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文世界:区域·传统·文化(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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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明清地方文书档案遗存述略(4)

贵州清水江文书 该文书是明清至民国时期,以贵州省施秉、台江、剑河、锦屏、黎平、天柱等县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群众,在林木生产经营,土地买卖,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生活中而形成的民间契约文书。迄今发现的多属清代文书。目前除一部分面世外,大部分仍在民间保存。其特点是,第一,遗存数量巨大,目前已知总数在十万件以上。就民间契约文书而言,其遗存数量仅次于徽州文书。绝大多数为纸契,亦有少量石契、皮契、布契等。主要内容有:山林交易,土地买卖,合伙经营,佃山造林,山林护养,环境保护,分家析产,家庭收支,纠纷诉讼,乡规民俗等等。第二,该文书多以归户形式保存下来,原文书生态保护良好,几乎全是归户性文书,这是清水江文书独有的一个特点。第三,该文书又属少数民族地区,涉及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民俗等各个方面。其对经济史、法制史、社会史、历史人类学以及少数民族史等研究,均具重要价值。清水江文书是明清民间契约文书的又一重要遗存。

云南武定彝族那氏土司清代档案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原为云南武定彝族那氏土司府中收藏,1943年由北京图书馆收购。档案起自清顺治年间,止于同治八年(1869)。主要内容有:武定慕连土司的禀复呈文稿,民产诉讼状文、具结保证书、土司出征记录,土司衙内行号薄、立嗣承继及家谱等,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司法、立嗣、禁烟、民族关系等诸多方面。该档案是研究我国土司制度特别是彝族封建领主土司制度的第一手材料。

西藏历史档案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总计三百余万件。九成以上为藏文档案。其大部分是1959年以后从原西藏地方政府机构和拉萨地区的部分贵族府邸、僧俗官员、寺庙拉章以及上层喇嘛等处征集、接管来的,并经国家拨款大力抢救、修复,而保持了档案原貌。档案载体丰富多彩,有纸质、木质、叶质、骨质、金石、缣帛等;书写用料多种多样,除藏墨外,又有以金、银、铜、翡翠、珊瑚、珍珠、朱砂等珍宝研汁书写的档案。档案最早可追溯到十三世纪的元朝,历经明、清、民国直至20世纪50年代,时间跨度七百多年。其内容极为丰富,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语言文字、宗教艺术、天文地理、医药历算、工艺建筑、科技文学、民俗风情、文化历史等各个方面,见证了西藏地方与历代中央王朝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为西藏历史研究提供了系统而宝贵的原始资料。

四川自贡盐业历史档案 四川自贡盐业历史档案馆藏。共38726卷。时限上起清乾隆年间,下至民国时期,长达两百余年。主要为盐业经营账册、契约及其它相关文书档案。经营账册记录了井盐业的生产活动等,如《岩口簿》即记载了钻前准备、凿井过程中每道工序使用的工具、每天凿井的进尺、岩层情况、井下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处理事故采取的措施与办法等内容,保存了传统凿井工艺和相关地质资料,弥足珍贵。经营契约则有开凿盐井契约、井灶租佃契约、日份与火圈买卖契约、合伙契约、置笕契约以及借贷抵押、分关析产契约等等,反映了这一时期自贡井盐业的生产关系和特点。自贡盐业历史档案全面系统,保存完整,资料珍贵,研究价值很高,已被选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又,四川省自贡市档案馆亦收藏盐业历史档案二万八千卷,上自嘉庆十二年(1808),下迄1949年,共四十五个全宗,较为系统地记录了近代井盐经营、发展的历史。

广东清代海关档案 广东省档案馆藏。保存有清末粵海关及其下属八个海关的档案共一万二千余卷。大部分为英文档案。主要内容涉及人事、关税、贸易管理、验估、缉私、海务、港务、监察、社会情报等等。这些档案数量巨大,保存完整,为清末以来广州口岸经贸活动的原始记录,是研究近代广州对外贸易和广州口岸历史的第一手资料。

