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幻由人生:蒲松龄传
18817300000010

第10章 风华正茂(8)

张笃庆对蒲松龄的“神仙”之称还不止一次,另一次来自诗情画意的夜游。康熙四年(1665)秋天一个夜晚,张笃庆及其弟张锡庆、张履庆,与蒲松龄、李尧臣泛舟昆仑山旁的西溪。“西溪”即淄川西门外的孝妇河。清风习习,水波涟漪,一望无际的天上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轻舟穿过,片片荷花溅落在秀才们的衣襟上,小船惊起几只水鸟,孤零零落在沙汀上。远望昆仑山,黑苍苍一片。张笃庆派人到堤头沽来美酒,与蒲松龄、李尧臣饮酒赋诗。风轻舟快,小船在清流漂来漂去,秀才们兴尽归来,月亮已落,菱歌亦歇,唯见白浪冲激石岸。张笃庆有《同留仙、希梅及锡、履两弟月夜乏舟西溪,分韵得“洲”字》三首,其中一首:

清霜又到白洲,愁病惟我载酒游。

鸥鹭梦寒江蓼晚,芙蓉花落碧天秋。

苧衣云冷千岩下,桂櫂风轻两岸头。

自是神仙人不识,同舟李郎本风流。

最后两句写张笃庆对两位挚友的认识,“李郎”是李尧臣,“蒲兄”没直接说出,而是说“自是神仙人不识”。魏晋时期有游仙诗,蒲松龄因为写神仙题材小说给挚友张笃庆留下“神仙”印象。

那么,是什么事情给张笃庆造成蒲松龄是“神仙”的印象?

是因为蒲松龄写了有关神仙的小说。

在各种《聊斋志异》版本都排在卷一第六篇的《画壁》最具资格。

第四节 确立为人要则——王永印家坐馆

本章内容与前一章后半段同步。蒲松龄青年时代,有段相对优裕的塾师生涯,对其创作有较重要影响,这就是康熙四年(1665)开始,蒲松龄到王永印家做其子侄的老师。王家在淄川城里、王村、苏李村都有住宅,苏李村是其老宅。

一 王永印其人

王永印,字八垓,其原名应为“永荫”,因其兄弟名字都带“荫”字。其父王所须,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举人,授南皮知县,后升应州知州,卒于任所。王所须有三个儿子做官:王鼎荫,字六符,顺治三年(1646)进士,曾任职北直东安知县;王昌荫,字七襄,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曾巡按山西,提督北直学政;王新荫,顺治五年六年(1648—1649)联捷武科,任怀来卫守备。王永印是贡生。这位富家翁和穷秀才蒲松龄成为肝胆相照的挚友,友谊维系半个世纪。王永印是何等样人?蒲松龄的《寄王八垓》《为八垓王公八十大寿序》描写相当传神:

香山酒客延高龄,七十颜色如儿婴。

昔日倔强犹不减,对客豪饮能千觥。

我性疏狂君磊落,相逢不觉肝胆倾。

王公八垓,夙世仙人,志趋豪上,昔与余垂髫相戏,每见其肝胆廓落,辄已倾倒。虽生于华胄,而文章词赋,英迈不群……家虽落,固不贫:田数顷可耕,楼阁数架可栖,子孙可给指使,岁十余酿可供酣饮……公自飓风骇浪中来,其视世之调调刁刁者,秋蝇之过耳,无所动吾心,故以亦无所动吾气,以享修龄,所谓人事,非天命也……

