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天命所终:晚清皇朝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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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风暴:乱世谁顾小民哀(6)

局势的混乱加上信息的不对称,辛亥年的各种谣言在旗人中四处流传。譬如称某些地方满人已经被整城杀尽,“无一逃生”,甚至大量“裸体悬诸城墙,以大铁锤钉其四肢,作射击之标的”,等等。另外一些传言,譬如革命军只对旗人进行简单的辨别,如让旗人说“999”、“666”(因旗人读“九”或“六”的发音不同),或通过摸他们的后脑勺(旗人因幼年多睡摇车而后脑勺较平),一旦露出马脚,便格杀勿论。当然,其中有一些也不完全是谣言。

旗人“被屠”的消息传开后,成都旗营也是谣言四起,说汉人打入后,见人就杀,一个不留;又传说要把满人砍成肉酱,再不就杀来祭天。在此谣言下,地处偏远的成都旗人以为大祸临头,每个人都觉得失去了生存的希望。于是许多人把家禽、家畜都杀掉吃了,只待大祸临头时自杀或殉义。这种“末日情绪”在当时的旗人中间并不罕见。光复前的广州,在新任将军凤山被炸后,满人官员个个胆战心惊,街上旗人走路都低声下气,不敢抬头。在北京,一些满人女子放弃了原来引以为豪的发式,以免招惹危险。到使馆区要求庇护或就近寻找房子的旗人也在不断增加。

由虚幻的主义到具体的行动,“排满”带来的酷烈暴力在辛亥年成了可怕的现实。对于各地的驻防旗人来说,辛亥年或恐怖或痛苦的经历给他们的内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如杭州驻防旗人、油画大师常书鸿,辛亥年尚年幼的他,多年后对革命军攻打旗营时的惶恐仍记忆犹新:“那时我还是个只有几岁的孩子,家人把我单独藏在南高峰上的一所小寺庙,叮嘱我有人来切不可承认是旗人,但是我脑袋后边有一条小辫子,生怕被认出来,那种幼时的恐慌是久久都忘不掉的。”

在《老舍与满族文化》一书中,学者关纪新记载了这样一则往事:1983年,他在苏州参加全国清诗讨论会,听闻词学大家唐圭璋先生乃南京驻防旗人之后。唐先生在辛亥年间还是幼童。革命军与八旗驻防惨烈交战。待革命军杀入旗营,驻防将士及其家眷悉数服毒自尽。幼年的唐圭璋因服药较少得以幸存,后被一家市民收养。此后,关先生因为编写《满族现代文学家艺术家传略》一书,曾致函唐圭璋先生恳请同意将其传略编入该书,随即收到唐先生复信,对欲收录其传略深表谢意,却又婉辞:“至于所述唐某系满族云云,就不要再提了罢……”

老舍夫人胡契青曾说,辛亥时西安出现了对旗人几乎全都杀尽的事情,老舍有一门亲戚是西安的驻防旗人,全家遇难。他们听说此事后,心里非常恐惧与难受。荆州驻防旗人、京剧名家关肃霜也曾谈到,她幼年随父辈在武汉等处跑码头卖艺时,父亲特别嘱咐,切记途中过关卡若有人叫你数数,数到“六”时千万不可以说“liu”而一定要念成“lou”,不然就会从你的京腔听出你是旗人来,轻则要挨骂,重则要挨打!

由于他省杀害无辜满人事件多有发生,江苏巡抚程德全在宣告独立时特在六言告示中宣布“旗满视为一体,大家共享太平”。时在都督府任职的黄炎培在其回忆录《八十年来》中对此特别说明,足见其记忆犹新。

革命后,章太炎曾发表《致留日满洲学生书》,对旗人群体表示安抚,他说:“所谓民族革命者,本欲复我主权,勿令他人攘夺耳,非欲屠夷满族,使无孑遗,效昔日扬州十日之为也;亦非欲奴视满人不与齐民齿叙也。若大军北定宛平,贵政府一时倾覆,君等满族,亦是中国人民,农商之业,任所欲为,选举之权,一切平等,优游共和政体之中,其乐何似?”

在清末鼓动“反满”的浪潮中,章太炎所起的作用不能算小。但作为饱学之士的他,事实上也很清楚当时的满汉矛盾已经很弱,绝大多数的旗人们并不属于特权阶层。但作为一种策略,革命党刻意地唤醒并刻意刺激加强这种意识,但求目的,不问手段,一己之私,最终遗祸成千上万的无辜旗民。章大师的解释与安抚,是不是来得有点迟呢?

勒庞说,“人民参加革命仅仅是因为革命领袖鼓动他们这么做,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理解革命领袖们的真正意图,他们以自己的理解完成了革命的意图,而这种方式却决不会是革命真正发动者们所向往的”;当革命领袖“向人们保证说他们可以与先前的主人平起平坐时,这种转换就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人们开始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于是他们开始抢劫、纵火、杀戮,并且认为这样做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革命原则的巨大力量就在于他们放纵了野蛮的原始本能,而在此之前,这些本能一直受到环境、传统以及法律的约束”。

极端的民族主义对内可以毁掉或者分裂国家,对外甚至可以毁灭整个世界,譬如希特勒的纳粹主义。事实上,民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实体,它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的进程和历史的产物,只抓住其中的一点而加以特别强调并赋予仇恨,这不但是一种非理性,而且具有明显的危害性。譬如在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党人认为语言是民族的主要特征,不会说法语的都是可疑分子,由此导致很多无辜民众的被杀;在公共安全委员会的一次演讲中,有人指控阿尔萨斯某些与普鲁士说同样语言(德语)的乡民有叛国嫌疑,而这实际上为都德的《最后一课》埋下伏笔——可主人公小弗朗士他们原本说的可能是普鲁士语而不是法语!

湖北革命中,军政府曾发布了这样一道檄文:“悲哉汉奸!痛哉汉奸!汉人既皆排满,公等何独不然。忘羞事仇,唯利是视,助纣为虐,同样相残。禽兽尤知爱其种类,吾独不解公等何心肝。在公等或居末职,或系大员;或任幕僚,或充军官;或为内应,或作侦探;或腰着五斗米,或脚踏两边船——无非欲谋个人之私利,无非欲博无耻之头衔。不知满奴已亡在旦夕,公等必同归于尽,虽得万乘卿相、邓氏铜山,亦不过邯郸一梦,顷刻化作云烟。”在革命党人看来,汉人官吏不投降革命,即为汉奸,这种非黑即白、非友即敌的绝对思维,在诸多革命中并非罕见。

辛亥年中崛起的山西都督阎锡山,他在多年后追论当时死于新军枪下的山西巡抚陆钟琦时,也承认其“精神和人格值得我们敬佩”,因为“立场是个别的,人格是共同的”。但是,革命是无理由的,因而陆钟琦的被杀是不便解释也不能够解释的。革命只是一时,但历史要追问的是,杀死满城里那些没有抵抗能力或者说根本就是无辜受害的旗人(特别是老人妇孺),革命党人——不管是做宣传的还是亲自动手的——他们事后会不会在心里感到有一丝不安的呢?

后人们或许要思考的是,历史上的杀戮,各种各样的杀戮,各族之间的杀戮,是否可以成为下一个新的杀戮的理由?如果是这样,历史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它是让人明智,还是让人愚蠢,甚至是凶残?如果是后者,那历史本身也应该是“有罪”的——只知道教给人们仇恨的历史,当然是有毒的历史——但更多的情况是,历史往往被政治所利用,最终沦为政治的牺牲品,在偏激甚至有意误导下的历史观指导下,如何能培养民众的理性思维并进而营造一个理性社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