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价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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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审美现象的价值本性——人.价值.美(2)

其四,假若姑且承认动物也有言语或语言的话,那么,动物只有“情感语言”和“主观语言”,而只有人才有“命题语言”和“客观语言”。卡西尔在《人论》中引述了苛伊勒(Molfgang Koehler)《黑猩猩的心理》一文中的话:“可以肯定地证明,猿的语音学的全部音阶是完全‘主观的’,它们只能表达情感,而绝不能指示或描述任何对象。但是它们具有这么多人类语言中所共有的语音成分,以致不能把它们无法说出字音清晰的言语的原因归结为第二性的(舌-唇的)限制。它们面部和身体的各种姿势也像它们在声音上的表达一样,从不指示或‘描述’对象。”这就是说,有一个在一切人类语言中最为突出和不可缺少的成分是黑猩猩所不具备的,这就是:它们的这些表达根本不具有一个客观的指称或意义。卡西尔说:“这就是我们全部问题的关键:命题语言与情感语言之间的区别,就是人类世界同动物世界的真正分界线。……在有关这个问题的所有文献中,似乎还没有一篇能确实地证明,任何动物曾跨出过从主观语言到客观语言、从情感语言到命题语言这个决定性的一步。”其实,卡西尔所说的主观语言与客观语言、情感语言与命题语言的区别,也即补充上面我们所说的人与动物的几点区别:人能够自觉意识到他之外的自然而动物则做不到,人具有自我意识而动物则没有——因为人能够意识到他之外的自然,并且具有自我意识,所以他能够描述外界事物、把握对象世界,能够提出各种“命题”。因此他既有主观语言又有客观语言、既有情感语言又有命题语言,他能够跨出“从主观语言到客观语言、从情感语言到命题语言这个决定性的一步”。

其五,人有“理想”,而动物只有“事实”。卡西尔认为,人与动物看起来似乎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物理宇宙”中,好像“对于统辖一切其它有机体生命的生物学规律来说,人类世界并不构成什么例外”。实则不然。卡西尔强调说:“然而,在人类世界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看来是人类生命特殊标志的新特征。(与动物的功能圈相比)人的功能圈不仅仅在量上有所扩大,而且经历了一个质的变化。……与其它动物相比,人不仅生活在更为宽广的实在之中,而且可以说,他还生活在新的实在之维中。……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即使在实践领域,人也并不生活在一个铁板事实的世界之中,并不是根据他的直接需要和意愿而生活,而是生活在想像的激情之中,生活在希望与恐惧、幻觉与醒悟、空想与梦境之中。”“思考着未来,生活在未来,这乃是人的本性的一个必要部分。”“未来不仅是一个映像,它成了一个‘理想’。”关于未来的理想“与其说是一种单纯的期望,不如说已变成了人类生活的一个绝对命令。并且这个绝对命令远远超出了人的直接实践需要的范围——在它的最高形式中它超出了人的经验生活的范围。”然而,动物除了它生活的直接现实、直接事实之外,一无所有。它没有“未来”,没有“理想”。这也正补充了上面我们所说的第三点意思:人具有自由意识而动物则没有;建筑师在实际建房之前,已经在脑子里把房子建起来了(这就是“理想”),而动物则不可能。

其六,人有历史意识,而其他动物没有。徐复观说:“人类与一般动物最大区别之一,在于一般动物没有历史意识,而人类则有历史意识。因此,一般动物生活在片断的,不相连续的‘现在’之中,而人类则系生活在把‘过去’‘现在’‘未来’连贯在一起的‘历史之流’里面。”

显然,人作为有意识、有意志、能够进行自由自觉创造活动的自然物,就不是一般的自然物,也不是如高级灵长类动物黑猩猩那等水平上的自然物,而是超越了所有那些自然物、与它们有本质区别的特殊的自然物。他是自然物的异化,是一种异化了的自然物。既然是异化了的自然物,就此意义而言,也可以说是一种非自然物。这种异化了的自然物或曰非自然物,其非自然性,我们给它一个名称,曰:文化。因此,就人之非自然性一面来说,的确可以名之曰“文化的动物”――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简化上述关于人之特性的观点:文化,这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特点。人这种知、情、意发展最高的最有智慧的自然物,是我们所知宇宙间唯一能够创造文化的自然物,是宇宙间唯一的一种“文化的动物”。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进一步申述文化的含义。

