欲扑时,朱亥怒目瞪视着它,由于过于用力,连眼眶也瞪裂开来,涌出的鲜血也溅到老虎身上。或许是意识到朱亥并非好惹的人物,老虎始终不敢过来伤害他。不过给投进猛兽圈里的人,恐怕没有几个有朱亥一样的威势吧?

汉景帝时,儒生辕固生精于学术,拙于谋身,他与信奉黄老之术的窦太后当庭辩论,针锋相对、丝毫不让,终于激怒了老太太,将他扔进野猪圈里。野猪力能搏狮斗虎,手无缚鸡之力的辕固生看来只有死路一条,幸亏知道他无罪的汉景帝将佩剑扔给他,才让他慌乱之间刺进野猪心脏,保得小命。

传说,扶南王范寻在宫中养着五、六只猛虎和五六条鳄鱼。这土皇帝腹内本是草莽,若断案时难分是非,就将原被告双方都扔给老虎或者鳄鱼。哪个能与猛兽相安无事,他就判哪个胜诉;哪个被猛兽噬咬,他就判哪个有罪。范寻一心只为自己方便,哪里有半点将百姓的福祉、人间的公道放在心上?有些人明明无辜,却硬是给他判成罪犯,这还不算,最后连小命也葬送在猛兽腹中,不得全尸,真是凄惨无比。不过,范寻的愚民手段非常成功,到今天,当地人仍保留着敬虎如神的风俗。

“赵氏孤儿”的故事中,屠岸贾驯养獒犬用以扑咬、诬害赵盾。北齐时,以凶残闻名的南阳王高绰私淑其艺,不过高绰养的狗并非獒犬,而是波斯狗。这波斯狗在高绰少年时代便跟着他,备受宠爱。后来高绰位居一方大员,常强迫犯人模仿野兽、裸身蹲坐地上,然后叫他的波斯狗趋前扑咬食肉,犯人常常给生生咬死。不光是犯人,无罪的路人也常常成为高绰残害的对象。一天,高绰牵着波斯狗出门游玩,路上遇着一个怀抱婴儿的妇女。这妇女看见了他,急急向路旁草丛中躲去。此举不知为何激怒了高绰,他走到女子身边,劈手夺下他怀中的婴孩,扔给波斯狗打牙祭。女子软倒大哭,高绰听了心烦,又指使波斯狗,让它去咬女子。谁知波斯狗尝了婴孩的嫩肉,对女子竟然不屑一顾,累得高绰要将婴孩的血涂在女子身上才肯“光顾”一下。不消说,女子也死在了波斯狗的锋牙利爪之下。

北齐后主高纬是高绰的本家,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有一次高纬闲得无聊,就问高绰有何取乐方法?高绰说:“世间之至乐,无如看密室里群蝎蛰猴子,看猴儿上蹿下跳,喳喳喳直叫的窘相。”高纬叹道:“你怎么不早说?”于是命宫里人不分贵贱全体出动去捉蝎子,好不容捉满三升,这才随便捡了一个人剥光,将其与蝎子关在同一间屋子。那人给蝎子吓得、蛰得嗷嗷直叫,四肢乱挥,挣扎了半晌才才死去。高纬问高绰:“怎么样?比你的猴子更有趣吧?”从此对高绰更加亲厚,二人形影不离,整天就想着如何用酷刑探索开发“人体的奥秘”。

经过数以万年计的自然选择,哪一个在动物界存活下来的生存竞争胜利者没有“一技之长”呢?所以,古代暴君用动物来迫害人的花样手段多了去了,若是细究,肯定可以写出厚厚的一部书来。

·三千六百刀,最后一刀才致死的凌迟

中国古代酷刑里最惨无人道的酷刑是“凌迟”。凌迟,也做“陵迟”,原指丘陵,后来引申为“缓慢”的意思。所谓凌迟处死,就是一刀一刀地将犯人的肉割下来,让他慢慢地死,从中欣赏他的各种表情和生理反应。

凌迟有各种别名,常见于史书的有脔割、剐、寸磔等,当然,还有“千刀万剐”。凌迟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我国史书上关于凌迟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而将凌迟正式作为刑法的一种,却是在五代时候。凌的初露端倪和列为成法,都是在诸侯割据、天下大乱的时候,这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即陆游所谓:“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由于过于残酷,饱受非议,凌迟在刑法的条目中总是时有时无。直到宋神宗年间才正式将其定位为死刑,此后历经元明清三代而不废。

不过,宋代的凌迟不叫凌迟,而是被称为“剐”。“剐”字通“咼”,也就是“骨”字去掉了“月”(肉),正是《说文》所谓“剔人肉,置其骨”的意思,可说这字造得非常地形象。宋景德年间,有人杀人入罪,定案之后,便给知杂王“脔剐”了事。