广东清代衙门档案 英国国家档案馆藏。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被英军掠去的清政府钦差大臣衙门、广州将军衙门、两广总督衙门、广东巡抚衙门及其下属机构的档案,统称清代广东衙门档案,该档案原件现藏于英国国家档案馆。1986年,我国家档案局与英国公共档案馆通过协商,英方同意将这批档案缩微复制胶片交给我国。这部分档案共25个胶卷,1954件。时间为1765年至1858年。主要内容为:有关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清朝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清政府对外关系和对外贸易,农民起义(如红巾军、太平天国)和清政府对起义的镇压,第二次鸦片战争等情况的信札及广东清军驻防地图和军事哨位草图等等。

盛宣怀档案 上海图书馆藏。计十七万八千余件,一亿多字。该档案系盛宣怀家族自1850年至1936年的历史记录。其中前二十年的档案主要属于盛宣怀父亲盛康,而盛宣怀逝世后,其后人又继续记述了二十年。盛宣怀(1844—1916)是清末著名的政治家、企事家、福利事业家和官僚买办,亲历过许多重要事件和活动。他自1870年入李鸿章幕僚后,事无巨细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官场活动、商贸事业、交际往来等等,从未间断,并几乎将所有日记、文稿、信札、账册以及来信、来电、来文等保存下来。这些档案涉及了近代中国史上大部分重大历史事件,成为研究洋务运动史、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国近代实业思想史、近代上海史等十分珍贵的原始史料。被誉为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一个资料宝库。

还有一些重要的明清地方文书档案,因篇幅所限,恕不一一列出。总之,这些文书档案既有土地契约,又有商业文书;既有民间契约文书,又有地方官衙档案;既有少数民族契约文书,又有专门事项档案;既有平民百姓的归户文书,也有官僚富贾的家族档案等等,涉及广泛领域,内容十分丰富。它们各具特色,都有其独特的研究价值;而徽州文书则以其数量大、种类多、涉及面广、跨越历史时代长和研究价值高等特点,最具代表性。

三、明清地方文书档案的研究价值

随着近代历史科学的诞生和发展,在史料学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史料的采用范围不断扩大。以中国史研究来说,举凡甲骨金文、简牍帛书、官府档案,契约文书、墓志石刻、谱牒家乘、出土文物,乃至田野调查、图像史料、口述历史等等,都包括在史料搜集与利用的范围之内。二是对第一手资料的重视。史学作为一种科学研究,实证性的论证是它的基础。而要进行科学实证,就不能不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和利用。在史学研究中,虽然什么资料都可以用,但不可否认,资料本身的性质是有所不同的,其中有一手资料与二手资料、原始资料与晚出资料、直接资料与间接资料之分。所以研究之中最重要的是搜集那些证据确凿的原始资料,用第一手资料说话,才能使立论符合实际,得以成立,才能做到科学论证,具有说服力。而文书档案,由于它是在古代社会公私各种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原始文本或文字记录,故具有原始性、凭证性和文物性质。所谓原始性,即是与一般著述编撰不同,文书档案并非后来加工创作出来的,而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产生的最初文本与文字资料;所谓凭证性,即这些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原始文本,如契约、合同、分书、婚约等,本是一种书证,在法律上乃具证据之効用;所谓文物性质,则指文书档案虽属文字资料,但作为历史活动中直接产生的文本原件,亦构成历史事件本身物质资料之组成部分,许多文书原本自其形成之日起就是唯一的,故亦具文物性质。总之,第一手资料正是文书档案的基本属性。因而在近代以来的历史科学研究中,文书档案史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是必然的。

文书档案可为史学研究提供典型的个案资料。在已面世的明清地方文书档案中,发现有较为完整的明代黄册底籍,记载了包括几个自然村在内、长达数十年的丁口与土地资料;有汇集一个家族若干世代分家析产的阄书汇录;有历时数十年至百年、数量达几百件至千件的归户性文书;有某个商号长达若干年的完整的商业经营账簿;有关于某个案件的齐全的诉讼案卷,又有集中于一人的长达数十年的信函书札等等。这种具体的鲜活而完整的个案资料,在一般的典籍文献中很难找到。而史学研究中典型个案分析的价值和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例证。抽象论说源自于具体事例,宏观概括离不开个案分析。那些研究中的真知灼见,理论上的创新发现,常常蕴涵在具体个案的考察之中。

