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立永杜卖断根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穆魁、秀华等公置万宝庄吴连登四十张犁内埔地二张,又承买饶弥昭埔地一张,又承买刘朝仕埔地一张,总垦成田。继又买赖提兄水田一段,上下相连,土名石头埔,共丈原田二十一甲五分,每甲全年纳大租粟八石正。至乾隆三十二年,韩县主奉宪经丈溢田四甲四分六厘零,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厘零,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二百七石七斗二升。今因乏银别创,自情愿将此田厝上下两截对分,抽出下截田厝并鱼池杜卖,东至小水圳,西、南俱至阴沟,北至石埒;四至界址明白。原溢田共计经丈一十三甲,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一百四石,带妈耶圳水灌耕,托中引就向与洪员国、洪萍祖官出首同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四千大元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下截田厝、鱼池,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掌管,永为己业,不敢异言阻挡生端。保此田厝、鱼池系基与胞侄公置物业,亦无重张典过他人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基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田厝、鱼池从兹杜卖,永断葛藤,日后不敢异言找、赎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永杜卖田厝、鱼池契一纸,并上手官给印批二纸,共三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杜卖田厝、鱼池契内银四千大元正,再照。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日。
批明: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北投社番业主会同公议,愿将此十三甲番大租粟全年一百四石正,招与洪员国、洪萍祖承买,时值价佛银四百十六大元,其番大租一切付银主执掌,永不得异言生端,批照。
番业主通事郎斗六
乔喜相举
知见堂兄弟乔学,侄,侄孙名淑
乔陨恭超
华秀
立杜卖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
魁穆
(二○)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北投祖番业户余启章、通事郎斗六、土目总三甲等,有遗草地万宝庄,于乾隆八年间,前土目万买奕议请汉人吴连倘包开水圳,因工资诉控,前县主陆堂断:犁份四十张付倘招佃给批,收佃底银作工资。又三十二年,蒙县主韩临庄遶埒亲丈佃人李乔基份下原田二十一甲五分,年纳大租一百七十二石;溢田四甲四分六厘四毫七丝六忽,溢租三十五石七斗一升八合零八撮;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厘四毫七丝六忽,共纳原溢租粟二百零七石七斗一升八合八撮,在庄交纳清楚,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虚湿抵塞;如有少欠,任业主呈追。倘有社饷诸事,系番业主抵挡。番庄中作陂修圳等费,佃人支理。此系业佃甘愿,今欲有凭,立遵宪再给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日。
土目大霞记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番通事郎斗六记
余启章记
(二一)
立根尽退契人虎仔山杨全老、杨贡老兄弟,有自己置隆恩庄园一所,土名坐在羊寮庄尾牛埔墘。园三分抽出二分,四至:北至车路,东至车路为界,西至圳,南至仑仔下为界;四至明白。今因家中乏银费用,先问与房亲叔兄侄弟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羊寮洪鸭叔边出手承买,三面言议时价银七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园即付银主照界管耕。其大租一九五抽的,不敢阻挡。将园永为己业,日后并无反悔取赎,并无增添契尾及插花等情之事。此系两愿,日后并无反悔。园并无交加不明;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根尽退契为照。
批明:契内银完足,再照。
一、批明:千古万年,叔兄弟侄无干,再照。
一、批明:立根尽退契人并缴契,上手司单,并胡家契,又并叶家契共纸四张,再照。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日。
知见人(叔)府叔
杨全老
立根尽退契人
杨贡老
作中人(兄)荣老
代笔人郭对老
(二二)