除了史书,小说上也屡有关于“凌迟”的记载。我过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虽然记载的是宋朝的事,但作者施耐庵却生活于元明之交。那时蒙人苛暴,天下大乱,刑法也特别严酷,所以《水浒传》多以平常口吻述说血腥内容,就是所谓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也多以杀人取乐,读起来令人不解。比如《水浒传》的第二十七回就写到给潘金莲、西门庆牵线搭桥的王婆给判了个“拟合凌迟处死”,而李逵“慢杀”黄文炳的段子,也被施耐庵讲得“津津有味”:(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此外,元杂剧中,关汉卿的《感天动地窦娥冤》里,窦天章为女报仇,判决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张驴儿与《水浒传》里的王婆都是给人钉上木驴,然后一刀刀割死。所以,有人据此判断,说宋、元两代的凌迟手段差不了多少,其实这只是从文学中找历史的想当然耳——前面已经说了,施耐庵生活在元明之交,所以《水浒传》这部小说,与其说它反映了宋代社会的情况,还不如说它是元明之际社会生活的线索。

到了明代,凌迟似乎变得“家常便饭”起来,因为关于它的记载实在是太多了。比较有名的如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嘉靖未果,后来杨金英等十六人不分主谋胁从,一律给凌迟处死。这是因为《大明律·刑律》里早说过,“谋反大逆……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而谋害皇帝,确乎是谋反无疑。

事实上,有些人所犯罪行较轻,与谋反这样严重的罪行相距不可以道里计,不过仍给判处凌迟,朱元璋亲自编订的《大诰》里就记载了许多这样的案例。可见,统治者根本没有司法量刑的概念,一个人犯了罪,该判多重完全是出自于自己的喜怒。

凌迟的案例增加,其行刑手段也越发高明起来。元代凌迟处死犯人,不过割下一百二十刀。而到了明代,行刑时候,执行凌迟的师傅至少要割下几千刀,否则恐怕会有人笑话他的技术水平,说他是“杀千刀的”,也不算过分。

正德年间的大宦官刘瑾最后给判处凌迟,他给人割了整整四千二百刀方才死去,这刀数是正德皇帝“敕命”的吗?不得而知。虽说刘瑾贪得无厌,确属罪有应得,不过想想那刀刀见血的四千二百刀,还是让人不寒而栗。

刘瑾之外,明代最有名的凌迟处决犯当属郑鄤。郑鄤是明末著名文士,由于卷入末世党争,给人告发下狱,最后判处凌迟处死。行刑那天,围观者如堵,很多人群外侧的人伸长了颈子也什么都看不到。“幸好”朝廷为了照顾民意,在最后关头用大铁钩把郑鄤的五脏和头颅钩入中天,让人们一饱眼福。据“圈内人”说,那郑鄤已给割成一个肉刺猬,全无人形。而他身上的肉条也给官府出售掉,据说可以入药,用来治疗疮疥。

与明代相比,清代的凌迟记录毫不逊色,其中最有名的主角当属太平天国的起义英雄翼王石达开。天京事变后,石达开出走西行,在四川穷途末路,不得已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降,但并没有得到“宽宥”。骆秉章在清廷的许可下,向石达开实施了凌迟。行刑当日,手下曾仕和受疼不过,狂呼滥喊,石达开怒道:“‘为何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听了这话才咬紧牙根,不再叫唤。反观之石达开,虽然一刀刀割在身上,却仿佛没事人一般,既不曾求饶,也不曾呼痛,其坚毅叫刽子手和走狗惊怖不能言。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直到清末,清廷才终于决定将凌迟、枭首、戮尸等非人刑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刀锯和剐剔活人的残忍之刑

三国时期,吴国吴末帝孙皓是一个昏聩残暴的人,一日他的一个宠妾恃宠而骄,指使手下到集市上行凶作乐,强抢百姓财物,被当时的中郎将陈声抓住,并绳之以法。

这宠妾见手下被抓,顿时觉得颜面无光,便跑到吴末帝跟前告状,吴末帝听了勃然大怒,但是陈声却是他当时比较倚重的一个臣子,而且陈声的主要职责就是主管集市上的贸易秩序的,他作为国君也不好直接因为这件事情把他处理掉,所以孙皓并没有后马上降罪于陈声。

但没过多久,吴皓便找了一个理由将陈声抓捕,并命人将陈声的头用烧红的大锯活生生地锯断了。陈声死后,吴皓又命人将其尸体扔到四望台下,以示众人。

这段记载出自《三国志·吴书·陈声传》,应该是记录锯割之刑的最早雏形了。

所谓锯割,顾名思义就是行刑工具主要以锯为主,用锯把受刑人的身体切割成一块一块,或者直接用锯将人的头一点一点锯下来。古时刽子手对犯人行刑时,遇到那些没能一刀砍下头颅的犯人,他们也会用锯子将其头颅锯下来。

历史上有很多掌权者都喜欢用锯做行刑的主要工具,除了用锯做主要工具,还喜欢辅助一些锥子、钳子、凿子、鼎镬等器具。将这些本来用于加工木材金石的工具作用到人的血肉之躯上,实在让人胆战心惊。

