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十四年猎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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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骨灰(2)

首先这个骨灰盒正是被先前的那个房主所放上去的,这一点毫无意外,而且他不但放上去,还真的如小彭起初的怀疑那样,经过二次装修,把骨灰盒给藏在里面,而之所以不把骨灰盒安葬或是存放,而选择了这样的方式,说明他不愿意让人找到这个骨灰盒,甚至不愿意让人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了。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火化管理条例,就算是人死了,不管死因如何,火葬场是一定要看到死亡证明,才敢烧人的。否则他们没胆子就这么把一个人给烧了。那么这个骨灰的主人是一定在医院或者街道开了死亡证明的,看看这个房子的周围,医院虽然不少,但是具备火化功能的火葬场也只有南岸区四公里那儿有一个,巧合的是,那个地方离小彭的房子并不远。街道应该是不会开这种死亡证明的,因为现在死在家里的人少之又少,就算是发现了死亡,也会第一时间通知医院,医院120把人接到医院后才下通知,既然以前的房主甘愿把骨灰盒费了那么大的精力来藏在天花板里,这其实可以说明两种假设,一种就是房主和骨灰的主人一定是矛盾很深,深到死后不肯替对方下葬,但是这么一来的话,死者就算去世,也轮不到原来的房主来操心火化和骨灰处置的事,另外一种就是完全相反的可能,两人感情极好,但是迫于某种压力不得不这么做。而小彭家里第一次开始出现那种墙壁里的哭声,恰恰就是重新安装了吸顶灯的那天,在那之前家里的电路只是时不时的出点怪象,并没有太多的特别之处,这说明这个鬼原本好好呆在天花板上,只不过用自己的方式来提醒下这里的人,我在这里,好像是希望让别人找到自己,这就是应了之前那位师傅的话,它存在着极度的不甘心。而安装好吸顶灯开始,诸多很实际的怪事就开始发生,再加上我收集到的这些粉末,于是我不难想象得出,电工在安装的时候,电钻是透过天花板上的石膏板,然后直接钻到了骨灰盒,导致骨灰散落出来,这才造成了一系列很实际的诸如鬼压床,鬼上身等现象的发生。

我告诉小彭,我可以断定,这天花板上放着一个骨灰盒,而被钻破后骨灰掉了出来,才出现了这么些怪事,我很佩服他当初的观察能力,有时候我甚至心想,假如我能有小彭那种缜密的心思的话,或许很多看似很难的案子,也都会相应简单许多。我告诉小彭,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就是打电话报案,让警察来拆了这天花板,但是你得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去说服他们,也许他们能够帮你破案,但是未必就真的能把这鬼给带走。第二个选择就是你告诉我那个房东的两个电话,由我来想办法找到他,让他自己说出实情,并且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样的话,我也比较容易找到根源,从而带走这个鬼,不过我没有办法保证我一定能够找到这个房主,如果我找不到他,那么你只能再度把房子贱卖,或者硬着头皮住下去。

小彭思考了一阵,他大概是觉得即便是交给警察,就算是抓到了人,也是治标不治本,鬼依旧还在,所以他还是选择了第二种方法,接着他给我他手里的两个号码,一个是那个房主自己的号码,但是我打过去就如小彭说的那样,是一个空号。我没有办法去给这个号码充值从而掌握机主的信息,甚至能够查到他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从哪个城市里打出来的。空号是充不了的。于是我接着打通了另外一个电话号码,也就是原来房主的婶婶,那个说不要再找他的老年女人。

“喂..?”我是用我自己的电话打的,当那边接通后,我立刻就说:“你好,我找XXX,我是重庆警方。”我说话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极高相似度的模仿了人民警察说话的腔调。我必须坦白,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冒充警察同志了,有时候我必须用这样的身份来混淆视听,首先让别人对我在小心的同时多了一种害怕,这样稍微威逼一下,也就比较容易诈出实话来。

至于这些人为什么要害怕警察,我也不知道。但我绝对不相信人人都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也许是“警察”这两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具有震慑力的词语吧,例如我前阵子去给儿子上户口,那个女警察就让我挺害怕的。人民的公仆嘛,他们是公,我们则是仆。

果然对方一听我说是重庆警方,就有点慌神了。对我说她不是XXX的号码,她们也无法联系到XXX,有什么事我们应该直接找本人比较好。这一套说辞和先前回答小彭的几乎是一样,于是我就咳嗽了一声说,不行,我们现在在对XXX的犯罪情况进行排查,任何和他相关的人,我们都要一个不漏的调查,否则我怎么知道你的电话的,我还知道你就是XXX的婶婶!