文书档案应该说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从史料学来说,它包含有多种史料,涉及史学研究的很多方面。一方面,文书档案的种类极为繁多,十分庞杂。以交易类文书来说,即有土地买卖契约、典当文约、对换文约、租佃契约、借贷字据、投主文书、卖身文书等等。又如簿册文书,则有置产簿、收租簿、祭祀簿、合同簿、分家簿、会书会簿以及各种商业账簿等等。另一方面,即使一种文书所涉及的内容也常常是多方面的。如土地买卖文契,既有资产积累、土地流动、田土价格等经济方面内容,也有契约订立、交易程序、签押证人等法制方面内容,还有找价添价等地方民事习惯内容等等。又如宗族文书,既有宗族结构、人口生育等社会史方面内容,又有族产经营、财产继承等经济史方面内容,也有宗族纠纷、诉讼案件等法制史方面内容等等。总之,明清地方文书档案包含的内容极为广泛,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土地关系、赋役征调、民间借贷、经济人口、农村市场、宗族社会、家庭婚姻、财产继承、司法诉讼、识字教育、医疗卫生、会社组织、诸神信仰、风俗习惯等诸多领域,为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教育史、文化史以及地方基层社会的综合考察提供了多种素材。

如果我们再考察一下20世纪以来文书档案的发掘与史学研究实际发展的关系,则更可明了文书档案的研究价值。首先可以看到,文书档案史料的运用促进了不少学科领域研究的发展。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著名的老一辈史学家、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的开拓者之一傅衣凌先生,就开始注重民间契约文书等资料的搜集,运用这类资料,写出论著,并倡导把这一方法应用到社会经济史学的研究中去。他说:“谁都知道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应注重民间记录的搜集。所以近代史家对于素为人所不道的商店账簿、民间契约等等都珍重地保存、利用,供为研究的素材。在外国且有许多的专门学者,埋首于此项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完成其名贵的著作,而在我国则方正开始萌芽。本书对于此点也特加注意,其所引用的资料,大部分即从福建的地方志、寺庙志以及作者于民国二十八年夏间在永安黄历乡所发现的数百纸民间文约类辑而成,皆为外间所不经见的东西,这一个史料搜集法,为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似乎尚值提倡。”在傅先生的倡导之下,其后多有学者注重文书档案等史料的搜集和运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研究长足发展,成为中外瞩目的学派。在日本史学界也有同样事例。日本著名中国史研究家仁井田陞教授于20世纪30年代写出《唐宋法律文书研究》,其后又著《中国法制史研究》等系列论著,注重民间契约文书与基层社会史料的运用,开拓了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新领域,成为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奠基之作。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外学者法制史的研究十分兴盛,参与学者之众多,取得成果之丰硕,前所未有。其得益于大量明清文书档案诉讼案卷的公布与利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如果没有文书档案诉讼资料,那种缺乏实例个案的法制史研究,恐怕是苍白无力的。社会史方面的研究也是如此。对于重视基层社会、倡导自下而上地阐释历史的社会史研究来说,鲜活而具体入微的文书档案,更是绝好的史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文书档案资料的重大发现促成了新学科的诞生。20世纪初,国学大师王国维曾有这样的总结:“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这里暂且不说敦煌文书的发现对敦煌学形成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以明清地方文书档案而言,正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徽州文书的大量面世及其研究,而促进了徽学学科的形成和研究的发展。虽然不能把徽州文书与徽学二者等同起来,但徽州文书在徽学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回顾20世纪以来的学术发展史不难发现,史料发掘与史学研究,二者实为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新史观的确立,理论上的革新,开拓了史料发掘的新视野;而新史料的重大发现则促进了新学问的诞生。徽州文书的重大发现促进了徽学学科的诞生是一个典型例子。

同任何史料的价值都不是绝对的一样,文书档案亦有它的不足。总体来看,遗存至今的文书档案数量毕竟有限,很难反映历史发展的背景与全貌,虽可进行微观考察,而难以作出宏观概括。实际上各种史料都有自己的特色,相互之间具有互补性。在实际研究中,必须提倡史料的综合运用。尽管如此,文书档案作为第一手资料应当引起研究者的特别关注,这是理所当然的。在史学研究倡导多维视角、多元参证的今天,明清地方文书档案的研究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识。地方文书档案已成为中国古代史史料构成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稿撰写之际,封越健、王裕明、刘道胜诸位先生为文中所辑地方文书档案的出版信息做了补充,谨致谢意。

(本稿原为“中日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而作,收载于《第一届中日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此次发表又做了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