历史上虽然没有太过直白的有关锯割之刑的描述,但是从一些零星记载中也大致列举了一些喜欢用锯割之刑的统治者。

南汉的开国之君刘生性残暴,虽然智勇双全,谋略过人,创立了彪炳功业,成为五代后期名副其实的南海领主,但是他从小就喜欢围观处决犯人,也喜欢看杀人的场面,当了皇帝之后更是喜欢用各种刀锯,对犯人施行肢解、剐剔之刑。他不仅喜欢在一边看、听那些犯人的挣扎与惨叫,每每看到兴奋处,更是手舞足蹈,口水横流,身边的侍从和大臣都怀疑他是什么妖怪托生的。

除了刘,还有十六国时期前秦皇帝苻坚,他虽然有“草木皆兵”的笑话流传百世,但同时他还是一个喜欢用酷刑统治百姓的暴君。就连平日里,他都把一些椎凿斧锯之类的刑具带在身边,以便随时处置违抗他的人。

历史上如此多的皇帝都喜欢研究怎么对人行刑,明代的开国之君朱元璋发明了一种让人闻之丧胆的酷刑——刷洗之刑。

刷洗之刑可以说是“完美”地将古代炮烙之刑和铁梳之刑结合到一起。行刑时,犯人要被剥光衣服全身平躺在一块大铁板上,然后行刑者用滚烫的开水往犯人身上连浇几大桶,这一步是仿照炮烙之刑创造的,几桶热水下来,犯人全身的皮肉基本上被烫得红肿不堪,甚至遍身水泡、表皮溃烂了,而这,也仅仅完成了刷洗之刑中“洗”的部分。

刷洗之刑中“刷”的部分,是从铁梳之刑中化过来的,烫过犯人之后,行刑者再拿一只大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犯人的身体,直到把犯人身上的肉刷掉,露出森森白骨来。

基本上,犯人挺不到行刑结束就已经一命呜呼了,但是,在犯人没有死的过程中,所要遭受的痛苦就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到的了。

民间传说,人死以后是要下地狱,地狱里有阎王和判官,生前没有作孽的人,直接进六道轮回重新投胎,生前做了坏事的人,则要下到地狱底层去接受惩罚。地狱共有十八层,每一层都有各种不同的刑罚,像上刀山、下油锅、被锯子锯、被钉子钉……仔细看来,这些刑罚都和现实中统治者设置的种种酷刑有异曲同工之处。

所以说,所谓的十八层地狱,不过是老百姓将人间的现实照搬到阴曹地府中去而已,而且自我安慰地认为生前作恶的人死后也会受到同样的惩罚,那么在他们遭受统治者的酷刑折磨时,就会抱希望与虚无的阴间,希望他们也体会到同样的痛苦。

·血腥“人彘”的制作程序

汉代的吕雉,是历史上有名的女政治家。汉高祖刘邦驾崩之后,汉惠帝刘盈懦弱无能,身为太后的吕雉力挽狂澜,稳定了汉初的政局,继续推行刘邦“无为而治”的政策,使汉朝江山得以稳固,国家经济得以恢复。

然而,吕雉在历史上的名声却并不好,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她虐杀戚夫人。

在刘邦生前,吕雉虽为正宫却并不受宠,最得宠的是戚夫人。刘邦不仅天天陪着戚夫人,还试图将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这让本已独守空房的吕雉更加难以容忍。所以,刘邦一死,身为太后的吕雉,就将戚夫人打入牢房。

然而下狱后的戚夫人并没有躲过吕雉的毒手,她在狱中唱了一首感怀身世的歌:“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结果这首歌成了她的送魂曲,吕雉以她试图传信给自己的儿子赵王,并趁机谋反为名,将戚夫人双手双脚砍断,用一把特制的小钳子抠出了她的双眼,用香烛薰聋了她的耳朵,灌她哑药,把她丢到厕所里,并命名其为“人彘”。

用如此酷刑报复自己的情敌,吕雉因此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毒妇。

无独有偶,一代女皇武则天也曾经制造出两个“人彘”,那就是唐高宗的王皇后和萧淑妃。

武则天为了能够当上皇后,设计陷害了王皇后,最终让唐高宗下定决心废王立武。武则天当上皇后之时,也是王皇后、萧淑妃获罪被贬之日。后来,唐高宗偶尔一次念及旧情,去冷宫看望了王、萧二人,谁想这竟然是她二人丧命的导火索。

武则天在得知唐高宗去过冷宫之后,立即派人到冷宫将王皇后和萧淑妃杖刑贰佰,直打得二人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武则天还不解恨,又命人将其二人手脚砍断,只剩下一截躯干丢到大酒缸里,还问她们:“现在你们是不是连骨头都醉了?”

