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青年学生党课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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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3)

做到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党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以群众的情绪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尽心尽力地为群众解决最实际的困难,尽职尽责地为人民谋取最实在的利益。要从群众最关注、最盼望、最不满意、最急需办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凡经济发展、衣食住行、读书就业、扶贫帮困等方面,哪些问题群众难处多、意见大、要求解决的愿望迫切,哪些问题就是我们干部应该着力帮助解决的问题。当前,要特别关注下岗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对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领导干部群众观点强不强、工作实不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好不好的重要试金石。

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中去的集中概括和最好体现。20世纪60年代“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90年代“党的好干部”孔繁森、“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等,他们为什么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和深情怀念,为什么能够鼓舞一批又一批党的好干部、好党员不断涌现,就是因为在他们的整个生活和工作、思想和行动中都真切地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地做到了为人民的利益和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群众观念。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工作中去

在整个社会生产和建设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始终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就会更加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充满信心地投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也就能够日益巩固。要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要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多抓落实工作,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图虚名,不搞浮夸,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密切党群关系,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一般都是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是群众最需要、最盼望得到解决的具体困难,有时甚至是一些细微、琐碎的事情。忽视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漠视这些细微小事,就谈不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些看似细微小事的事情最能体现执政的价值取向,把这些小事办好也最能凝聚人心。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关心群众的生活,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同人民群众一块艰苦奋斗,我们的事业就会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用“敬民、为民、爱民”的思想境界要求和提高自己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广大党员和干部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要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指导自己的工作,用“敬民、为民、爱民”思想境界要求和提高自己。

所谓“敬民”,就是要求我们共产党的干部,要视群众为师,在感情上尊重他们,在事业上紧紧地依靠他们。孔老夫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民间有谚语:“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也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中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以人民群众为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这也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

所谓“为民”,就是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始终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私利。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为人处世,都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应该承认,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每个党员都有自己的一定利益。每个党员都有其工作的岗位、工作的条件和一定的待遇;每个人又都有自己不同的兴趣、爱好及不同的需求。但是,我们自己的这些利益,有时候很容易与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当自己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共产党员、我们的干部应该比其他社会成员更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重大责任,必要的时候甚至牺牲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