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价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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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审美价值的发生学考察(2)

其实,审美价值的产生不仅是所谓“自然韵律”、“人工韵律”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形式感”的产物。形式始终是审美价值之所以形成的基本因素。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说:“形式和实践创造的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特征。心灵的喜悦和意识的升华,是由于感官受到具体形式的感染而产生的,而这感官的感染则必须来自人类的某种实践或人类实践的某种产物。”又说:“我们必须记住艺术效果的双重源泉。其一仅以形式为基础;其二,是以与形式有关联的思维为基础。离开了这双重源泉谈论艺术,那就是片面的。”博厄斯在谈到“表现艺术”时还强调:“美是存在于完善的形式中的……只有解决困难的方法具有形式美或具有形式美的意图时,其结果才可能是艺术品。”前已说过,原始人制作和使用石器的历史实践,培养了他们的形式感和对形式规律的把握。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石器,原始人的形式感已经朦胧地生成了,如许家窑人所使用的石球,大小适中,球体圆滑,形式上让人感到舒适、宜人。新石器时代,石器更是有了发展,出现了石斧、石铲、石锛、石凿、石耜、石锄、穿孔石刀、石镰等等,至晚期,石器磨制得十分精致,还很讲究对称以及器形、色泽、质地,某些石器以及其他质料的物品上还要讲究装饰花纹,总之,形式感达到更高的程度,从视觉、触觉等各方面,综合地给人以愉悦。这些相当精细、相当讲究形式美观(虽然不一定那么自觉)的石器,放在今天,也可以毫无愧色地当作艺术品欣赏。

51玉与玉器之美:从物质向精神的升华

“玉”与“玉器”,是两个概念,犹如“石”与“石器”。一般而言,玉是石之一种(许慎《说文解字》说玉乃“石之美”者),玉器是石器之一种。玉与玉器的主要分别在于:玉是自然存在物而玉器则是社会存在物,亦如石与石器之分别。但是,玉在中国却不同于世界其他地方,它有着特殊的地位。很久以来,在中国人心目中,玉比石要高一等,是“美石”;尤其应特别注意的是,中国古人以玉比德——玉成为“德”的表征、成为“美”的载体。因此,如果说,一般的石头是纯自然物,一般的玉在世界其他许多地方也是纯自然物;那么,玉,在古代中国,则已经由纯自然物变成了意识投射之物、文化积淀之物,在玉中已经投射和积淀了丰富的社会人文内涵。在中国古人那里,玉,成了一个人文符号而不再是自然符号。至于那些人工制作的、体现着人的目的和意图的玉器,当然更名副其实地是一种社会文化存在。世界上其他民族和国家都没有像中华民族这样形成和发展出一种独具特色的玉文化和玉器文化,包括玉与玉器的审美文化。

这一节我们要讨论:与石器同时,或继石器之后(有的玉器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就出现了,而在新石器时代之后以至今日玉器又有自己的辉煌历程)玉器产生和发展的状况怎样?在审美发生和发展史上,玉器与石器有着怎样的不同?玉与玉器怎样成为审美价值的载体?