这是古代后宫比较有名的两次酷刑,这种刑罚被称为“人彘”,是肉刑中的一种。

古代肉刑,是指那些残害犯人肉体,使其遭受极大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的刑罚,具体可大致分为五类:黥、劓、刖、宫、大辟。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会对书中众多英雄好汉最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的情节记忆深刻,而很多英雄在上山之前都是蒙冤获罪的,所受到最多的刑罚也都是黥刑,比如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他们的脸上被刻上字,表明他们的囚犯身份。这种刑罚主要对犯人的心理造成无法磨灭的伤害,古代人没有现代的科学技术,无法“激光洗肤”,他们大多只能顶着这个耻辱的标记生活一辈子。

然而,宋代的黥面是用针将字刺在犯人面颊上,所受到的肉体痛苦相对较轻,主要是针对其尊严上的侮辱。但是在尧舜时期,南苗之地就已经有这种黥刑的记载了,那个时候行刑的工具是刀,犯人要忍受巨大的痛苦让刀直接在脸上刻字,刻完字还要涂上一层墨汁。

黥面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早期,是一种广泛应用的酷刑,有些犯人受黥刑之后做了奴隶,看守城门,做苦役,因为施刑的地方在人体的显著位置,所以大多数人都不会逃跑,因为就算逃跑也会立刻被人认出。

晋代时,黥刑主要针对企图逃跑的奴隶。如果哪个奴隶试图逃跑,抓住一次,在两眼之上刻字;抓住两次,在双颊上刻字;抓住三次,在两眼之下刻字,所刻字的长度要超过四五厘米。

面部是人体神经的密集区,而双眼四周的神经又是整个面部神经最密集的地方,且面部的肌肉较身体其他部位薄,因此刀锋刻下去很容易达到人的颅骨,再加上行刑时,施刑者没那个耐心把字刻得好看一点,受刑的人又因为痛苦而胡乱挣扎,因此刀锋不稳时扎瞎一个两个奴隶也是很平常的事情,就算是受刑人挺过了施刑过程,也大多死于伤口感染。

唐代段成式的兄长曾在出游时捡到一块人头骨,上面有淡墨色的“逃走奴”三字,可以断定这就是前朝受到黥刑的奴隶的遗骨,由此可见黥刑之残酷程度。

黥刑如此痛苦,在肉刑中却算是最轻微的惩罚了,比黥面严重一点的是劓刑,也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

夏、商、周时期,劓刑和黥刑一样是一种很普遍的刑罚,周代时很多遭受劓刑的人被发配边疆戍守,而这些没有了鼻子的人也大多不愿再生活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因此他们基本上都是在边疆苦寒之地度过余生。

肉刑中比较严重的刑罚是刖刑,刖刑本意是砍掉人的脚,可是刖刑在古代的划分不是很精细,基本上残害人体四肢的刑罚都是从刖刑引申出来的,前文提到的“人彘”可以说是刖刑的最高形式了。

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孙膑,就是遭受膑刑,被同窗庞涓挖掉膝盖骨,因此得名“膑”。

在肉刑中,仅次于大辟之刑的就属宫刑。宫刑是一种以剥夺男女生殖权利为目的的刑罚,男子去势,女子幽闭,其中尤以男子去势残酷。

古时上民为了种族繁衍,大多都有对生殖器官的图腾崇拜,这和当时自然条件恶劣,人口出生率及成活率底下有重大关系。因此,一个氏族若想存活下去,能够占领更多的采集狩猎范围,争取到更多的生存空间,人口的多少往往就成为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在这种文化传习之下,男性的生殖功能一方面承载了其在家族中的繁衍义务,另一方面也是其作为一个男性在社会上的尊严之所系,因此说宫刑是仅次于大辟的酷刑。

对于宫刑所造成的后果,大家想必都很清楚了,然而在行刑过程中,受刑人所遭受的肉体痛苦,恐怕没有谁愿意去仔细了解。

宫刑也叫腐刑,对此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比较委婉,是指受到宫刑的男子从此失去了人生一大乐趣,如同腐朽的木头一样再也无法发出新芽。另一种解释就比较直观了,是指宫刑实施后,受刑人的伤口会腐烂发出一种恶臭,且受刑人不可受风寒,要在一间密闭不透风的暗室里,无论冬夏都要拢火取暖,直到百天以后伤口愈合才可出来。这期间种种腌臜肮脏,脓血四溢,秽物腥臊之气蔓延,简直可以让人腐烂。

因为宫刑行刑后要关在一间很狭小的暗室里里,屋子里没有通风口,还要点火以防受刑人因风寒死掉,因此暗室之中闷热潮湿,像在蚕室养蚕一样,因此宫刑又叫“下蚕室”。自古以来,除了宫中当差的阉人要受到宫刑折磨之外,还有很多重臣名士也曾遭受宫刑,比较著名的是我国古代史学家司马迁,音乐家李延年等。

肉刑的最高刑罚是大辟,即死刑,在认识到以上四种肉刑之后,这大辟之刑反而让人觉得没那么可怕了。

·将人活生生勾出肠子的残酷刑罚

鹰、雕、鹫等猛禽都非常聪明,它们在与猛兽搏斗时,先是觑准机会将猛兽的眼睛啄瞎,使其无法对自己的攻击进行有力的反抗。然后再转到兽类背后的肛门处,迅快而凶狠地叼出其大肠头,再振翅一扯,就将兽类的肠子给扯了出来。此时的猛兽剧痛难忍,只挣扎几下,就软倒在地,只能任由狡猾的猛禽从容舒坦地啄食自己。

