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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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艺术家心灵奥秘的多维透视(6)

主张这首诗中有沉重的痛苦的文章说:“诗歌的最后一句好像很潇洒,其实很沉重。康桥如此美好,康桥的生活如此美好,作者怎么会不想带走呢?……‘不带走’,其实是‘带不走’,就像诗人只想做一条康桥的水草却不得不离开,一样。”(《名作欣赏》2003年第10期第52页)在我看来,这是在默默的回味中离开了,“不带走一片云彩”说的是,从客观世界,没有带走什么东西,带走的是美好的回忆,这些东西不能和别人共享,是诗人自己私有的。带走这样的记忆,是精彩的、轻松的、潇洒的。一个评论者却说:“在记梦的情感高潮后,情感转人低潮。诗人从沉醉的梦幻中觉醒,从昔日的美好忆念中回到寂寞忧伤的现实。一切已成过去,一切都只在梦中,只有‘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夏虫也为我沉默。可谓人哀景也哀,渲染的是一种凄清冷落的离愁别绪。”“这种愁绪,是与彩虹般的理想作诀别的沉痛与忧伤。”(《名作欣赏》2003年第10期第45页)

评论者分析这种哀伤的性质,是诗人“执著而徒劳,地追寻单纯信仰(爱、美、自由)的歌吟”。这自然可备一说,但根据上述分析,这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沉痛和忧伤”,退一步说就是有一些对于单纯信仰的失落的成分,公开抒写失望是浪漫诗人的光荣,也绝对没有必要反复强调轻轻和悄悄,一个人秘密地自我陶醉。当然,如果一定要说,离别总不能没有一点忧愁,那也是像《沙扬娜拉》所表现的“甜蜜的忧愁”,甚至是甜蜜多于忧愁。

前述引文的作者都提到了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桥》,但是却没有能还原出原生状态。恰恰是他们忽略了的一段,对还原徐志摩的心态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徐志摩在这篇文章中特别强调欣赏风景,而单独的自我陶醉是“第一个条件”:

单独是一个耐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现的第一个条件。你要发现你的朋友的“真”,你得有与他单独的机会。你要发现你自己的真,你得给你自己一个单独的机会。你要发现一个地方(地方一样有灵性),你也得有一个单独玩的机会。我们这一辈子,认真说,能认识几个人?能认识几个地方?我们都是太匆忙,太没有单独的机会。说实话,我连我的本乡都没有什么了解。康桥我要算有相当交情的,再次也许只有新认识的翡冷翠了。呵,那些清晨,那些黄昏,我一个人发痴似的在康桥!绝对的单独。

隔了几段他又重复了几次对“单独”的赞美:

在康河连过一个黄昏也是一服灵魂的补剂。呵!我那时的蜜甜的单独,甜蜜的闲暇。

请注意,这里强调的不仅是“单独”,而且是“蜜甜的单独”,正是这种单独的、一个人的、无声的“蜜甜”,才决定了这首诗“轻轻”和“悄悄”的基调。理解了这一点,才能辨别清楚,为什么徐志摩式的潇洒和沉重、沉痛、哀伤不能相容。这种单独的无声美,不仅是情感的,而且是有理性和深度的:

我那时有的是闲暇,有的是自由,有的是绝对的单独的机会。说也奇怪,竟像是第一次,我辨认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

看不懂《再别康桥》的论者往往忽略了这里的“单独”的美是和“自由”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还要再深入还原一下的话,这里可能有一个徐志摩不能明言的真正的秘密。这首诗写于1928年11月,刊于同年12月《新月》(据卞之琳《徐志摩诗选集》)。1920年10月上旬徐志摩在伦敦结识林长民、林徽因父女。徐志摩和林徽因二人“曾结伴在剑桥漫步”(据张清平《林徽因》)。1921年林徽因随父归国。1928年3月,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游历欧亚到8月归国。徐志摩此诗,作于当年11月,当为获悉林梁成婚之后。据此,似可推断,徐志摩此诗当与林有关。为什么轻轻、悄悄?就是因为,过去与林漫步剑桥的浪漫回味已经不便公开了,不像他和陆小曼的关系,可以从《这是一个怯懦的世界》中觉察。而且他和陆小曼已经在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结婚了。值得注意的是,徐志摩的这首诗,写得很优雅,很潇洒,在他的精神世界里,没有一点世俗的失落感,更不要说痛苦了。这种潇洒正是徐志摩所特有的,他只把过去的美抒情感珍贵地保留在记忆里,一个人独享。蓝棣之先生对此有过中肯的分析:“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方面是说诗人的洒脱,他不是见美好的东西就要据为己有的人;另一方面,是说一片云彩也不要带走,让康桥这个梦绕魂牵的感情世界以最完整的面貌保存下来,让昔日的梦、昔曰的感情完好无缺。这个解释本来已经接近了诗作的真谛,然而,却被有些不通的论者斥之为“隔”。其实只要在蓝先生的基础上,把《再别康桥》作过细的分析,就不难阐释“轻轻”、“悄悄”的含义——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人偷偷地来重温旧梦。若能如此,当不难揭示全诗的精神密码。

