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教女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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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齐义继母,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二子立其傍,吏坐焉。兄曰:“我杀之。”弟曰:“我杀之。”期年不决,言之王。王曰:“皆赦之,是纵有罪。皆罪之,是诛无辜。”使相问其母,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曰:“何谓也?”母曰:“少者,妾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属妾曰:‘善视之。’妾既诺矣,岂可以忘?且杀兄活弟,是废公也。背言忘信,是欺死也。”因泣下沾襟。相告王,皆赦之,尊其母曰义母。

吕氏曰:继母视前子,仇雠也,彼其先吾子之年,共吾子之业,又虑为吾子他日害,虽前子孝养恭诚,未必肯谅其心,而恒不乐其有,况肯救其死,又以己子代之死乎?若义继母,于夫为贤妻,于子为慈母,千载而下,尚能使人挥泪。至于异母兄弟,含冤而争死,凡轻于死者,安肯自私自利,而相处于薄哉?同胞人有余愧矣。

珠崖令死,后妻生子九岁,前妻之女名初十三岁,相携扶榇以归。法携珠入关者死。继母有珠系臂,弃之。其子拾而置之母奁音连,镜匣。皆不知也。至海关,关吏索之,得珠,曰:“嘻,死矣,谁当坐者?”初恐母服罪,对曰:“父亡之日,母弃系臂,初心惜之,取而置诸镜奁,母不知也”,继母亦以初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勿劾儿,儿诚不知也。夫不幸,妾解系臂,忘而置诸奁中,妾当坐。”初固曰:“母哀初孤,而强活之,初当坐。”母不与也,相与涕泣哽咽。送葬者尽哭,路人莫不下泪。关吏执笔垂泣,不能就一字,乃曰:“吾宁坐之,不忍刑慈母孝女也。”俱遣之。后乃知其男也。

吕氏曰: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可泣鬼神,可贯金石,可及豚鱼,可化盗贼。初年十三耳,而能若是,殆天植其性与。而继母之贤,晚世所希,惜也史逸其姓耳。

李穆姜,南郑人,安众令程文巨之妻也。有二子,而前妻四子,以穆姜非所自出,谤毁日积。穆姜衣食抚字,皆倍所生。或谓母:“四子甚矣,何以慈为?”对曰:“四子无母,吾子有母,设吾子不孝,宁忍弃乎?”长子兴,疾困笃,母亲调药膳,忧劳憔悴。兴愈,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性。吾兄弟禽兽其心,惭负深矣。”遂将三弟诣县,陈母之德,状己之罪,乞就刑。县言之郡,郡守表异其母,四子许令自新,皆为孝子。

吕氏曰:世皆恨继母不慈,而宽于前子之不孝,皆一偏之见也。两不得,两有罪。要之礼责卑幼,则尊长无不回之天。故有闵损,不患衣芦之奸。有王祥,不患守柰之虐。吾因穆

姜慈,而有感于世之恕前子者,为未公云。

陈氏,建阳人,余楚继妻也。生子翼,三岁而楚死。陈氏尽以其产与前妻二子。翼年十五,使游学四方。翼在外十五年,成进士以归,迎母入官。后二子贫困,又收养而存恤之。

吕氏曰:继母每私其所生,能均产业,足矣,况夫产尽让前子!既贫而又恤之,即亲母何加焉?均产,中道也,让产,贤道也。天下无过慈之继母。吾于陈氏,所深取焉。

慈乳母。乳母所保,他人子也,祇以受人之托,遂尽亲之情。或身与俱死,或以子代死,为人保子,义当如是。

秦攻魏,破之,杀魏主瑕,诛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国曰:“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夷三族。”乳母与公子俱逃。魏故臣见乳母而识之,曰:“公子安在?”母曰:“不知,虽知之,不可以言。”故臣曰:“国破族灭,子尚谁为乎?且千金重利也。夷族极刑也。汝其图之?”母曰:“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求利,吾不为。且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畏诛,废正义而行逆节哉?”遂逃公子于泽中。故臣以告,秦军争射之。乳母以身蔽公子,遂同死焉。秦王闻之,以卿礼葬乳母,祠之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

吕氏曰:魏之故臣,可寸斩,可族诛矣。吾又叹乳母短于料人也。设见故臣,号泣而问之曰:“公子安在?”或故臣有问,告以被难,又安知公子不能免乎?彼乳母者,固望故臣协力共谋,以免公子也,讵知又一秦哉?君子贵忠,又贵有智以成其忠,诚而不明,保身以济事,难矣哉。

义保者,鲁孝公之保母也。姓臧氏,与其子俱入宫,养孝公。鲁人作乱。求孝公将杀之。义保乃令其子,衣公之衣,卧公之处,鲁人杀之。义保遂抱公子以出,遇公舅鲁大夫于外,遂托以公而逃。鲁人高之。《论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义保之谓也。

吕氏曰:臧氏贤乎哉!鲁不灭国,不绝嗣,臧氏之力也。鲁之卿大夫愧矣。

姊妹之道

姊妹,女兄弟也。气分一体,情自相关。先王以妇人内家也,每割恩焉,然亲爱出于天性,则休戚岂同路人。取其笃情重义者,不敢尽以中道律之也。

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军且及矣,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儿随而啼,妇人不顾。齐将问儿,走者谁。曰:“吾母也。”齐将追而问,妇对曰:“所抱者兄子,所弃者妾之子也。军至,力不能两存,宁弃妾子耳。”齐将曰:“兄子与己子,孰亲?”妇人曰:“己之子,私也。兄之子,公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言于君曰:“鲁未可伐也。山泽妇人,犹知行义,而况士大夫乎?”遂还。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君子曰:义其大哉!虽在匹妇,国犹赖之。

吕氏曰:义则义矣,然而未闻道也。己之子,夫之子也,非妇人所得专也。设夫有众子,或夫在可以复生,兄先亡,或遗孤而为父后,如义姑者,可矣,不则虽以义夺情,终非万世之常经也。然则奈何?曰:“两存之,以乞生于齐将。不得,则死之。孰存孰亡,惟儿所值耳。”至于齐将之料,则可悲矣。鲁士大夫,如义姑者几人哉!

李文姬者,赵伯英妻,汉太尉固之女也。固为梁冀所杀,二子俱死狱中。少子燮,为文姬所匿,密托固门生王成曰:“李氏一脉,惟此儿在。君执义先公,有古人之节。今以六尺奉托,生死惟足下。”成遂引燮浮江,入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佣。酒家异之,以女妻燮。后遇赦得还。

姒娣之道

姒娣,今所谓妯娌也。异姓而处人骨肉之间,抅衅起争,化同为异,兄弟之斧斤也。录古今贤妯娌。

昌化章氏,兄弟二人,皆未有子。兄先抱族人子育之,未几,其妻生子诩。弟曰:“兄既有子,安用所抱之儿为?幸以与我。”兄告其妻,妻曰:“无子而抱之,有子而弃之,人谓我何?”弟固请,嫂曰:“无已,宁与我所生者。”弟不敢当,嫂竟与之。后二子皆成立,长曰栩,季曰诩。栩之子樵标,诩之子铸鉴,皆相继登第,遂为名族。

吕氏曰:世俗兄弟可笑矣。借马而饥渴在怀,借衣而揉涴是嘱,况乏嗣始得之儿,分以与弟!无德色,无吝心,顾不难哉?要之嫂氏之贤,不可及矣,割肉相与,虽舅姑难强之从,况意不出于夫子耶?天昌其后,殆和气所召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