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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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判断(2)

当我走进朋友的房间时,我看到了一根蓝色的香蕉,这个看的行为是否能够剖析成多个部分呢?根据某一种理论,我在看东西时是完全被动的;客体发出感觉材料,我的眼睛接受它们,然后传递到大脑,再传到思维,并由思维产生一个与客体对应的观念。客体具有在我的思维中创造出各种简单观念的力量,而在这个例子中,我接受到的则是:蓝色、特定的形状、特定的大小等。我的主动反应开始安排和调整这些由被动感觉提供的材料,直到形成一个复杂的观念,首先是“这是一根香蕉”,接着是“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然而,这种将整个过程分割为两个独立部分(物质与精神的,或主动与被动的)的观点,依然存在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这同时也是代表性感知说的致命问题,即原本被动的东西是如何能够变成主动的?原本物质的东西又如何能够造成精神上的影响?如果我们坚持下面这两点,我们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碰到这个问题:第一点,在整个过程中,活动始终在进行中;第二点,无论是否有“物质的”东西,只要它没有变成精神的,那它就毫无意义。

第一点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当一个人看东西时,是他通过眼睛看外界的东西,而不是所有碰巧进入视线范围的东西他都睁大眼睛去看。人类思维,如果还算是思维的话,那么它从本质上就是主动的、能产的、始发的,它不可能躺在那儿等着某种力量作用在自己身上。并且,当一个人通过自己的眼睛看周围环境时,他的整个过去和现在都将对他看到的东西产生影响。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对于同一个性质稳定的客体,有人会觉得厌恶,而有人却喜欢;对于任何事物,比如道德、政治、宗教甚至哲学,人们的观点都不尽相同,因为我们所谓的同一事实,在不同人眼里会展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以英国的洛克、贝克莱以及休谟为首的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来源于经验,因此婴儿的头脑就好比一张白板或白纸,各种各样的简单观念都可以通过外界客体的活动灌输到这张白纸上。因此,对于这种观点,我们大可以这样问道:这样的头脑如何进行涉及感觉观念的回忆、重组和调整这样有限的活动?然而,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事情是谈谈与之相反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类天生就具有一定量的先天观念,人类的生活包含了一个通过外界刺激把这些观念变成真实存在的过程。或者说,至少我们不能否认,不考虑特殊经历,在某些方面,人脑从本质上就具有认识的能力。人类知识局限在特定的领域和特定的模型,如果未经加工的经验要被理解并转化成知识,它就必须属于特定的领域、与特定的模型吻合。康德用一句话总结了这一观点:“我们所有的知识都由经验开始,但这绝不是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他坚持认为,构成经验的,除了经验主体以外的因素,还有一个来自经验主体本身的因素,即主体指导经验提供的材料进入可理解的通道。这种主体的贡献不能被看作是与来自外界的贡献相同的一部分,而应被看作是一种对外界材料的组织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使其变得可以理解,并转化成知识。事实上,这种主体的贡献甚至更为根本,没有它,就无所谓经验这种活动,也无所谓经验的主体。然而,我们依然要认识到抽象名词的危险。我们总是太频繁不假思索就说经验教会我们、经验告诉我们、经验给我们信息、经验提供知识,就好像经验是一位高效率的老师,而我们则被动地接受知识。实际上,经验根本不是这样的;如果不作为我的经验、你的经验,或者其他有意识的特定主体的经验,它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经验不是主体之外或与主体相对的东西,它实质上是某个主体的一种活动:如果没有主体,也就没有经验。经验主义者的理论弱点就是忽视了这个基本事实,把经验说成是一种作用于一个被动的甚至无意识的主体上的东西。然而,所谓的相同事实,在不同的主体眼中却可能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样子,具备不同程度的吸引力,就好比专家和门外汉对于一支曲子、一幅画或一朵花的感受有天壤之别。专家能从中领会比门外汉更多的东西,但这种外在的刺激却被认定是一样的,因此,这种差别就只能是由经验主体的不同而引起的。人类同属于一个类别,仅仅在细节上有差别,如果相对来说,相似的人类作为有意识主体的经验都能有如此大的差别,那么即使外部情况依然完全相同,不同类别主体的经验也会相应不同。猫对老鼠的态度与人类不同,仅仅因为外部客体的吸引力完全不一样;我们认为动物、鸟类、昆虫和植物的经验在数量和质量上是递减的,直至意识停止,因此经验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点则会再次引出之前提过的关于填补精神与物质之间的鸿沟所遇到的问题,除非我们能够解开这两个不可调和的元素是如何通过人类得以融合这个谜题,否则这些问题就不可能有满意的答案。我们能做的,只是认可并强调它们在认知中的重要性。这样,我们就几乎不可能简单地描述康德的学说了,因为这要么会限制其意义,使之变得既晦涩又无用,要么就有可能完全误解其原意。虽然有这样的顾虑,但我们或许还可以说,康德认为在认知经验的每个时刻,主体以外的东西都是乱七八糟、杂乱无章、零零散散的感觉印象的反应,然后经过分门别类,即通过各种适当的渠道将它们转化为经验材料,最后作为感知到的经验对象进入大脑。然而,康德也不能解释这种分门别类是怎样进行的,因此,他只能为这个任务创造出一种特别的能力,但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一种解释,他只能说确实有这样一个过程。如果说得粗鲁些,我们可以形象地将它称为“绞肉机”理论。一块块不相关的、未成形的原料都被扔进机器里,经过适当的操作后,全部变成了香肠碎肉。这样的类比绝对是不完整的,因为香肠和香肠碎肉毕竟都是物质的东西,而我们试图解释清楚的,是物质的成分如何转化成精神的东西。然而,即使这种类比是完整的,认知活动也无法用绞肉机的工作原理来解释。我们怎么知道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物质材料会通过我们精神的绞肉机呢?如果其中某一块没法吸收会怎样?而且,我们有什么依据事先断定我们有能力整合展示我们面前的零零散散的经验的材料?