如果还要深入一点作艺术分析的话,从中国新诗的艺术发展中,还可以作些历史的比较。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言》中曾说过“一切的好诗都是强烈的感情的自然流露”(“powerful emotions spontaneously overflow”)。这是一种浪漫主义的诗歌美学的纲领,但新诗草创时期的郭沬若多多少少只是片面地理解了华兹华斯的话,因而他早期的诗歌往往以“暴躁凌厉”著称,其实,华兹华斯还强调说,这种感情要经过沉思(contemplation)的提纯。在郭沫若时新诗还只能比较自如地表现诗人的激情,而到了徐志摩则进了一步,不但可以表现激情,而且可以表现萧洒的温情了。这在中国新诗史上,是一个巨大的历史飞跃。如果对于新诗的艺术发展具有比较好的修养,还可以从《徐志摩诗全集》中找到他在五六年前写过的一首《康桥再会吧》,那首诗就写得比较粗糙、芜杂。徐志摩把自己在康桥的生活罗列得太多,从五六年前告别家园写起,先到美国、母亲临别的泪痕、在美国学习的情况,花去了近三十行以后,才写到和康桥告别。可是又先写自己一年中“心灵革命的怒潮”,次写明年燕子归来怀念自己,然后想象自己去身万里,梦魂常绕康桥:

任地中海疾风东指/我亦必纡道西回,瞻望颜色/归家后我母若问海外交好/我必首数康桥,在温清冬夜/腊梅前,再细辨此日相与况味/设如我星明有福,素愿竟酬/则来春花香时节,当复西航/重来此地,再捡起诗针诗线/绣我理想生命的鲜花,实现/年来梦境缠绵的销魂踪迹。

接着就是一连写了六个“难忘”,给人一种流水账的感觉。对自己乘船归国的过程舍不得割爱,甚至连归国以后如何怀念母校,都写到了。这样的写法,虽然表现了相当强烈的激情,但激情却被芜杂的过程和细节淹没了。应该说,述及离别时的感情,倒是有一点痛苦的:

昨宵明月照林,我已向倾吐/心胸的蕴积,今晨雨色凄清/小鸟无欢,难道也为是怅别/情深,累藤长草茂,涕泪交零!

很明显,这样的诗句,还没有完全脱出古典诗词的窠曰,感情仍然在离愁别绪的模式中,所用语言,如“小鸟无欢”、“心胸的蕴积”、“怅别情深”、“涕泪交零”,都比较陈旧。这说明,徐志摩还不能摆脱旧诗词情调和语言的拖累。到了《再别康桥》,不但情感脱出了古典诗词的窠臼,语言也从纯粹的接近口语的白话中提炼出来。但是,片面地摆脱旧诗词的拖累,又可能落入散文的圈套,停留在早期的俞平伯、康白情、胡适、郑振铎、叶圣陶乃至周作人等人幼稚的大白话的水平上。徐志摩毕竟是才子,他很快就能轻松地驾驭着从西方浪漫主义抒情诗歌学来的构思方法,把意象和情绪集中在一个心灵的焦点上,这个焦点,不仅是一般事物意象的焦点,而且是一个动作的焦点。没有这个焦点,他就不能摆脱从散文向诗歌升华的第二个拖累。摆脱这两个拖累,不但是徐志摩的任务,而且是新诗的历史任务。不过五六年的工夫,徐志摩就学会了提炼,学会了精思,把感情集中在“轻轻”、“悄悄”,无声地和“云彩”作别的有机构思中。本来花一百五十多行都说不清的感情,用了三十几行,就很精致地表现出来了。从这里可以看出,诗的构思集中到“轻轻”、“悄悄”上来,这种凝聚式的构思模式,正是新诗从旧诗和散文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历史里程碑。这不但是徐志摩的,而且是整个新诗的。不作这历史的还原,是不可能将这首新诗的经典的艺术价值充分阐释清楚的。