文化是什么?我认为,文化就是自然的异化,就是非自然。前面我说过,与“文化”这个范畴相对应的是“自然”,即“天然”,即人没有触动过、改造过、加工过,因而也没有打上人的烙印的东西,也即荀子《性恶》篇中所谓“不可学、不可事”“天之就”的“性”;与此相对,“文化”,就是“人为”,就是人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创造过程和成果,也即荀子《性恶》篇中所谓“可学而能、可事而成”的“伪”。文化就是非自然,文化就是人化。总之,凡是打上人的烙印的东西都属于文化范畴,即凡是人化物,都是文化物。既如此,那么很显然,文化这个范畴只属于人而不属于动物。动物没有文化,不可能有文化。人是世间唯一能够创造文化的有生命的存在物。

由此是不是可以同读者朋友达成第二点共识:

人又是一种特殊的有生命的自然物。他生成以后,一方面,他仍是自然的一部分,他无法脱离自然;另一方面,正因为他是人,所以他不是一般的自然,而是自然的异化,是最有智慧的、知情意发展最高的那一部分自然。就此而言,他又是非自然。可以说,人是一种非自然的自然物或者说自然的非自然物――一句话,人是文化的动物。

至此,假若我们再简化上面所说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那么可以说:动物是“自然”,而人是“文化”;动物生活在“自然”的物理宇宙、物理世界中,而人则生活在作为“自然的异化”的文化宇宙、文化世界中。

我们还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再进一步谈文化的基本规定性。

从外在表征看,文化的种种形态以“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卡西尔说,人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中,人是“符号的动物”。而从内在蕴涵看,文化的深层内核(核心因子)是价值,就此而言,人生活在一个价值的世界中,人是价值的动物。这可以提供我们从另一角度界定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对于动物而言,不存在“价值”问题,周围环境对于动物来说只是一个“物理”的世界、“事实”的世界,一个被动的无主体的非价值的非文化的无意义的无理想的世界;只有人才有“价值”问题,周围环境对于人来说,处处充满着“价值”,他所面对着的根本上是一个价值世界、文化世界、意义世界,一个主体性的充满理想的世界。如此,我们可以再次强调地说,对于动物而言,一个“物理”的“事实”的世界就是它的一切;而对于人而言,一个“文化”的“价值”的世界,才是符合他本性的世界。

关于人的“符号”特征,卡西尔在《人论》中已经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诸如:符号是什么,符号的本质和特点怎样,符号怎样被创造出来,符号与信号的区别,符号对于人具有怎样的意义,为什么只有人才有符号而动物有的只是信号,人怎样运用符号创造文化,人类符号的各种文化形态如神话、历史、科学、艺术……的特点是什么,为什么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等等,我认为相当精彩,此处不想多说。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价值问题。

那么,作为文化的深层内核的价值是什么呢?它是怎样产生的呢?它有些什么样的本质规定性呢?

15价值界说

价值,是人们使用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它在日常生活中,在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美学、社会学、伦理学、民俗学、文艺学……中,经常出现;但对于价值究竟是什么,却众说纷纭。有的认为价值来源于上帝,有的将价值筑基于人性,有的说价值是事物能满足人的愿望或需要的属性,有的说价值是人赋予对象世界的“意义”和“规范”,有的认为价值依赖于情感,有的认为价值立足于意欲,有的认为价值只是随意识进入世界,有的却承认没有意识的客观价值……但是,有一点在大多数人那里是取得了共识的:即都不把价值看作是与人无关的自然范畴,而认为价值属于人文的社会-文化的范畴——这与我们上面阐述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就是说,价值是属人的,同人不发生关系的纯自然物本身,无所谓价值;只有进入人文的社会-文化的领域,才有资格和条件谈论价值。譬如说,黄金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但那时它没有价值,谈不上价值;只有人类诞生之后,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产生了黄金的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等等)。

