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大学时期最重要的9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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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八个决定:性选择,理智与本能的较量(6)

此案虽然最终以校方胜诉而告终,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如何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的情况下,有理、有利、有节地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人际性行为问题,确实已成为管理者尤其是学校管理者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此外,它也表明,当代大学生中至少有一小部分人,他们在性行为方面,一方面漠视和不遵守校方的“小规则”,在校园内公然发生与校规相冲突的行为,另一方面又高举法律这面大旗,用“大规则”来挤压小规则,力图使“小规则”失效并降低或完全削减性越轨的成本。

如今在校的大学生大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从小就享受着小皇帝、小公主的溺爱,本来就“自我中心”意识强烈,缺乏集体合作精神,加之随着西方文化主要是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养成了他们任性、自私、不负责等不良习性。这使他们在适应大学这个全新的环境时有些不适应,但又不愿认真面对问题,只是一味地逃避责任,从而造成理想缺损,这时,制造一段不用负担多大责任的恋情似乎便成了最佳的选择,同居也就成了进行自我安慰、自我麻醉的上好“良药”。

拿什么拯救你?

在当今社会,性已渐渐撕去了神秘的面纱,大学生们在少年时期形成的性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进一步加深。强烈的性自我意识已使他们再不是“谈性色变”或羞于启齿。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对性生理等知识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绍的和通过影视节目等所目睹的,而是要亲自去尝试、探秘。不少人由于一时好奇而发生性关系,及至怀孕时才后悔莫及。

这一毫无防备的后果无疑给原本学业沉重的他们又增加了一个重负,在这重负的后面,却是一个个充满血泪的惨痛教训。

今年20岁的珠珠来自海南的某个美丽的城市,现在西安某大学中文系就读本科。她读专科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位男孩子。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珠珠去自习室,总能看到他。这个男孩子开始给珠珠递纸条,于是他们就这样相爱了。这个男孩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珠珠认为,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孩,因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珠珠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后来,他们选择了同居,也过了一段浪漫的二人世界,但是同居的日子也让珠珠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由于无知,珠珠为他打了两次胎。当满脸苍白、憔悴的珠珠第二次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孩子的身影。医生却告诉她一个残酷的事实,由于两次流产间隔时间太短,而导致她终生无法生育。

此时的珠珠在想,如果妈妈看到她从手术室里出来那挂满泪水而又苍白的脸时,是否能够再承受这个可怕的消息……

珠珠专科快要毕业的时候,有一天,那个男孩突然出现在了珠珠的面前,在这个男孩子的身边又多了一个漂亮的女生。珠珠想要找他理论,这个男孩却先开了口,“其实,我也不太懂避孕方面的知识,当初也没有想到你会怀孕,更不知道你会因为那次打胎而不能再生育。我也是刚听一个哥们儿说的,所以想来看看你,不过你看现在一切也都晚了。”珠珠一句话也没有说。

大学生的爱情是甜蜜的,同时也是娇嫩的,而性,则更多的意味着承诺和责任。在大学的脆弱爱情里,我们更多考虑的是一种为爱情的付出与索取,而并没有考虑到当爱人陷入到困境之中,该怎样去“拯救”,其实,也是因为根本没有能力去“拯救”对方。像故事中的珠珠,为了对方而一味地付出,甚至毫无顾及自己的身体和健康,连续两次打胎最终导致不育,而自己的男友却因为承担不了经济上的负担而选择逃避,这种恋情在当下的校园中是十分常见的。这样的经历给今后的人生所带来的只有苦涩,而绝不会是值得回味的美好经验。亲爱的大学朋友,当你也准备选择一份恋情的时候,是否考虑到要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呢?

性与婚姻

现代性观念中,把性视为一种自然的行为,认为人应当拥有自由表达自己性本质的权利。当大学生们开始接受这一思想时,他们也应该考虑一下,应该寻找一个怎样的途径来表达他们的这一冲动呢?

一般而言,生活在文明社会里,一个人可以通过3个途径来解决性冲动:

1.是避免任何性行为的表现,以正常的或不正常的方法,使性冲动渐渐趋于沉寂。

2.是以临时的性关系来发泄性欲。

3.是结婚,也就是找一个性伴侣,把性关系永远固定下来。当然,这个途径通常也是解决性冲动的最佳途径。婚姻中的性关系原来是十分单纯的,它是两个有情人结成眷属之后,不断地向对方证明相爱相属的一种行动,只要互相需要、互相亲爱的原始动力就足够了,这种表达爱情的行动力便永远不会匮乏。

当武汉大学明确表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的消息一传出,在国内的高校间以及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同时,武汉大学校方也明确指出,对此的根本态度是,不剥夺适龄大学生的结婚权利。但也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无论给这条规定加上几重限制,它最终还是说明了这样一点:大学生也有结婚的权利。在我们这个性与爱还没有绝对分离的社会中,婚姻无疑成为承载性冲动的最佳方式,而性与爱的结合,便成为婚姻的基石。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的结婚不能早于22周岁。女的结婚不能早于20周岁。而处在求学阶段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18~24岁之间,而这个年龄段也正符合《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政策规定。

虽然刚进入社会的学生拿不出太多钱来进行“家庭基本建设”,房子也是棘手的问题,但仍有不少感情较稳定而又有幸留在同一城市的恋人们希望早一点结婚,让爱情从不受污染的象牙塔直接进入婚姻这个“保险箱”。

有个女孩与男友把婚期就定在毕业后的几个月里,现代社会的变化太多也太快,初出校门他们面临太多诱惑与迷惑。早一点结婚,就像为爱情买了保险,好让它更好地面对各种风浪的侵袭。刚开始的时候生活上肯定会苦一点,但两个人相互关怀、相互支撑,是很容易熬过去的。他们觉得最关键的是,感情培养了好几年不容易,不想让它在变化中遭受任何破坏。

在喧嚣的城市中,有一个两个人的小小的家,给年轻的心一个休憩的港湾,也给校园爱情一份温暖的归宿。虽然实际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为感情保险,但在缺乏安全感的现代生活里,这也不失为一种幸运和幸福的选择。

按照我国传统的道德规范,恋爱期间最亲密的接触通常是接吻、拥抱、依偎、爱抚等,只有在得到法律的许可、步入婚姻殿堂后才能发生性行为。

恋爱中的男女一旦发生性行为,往往会将女性推到被动的境地。尤其是婚前性行为给女方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时,女方的恐惧、自卑等心理压力便接踵而至。其实,婚前性行为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恐惧、焦虑、自卑、心理冲突加剧等,会在性行为发生后,使双方更容易争吵,但当事人并不知道性行为是导致争执的重要原因。由于两性心理的差异,女性在以身相许后,希望与对方走入婚姻,这是由于性行为使女性心理上的优势转化为劣势;而对男性而言,婚前性行为会增加他们的心理优势,使他对容易到手的东西产生厌倦而不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对女性造成更大的心理伤害。

所以说,热恋中的人们不仅渴望用性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情感,而且更希望能有一个方式能让他们原本隐晦的行为受到一定的法律和道德保护,而婚姻无疑给了他们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在校的大学生正值学习的黄金时段,应以学习知识、学会做人为基本,而不应该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恋爱上,也要学会珍惜自己的青春,学会科学地对待性问题,理智地把握好恋爱的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