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天命所终:晚清皇朝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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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旗人:革命政治下的牺牲品(8)

徐锡麟被擒后,他在供词中承认恩铭对汉人并无特别的敌意,自己对恩铭也无个人私怨,但他的仇恨却是针对全体满人的:“满人虏我汉族将近三百年矣,抚台是好官,待我甚厚,诚然,但我既以排满为宗旨,即不能问满人做官之好坏。至于抚台厚我,系属个人私意,我杀抚台乃是排满公理”。在审问中,徐锡麟扬言蓄志排满已有十余年,计划在刺杀恩铭后,再杀端方、铁良、良弼,为汉人报仇。事后,徐锡麟被凌迟处死(据说此系其家族害怕株连而主动提出,也有说是恩铭亲兵为报复而执行私刑的)。

在徐锡麟无理由的仇恨情绪面前,慈禧太后也颇感委屈。她对外务部尚书吕海寰说,“悍匪徐锡麟声称满汉之间存在歧视,但我们选任各省大员时并不存在什么偏见”。然而,这一事件对慈禧太后触动很大。清廷在随后一个月内连下两诏,允许各级官员及普通士人通过都察院就满汉问题各抒己见。

在这次“改善旗人生计,化除满汉畛域”的大讨论中,两江总督端方的意见最具代表性。他提出了四条有针对性的建议:一是旗人编入旗籍,与汉人一律归地方官管理;二是旗丁分年裁撤,发给十年钱粮,使自谋生计;三是移驻京旗屯垦东三省旷地;四为旗籍臣僚一律报效廉俸,补助移屯经费。曾任巡警部右侍郎的赵秉钧则提出三个步骤以逐步取消八旗制度,首先是彻底核定旗人数目,确定领俸之人;其次是向有功的旗人家庭授予特殊荣誉(但非金钱);再次是招募年富力强的旗人担任新军士兵、警察和宫廷杂役,年老和孱弱的旗人可以支付薪水直至他们死亡。旗中的年轻人应被送到学校和工厂学习技艺,那些无薪而懒惰之人,将被送到东北去耕种旗地。

有清末“理财专家”之称的熊希龄则引用日本明治维新时遣散武士的经验。他指出,解决八旗问题,关键问题在于撤销驻防八旗和京师八旗,这事关数十万满、蒙、汉军之身家性命,不可不慎。但是,如果不撤销八旗,一方面汉人会不信任满人,而满人也会因为经济窘困而憎恨汉人,结果构成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据熊希龄的粗略估算,如果付给每名旗兵十年的遣散费,每年的费用即在一千万两,十年就是一亿。而作为对比的是,1876年日本废除武士阶层时,明治政府花费了两亿日元。在清廷无法承担这笔费用的情况下,熊希龄提出了一个有建设性的意见,那就是像日本那样,为旗兵提供带息债券。熊希龄建议,将旗人安置在边疆荒地。但他也认识到这显然不现实,于是他提出的建议是将旗人的遣散费一半存入银行,以获得带息债券,另一半遣散费用于投资兴建东北蒙古的铁路,以改善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使旗人的移民更加便利。

也有一些汉人官员,如继恩铭之后任安徽巡抚的冯煦及御史江春霖对这次的讨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满汉不平等的言论没有根据,因为旗人包括很多皇族成员在经济上比汉人还窘困,朝廷的当务之急,是公开公正、不分满汉的选拔优秀官员,只要做到政清人和,满汉争议自然会平息下去。

1907年9月,清廷颁布《裁停旗饷》诏书,要求各省驻防八旗在十年之内解散,旗人准备自谋生路,诏曰:“我朝以武功定天下,从前各省分设驻防,原为绥靖疆域起见。迨承平既久,习为游惰,坐耗口粮,而生齿滋繁,衣食艰窘,徒恃累代豢养之恩,不习四民谋生之业。亟应另筹生计,俾各自食其力。著各省督抚会同各将军、都统等,查明驻防旗丁数目,先尽该驻防原有马厂、庄田各产业,妥拟章程,分划区域,计口授地,责令耕种。不敷安插者,饬令各地方官于驻防附近州县,俟农隙时各以时价分购地亩,授给领种,逐渐推广,世世执业,严禁典售。即以所授田亩之数,为裁撤口粮之准。该旗丁归农以后,所有丁粮词讼,统归有司治理,一切与齐民无异。”一个月后,清廷再次下发谕旨,要求消除满汉在习俗与法律上的差异,实行满汉平等。