英国学者萨缪尔.亚历山大认为:“当我们追问何谓价值的时候,我们就不禁会承认,可以给价值以一定的解释。如果我们不是必然要接受斯宾诺莎在这一点上的特别教诲,那么他所坚持的两个命题原则上也是真的:一个是价值本质上是相对于人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是人的创造,善和美并不属于事物,而属于它们与人的关系;另一个是虽然价值是相对于人的,但它们可以在事物的本性中发现,而且不是任意的。最后一个解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令我们满意的东西。甚至商品的交换价值也依赖于人类需要的满足,而在交换中的精神价值是买者加上卖者获得了最大数量需要的满足。……它们令人满足,但这种方式从来不是满足某个个人一时的兴致,而是产生整个群体的最大满足。真会把许多人分散的体验引入和谐之中,而美则会带来快乐,但不是对所有者个人的,而是客观的,所有的人都会分享它,而纯粹的欲望满足却会吞噬其对象,而且是自私的。”又说:“因此,价值总是令人满足的事物而不是反复无常的东西:它们是人性的满足,而这种本性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发现的。因此,价值的标准是独立于任何个体的,正如语言虽然是个体所讲的,但却强迫每个操此种语言的个体遵循它的习惯和传统一样。价值实际上就是人借以相互交流、并形成习惯而达到相互理解的语言,因此是人性和人类习惯中首要的事实。让我们再次引用斯宾诺莎的话,或者说对他加以注释:离开人事物中就没有善或美。”虽然我不完全赞成萨缪尔.亚历山大的所有观点,但是我认为萨缪尔.亚历山大的大部分意见、尤其是他所说价值必须关涉于人的意见,特别是他“善和美并不属于事物,而属于它们与人的关系”的观点,是很有道理的。

德国学者莫里茨.盖格尔说:“价值是某种事物所具有的特性,是因为它对于一个主体来说具有意味。价值是在客体方面的一种客观投射,主体则认识到,这种客观投射的意味是由于主体才存在的。某个事物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它对于一个主体(或者对于一些主体)来说具有意味;某个事物是一种价值,则是因为它已经完全获得了这种意味。”还说:“每一种价值之所以是价值,是因为它对于一个主体、对于一个主体集团、对于‘主观性本身’来说具有意味。这个定义描述的框架适用于大多数各种各样的价值:适用于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收藏家所收集的东西的价值、伦理价值、审美价值等等。”“只有一个事物对于主体来说具有意味,它才是有价值的。”“与各种价值有关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于,只有当人们使用意味(significance)这个范畴的时候,它们才能公正地对待所有各种价值”。那么,莫里茨.盖格尔的“意味”是什么?他的“意味”这个概念所强调的正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意味”“预先假定了存在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对比。它从内部(within)把主体和客体联系在一起。对于主体来说,这个由事物和事件构成的世界是以它(意味?——引者)为中心被建立起来的;对于主体来说,这些事物和事件具有各种各样的意味——其中有些意味对于主体来说不具有直接意义,有些意味对于主体来说则具有直接意义。”“事物对于主体来说具有的意味是一种实际存在的关系,而不单纯是一种态度。”莫里茨.盖格尔关于价值的个别提法,如说“价值是某种事物所具有的特性”,并不恰切,不能说价值是事物的一种特性;但他的一个主要思想,即认为价值存在于主客体关系之中(“只有一个事物对于主体来说具有意味,它才是有价值的”;“事物对于主体来说具有的意味是一种实际存在的关系,而不单纯是一种态度”),很值得肯定和借鉴。

我的初步看法是:价值是属人的,是人的伴生物。人诞生之前,没有价值可言;人既诞生,则人为了生存、温饱和发展,必然进行各种不得不进行的活动,在活动(即通常人们所谓“实践”)中,必然发生各种不得不发生的关系,于是价值就在这种“活动”和“关系”中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