前一首诗与后一篇序相隔十年,蒲松龄都在王家坐馆。前诗是王永印七十岁时写的,后序是王永印八十大寿时写的。前首诗描绘王永印七十高龄却身体健康、心情愉快、面如婴儿,仍像年轻时那样倔强豪饮。后一篇序传达更多信息:其一,蒲松龄与王永印相识于“垂髫”。蒲松龄还是十来岁童生时,就与王永印相识,且为其豪迈性情而倾倒。其二,王永印屡遭家难,这家难是什么?父亲死于任所、兄弟扶枢还乡?战乱中宅第被占被抢?王家兄弟罢官、出事,甚至被杀?都应算他遇到的不幸。其三,王永印是性情中人,文学中人,虽没有功名,却颇有才气和豪气,光明磊落,喜欢喝点儿小酒,率性而为,不拘小节。因为他见过世面,经过家难,承受能力很强,小打小闹的变故骚扰不到他。其四,王家的家境相比于王所须在世时虽已走下坡路,但仍有几百亩地收租,家中楼阁连亘,酒肉不缺。

蒲松龄“垂髫”即和年近四十的王永印相识并带崇拜之情,六十岁再给王永印祝贺八十大寿,时间跨度半个世纪,称他们终生挚友不为过。

蒲松龄在王家坐馆,苏李村离蒲家庄约二十五公里,蒲松龄得住在馆东家,因而有了与王永印风雨之夕挑灯饮酒聊天畅谈的机会。王永印把蒲松龄当作有才气的读书人、知心朋友看待,绝对不像《闹馆》里的馆东礼之用,将家庭教师当奴隶。这段时间蒲松龄心情较愉快,而且,到既有文化又较阔绰的缙绅之家坐馆,给蒲松龄增加不少见识。

王永印家坐馆能对蒲松龄写作产生影响的,主要是:

给王家子弟写《为人要则》;

替王永印代笔《与程县公书札》;

写作聊斋小曲;

爱情婚姻话题;

奇异突兀的《鬼哭》;

与时局相关的话题。

二 为人要则

《为人要则》是应王永印要求撰写的“命题作文”,前有小序:

王八垓兄有感于世情之薄,命十二题属余为文,以教子弟,亦见其忧患之心也,遂率撰之。

《为人要则》分正心、立身、劝善、徙义、急难、救过、重信、轻利、纳益、远损、释怨、戒戏,凡十二题。

蒲松龄认为,人生在世,首先要卓然自树,于仇怨之丛,立得身牢;于风波之中,立得脚定。交往则皆正人,所为则皆正事。这种立身牢的人,才值得人爱重。他具体阐发孟子“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的话: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有“正气”,丧失正气的人,便奸盗邪生,乃至骨肉相残,同室操戈。众人视之如盗贼,这样的人“尚得为人乎哉”?

他把择友、交友看作人生十分重要的事。“不视人而视其友”,有好友朝夕相处,可言道义,读诗书,讲孝悌忠信,济困扶危,弃淫佚而习勤苦(“劝善”)。因此,人应当弃饮博酒徒之友,就道义之士(“徙义”)。朋友之间,须恪守道义,不辞劳,不避怨,生死不二。“平居可与共道德,缓急可与共患难。其人在,我扶其困危;其人不在,我抚其儿孙”(“急难”)。除困窘时互相扶持外,蒲松龄认为朋友要成为诤友、良友,对迷于声色的朋友,忠告善道,不可隔岸观火,不关痛痒,更不应阿谀唯诺,以取容悦(“救过”)。

蒲松龄主张,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受人尊重,必须加强道德修养,要重信,重季路之一言。要轻利,不要因小利计算锱铢。受人之利,没齿不忘,与人之利,漠然处之。要谦虚自重,对一切劝善规过的忠言要言听计从(“纳益”)。对一切奇技淫巧,赌博游荡,无赖之徒,避而远之(“远损”)。对乡里故旧间的鹅鸭之争、睚眦之恨,平心静气,息事宁人(“释怨”)。朋友之间,以道义为重,戒嘲骂喧阗,鄙俚取笑之语。“不惟交道可全,亦免祸之一端也”(“戒戏”)。

《为人要则》以格言形式写给弟子们,以利于他们学习。蒲松龄自己正是这样做的。《聊斋文集》保留数篇对好友如王甡、孙蕙直言进谏的“诤文”。我们还可以把《为人要则》看作蒲松龄创作的“主题揭示”。《聊斋志异》和俚曲正是按照这样的道德标准,塑造心目中美好的形象,鞭挞不齿于人类的败类。这些道德当然是从孔孟之道出发,却包含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在社会生活中所宝爱的美好品德,用现在的话说,是传达正能量。