诏书发布后,引起了旗人们的极大不安和骚动。据《盛京时报》报道:“闻各处驻防旗丁,自奉上月二十日裁粮授田明谕,皆大形恐慌,纷纷集议。近接西安及广州两处来函,该处各旗丁以生计骤失,或议遣代表员赴京叩阍,或环请将军代奏,恳请收回成命。”1908年1月,驻防成都的八旗流传一个谣言,说是朝廷将立刻停发军饷,所有旗兵将自谋出路。谣言传开后,很快引起了一场骚乱。数百名旗兵及其他们的家属将绰哈布将军的衙门围了了个水泄不通。愤怒的人群将正堂的边门打坏,并抓住值班的旗兵佐领一顿痛殴。混乱的局面直到出身汉军八旗的四川总督赵尔丰赶到后才有所缓解。在得知这纯粹是个谣言后,旗兵和他们的家属们这才散去。类似的事件,在浙江等地也曾发生过。由于阻力太大,清廷只好于次年谕慰旗人,称目前“所有钱粮、兵饷仍均照常,毋使八旗人等妄生疑虑”。

插句题外话,旗人社会与所谓的国营单位其实有似曾相识之感。旗人实则有点类似于“单位人”,单位的待遇可能未必优厚,但基本生活还能得到保障,有公费医疗、有养老金等等。但久而久之,“单位人”往往失去了在社会中独立谋生的能力。一旦单位办不下去了,干部解聘,工人下岗,猛然间把他们推上社会,其中的惊恐可想而知,由此带来的阻力也可想而知。对于旗人们来说,改革就等于是砸他们的饭碗,而历朝历代的“下岗再就业”问题一向都是难题。20世纪90年代的“下岗潮”所引发的阵痛即为明证。当然,“铁杆庄稼老米树,当兵岂有不吃粮”,八旗作为军事组织是应领取饷银,但近代历史一而再、再而三的证明,八旗在军事上已无存在的必要,徒然耗费粮饷而已。因此,清廷逐步抛弃他们也就在情理当中了。

为推行“裁停旗饷”计划,清廷设立“变通旗制处”以具体规划实施。但话虽如此,一旦涉及到数百万“自己人”的棘手问题,变通旗制处的大臣们也是一筹莫展,万分为难。他们担心旗兵会因此哗溃生事,因而几次讨论下来都毫无结果。《申报》对此有极其生动的报道:“泽公载泽、伦贝子溥伦、宝侍郎宝熙、达侍郎达寿、熙侍郎熙彦及恩、吴两提调,齐至变通旗制处会议变通旗制办法。唯那相那桐未到。闻各堂到齐后,皆守缄默。虽恩、吴两提调对于变通旗制办法,本来极有主张,及见各堂对于此事均在有意无意之间,亦遂嚓口无言,不敢独作朝阳鸣凤。是日略谈他事,日暮而散。论者曰此役也,会而不议。”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所谓消除“满汉畛域”的新政举措往往不切实际,但其中最主要的难题在于清廷缺乏资金来推动。譬如将旗兵安置到附近的农场或者购买附近的土地,但清末除了东三省有空闲土地,其他八旗驻防地均无空余的土地可以安置,而要是购买土地的话,而朝廷又无钱承担这笔巨额的费用。再者,将他们安置到边远地区,早已习惯于城市生活的旗人们又不愿意(哪怕回东北老家也是不愿意的,毕竟离开一两百年了)。至于其他办法,如办教育、办工坊,培训劳动技能等,这些都要看长期效应而无法解决短期的困难,何况当时社会上的就业机会本就很少。不可否认,清廷也想出很多办法,如通过第一镇、禁卫军与新设置的警察机构多招收旗人、出卖关外的皇室土地以弥补费用缺额等,但这些措施仍不足以根本解决问题。

重重困难下,除1909年新修订的《现行刑律》中规定满汉民刑事案件一律归地方审判厅审理,“旗民分治”的成规被废弃外,其他工作大多了无进展。上头问起来,各地就以仍在“调查户口及荒地”相搪塞。对此,《申报》评论说,“变通旗制处设立三年矣,其于旗人之生计,初未尝一为之谋”。而事实上,直到清朝覆亡,也没有任何一省的驻防被取消(东三省除外),而旗饷仍旧照发,旗人也没有被编入民籍。

慈禧太后在世时,对消除“满汉畛域”的举措相对坚定。但性格软弱的载沣上台后却不免有所退缩。特别在遭到旗人们的强烈抵制后,载沣不得不称设立变通旗制处并不是要限制旗人的津贴,而是要寻找供养旗兵、帮助旗人自强自立的方法。更要命的是,载沣在执政期间过多的任用亲贵,使清廷越来越像是一个满人的朝廷。