我把婶婶两个字刻意加重了语气,以达到有点吓人的效果。我接着说,你们最好是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不要有任何的包庇行为,一旦被查证有包庇现象的话,你们一律都会被当作从犯,协同犯罪,那可是大罪!要枪毙的!

然后我察觉到说枪毙好像是有点过了,于是改口说,就算是不枪毙,判你个十年八年,也是容易的。所以你最好是告诉我他的情况,否则的话,十分钟后我们就上门抓人,你配合好了,说不定还是举报有功,给你奖一朵大红花...不,锦旗!

对方毕竟是个老人,被我这么几句话一吓,就开始慌乱了,她赶紧说,XXX的那些事情和我真的没有关系啊,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天老爷咋个晓得就整出人命来了嘛,送医院都没救得回来,这个确实不是我的错啊!而且还惊动你们警察了,我们是远亲,都好多年没走动了,这次要不是他老婆生孩子,XXX打电话喊我到城里去的话,我死都不会到他们家里去的呀!

我一听好像奏效了,于是我就说,你现在说的每一个字我们都将记录在案,你把你知道的全部情况如实招来,劝你不要有所隐瞒,我们可是掌握了大量的证据的,如果你说的和我们掌握的情况不合的话,那么就是你在撒谎,你撒一次谎,就足够你多判一年,包庇重罪!

与此同时,我突然发现这种吓唬是一件挺过瘾的事。

XXX的婶婶告诉我,XXX是自己老公的堂侄子,喊自己幺婶,XXX的爹妈早年都去世了,他18岁到部队当兵转业回了地方以后,就一直在给那些当官的开车当司机,三年前娶了个老婆,也是农村考大学考出去的,在城里的一个艺术培训学校教书。直到一年前怀孕了,全家都欢喜,但是他们乡下人,对一些事情比较相信,认为孩子还是要在家里出生比较好,要让孩子睁眼看到的第一个环境就是自己的家,这样的孩子好带大,也能长得比较结实。于是长达10个月的孕期,XXX和他老婆都没有去做过一次孕期检查,他们认为那种检查是浪费时间,中国人几千年都是这么繁衍的,何必要去让医院把自己的钱给挣了呢?于是到了临盆的时候,幺婶就从乡下来了城里。

我问幺婶,我说你的职业是什么?她说她就是个种地的,但是以前帮村子里的很多孕妇接生过,所以XXX才叫他来,觉得自己家里人随便怎样都要放心一些。说道这里的时候,幺婶突然哭了起来,她说,哪个晓得我这个至儿媳妇,体质本来就不好,怀个仔仔还是个“坐灯儿”。我对她说,撒子叫做“坐灯儿”,幺婶说,就是头上脚下的姿势,一般胎儿都该是头下脚上,头上脚下的几率其实并不大,但是当时幺婶和XXX包括他老婆都不知道这个情况,还在一个劲的叫她用力生,于是就难产。我告诉她,恐怕不是难产吧,恐怕是连生都生不出来吧?她说是的,中途侄儿媳妇大出血,还休克了,掐人中打耳光都没用,于是没有办法,就打医院的急救电话,送到医院后,还是稍微晚了一点,XXX的老婆已经死亡,但是医院尽力抢救出了肚子里的孩子,母亲就没能救回来。

我在电话这头摇摇头,我说真的是愚昧啊,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生孩子还在喊在家里用力生,你当是在大便啊。我说,那孩子呢?幺婶说孩子现在在家里她们全家帮忙在带,我说那XXX呢?她不说话,但是又有点支支吾吾的。于是我说,我想一想,你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知情不报,重判5年以上!幺婶慌忙说,别啊!我这不正打算告诉你吗?她说,他现在在农村的老房子的,就在他们村子里,自从他爹妈死后,房子就一直空着,不过房子周围的庄稼,就被叔叔和幺婶一家拿过来种地了。我说他在家里呆着干什么,她说心情不好啊,孩子也不养了,都是我们在帮忙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