和猛禽一样,人类也会抽肠的手段。

韩缜是宋代名臣,他喜嗜驴肠,每次宴客,必定要自家厨子烧制一道驴肠菜。然而,烹制驴肠要掌握好火候,这就需要很高的技巧,时间过短则其坚韧而难嚼,时间过长则其糜烂而味寡。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厨艺高超,但驴肠不够新鲜,那烧制出来的驴肠也无法“达标”,必然遭到主人的责罚。

为此,韩缜的厨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每逢宴会,他就提前牵一头驴系在一旁,待宴会开始,觥筹交错之际,他就提刀破开驴肚,麻利地将驴肠抽出来,洗净切碎,“实时”烹制。由于这厨子手段高明,所以常常是驴肠已然上桌,而被抽肠的驴仍然活着。当然,有时客人太多,一根驴肠根本不敷烹用,这厨子就会按人数多准备几头驴。后来,韩缜赴任陕西,照例宴请当地地方官吃韩家的特色菜驴肠。席间一个人起身如厕,路经厨房时看见拴着的那几头毛驴正满身血污地滚在地上踢腾、悲鸣,不觉又是恶心又是害怕。他家世代居在关中,他本人也素来爱吃驴肉驴肠。可是自从见了这触目惊心的一幕,以后就再也不吃这一口了,连听到“驴”字都满身的鸡皮疙瘩。拿人钱财,韩府厨师如此残害毛驴也是迫不得已,不过他心中却禁不住地悔愧交加,所以他总是备些纸钱烧给驴儿——每当宾客们闭上眼睛享受美味的驴肠时,这位厨师就一个跑到僻静处将纸钱点了,而且口中念念有词地一番祷告。

驴肠抽得,人肠抽不得?

明万历中,嘉善人陆垹官至中丞。陆垹有子陆中锡,自幼聪颖,能诗善文,很得陆垹的喜爱和寄望。一天,一美貌少妇自陆中锡眼前晃过,迷得他魂摇魄荡,怔怔瞧着那少妇的背影,仿佛痴了。陆中锡的同学瞧见他那副呆样子,便怂恿中锡去勾搭少妇。中锡动了邪念,于是去神庙里向神灵祷告,希望能够成全他与少妇共赴巫山的好梦。谁知当晚陆垹便做了一梦,梦中一个声音说:“你儿命中本该得状元,如今却动了不该动的坏心思。我已将此事奏请玉皇大帝,他这一生终了不过是个儒生罢了。而他的同学命中本无功名,如今却要叫他尝尝抽肠的滋味。”陆垹一觉醒来,便唤中锡过来,以梦相询。中锡畏惧,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不一会儿,邻人来报,说那位同学腹痛难忍,就好像肠子要给人抽出来似的。陆垹想不到应验得如此神速,跌坐进椅子内,说不出话。自此以后,中锡愈发愚鲁,“泯然众人矣”。

清蒲松龄也写过一篇《抽肠》,收在《聊斋志异》里。《抽肠》的主角是山东莱阳的一个村民。这人正午睡时,真真地瞧见一男一女携手进房,男子站定,女子却撩开衣襟,袒胸露乳地躺在地上,这时男子不知从何处抽出一把刀来,将女子开膛破肚,又探手进去,把肠子抽出,盘于臂肘,边抽边盘,绕成十几大坨,放置在桌椅茶几上。这还不算,男子忽地将这些血淋淋的肠子一股脑儿地捧起来,又双臂一振,奋力向村民抛来。这村民只觉腥风扑面,不一会儿口鼻已给肠子糊住,难以呼吸。双手乱挥之下,终于将肠子推抹开,于是发一声喊,撒开腿逃命去也。可怜尚未逃出门,便给脚下肠子绊倒,于是惊醒,原来竟是一场梦。

上述数例,都是小说家的附会之言,然而小说总是有其现实根基的,这根基就是由来已久的抽肠酷刑。《庄子·胠箧》篇云:“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这里的“苌弘胣”里的“胣”就是抽肠的意思。苌弘生活在春秋时代,最后给周人行抽肠酷刑而死,由此可知抽肠作为刑法的悠久历史。

不过,真正实行抽肠酷刑的还是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最爱给死刑犯施抽肠酷刑。朱元璋的抽肠很残忍,他以绳子系在一条横木中央,将它高高吊起,而横木的一端装上铁钩,另一端则绑上石块,远远看去,就如同一个巨秤。行刑的时候,刽子手将铁钩垂下,用它从犯人肛门处勾出大肠头,尔后用力将横木另一端的石块一拉,杠杆原理下,铁钩向上空升去,顺带着将犯人的肠子给勾出体外,长长地吊成一条直线。犯人一般要惨叫几声,然后才气绝身亡,手段残忍至极。与朱元璋争天下的张士诚盘踞江苏,他启用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三人打理政事。黄敬夫三人不过是迂阔的书生,根本不济事,所以当时就有人写打油诗来挖苦讽刺他们:“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蔡叶,一夜西风起,干瘪。”后来,朱元璋麾下大将徐达攻克苏州,黄敬夫等三人均受抽肠酷刑而死。