相对于石器,玉器的出现要晚得多,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事情。据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考古艺术中心主任邓聪教授研究,西南欧洲的法国、西班牙,俄罗斯东欧平原,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两处玉器中心。法国奥瑞纳文化是玉器制作最早的代表,经碳14测定,其年代距今约4万至2万5千年之间。邓聪引述纽约大学R.怀特教授在法国实地考察的结果:奥瑞纳文化中人体佩饰相当丰富,其中有许多蛇纹岩制成的玉珠和玉坠,而玉珠、玉坠的加工,工序复杂,有预制毛坯、切割、打击、研磨及抛光等等工艺;而且一些制品如玉珠的加工的规格相当一致,大小亦相约。俄罗斯东欧平原上相当于奥瑞纳期的有Kostenki17和Sungir两处遗址,出土大批饰物。Kostenki17遗址包括两个文化层,上层年代距今约2万7千年,下层年代距今约3万4千至3万6千年。下层出土8件石料佩饰,其中几件坠饰形制左右对称、对钻穿孔、大小相约。Sungir遗址离莫斯科只有150公里,其年代测定为距今约2万8千至2万5千年。按俄罗斯学者的意见,在这里一共发现5个人的骸骨,有3个人各随葬数以千计的佩饰。一个60岁老人身上有2936件珠饰,其中颈部有片岩坠饰;一个男孩身上有4903件珠饰及其他饰物;一个女孩身上有5274件珠饰及其他饰物。日本也有玉器出现,那是在新石器时代。据日本学者藤田富士夫考察,日本列岛的玦饰出现在绳文时代早期末叶,即公元前5500-前5450年,距今约7500年。藤田富士夫说:“大概在10年前,我调查出日本玦饰出土遗址有500多处,估计现在(指2004年5月——引者)可能已是那时的好几倍了。这些遗址分布在北海道至九州一带。……总之,玦饰在日本列岛的新石器时代已是非常普遍的装饰品。”据说,中国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就有“玉器”出土。有学者写文章说,在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一些遗址中,也找到了距今三四万年前用硬质玉和软质玉打制的石器(工具)。旧石器考古专家黄慰文等人在《中国-澳大利亚第四纪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发表的《青海小柴达木湖的旧石器》一文,报告说小柴达木湖畔石器地点的打制石器中有玛瑙、辉岩和碧玉等石材,并认为其年代距今约3万年。另,辽宁海城小孤山旧石器遗址也有3件用岫玉打制的石器,年代距今约三四万年。山西朔县峙峪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还发现了钻孔的石墨制品,年代为距今约2万9千年。但是,我认为严格地说,上述出土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器物(特别是前两种),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玉器”,而只能称为“玉质石器”,因为它们与用砾石、石英石等石料制作的石器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只是质料差别而已。只有人们在劳动实践中从“石”区别出“玉”,那时才会出现“玉器”。杨伯达先生认为:“玉是远古人们在利用选择石料制造工具的长达数万年的过程中,经筛选确认的具有社会性及珠宝性的一种特殊矿石。”他把中国玉器的源头定在距今约1万年左右,而“远古玉器的盛期及高点应在距今6000-5000年的红山文化与良渚文化时代”。中国古代真正称得上“玉器”者,据目前考古发现所能见到的实物而言,应该出现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20世纪90年代的考古发掘,目前所知最早的“玉器”,是出土于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文化墓葬中的两件白色玉玦,距今约8200年。辽宁阜新查海遗址出土的50多件玉器,除了玉质工具如斧、锛、凿等之外(它们也许应该被称为玉质石器),还有玉质饰品(珠、管、玦等)和玉匕形佩,其中许多属透闪石质地的软玉;这玉质饰品和玉匕形佩,是名副其实的真玉器,其年代差不多距今也是8000年之前。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第三、四层发现有青色和淡黄色玉料及萤石制作的玦、璜和项饰,其年代距今约7000年。差不多同时或稍后,马家浜文化有玉璜、玉玦等饰品出土。又后,崧泽文化有材质较好的玉饰品如环、璜、镯、玦、琀、项饰、佩饰等等出土。又后,良渚文化玉器达到高潮,出现了大量璧、琮、璜、镯、管、珠、坠、锥形饰、冠形饰、柱形饰、柄形饰、牌饰,以及龟、鸟、蝉、鱼等动物造型的珍贵玉器。兽面纹是良渚玉器常见的装饰纹样,其神人兽面图形,大眼、獠牙,乃猪之变形;还有蛙、蝉、鸟、鱼、龟、龙首形动物图形,它们包含的丰富内涵需要我们认真解读。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山东和江苏的大汶口文化及龙山文化,都产生过许多玉器,如玉环、玉珠、玉花瓣串饰、穿孔玉铲、玉镯……它们的出土,为世人所瞩目;特别是辽河流域红山文化的玉器(距今约5000-6000年),更是令人惊叹,其中最著名的是玉猪龙(内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出土),它猪首龙身,首部口闭吻长,鼻端前突,龙身弯曲。当时鸟兽纹玉佩比较流行,玉鸟、玉鸮、玉龟、玉兽以及双龙首玉璜、松石鸟形器(东山嘴遗址出土)、双猪首三连孔玉饰(三官甸子墓地出土)等等,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玉器与石器有相同之一面,然而更有不同之一面;从石器到玉器,发生了重大变化。石器作为社会文化存在物,始终脱离不了沉重的物质性和实际的应用性——其基本品性是物质的实用性。石器的“物质性”导致和决定了它的实用性,并且成为其实用性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石斧是为了砍伐、石锄是为了锄地,而石斧和石锄之所以能够砍伐和锄地,就在于石斧、石锄的石质之坚硬。对石器而言,其物质性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没有石斧、石锄坚硬的石质,也就不存在它们的实用意义。而相比于石器,玉器则是从物质向精神的升华,其物质性不再束缚于实用性目的而变成某种精神内涵的物质外壳,玉器的基本品性不再是物质的实用性而成为观念性、精神性、形式性。玉器更精神化了、意识化了——玉猪龙恐怕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它只是原始人的精神存在物,是原始人的某种意识的外化,某种精神的象征;玉猪龙的物质性,即玉的质料,不再具有实用性而基本上是作为“玉猪龙”的物质形式和精神载体而存在。当然,那玉的质料本身也可以观赏,但那是与“玉猪龙”具有象征意义的精神价值不同的另外一种精神价值,即玉质本身的光泽、温润等等单纯形式因素给人的愉悦价值。