6.解读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

这篇文章的写法有些特别,似乎随意写来,全文好比是流水账,犯了写文章的大忌。但是在回忆鲁迅的文章中,这篇文章又属经典之作。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鲁迅是伟大的公众人物,一般的读者只能通过他的作品了解他,这种了解是不全面的。他的日常琐事,尤其是萧红所记鲁迅最后的日子的一切,对于了解鲁迅这个人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从这里,可以看到他作品里没有的东西,一切细节都有某种文献价值。故本文的写法很特殊,似乎不追求篇章结构,信笔所至,事无巨细,散散写来,不求中心突出,亦不讲究剪裁,无统贯之事,有散漫之嫌。二、从文章的内涵来看,似乎又并不散漫。全文集中写鲁迅忘我工作,牺牲休息,疏于保健,积劳成疾,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克己待人、待客、待亲。鲁迅先生大事严谨不苟,琐事亲切和蔼,谈鬼神幽默风趣,说化妆竟愤然作色。伟大人物,化为活生生的存在,伟大的思想家不再是抽象的遥远的偶像,而是有血有肉的、有自己的感觉和情绪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篇文章并不琐碎,借用一句老套的话来说就是,形虽散而神不散。这属于“琐记”一类,并非萧红独创,鲁迅自己也写过这样的文章,如《病中琐记》。妙在散中见奇特,奇特中见平淡,无雕凿之痕,有自然之趣。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物、事物都可以用这样的风格来“琐记”一番,没有一定的重要性的人物,滥用这种琐记的办法,可能真的会成为流水账。而且这种风格的分寸比较难把握,稍有不慎,可能造成散乱芜杂。归纳起来,本文大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了鲁迅的为人。第一,正面之笔。比较重要的有下面这几点:

1.对于萧红火红的上衣,发表了那么认真的见解。这里有个背景不可忽略。当年的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一般是羞于讲究生活享受的,尤其像鲁迅这样把生命奉献给民族解放的伟大事业的人物,在通常人的理解中,应该是不修边幅,不拘小节的。但是,他居然对女性的衣着有那么系统的见解,而且不是一般的、即兴的看法,而是很认真的,连许广平不理解,他都要“生气”的。这里,一方面表现他的生活情趣似稍微过于偏执;另一方面又表明这种生活情趣不是一般的趣味,而是有美学的理论基础的。就连这样的生活小节也有思想家的特色。这一方面,写得比较有趣。

2.鲁迅把白天大量的时间用来陪客人,便只能彻夜工作。这一方面很动人,简直可以说,令人震撼。作者除了用白描的手法描述鲁迅的生活状况以外,还刻意地把描述转化为反衬:

全楼都寂静下去,窗外也是一点声音没有了,鲁迅先生站起来,坐到书桌边,在那绿色的台灯下开始写文章了。

许先生说鸡鸣的时候,鲁迅先生还是坐着,街上的汽车嘟嘟地叫起来了,鲁迅先生还是坐着。

有时许先生醒了,看着玻璃窗白萨萨的了,灯光也不显得怎样亮了,鲁迅先生的背影不像夜里那样高大。

鲁迅先生的背影是灰黑色的,仍旧坐在那里。

大家都起来了,鲁迅先生才睡下。

这里基本上还是描写,用了些反衬的手法,如以汽车的有声衬托夜晚的宁静,以窗户和灯泡的光衬托鲁迅的身姿。这里,强调突出了鲁迅背影的颜色是黑的,反复强调“黑”,是不是为了突出一种在黑暗中沉稳的感觉呢?

接下去,又是一系列的反衬,首先是人们的动衬托鲁迅的安睡,特别是保姆嘱咐海婴“轻一点走”。其次是明亮的太阳照着夹竹桃。与此成为反衬的是:

鲁迅先生的书桌整整齐齐的,写好的文章压在书下边,毛笔在烧瓷的小龟背上站着。

一双拖鞋停在床下,鲁迅先生在枕头上边睡着了。

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笔墨来衬托鲁迅的安静呢?除了强调他忘我的奋斗以外,是不是还有某种象征的意味呢?这要联系到文章是鲁迅逝世以后写的,有悼念的意思。文中的“黑夜”、“白日”、“睡着了”等等,应该具有双重内涵。一方面是字面上的意义,一方面是隐含的意义。正是因为有悼念的潜在内涵,所以作者才充分强调鲁迅安睡的静态和笔、纸、拖鞋所暗示的为文的动态的反衬。这样白描式的文字,具有震撼的力量,怀念之深全在其中。

3.在如此严肃的段落之后,萧红来了一段鲁迅谈鬼的故事,则又是另一种趣味,似乎与情趣有一点小小的区别。鲁迅说:

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脚就立刻变成了人。

这表明鲁迅虽然面临着死亡,生活情趣却依然很活跃,对于可能造成迷信的事,不用科学的眼光看待,而是用幽默的眼光评述。萧红想:

倘若是鬼常常让鲁迅先生踢踢倒是好的,因为给了他一个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