立杜卖佃底田契人徐玉瑟、徐玉琴、徐玉箫,同侄秀升,于乾隆十九年,明买有佃底水田犁份半张,坐址土名枫树脚德滕庄界内,东至徐、黄二宅田埤直透为界,西至大圳沟为界,南至徐宅田为界,北至徐宅田为界;四至明白。经官丈过田甲二甲五分正,带大小圳路分汴水额原配通流灌溉,并带牛车路直透到田,递年纳业户吴课租二十石。今因内地创置会议,情愿付玉瑟来台,将此田尽根变价,先问兄弟叔侄房亲族戚人等不欲承受,即托中引就赖六合出首承买,三面议定尽根价银二百八十大员正,折纹银库陀一百八十四两八钱。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尽界并带各等项踏明,付买主掌管招耕,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永不得言找、言赎。保此田果系玉瑟兄弟明卖历掌已久,未曾阄分,与兄弟叔侄房亲人等毫无干涉,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不明,及拖欠课租各项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抵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今欲有凭,立杜卖佃底田契一纸,并连上手契一纸,又买圳车路契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内银一百八十四两八钱完足,再照。
业主批:四十五年以前,课科圳车清楚。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日。
陈秀昆
在场人
陈云汉
陈定苍
为中人
会云裕
元韶
侄枫
在见房亲堂弟必礼福
侄孙昌元
代笔胞侄秀元
庄甲玉管男秀升
徐玉瑟
立杜卖田契人徐玉琴
徐玉箫
(二三)
立杜卖契人陈便官,明买有水田一段,土名坐落乐好庄,即二份埔西势尾阄,经丈原额五甲,溢额四甲三分。全年载纳吴业主早冬大租四十石,晚冬溢额租三十四石四斗,车工照例,配大甲埤水份五甲,分汴单圳到田灌溉。东至水沟,四至大水圳,南至赖家田;北至吴家界。又带土地庙边竹围一列,连秧积一小段,东至伯父庙,西至大沟,南至吴家田;北至车路田头。并带本庄内瓦厝一座,坐北向南,连两边护厝共十八间,并竹围、旷地在内。厝前登带水堀三个,东至车路,西至塘岸石丁,南至水沟,北至邱家店滴水;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今因欲创别业,自情愿将田尽根变卖,先尽问族内人等不愿承交,外托中引就与赖三捷等兄弟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尽根价银一千四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九百二十四两。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田厝等项尽界踏付银主前去居住,掌管耕作,收税纳课,永远为业。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永绝找赎,日后不敢生端反悔。保此田系便明买之业,与他人无干,并无上手来历不明,亦无重张典挂别人财货,以及拖欠大租杂费等弊;如有此等,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杜卖契一纸,并上手缴连契共五纸,付执存照。
即日凭中收过契内银一千四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九百二十四两完足,再照。
批明:登带本庄前牛埔放牛饲草有份。
乾隆五十年八月日。
孙泉
在场知见人
孙德
为中人赖燕
蔡得
在场知见人(堂侄)刊
代书人何伯晋
立杜卖契人陈便官
(二四)
立卖尽根契人二林堡胡仔内庄顶寮李老叔,有承买颜家水田一段,又园一所,又竹围一所,及厝一座共三间,并园内树木。田经丈四分五厘,园七厘,年载张业主大租粟二石九斗六升,坐落土名十八索,东至溪,西至胡家园,南至胡家田,北至谢家田;四至明白为界。今因欠银别置,愿将田园、厝地、竹围先问房亲叔侄不就,托中送卖与洪屘官出首承受,当日同中三面议定时价剑银七十大员正。即日同中文完;其田园、竹围、厝地即付与银主起耕居住,掌管为业,不敢阻挡。并无重张典挂他人,亦无拖欠大租水银为碍。保此物业系是李老己置,与至亲无干。一卖千休,永为子孙己业,日后无贴、无赎。此系二比甘愿;如有不明,卖主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口恐无凭,立卖契一纸,并缴上手愿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日。
代笔人李日升
为中人汪绵叔
颜生叔
立卖尽根契人李老叔
(二五)
立退田埔契人杨昆玉,先年承得汉人有田埔一所,坐落土名阿妹长埔子对门窝,东至山顶分水为界,西至山顶分水为界,南至……,北至甲水坑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历年该纳大租榖六斗正。今因自己无力开垦耕作,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俱各不能承领,情愿托中引就于温志寿、温阿智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埔价银五十大元正。即日同中银、字两交收清足讫,并无债货准折等情,亦无重复典当等弊。其田埔原系自己物业,并无保退他人之田埔。其田埔自退之后,即交承退人任从耕种,掌管为业,有玉兄弟叔侄人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等弊;如有异言滋事,系玉一力抵挡,日后不得言增,亦不得言赎。一退千休,永断葛藤。此系二比甘愿,两无反悔,恐口无凭,立退田契一纸,永远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田埔契内价银五十大元正足讫,立批。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三十日。