说到玉与玉器由物质向精神的升华,说到它们的基本品性不再是物质的实用性而变成观念性、精神性、形式性,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古代中国玉文化和玉器文化的诸多史例;从这些史例,我们可以找到玉与玉器由物质向精神升华的绝好证据。前已说过,在古代中国,玉和玉器有着特殊地位,玉成为德之表征、美之载体,它们完全成为精神文化现象。关于这一点,中国古籍中有大量的记载。《诗经》中常常以玉喻人:或喻美女,如《召南.野有死麕》“白茅纯束,有女如玉”;或喻美男子,如《魏风.汾沮洳》“彼其之子,美如玉”,《小雅.白驹》“其人如玉”。《诗经》中还常常以玉喻君子之品德,如《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以玉喻高贵,如《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以玉寄寓美好情谊和祝愿,如《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春秋左传》中也有许多关于玉与玉器作为礼器、祭品、赠品、饰品的记载,玉与玉器被作为具有精神象征意义的宝物而珍视,如《左传.隐公十年》,“虞叔有玉……乃献之”;《左传.定公四年》,周公封伯禽于鲁,赐“夏侯氏之璜”;《左传.昭公五年》,记有“朝聘有圭,享覜有璋”的话。尤其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人们的“比德于玉”之风的产生和盛行。前述《诗经.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就是“比德于玉”——君子像玉那样温润尔雅;后来,《礼记.聘义》借孔子与他的学生对话,全面阐述“比德于玉”的思想:“子贡问于孔子曰:‘敢问君子贵玉而贱琘者,何也?为玉之寡而琘之多与?’孔子曰:‘非为琘之多,故贱之也;玉之寡,故贵之也。夫惜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队,礼也;扣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揜玉,忠也;孚尹旁边,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荀子.法行》、《管子.水池》、西汉刘向《说苑.杂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玉部》等等著作中,也说了意思基本一致而表述略有不同的话。从“比德于玉”可以看到,在古代中国,玉与玉器的物质性似乎已经完全“羽化”为精神,成为一种观念的存在。

中国古代玉器的发展,还有一个重要特点:趋向礼器化。《周礼.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又:“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礼器当然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礼器化也就是玉器的精神化、观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