明朝末年,流寇张献忠聚众反明,他也酷爱玩抽肠游戏。不过,张献忠跟朱元璋不同,朱元璋喜欢用机械,但张献忠更喜欢“自然的力量”。他用尖刀剜出犯人的大肠头,然后将之系在马腿上,又使人上马猛刺马股。马儿吃痛下,奋蹄狂奔,犯人的肠子也在马腿的拉扯下给转瞬抽出扯尽。张献忠素来以杀人为乐,这种抽肠酷刑不过是他众多杀人魔术中的一个小玩意儿罢了。

·古代对女性的七大变态酷刑

清朝时有一个沉生,本是个读书人,却因为生性懒惰、不思进取而放弃了学业,整天游手好闲,就想着怎么弄到钱好去花街柳巷,乡里都讨厌他的横行无礼,又怕他逞凶斗狠,便都不理他。

沉生有一位端庄贤惠的妻子闵氏,经常劝丈夫不要惹是生非,结果沉生非但不听,还常常拿妻子的妆奁去典当挥霍。

一次,闵氏又出言劝说丈夫不要惹事,结果沉生竟然暴怒,将闵氏剥光了衣服用皮鞭猛抽,打得闵氏皮开肉绽,哀痛求饶。那沉生不但没有停手,见到闵氏哀痛哭嚎反而兴起,对她说既然她不希望丈夫去外面寻花问柳,一定是自己欲求不满,可是他这个做丈夫的又不能每天看着她,只好另想办法了。

于是沉生找来一把铁钻,在闵氏下体两边各钻了一个洞,然后不顾闵氏的哀号惨叫,拿出一把小铜锁将她下体锁住,将钥匙揣在怀里,笑说这样一来就不怕闵氏背着他乱来了。

那闵氏被沉生如此虐待,本已经痛得无力支撑自己,但是怕丈夫再下毒手,只得爬起来继续为他操持家务。

过不了几日,闵氏的哥哥来访,见到妹妹形容枯槁,步履蹒跚,便出言询问,那闵氏只是落泪,一句话也不肯说,最后还是闵氏的女儿告诉舅舅事情的经过。闵氏的哥哥听后大怒,但是又知道自己一个人奈何不了沉生,若处理不好,妹妹反而受苦。于是,闵家哥哥忍气回家,如实向母亲禀报了妹妹在夫家的遭遇,并请求族长召集族人前去沉家索人。

待到闵家母子带着闵氏族人来到沉家,只见闵氏已经躺在床上无法起身了。闵氏见到族人来了,只是与母亲抱头痛哭一场,便气绝身亡了。

闵氏族人见到本家女儿受到如此暴行,不仅群情激奋,找到沉氏族长评理。沉氏族长随即派人捉拿沉生,并将他架火烧死,以此平息众怒。

虽然这则乡野传闻的结局是恶有恶报,然而闵氏的遭遇也体现了封建社会中的女子,对于男权社会加诸在她们身上的暴行无力反抗的事实,古代残害妇女的变态刑罚花样迭出,听来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故事中提到的暴行,其实是有名目的,叫做“封阴”。古时候对待不守贞洁的妇人,民间通常都是由家族内部动用私刑处理。这“封阴”之刑就是将犯错的女子赤身捆绑在一块平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浸泡过的金丝线将女子的下体缝合起来,让她不能再与男子发生关系。

除了“封阴”,中国的古代还有一种惩戒淫女或者重刑女犯人的刑罚,叫做“木驴”。所谓的“木驴”,各处形式都不尽相同,不过大体上都是一个木制的架子,或者木制的鞍状物,上面竖起一根拇指粗细的尖木桩,这个尖木桩可以随着架子的机关来回晃动。

行刑时,受刑女大多会被全身剥光,强行被人按在木驴上,那个尖木桩就插进女子下体,在随后的游街过程中,木驴在前进时触动机关,尖木桩就在女子的下体里伸缩摆动,将女子伤得鲜血淋漓,血肉糜烂。通常受刑的女子坚持不到游行结束就已经惨死在木驴上了。

《水浒传》中那个协助潘金莲杀死武大郎的王婆,最后便是被推上木驴,游行到刑场受一剐刀而死的。

另外还有两种刑罚与木驴相像,一种叫“接铜阳”,是土匪用来折磨女性借以取乐的方法。被土匪抓去的女子,通常会被赤身吊到高高的房梁上,双脚被分开捆绑,在女子下面烧一炉火,炉火中固定一个铜质的阳具模型,等到模型红热的时候,只要一踩动踏板,模型就会直直地冲上去戳入女子下体,如此往复,受刑的女子越是被烫得凄厉惨叫,土匪们则越是兴奋异常。

相比这种变态的“接铜阳”,另一种“破身”刑罚就显得“正常”一些了,这种刑罚主要针对处女,行刑时就是找几个凶恶男子轮奸女犯,或者直接就是由审判她的官员来行刑,也有些施刑者是粗壮妇人,用一个木棒将女犯的处女膜破坏掉就可以了。