我们不妨按图索骥,甚至带点儿胶柱鼓瑟,从《聊斋志异》寻找与《为人要则》有明显联系的篇章:

首当其冲的是在任何《聊斋志异》版本皆占首篇的《考城隍》。海涅曾说:“诗人总是按照自己的肖像来创造他的人物。”《考城隍》的主人公,是蒲松龄按照“为人要则”要求,按照“自己的肖像”创造出来的理想人物。小说中写:其姐夫的祖父宋焘病死,参加冥世考试,因写出有见解的文章,被派作城隍。他申诉“老母七旬,奉养无人,请得终其天年,唯听录用”。冥王检查生死簿,其母还有九年阳寿。“今推仁孝之心,给假九年。及期当复相召。”九年后宋焘果然死了。《考城隍》写阴司按照“德、才、仁、孝”选拔人才、录用官员,表现的是蒲松龄本人的期望。

《王成》是个懒汉致富的故事。懒汉岂能致富?因为讲信义守道德。王成捡到一股金钏,不贪财,等失者来取,结果等来祖父的情人,成为帮他从懒汉迈向小本经营致富的狐祖母。王成在旅店丢了银子,不怨店主,结果店主成为帮他用一只小鹌鹑换来六百两银子的幕后诸葛亮。

讴歌友情的《王六郎》。水鬼王六郎和渔翁许某因爱喝酒成了朋友,王六郎不忍心看代自己做鬼的女人丢下孩子,宁可继续做鬼,因此感动上帝,任命他做城隍。许某跋山涉水看望已成神的故友,嘱咐王六郎善待百姓。蒲松龄用他们的故事讽刺一旦做了高官就不再理当年“戴笠之人”的势利眼。

调侃教育“造孽者”的《仙人岛》《辛十四娘》。以“中原才子”自居的王勉来到远离人世的仙人岛,炫耀自己的“冠军之作”,受到世外仙女的尖刻嘲笑,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改过自新。喜欢跟人生口舌之争的冯生,娶狐女辛十四娘后恶习不改,与贵公子楚某争论短长,结果被陷害入狱,差点儿被杀头,幸亏“室有仙人”,帮他跳出囹圄。

教训轻薄者的《瞳人语》。长安名士方栋行为轻佻,尾随美女,被灰尘迷目,眼睛长了厚厚一层膜,什么也看不到。念佛悔过一年多,有只眼睛复明。这很有哲理:对轻薄好色者的惩罚,就是让他眼睛瞎了。

……

这些篇章是不是写于王家坐馆时期,并无确证,但它们的思想意蕴,与蒲松龄为王家子弟写的《为人要则》一脉相承。

话又说回来,天才作家蒲松龄果真完全按《为人要则》写小说,《聊斋志异》岂不成了新二十四孝或新烈女传?作家天马行空的想象如何展开?丰富多彩的人生画面如何绘制?逾越封建道德的爱情故事如何产生?所以,更确切地说,《为人要则》是给《聊斋志异》提供一条为人底线。因为,虽然现实永远是创作的土壤,是想象的源泉,却绝对不能将小说家的创作,特别是天才小说家的创作当成客观世界的简单拼凑,当成现实生活的忠实剪裁。因为小说家总会从人生发现新的东西,予以提升,达到质的飞跃。聊斋最擅长写神鬼狐妖,它们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然而却比现实真实存在的人更深刻、更有哲理、更有诗意,也更重要。

三 代王八垓与程县公

程县公何许人?据乾隆《淄川县志》:“程观颐,字我生。山海卫人,进士,(康熙)三年任,五年劾去。”

在王永印家坐馆,替王永印处理来往书信成了蒲松龄的“内务”之一。《代王八垓与程县公》是篇激扬文字的“反贪檄”:

里甲之事,丁地少者,难于应役,原银少者,难于当差,故邑中里甲,至有逃散殆尽者。其初由一二人开自便之端,而其后之夤缘尤效者,非尽得己,势有所不能支耳……故黠者纷纷如鸟兽散。若孙某则准归“忠五”矣,王某则准归“丰泉”矣,生不自揣,欲援两家之例,老父母不允归里,乃赐併甲。老父母只知肉糜之可餍饱,不知蝼蝈之为公私也。盖不併则七岁一差,併后则年年应役,不併则各甲当各甲之差,併后则一家应全里之役,其害尚可言哉?即不肯推孙、王之例,使之移重就轻,何遂以朝三暮四相愚也?过里之举,生既不得蒙恩,併甲之旨,生亦不能从命,惟仍守故辙,按甲当差。其能当者当之,不能者,其谴责之惟命,赦宥之惟命,并于生无与也。此非一家私议,愿老父母平气听之。

里甲制度是清朝保证朝廷赋税如期完成的制度,当时不仅平民百姓要纳各种苛捐杂税,富户也难逃横征暴敛之苦。故有些担任里甲之职的富户干脆弃家出逃,《狐谐》里的万福就是为逃里甲之役从博兴跑到济南。面对这种情况,知县如何办?并甲。让没跑的承担更多责任、花费更多金钱。王永印就摊上这“美差”,要较平常数倍付出。“孙某”和“王某”能幸运地不受此害,自然少不了孔方兄保护。王永印向知县要求“过里”,被程知县拒绝,就让蒲松龄代写这封信。这封以当地士绅名义写给“灭门知县”的《代王八垓与程县公》,写得毫不客气,有点儿像“爱的美敦书”,虽然没直接指出程知县劣行,但“老父母只知肉糜之可餍饱,不知蝼蝈之为公私”,“以朝三暮四相愚”,讥刺入骨。信末宣布:我就不听你这一套,想整我,你只管整!何况这事牵涉朝廷公器,根本不是什么个人恩怨!王永印能对知县持如此强硬的态度,自然因为王家是县官惹不起的士绅之家。也因为蒲松龄疾恶如仇的个性,才能将一封普通书信写成刺贪刺虐的妙文。

这封书信起到什么效果?不得而知。蒲松龄康熙四年(1665)到王永印家坐馆,康熙五年(1666),程知县就被罢官。至于程知县是否因为得罪了王永印等这样的“巨室”才罢官,无史料可证。

由这封书信可以联想:在王永印家坐馆,做王永印的兼职秘书,让蒲松龄了解不少缙绅之家和官场内幕。对穷秀才蒲松龄来说,坐馆是为谋生路不得不抛家舍业、为糊口而耘人田,对作家蒲松龄来说,却成了难得的开拓视野、搜集写作素材的机会。人生双刃剑就是如此。

四 聊斋小曲

十六世纪时,时调小曲在民间流传很广,【山坡羊】、【银纽丝】、【耍孩儿】、【罗江怨】、【打枣杆】,不分南北,不论老少,家传户诵。内容以情曲为主。这种时调小曲,是不受格律所限的诗歌形式。蒲松龄在王家坐馆期间也写了些小曲。

聊斋小曲国内多散佚不存。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医生平井雅尾在淄川购得些“蒲松龄遗墨”,其中聊斋小曲达百首之多。尽管平井雅尾声明他的收藏得自天山阁主人王敬铸,而王敬铸手中确实有珍贵的聊斋抄本。实际上平井雅尾的藏品既有珍贵手稿、抄本,也有故意作伪、糊弄日本人的赝品。这些玉石共存的“聊斋遗稿”,由某日本企业家高价收买,捐赠庆应义塾大学。前野直彬教授日文版《蒲松龄传》引用了庆应义塾大学收藏的部分聊斋小曲。一九八〇年,日本汉学家藤田祐贤教授访问山东大学时,曾向笔者提供过聊斋小曲的目录。一九九二年马振方教授日本访学,带回聊斋小曲复制件,将考证成果写进《聊斋遗文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