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幽默心理和幽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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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讽刺、幽默与滑稽的反比定律——干幽默与讽刺(1)

引言

人类在面对不同意见时,为了避免对抗恶性升级,通常只有两种办法:第一是借助纪律和法律,不同意见可以争论,到法庭上、谈判桌上、座谈会上辩论、驳论都行,但最终都要服从于纪律或法律。第二就是礼貌,不论在什么场合都得温文尔雅,尊重对方的人格。即使在进行原则性的争辩时,也不要吹胡子瞪眼睛。鲁迅说:“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不管多么有礼貌,争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尽可能地说服、争取对方。如果说服不了,可能有些人就要动肝火了,最常见的就是情绪膨胀,不管你感觉如何,我一心想的就是发泄自己的情绪。

许多人忽略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幽默。和前面两种方法不同,既不是说服,也不是发泄,而是把全部目标都集中在和对方共享上,让对方在自己留下的逻辑断层中顿悟,通过对方的顿悟,缩短和他的心灵的距离。当对方在无声中体会到你的思路和暗示时,心灵的桥梁就在意味深长的微笑中架通了。

一、幽默在什么情况下行不通

幽默是一种高度文明、优雅的思维方式,也许是人类处理矛盾时最理想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应用得却不如争辩那样广泛。是不是这种共享式的沟通在人际交往中也有许多不适应的范围呢?比如说,在原则性非常强的对抗情境中,能实现双方的共享吗?

应该承认,幽默的共享在对抗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很难实现了。

首先,在对抗具有伤害性,并且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时,被伤害者就很难与伤害者找到心灵沟通的途径。正是因为这样,在上个世纪30年代,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民族存亡迫在眉睫之时,林语堂吁请海内文人大谈幽默,就遭到了鲁迅的反对。他最担心的是:“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论语一年》)在鲁迅看来,当思想战线进行原则性斗争时,不但幽默要不得,而且费厄泼赖(fair play)的精神也要不得,当时最需要的不是宽容,而是分清是非,划清界限,把原则性的斗争坚持到底,这就是所谓打落水狗。虽然鲁迅在写散文时往往非常幽默,但是他在社会思想评论中却反对幽默的滥用。

这说明,在为正义进行殊死搏斗时,幽默是无用武之地的。在带血的屠刀面前,无论如何不能与屠夫会心而笑;但这只是一般而言,黑色幽默则例外。

其次,在某些特别庄重肃穆的场合中也不适合用幽默来活跃气氛,在某些宗教、政治集会上,在某些仪式上(如葬礼上)是不能开玩笑的。

二、幽默的民族特点和美国的“干幽默”

自然,由于民族传统和民族文化的千差万别,对幽默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美学理论家阿瑞提说:“民族文化传统影响着妙语和喜剧的运用方式。莎士比亚不顾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戏剧原则,在悲剧里加进喜剧的场面,并像所说的那样,把国王和小丑混在一块。无论是法国的高乃依、拉辛,还是意大利的阿尔菲耶里都没敢这样做。英国人的这种传统被延续下来。在英语国家里,人们在某些场合——比如在演讲、政治演说、外交磋商等情况下常常加进一个玩笑,用喜剧来缓和某种严重的局面。而在其他像法国和意大利这样的国家,直到非常晚近的时候,也仍然没能这样做。”英语国家的这种重视幽默的传统在美国被发扬光大了。一般来说,在北欧进入教堂做礼拜,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尤其是在德国,更是绝对肃穆。但在美国,神父布道时却可以讲笑话,逗得教友们哄堂大笑。而在中国,离了婚的父亲再结婚,在结婚仪式上,前妻的儿子一般是不会开玩笑的。但听一个加拿大的朋友说,他就在父亲的第二次婚礼上幽默了一下。他对父亲说:“我希望第三个新娘长得比第二个新娘更漂亮。”父亲和新娘都开怀大笑。在美国则更为开放,曾经在加州大学任教的陈立鸥教授告诉我,他的儿子在美国中学读书,一些美国同学很惊讶于他只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一位美国学生说:“父亲、母亲越多,祖父、祖母(英语中包括外祖父、外祖母)也就越多,圣诞节收到的礼物也就越多。而且,到了暑假,这么多长辈都争着带他去旅游。”若把这种幽默运用到中国孩子身上,例如,在父母离了婚的孩子面前讲这样的笑话,就可能会伤害孩子的心灵。

美国人什么都讲轻松,强调幽默,他们一般认为把政治当作话题是太严肃了,他们常常把政治家当作幽默的对象。

1992年春夏之交,美国民主党争取总统提名的活动正如火如荼,与克林顿竞争提名的杰列·布朗来到南俄勒冈大学发表演说。他的支持者顶着烈日等待他的到来。他迟到了一个小时,来不及和他的支持者一一握手,只是去到第三排和一个坐轮椅的大学生握手。当时大家报之热烈的掌声。过了几天,南俄勒冈大学的一位教授开车带我去观光,那个坐轮椅的残疾人正迎面过来。我告诉教授,他那天也坐着轮椅去参加欢迎杰列·布朗的演讲会,那天杰列·布朗迟到了,步入会场之时,只和一个人握了手,就是这个残疾人。