以上这些变态的刑罚,与性有很大关系,似乎在男权社会中,将与性有关的所有活动都当成是对女子的惩罚,这其中不乏一些性变态心理在作祟,却也可以看出女性在男性眼中,甚至在女性自己眼中都是以一种“性奴”身份存在的。

在古代封建家长制度下的女性,已经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女人在出嫁不满百天后丈夫去世被称为“进门寡”。“进门寡”的女子不仅要忍受生活的艰辛、社会的歧视以及婆家人的仇视,更为残忍的是她还要忍受一种叫做“除晦烙印”的刑罚。

这种刑罚主要由婆家人施行,主要方法就是由几个粗壮妇人将女子按住,一人强行将女子的阴毛剃除,是为“除晦”。所谓“烙印”就是用烧红的烙铁,在女子的阴户上烙上诅咒的印记,或者直接将其亡夫的名字烙在上面以宣示所有权。

以上这些刑罚是民间的刑罚方式,下面这两种则是官方惯用的女性刑罚。其中一种据传说是由北周的周宣帝发明的,名为“霹雳车”,这种机器可以对女犯的胸腹部位连续发射利器,直至犯人被这些细小尖锐的利器慢慢钉死。

另一种是“宫刑”,就是剥夺男女生殖权利的刑罚。

男子的宫刑又称腐刑或者下蚕室,主要就是将男子的生殖器割除,而女子的宫刑叫做“幽闭”,古代记载的材料很少,以至于至今对这种刑罚的原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幽闭”的行刑方法是将女犯紧缚在一个木桩上,行刑者用一把特制的木槌连续重击女犯胸腹部位,直至女犯体内掉落一物将其阴户封住,从此无法与男子成婚生育后代。

对于女子受刑后从体内掉落的东西是什么,一般认为是子宫,也有人认为这掉落的东西是处于女性阴道深处的“羞秘骨”,这块骨头平时深处体内,一旦受外力掉落,便如一个闸门,将阴道口堵死,从此断绝人事。只是这种说法是否合乎人体解剖学还有待考证。

·把人装进四面竖钉木笼的“昼夜用刑”

在我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做“昼夜用刑”。从字面上来理解,有人可能会以为昼夜用刑就是白天晚上连续用刑。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对的,昼夜用刑其实是制作一个四面钉上钉子的木笼,将犯人关在里面。由于钉子的尖是向内的,犯人的身体只要稍微动弹一下,皮肉就会被钉子刺破,因此犯人必须一直端正地坐着,不能动,当然更不能打瞌睡。一直这么坐着,可想而知有多痛苦。

明朝时就有人为了海瑞而经历了这种痛苦。

像很多昏庸无道的君主一样,嘉靖皇帝也非常迷信道教,崇尚神仙老道之术,希望长生不老。为此,他四处搜罗方士,寻找秘方,许多人就借着这个机会一步登天,一跃成为皇帝身边的宠臣。严嵩和他的儿子严世蕃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这样的宠臣太多,朝堂上自然乌烟瘴气。

海瑞忠心耿耿,直言敢谏。面对这样的上司,海瑞当然不能忍受。嘉靖年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的时候,海瑞上书世宗,批评他生活奢华,迷信巫术,不理朝政等弊端,世宗虽未理会他,但是也没有惩罚他。后来到了嘉靖四十五年,海瑞以死上书,劝说世宗振理朝政,不要再相信方士,因此激怒世宗。户部司务何以尚为其上书求情,世宗更加气恼,下令对何以尚“昼夜用刑”。不过还好没多久,世宗去世,穆宗继位,何以尚才得以被释放。据史料记载,此刑“以木笼四面攒钉内向,令囚处其中,少一转侧,钉入其肤,囚之膺此刑者,十二时中但危坐如偶人。”

这种残酷的刑罚并不是明朝才有的。相传,五代时就有了类似的刑罚。五代时,闽国大臣薛文杰曾发明了一种槛车,与何以尚“昼夜用刑”时所用的笼子非常相似。这种槛车四周钉着许多钉尖朝内的钉子,人在槛车中,车身一晃动,钉子就会扎进肉里。薛文杰得势的时候,发明了很多诸如此类残酷的刑罚,这可能也正是他遭到很多人痛恨的原因。后来,吴、楚战建州的时候,途中闽军停滞不前,称“不得薛文杰不讨贼”。在将他送至军前的路上,百姓用石头争相丢向他,等到了军中,士卒争食其肉。由此可见,人们对他的仇恨之深。

在我国古代还有一种刑罚与“昼夜用刑”十分相似,都是让人不能睡觉,这种刑罚的具体的操作步骤就是让犯人一直站着,直到站死为止,被称为“立枷”,这些在《老残游记》等书中有提到。

