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壁虎在一家证券公司门口迷了路,这时正好有一条大鳄鱼远远地爬了过来,情急之中小壁虎上前一把抱住了鳄鱼的腿,并大声喊妈妈。大鳄鱼老泪纵横:儿啊,刚炒股半个月就瘦成这样了!
这虽然只是一则笑话,但告诉我们的是,股市中充满着谎言和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做赔本买卖。
2008年5月初发行的“巨鲸迷你债券系列36”的新闻摘要——“债券全期3年,美元A组(面值5000美元)与港元B组(面值40000港元)的每年固定票息分别为5.5厘和5厘,每季派息,与7家蓝筹企业的信贷表现相连,包括中电、中海油、星展银行、英国汇丰银行、和黄、港铁和渣打银行。现成功申请,可获夏普46寸LCD液晶电视、索尼硬盘高清数码手提摄录机、松下1010万像素数码相机及百佳超市现金券/现金回赠。产品认购期至5月2日,发行日为5月15日,2011年5月15日到期,发行人可行使赎回选择权。”
这是雷曼在香港市场上发行的“迷你债券”的典型代表,名为“债券”,实为以定息和债券包装的一种高风险结构产品——信贷挂钩票据。“迷你债券”只是作为这种产品的品牌而已,对此,投资者很容易理解成是入场成本较低的传统债券。
债券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如果,有这样一种债券放在你面前,利率比银行定期存款稍高,而推销的工作人员又问你“相不相信李嘉诚,相不相信汇丰银行”时,你会不会动心?由于众普通投资者心动了,把辛苦赚来的钱投了进去,以为买的是稳健的债券,不曾想却中了金融衍生产品的“毒”。
“迷你债券”是带“毒”债券。这些挂钩香港大蓝筹股的债券,竟然与挂钩资产毫无关系,装进去的资产是高风险结构产品CDO(债务抵押证券),而担保人恰恰是宣告破产的雷曼兄弟。
CDO,就是以一篮子债务为抵押品包装成的证券,是一种转移风险的衍生工具。华尔街的天才们将次级抵押贷款重新组合、包装,打造成金光闪闪的CDO,甚至得到AAA的评级,在市场上泛滥。当美国楼市泡沫爆破,次贷违约大幅上升,这些CDO如同被加入三聚氰胺的毒奶粉,成为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毒物,有价无市。
在迷你债券相关介绍中,并没有说明究竟持有什么CDO资产,仅说是AAA信用评级,也未提及担保人雷曼对债券的重要性。雷曼将持有的CDO,通过组合成一种结构性产品,命名为“迷你债券”并出售给散户,从中套取息差,实际上与蓝筹公司没有半点直接关系。
就是这种产品,从2004年底以来,雷曼与新金融集团合作,推出了七八个系列,主攻散户市场。因为最低入场费只有5000美元或4万港元(传统债券入场费很高,一般散户无法参与),年利率比较高,有的高达7%,所以受到散户的追捧。系列产品平均认购总额为5000万美元,去年推出的“夺魁迷你债券系列34”的认购额更是达到了10亿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雷曼,大摩及瑞银等大行也推出过类似产品。证监会指出,香港市场上共有360亿港元属于迷你债券的结构投资产品,其中雷曼安排或做担保的产品占近4成,总值127亿港元。
有金融专家称:“买入迷你债券其实有如跟雷曼‘对赌’,赌挂钩的公司不会出现‘信贷事件’。可惜的是,如今跟你对赌的雷曼破产,你先前下的注便收不回来。”
“血本无归??!!雷曼兄弟破产,我们投资的项目可能也血本无归。”台湾明星曾宝仪在博客上“哭诉”自己的惨痛遭遇。
“一早醒来看见报纸的头版头条是雷曼兄弟宣布破产的新闻,一向对金融新闻无感的我还傻傻地丢到一旁。”曾宝仪在博客写到,“半小时后,在香港帮我投资的姑姑打电话来,用极其沮丧的语气告诉我,雷曼兄弟破产了,我们投资的项目可能也血本无归。”
她自嘲:“百年难得一见的金融风暴竟然在我这个对金融一窍不通的人身上造成影响,也算是和世界金融风暴接鬼了。接鬼,用一种见鬼的方式接轨了。”
面对如此惨痛的损失,“还年轻的”曾宝仪选择“坚强”,“钱再赚就有了”,“没事扛得住,重新再来就重新再来”。
在持有迷你债券等结构产品的投资者中,不少是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妇,只想获得稳定的回报,追求毕生积蓄的安全性。可是,如一位投资者所说,当有银行职员在推销时称,“除非7间蓝筹都破产,否则就算只有一间破产,都只是损失一部分,不会损失全部钱”时,他们心动了。
一位70多岁的老伯手中的单据上赫然写着1000万港元。他说,原先计划将手上的1300万港元到银行作定期存款,但银行职员游说他改为“投资风险低的债券”,于是他便将1000万元作为投资。
一位将50万港元的毕生积蓄购买雷曼迷你债券的老人甚至连字也不识。朱国强(音译)表示,他代表的投资人在多年前已经因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其所有700多万港元的积蓄都购买了该产品,“他目前已经精神崩溃,如果不是为了还在上初中一年级的女儿,早就萌生了自杀的想法。”
香港超过4万投资者购买的“雷曼迷你债券”,因雷曼破产而陷入巨额亏损的风险。据有关方面统计,普通投资者平均投资达50万港元,少的几万港元,多的五六百万、一千多万港元。
按照监管规定,高风险的投资产品一般只允许卖给“专业投资者”。香港证监会表示,正把与银行涉嫌不当销售行为有关的投诉转至金管局作进一步行动。金管局发言人表示,在现行的法律授权下,只能对违规的银行进行纪律处分,例如谴责、罚款,甚至停牌,但无权要求银行对受影响的客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