(兄)钦寅
在场
(弟)阿盛
在场(男)佛恩
为中人冯如山
代笔人李德隆
在见人黄上迎
在见人伊燕友
立退田埔契字人杨昆玉
(二六)
立杜卖佃底契人锺登进,同胞侄辉英等,承兄登瑞、登琏于乾隆四年,承买徐常奕田屋物业,坐落土名三分埔庄东势,东至赖宅田,西至庄边大圳沟,南至车路,北至带竹围一列,至大圳沟;四至界址分明。原田六甲,经官丈过溢田一甲零七厘,带水分六甲,大小圳路通流灌溉,年纳业主张课租早、晚五十六石五斗六升,并车工榖照例配完。今因欲回内地创置,兄弟叔侄商议,愿将田屋物业尽根变价,先问房亲人等不承受,托中引就赖应芳、赖应庶出首承买,三面议定尽根价银一千二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七百九十二两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将田屋带竹围尽界所有,寸土不留,付与买主掌管招耕,收税纳租,水为己业。一卖千休,永绝找赎。保此物业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交加不明,及拖欠课租各诸事;如有此等情,系进、英叔侄出首抵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欲口有凭,立杜卖佃底田屋契一纸,并缴买契一纸,又坐归登瑞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各股分契内银完足,再照。
业主:查明上手来历,租课逐一清楚。
乾隆六十年十一月日。
说合中人罗俊清
张德新
锺经汉
锺登传
依口代笔(侄)有振
在场见(侄)道敏
(表兄)何兆钦
(侄孙)举亮
(侄)辉德
辉盛
(男)有良
辉华
立杜卖佃底契人锺登进
(同胞侄)辉英
辉仕
(二七)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陈俊,有自置水田并园一段,坐落二八水庄尾,土名五百步长埒仔。业主萧经丈一甲四分三厘零七忽半,配纳大租粟五石七斗二升三合,东至小圳,西至萧家园,南至王家园,北至张家园;四至明白为界;并竹围、厝地、茅屋六间,门窗、户扇石埒、果子、杂物、浮沈、石珠。又带东势过沟水圳一条,任从银主通流灌溉。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王石弁、王水、萧光爱、陈旺、陈文、王叶、陈同寅七人同买,王石弁一份,王水一份,陈同寅一份,萧光爱、陈旺合一份,王叶、陈文合一份,共五份,同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五百七十五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并园随即踏明,付与买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其园任从买主开筑成田,不敢异言。保此田并园系俊明买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并无拖欠大租以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俊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此一卖终休,日后子孙不敢增添洗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契一纸,并上手缴连三纸,合约水圳字一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亲收过契字内银五百七十五大员正完足,再照。
嘉庆四年正月日。
代笔并为中周志成
为中人沈义成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陈俊
业主批:此项园额一甲四分三厘一毫二丝五忽,成田日,原佃陈俊经照田例纳租一十一石四斗五升;兹王石弁等顶耕,亦当依甲完纳,不得照契内园额减租榖,批。
(二八)
同立阄分字兄弟希珍贤、希德孟,同胞侄六坤等,有承父祖遗下水田一段,坐落东势庄,经丈四甲,带水份灌溉,课纳业主吴大租粟三十二石满。今因丁口繁多,难以共爨,是以爰请房亲家长,将父遗下物业凭公拈阄,作五房均分,其大租榖照份完纳。俱各拈阄为定,自阄分以后,各业各掌,各为成家致富,瓜瓞绵绵,日后兄弟各无异言生端。今欲有凭,同立阄分字五纸,兄弟各人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二份希孟阄分份下水田一段,坐落厝后五节,大小六坵,纳大租粟六石四斗,批照。
再批明:司单、印契、大阄分共三纸,在此阄分内批明,再照。
嘉庆八年五月日。
(堂兄)希周
公见人(家长)火
(房兄)文宗
代笔人林元祥
希珍
希德
同立阄分字兄弟同胞侄六坤
希贤
希孟
(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