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明朝诗人于谦的《石灰吟》。这首诗就是于谦的人格写照。
于谦曾提任过监察御史、巡抚、兵部尚书等要职。他为人正直,为官清廉。
于谦任巡抚时,对下面的官员要求很严,不允许任何人受贿、贪污。于谦自己更是以身作则。每年年终,地方官为了调任等私利,都会准备一些地方特产送给他,他都一一拒绝。
于谦每次进京也是什么也不带。他的手下劝他:“你也带一些礼物,免得得罪了上司。”于谦却说:“当官是为国为民,又不是为哪一个人。我清清白白做官,他们又能拿我怎么样?”
于谦有自己的立场,他认为:行贿受贿的所有物资,无不来源于老百姓,做贪官污吏只会给人民带来灾难。所以,每次他都是两袖清风去朝见天子。
于谦生活的时代,朝政腐败,贪污成风,行贿受贿盛行,但于谦始终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一生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