·千奇百怪的古代酷刑

在封建等级社会里,除了位于等级制高点的君王之外,每个人都没有独立的人权。由于统治的方式是以统治者的意志为主宰的,所以上级可以随意对待下级,身居下层者就像身处食物链底端的各类生物一样,任人宰割,没有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而在处理各种纠纷、案件时,官吏也大都高高在上,听完公堂上的口供之后,凭借主观臆断给出结论,基本不去作实地的调查和取证。在古代中国,审理案件的时候,用酷刑逼供非常常见。而逼供时所用的酷刑也是五花八门,对于酷刑,一般没有统一规定,由官员自己发明、施用。在酷刑的蹂躏之下,犯人一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终只能屈招或者因伤残过重而死亡。

“屈打成招”是指犯人在拷打之下被迫招供。在历代拷讯犯人的刑罚中,最常用的就是拷打。拷打是用笞、棍、鞭等打犯人,通常是打到犯人招认为止。犯人被拷打时一般都被打得皮肉开裂、鲜血淋漓。秦朝著名宰相李斯就被拷打过。相传,赵高诬陷李斯父子谋反,将他们逮捕之后亲自审问,在审问过程中棒打李斯一千多下,最终李斯因无法忍受痛苦而招认了谋反的罪名。李斯曾经官至丞相尚且受到如此对待,一般的平民就更不用说了。从汉代直到明清,官员审案基本没有不使用拷打的。而唐宋对拷打进行了一些限制,比如说哪些人不得进行拷打,拷打的次数不能超过几次等。

通常拷讯犯人时都是几种刑罚一起用的。除了拷打之外,还有一种刑罚也非常常用,那就是拶,拶刑就是将六根由细绳穿起来的细木棍套在犯人手上,将十指紧紧夹住以后往两边拉绳子,这时木条夹到人的指骨,疼痛难忍,严重的时候甚至能夹断手指。

除了夹手指之外,还有一种刑罚是夹腿骨的,这种刑罚叫做夹刑,对人实施夹刑的时候是将犯人的小腿家在一根由三根等长的木棍组成,一端用铁条固定,一端由绳索串联的夹棍里,拉动绳索之后,夹棍收紧,夹到人的腿骨,有时甚至会把小腿夹断。

这几种刑罚已经非常残酷,但与以下刑罚相比却有些小巫见大巫。

相传东汉时,扬州刺史欧阳参部下薛安为了逼管理仓库的小官揭发太守成公的贪污事实,用了一种极其严酷的刑罚来拷问他。薛安让狱卒把犁铧尖烧红烧红后夹在戴就腋下,这样的拷讯进行了很多次,戴就身上的皮肉被烧得焦烂却还不肯招认,薛安就下令将他扣在一只破船里,点火用烟熏他,没被熏死。薛安又命人把针刺入戴就的指甲里,然后让他扒之前被薛安烧得坚硬的地上的土,扒着扒着指甲脱落了,整双手血肉模糊。

而唐武则天时,酷刑更是泛滥。据史料记载,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会先用醋去灌他们的鼻孔。审讯开始前,来俊臣总是会把各种枷和其他刑具拿出来向犯人展示,很多犯人看到刑具之后就屈招了,可见他制作的刑具有多可怕。而与他同时代的另一位酷吏索元礼也残暴得令人发指。索元礼制作了一种铁箍,审讯时,将铁箍套在犯人头上,然后再在铁箍和头皮之间加木楔,用锤子敲打木楔,铁箍就越收越紧,有时甚至会造成犯人头颅开裂。

“请君入瓮”这个成语也来源于一种刑罚。这种刑罚也是在武则天时,由酷吏周兴提出的。来俊臣向周兴请教如何使犯人招供,周兴告诉他,把犯人装进一只大瓮中,用火烧,他肯定什么都能招认。来俊臣按照周兴的说法,把一只大瓮烧得通红,然后却请周兴入瓮。原来武则天怀疑周兴谋反,命来俊臣逮捕审问周兴。这就是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宋朝时,秦桧以莫须有罪名诬陷岳飞谋反,岳飞父子被严刑拷讯,除了用了拷打、拶刑之外,审讯时,还用了一种叫“披麻问,剥皮拷”的刑罚。使用这种刑罚时,一般要求犯人脱光衣服,然后把涂有鳔胶的白布条缠到犯人身上,等到鳔胶凝固以后,让武士把布条用力扯下,这时皮肉也会随着布条一起被扯下来。这种刑罚的残酷程度比起剥皮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朝时,刑罚的种类也非常多。其中有一种刑具叫“红绣鞋”,这是一种特制的铁鞋。拷讯犯人时,要把它烧红,然后套在犯人脚上,那种疼痛简直无法想象。还有一种叫锡蛇的刑具,它是一条用锡做成的空心蛇,审讯时把它盘在犯人腰间,犯人不肯招认,就往锡蛇里灌开水,直到犯人受不了招供为止。天启年间,魏忠贤一派对东林党人进行了拷讯。在拷讯的过程中甚至用到了“全刑”,所谓“全刑”就是械、镣、棍、拶、夹棍五种刑具同时使用。被施“全刑”以后,东林党诸人“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面对这样残酷的刑罚,犯人的选择无非两种,被折磨而死或者屈招。在滚滚的历史长河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蒙受不白之冤,甚至最终含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