教授漫不经心地说:“这个人一辈子不用洗手了。”

这显然是对政治家的拉拢人心的姿态表示轻视,同时对美国世俗的名人崇拜不屑一顾。其间留下的逻辑因果的断层较大,听者要有相当敏锐的感受力和推理能力才能把断层复原,这是对听者智慧的考验。这种幽默,在表达方式上特别强调平静,平静地等待对方去领会,即使对方不能领会,也不能有所流露。这在美国被叫作“干幽默”(dry humor)。本来,没有幽默感的人才用“干”来形容,因为在希腊文中,幽默的原意和人的体液有关,是湿的,因而用“干”来形容人,就有中国话“干巴巴”的意思。在这种情境中,说笑话的人,脸色是十分庄重的,不能直接流露出任何嬉皮笑脸的样子,不论对方领会与否都不动声色。

马克·吐温这样说:

幽默故事要求有充分的严肃性,讲述者要尽力不动声色,切忌让听众猜测到故事是荒谬可笑的。如果讲滑稽故事的人早早就告诉听众,他一生中从未听过比这故事更可笑的故事。讲的人眉飞色舞,话音刚落便会引起哄堂大笑。有时候,故事讲得成功,他也会异常得意地看着听众的脸,重复起故事里的某个噱头,以博得掌声。然后,再从头讲起。场面是够可怜的。

以干幽默的观念来看,讲笑话时流露出笑意,哪怕是引发了观众的哄堂大笑,也是“可怜的”。虽然这种追求可能是美国特有的,但讲笑话时收敛笑容,可能超越了民族文化的规律。我国清代《半庵笑政》中就讲切忌“先笑不已”。明代戏剧作家、理论家王骥德说过:“善说笑话者,不动声色,而令人绝倒方妙。”即使在亲人和朋友中,美国人也喜欢玩这种干幽默,把幽默的话当作平常的话一样说,平静得不露一丝痕迹。他们不像有些中国人那样唯恐别人不理解自己的意思。

干幽默的特点是曲折的智慧淹没了表层的幽默感,听的人要思维十分敏捷,要十分细心,才能领会其言外之意。如果领会不到就让人家瞧不起了。西方有一种幽默理论就认为幽默的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智慧优于对方。不难看出,西方幽默和中国幽默在适用范围和表达风格上多少有些不同,用美国的干幽默方式和中国人讲话会叫人感到累的。

三、艺术欣赏性幽默和谈吐幽默的区别

还有一些西方幽默我们中国人可能难以接受。例如,我们前面提起过的一则故事:一个人从外国回到家中,发现妻子正和教区神甫在床上鬼混。此人不是大呼小叫的,而是不动声色地跪到窗前祷告起来。神甫感到莫名其妙,问他这是干什么。他说:“既然阁下代替了我的位置,我也只好代替阁下的位置了。”

这也许是“干幽默”的极端表现了:不但不动声色,而且消灭了自己的感情。可是这种笑能成为他们二人之间心灵沟通的桥梁吗?显然不能。可是我们又不能否认这个故事有相当强烈的幽默意味。

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幽默故事,是艺术的幽默,而不是生活的幽默。

弗洛伊德把幽默的产生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发生在幽默者“自己的身上”,这是做给别人看的;另外一种则是作家叙述的故事,他本身并不需要参与进去。这就是艺术形象的幽默,其特点是通过假定的、虚构的人物来表现作家的幽默感,而不是人物本身的幽默感。

在上述故事中,作家的幽默不容置疑,但人物的幽默感却是不可理解的。哪里可能有这样的脓包、窝囊废,受了这样的侮辱还那么心平气和?如果真是用忍受侮辱和损害来淡化对抗的话,这在本质上就不是幽默,而是奴性了。艺术作品中的幽默是供人欣赏的,不是实用指南,而日常生活中的幽默谈吐却是为了指导社交实践,二者不可混淆。

如果这个例子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还可以举一个更明显的例子:

捷克作家哈谢克笔下的帅克老是倒霉,在他一心一意遵纪守法效忠上司的时候,却阴错阳差地被抓进警察局;而在警官宣布他的一条条罪状时,他不但不叫冤反而笑眯眯地说:“很好,还有什么好补充的吗?”

这表现了帅克本身的愚昧和天真,绝不是幽默,因为他本身并不知道自己做了傻事。在他和警官之间并没有心照不宣。但作家哈谢克是个伟大的幽默大师,因为他与读者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学习幽默固然不能光在生活中摸索,阅读大量喜剧性的艺术作品是十分必要的;但必须十分清醒的是,绝不能向作品中的人物学习,机械地模仿他们的某些言行。试想卓别林电影中有那么多噱头,难道有什么是可以模仿的吗?但话说回来,西方喜剧作品中那种自由地消解对抗的精神是值得欣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