然而,如果思想的存在不可否认,那么就必定存在一个将物质的东西精神化的过程,并且不管其过程多么复杂,这种转化也必定是发生在认知的过程中。这样,乍一看似乎就有了两种类型的判断,一种关于抽象概念,一种关于真实存在的事物。当我说“美德是值得称颂的”时,这句话的主语就是一个我摸不着、尝不出、闻不到、看不见的,也无法通过其他感官感受到的东西:我或许可以看到所谓的善行,或者看到代表美德的雕像和印在纸上的文字,但我绝对没有办法对美德本身有感官上的认知。我说到的是一种概念,一种完全非物质的精神的东西,这种类型的判断与我说“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时所做的认知判断是有区别的,然而,这两种判断在本质上却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从“概念”这个词对应的形容词的角度来说,这句话中的主语和美德一样也是非物质的、精神的、概念上的。除非零零散散的各种感觉(如果它们真的存在的话)转化成精神上的东西,否则我就无法将它们用以思考,因为思考只能是关于概念的,并在判断的过程中清晰起来。这在常理上可能很难接受,有人会反驳说:“你的意思是,当我说‘这个橙子是酸的’时,我所说的根本就不是那个真实的橙子,而只是我自己概念中的橙子?照这样,那我的判断指的难道就是我概念中的橙子是酸的?”我们的回答很简单:“你所说的‘真实的’橙子指的是什么?离开你对它的认知,你对你所说的‘真实的’橙子还知道些什么呢?除非它进入你经验的范围,并且转化成精神上的、概念上的东西,否则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它。只有首先经历了这种从物质到精神的转化,你才能够谈论它;在你对它的经验之前,你对它一无所知。离开经验,它从本质上甚至都不能叫作橙子,它什么都不是,思维也不可能对它有任何态度。如果你硬要这么说的话,我们可以说你概念中的这个橙子在你的概念中是酸的,就好比我们之前已经说过,其他人可能会认为你所指的这个橘子是甜的,这样一来,要么就是这个真实的、本质上的橙子可以既是酸的又是甜的,要么就是你个人关于它的概念是酸的,而另外那个人则认为是甜的。”这两种判断从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对精神内容和概念的判断,不同的是,认知判断首先要将物质的内容转化成精神的,而另一种判断的内容则是已经精神化的东西。

