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现实主义的美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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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生活原型与艺术典型(2)

三、从原型到典型的加工方式

现实主义典型塑造中利用原型基础创造典型人物,完全是有规律可循的。综观历史经验,大体不外三种情况:

(一)糅合律:杂取多个原型,合成一个典型。

对于原型的这种处理方法,鲁迅曾有过深刻论述。他指出作家创造典型形象,可以根据“社会上的存在”,把许多“人”和“事”加以“缀合”,造成典型。这时,由于情节中的“人和事”,是作者据许多种原型材料“缀合”、“抒写”、“推断”而成,所以作为艺术典型,它很“逼真”,但又不是“实有其事”。鲁迅强调,“缀合”不能离开“存在”而“凭空造出”;但反映现实中的原型,也必须“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创造出“有社会底存在的可能的人物事状。”鲁迅把“缀合”许多原型造成典型的方面,又称为“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不用一个单独的模特儿”。巴尔扎克也说过同样的经验:“文学采用的也是绘画的方法,它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肩。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他所塑造的这个人体里去,把描绘变成真实。如果他只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么他的作品就根本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我国当代的很多作家,也都常常用这种杂取多种原型进而合成一个典型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典型的原型基础既深且广,想象虚构的条件也比较充分,但须防止散乱“杂凑”,更要理出人物性格的基本特点。

(二)主从律:一个原型为主,同时辅助性地吸收其他有关原型事实,造成艺术典型。

这种运用生活原型塑造典型的方法,其好处在于有一个人物情节的原型框架,作者以它为基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使增减存留都有一个基础点。作者构思作品的情节,往往是从生活中发生的真实的、较为完整的真人真事的材料中,得到启发推动,然后抓住这个事实,加以进一步分析研究,保留基本的事实成分,再从其他的有关原型材料中吸收营养,改造并丰富基础原型。

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塑造了一个向虚伪的资产阶级家庭关系勇敢挑战的女性典型娜拉。这个艺术形象有力地揭穿了妻子在家庭中的从属并依附于丈夫的地位,批判了“平等社会”中的“夫妻平等”的谎言,无情地撕毁了笼罩在资产阶级家庭关系上的美丽的纱幕。剧中提出的问题,描写的人物,尽皆源于真实的现实生活。与易卜生同时代的年轻女作家劳拉·彼得孙的经历给作者提供了艺术的创作原型。劳拉在丹麦与一个叫基勒的丹麦学监结了婚,最初婚姻生活比较美满,可是不久变故就发生了:丈夫基勒有病,医生告诉她,如果不到瑞士或意大利去疗养,他就要得肺病。劳拉为了救丈夫的命,背着丈夫私自去借了一笔债,并把借来的钱说成是自己的稿费。于是就用这笔钱陪丈夫去国外疗养。不久,丈夫病好了,债务到期,她竟在票据上签了别人的假名。后来这件事被丈夫发现,社会也有舆论,但由于签假名的票据并没有用出去,而是被自己撕毁了,债主并不想追究。可是她的丈夫基勒却认为妻子的这种行为不可宽恕,痛斥劳拉,提出离婚。由此二人正式离异。易卜生就以这件事情的框架,写出《玩偶之家》。剧本的原型材料,虽是一件比较完整的事实,却还不够一部戏剧情节。易卜生为了能使这件事在舞台上演出,就不免要有些虚构,把原型的事实与虚构的原则相结合,加上了从社会世相中得到的东西,这样概括性就更大了。《玩偶之家》在欧洲各地上演时,许多上流社会家庭中一些“和美”的夫妻,去剧场看娜拉时是双双挽臂而行,散场归来,常有马路人行道上夫妻两侧分行的情形,易卜生被攻击为“家庭关系的破坏者”。这是劳拉的原型事实所不可能起到的作用。论效果,这还是现实主义典型塑造的深刻概括的工力。

再如高尔基的长篇小说《母亲》,是根据1901年到1902年间在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和索尔莫伏发生的事件(1902年索尔莫伏五一示威和索尔莫伏党组织委员受审案),写成以真人真事的原型为基础的作品。这种以一个原型为主,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加工改制,适当地加以扩充,造成典型,使其更突出地表现无产阶级斗争趋向,代表当时的无产阶级的自觉革命思想,把人物的行动动机和历史潮流紧密地联系起来的典型化方法,在文学史上是常常见到的。

(三)单一律:利用真人真事的原型,写出来的主人公仍用真名实姓,这是确切意义上的“写真人真事”的典型,写出后是艺术典型化了的真人真事,有传记性。

文艺典型以真人真事为原型,写出来以后又以真人命名是否可以,合不合艺术规律?我们回答是肯定的。这种塑造典型的方式,也是被作家经常采用的。题材取自真人真事,经作者取舍安排,最后的大体情节、中心人物终不失真人真事,如歌剧《刘胡兰》、话剧《雷锋》中的同名典型即是如此。属于这种典型化方式的作品,在小说、电影、美术、舞蹈、曲艺中,还有很多,如《西安事变》写周恩来、《陈毅出山》写陈毅。在我们的革命文艺中,这种典型化方法,具有无可取代的意义。

真人真事之所以有可能塑造成艺术典型,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是真人真事本身要很有典型意义。

在生活的矿藏中有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它们的特点不同,意义不同,有的表现突出、完整,有的表现平常、残缺,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固然可以广取博收,也可以选取生活中最富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视其规模大小,按照一定艺术类型的表现需要,把一些事情舍弃,把一些事情合并,把一些事情突出,塑造出取自真人真事又比一般真人真事更集中更强烈的典型形象,如故事片《白求恩大夫》中的白求恩。这种依据真人真事塑造典型的可能性在于,众多真人真事都不是游离于生活运动规律之外的纯偶然现象,它们都是现象和本质,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体,它们都有共性贯穿其中,又有自己的个性表现形式,互相间的区别在于典型性的大小,而此中的具有充分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是可以直接写成作品,塑造为典型形象的。

二是对典型的真人真事也要进行艺术加工。

有些很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经过艺术加工,可以写成各种不同样式的作品,塑造出形象鲜明的典型。对于以真名实姓出现的典型形象,进入情节描写的事迹原委,必须做到基本属实,这是这类作品的重要特点。在这个条件下,不同情况可有适当伸缩。周恩来讲,写真人真事,时代远的可以“不拘泥于历史的完全真实”;“当代的真人真事”,许多事在眼前,有关的人不少还都在,写起来虚的不能太多。考虑到一般的创作中,处理这类当代的真人真事题材还有它的实际困难,所以他建议“最好少写”。这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如果属于新闻性的报告文学,就更要有事实的实在性和材料的可靠性,不能用作者虚构来弥补事实的不足。如果内容失实,它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与意义。我们要把有意义的真人真事塑造成为艺术典型,就得有个加工过程。如果采用的是戏剧、小说、电影等情节性较强的形式,更不能按照自然形态记录。因为虽然艺术情节来自生活,但任何人物也不是按戏剧和小说的艺术格式来生活的,因此,必须把生活原型加以艺术典型化。

考察许多这样的作品,我们看到其艺术典型化的主要表现为:第一,在真人真事中提炼出有典型意义的主要事实情节;第二,设计和配置必要的有关人物,这里的虚构成分可以大一些;第三,理出情节的发展线索,把一切组织到主题中心上来;第四,描绘心理,渲染气氛,再现和虚拟典型的细节;第五,根据情节和场面的需要,创造出人物的个性化语言。通过上述的艺术处理,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有的可以得到独立的艺术生命,成为艺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