不可否认,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改革都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特别是涉及到改革者本身利益时。对于旗人来说,“铁杆庄稼”是特权,但同时也是牢笼,这一群体日益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至于满人亲贵,值得同情又不值得同情。或许他们也想把国家搞好,但末日王朝已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而这些人仍旧昧于大势,而不肯放弃自己的私利。这与历代亡国者可谓皆同一理,但历史并不是没有给过他们时间与机会。

5.动员令:

驱除鞑虏的作用与反作用

革命翰林蔡元培在《释仇满》一文中说:“吾国人皆一汉族而已,乌有所谓满洲人者哉!凡种族之别,一曰血液,二曰风习。彼所谓满洲人者,虽往昔有不与汉族通婚姻之制,然吾所闻见,彼族以汉人为妻而生子甚多,彼族妇女及业妓而事汉人者尤多。彼之语言文字、起居行习,早失其从前扑鸷之气而为北方裨士莠民之所同化,此其风习消灭之证明也。由是而言,则又乌有所谓满洲人者哉?”

以文化论的角度,蔡元培的观点大有可取之处,但在下一段落,蔡氏却话锋一转:“然而满洲人之名词,则赫然揭著于吾国,则亦政略上占有特权之一记号耳”,而其指责的“满人特权”,“唯其世袭爵位及不营实业而实食之特权耳”。从这个意义上说,仇满不是种族复仇,而是反对特权,特别是反对亲贵擅权。

晚清知名传教士、曾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丁韪良在1907年写就的《中国觉醒》一书中说:“我曾不止一次地要求驱逐满人和瓜分中国。凡是了解1900年所发生故事的人都不会否认这一点,即满人应该得到这样的下场。”但清末新政后,丁韪良却又声称:“我之所以公开放弃这一说法,是因为看到清政府倡导改革精神这一富有希望的变化。在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领导下,中国人要比迎来一个新王朝或在波兰的分裂政策下更容易获得和平的进步。”对于清末愈演愈烈的“满汉之争”风潮,丁韪良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清廷必须做到以下三件事,废除汉人削发蓄辫的做法,放弃满人在科举考试和谋取官职上的所有特权,以及铲除在满汉通婚一事上所设置的障碍。”

钱穆在《清代政治浅析》中说:“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着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有满洲部族的私心处罚,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所谓‘部族政权’者,便是把政权掌握在某一个部族的手里,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的异族政权了。譬如蒙古人、满洲人跑进中国,也不是元清两代每一个皇帝个人能掌握整个政权的。在此两代,其政权之后面,有蒙古满洲全体部族在拥护此政权。于是蒙古人、满洲人便是此一政权中之特殊阶级或特殊分子了。此种政权,我们则称之为‘部族政权’。不论蒙古也好,满洲也好。他们都想拿一个部族来控制政府,掌握政权。这种政权,当然是私心的。”

钱穆对元清两朝部族政权之私心的指斥固然公允,但他忽略了两者的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蒙古人的统治始终漠视汉人传统而未能归化,而清朝自开国之初即归奉儒学,清朝的帝王同普天下的读书人一样,自幼即接受儒学的教育,这种文化与精神上的认同感和同一性,或许是汉人士绅默认满人政权并与之合作达两百余年的主要原因。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华传统文化对满人的覆盖同质及“以夏变夷”的文化战胜,如果这不算胜利的话,至少也是一种难得的安慰。

从血缘的角度来说,八旗并不是种族的概念而是军功集团的概念,因为八旗中不仅有满人,也有蒙古人、汉人(汉军旗)及其他民族(如锡伯族等),由此,清末的民族矛盾与其说是“满汉之争”,倒不如说还是“旗民之别”。在满城隔离的制度下,旗人与汉人之间能够相互往来的大抵上也只有官场,革命党人虽说成天把“反满”放在嘴上,但在辛亥前,他们真正与满人(旗人)打过交道的恐怕为数甚少。譬如吴樾就承认说,在接触革命宣传之前,对满汉之分毫无感觉。

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有这样一段观察:“满人在京,可分为三等:一则一二品大员,年高位尊,各自持重,礼节周旋,一味和蔼。虽有闹意见者,间或以冷语侵人,而绝无乖戾之态。平心而论,较汉人尚多平易近情;一则卿寺堂官及出色司员,稍有才干,便不免意气自矜;然一涉文墨,未有不甘心退让者。至寻常交际,酒肉征逐,若遇有汉人在座,转不免稍涉拘谨;一则平常司官、笔帖式,个个乡愿,无争无忤而已。窃揣满人心意,亦知平常占尽便宜,人才又不能与汉人较,故见汉人颇讲礼让。而汉人之在京者,大半客居,但见其可交可亲,转有视若地主之意。此余在京十九年,饮食周旋,所日相接触者,固历历在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