这对我们分析在我做出“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这个明确判断之时,以及之前所发生的事,能有什么帮助呢?我们无法进入到从物质到精神的转化过程中去,只能推测这种对两个相互排斥项的问题描述是不符合实际的,从而认定除非这两者——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之间存在一种共同的因素,否则贯穿我们整个生活的感官知觉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这个”已经被概念化,已经不再是一个物质的东西,而是一个精神的东西了——这就是这种思想的精神冒险的起点。但我们不能止步于此,当我们把精力集中在它身上时,就等于把它从它周围的环境中剥离出来了,同时,这也迫使我们不得不关注其锯齿状的边缘。一旦我们开始看它,甚至想到它,我们就能感受到这种压力。我们不一定要去想它,但一旦去想,就必须紧随着它的引导。我们挤进了整个相互联系的关系网,思考活动便是探索锯齿状边缘,以及清楚认识并阐述“这个”与宇宙中其他一切东西的关系;我们所做的是发现,而不是创造,是探索我们选定的客体所隐含的意义,并通过思维和语言将其清楚地表现出来。

这种精神发现的活动就叫作推理。我们之前已提到过,这个推理过程的实质,就是一种由眼前看得见的东西,到既非眼前的也看不见的东西的转变过程,或者说推论的过程。所以现在就可以说,一般而言,推理就是指之所以说“某个事物是这样的”可以由“另一个事物是这样的”推断而来,或者更正式些,S由于是M,所以才是P。这就是说,因为主体是媒介,所以才能是推断的结果。比如我们之前的例子,因为我将克雷灵顿馆和学监联系在一起,并且我知道学监通常在上午举行面试,此外只有正式的场合学生才会穿学士服,所以当我在上午十点看到这些人穿着学士服在克雷灵顿馆前时,我便推断他们是要去见学监。因为我明白,如果没有有意识主体的存在,就不可能有意识,所以我会和笛卡尔说一样的话——我思故我在。而我们现在的问题则是,在“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这个判断中,能找到任何一种媒介吗?换句话说,当我们这样陈述的时候,我们是否是在进行推断,还是说我们正在做一件其他的事情?认知及其得出的判断,是否与推断及其最后的判断属于两种不同的种类,又或者说,它们都只是同一活动的不同案例?

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为了寻找答案。除非我们有把这个特定物体归到某个类别的依据,否则我们就不应该说“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只有当我们认识到它具有某些特定的特征,并且这些特征与我们概念中的蓝色香蕉一致时,我们才可以说它是一根蓝色的香蕉。由于我们发现这个物体的大小、形状、质地、味道和气味,都和我们所知的香蕉一样,因此才做出了初步的判断:这是一根香蕉。又因为通常我们不会将它的另一个特征——蓝色,与香蕉联系起来,因此我们感到困惑,于是又进行进一步验证,最终相信这个东西虽然古怪,但确实是蓝色的,也确实是香蕉,也就是说,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我们将某个物体归为某个类别,是因为我们认识到它具有这类物体的特征,这个过程从我们看它第一眼的时候便开始了。首先受到刺激,而这种刺激来自物质的物体与我们感官的物理上的联系;接着在物体被精神化之后,便有了一连串的质疑与斗争、挫折与进步,最后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这是一根蓝色的香蕉。这样,在某种程度上,这整个情形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忽视它,也就不会有之后的思考了,然而,我们却对它产生了兴趣。是我们把它从它所处的背景中抽离出来,是我们把仔细审视它、还原它的义务强加给自己的,而这跟数学论证一样,其实就是推理。

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其中每个步骤环环相扣,没有间隔。有时候,我们会在中途对目前的情况做一个清晰的总结和判断,但这对整个过程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这只是整个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任意性的干涉。为了让自己更明白,或者把自己认为惊人的、有用的、有趣的结论传递给他人,我们会中途打断整个过程,将某个瞬间的情形分离出来,就好比从动态的影片中提取出静止的剧照。我们把某个时刻定格,就像《平原上的城市》中洛特的妻子在路上被撞倒那一幕一样,而我们定格的则是一个判断。或者换一种说法,我们从推理的过程中取出一个切面,这个切面就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