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八方食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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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从鲁人嗜葱说起

相传,两个山东人打架,只要扔几棵大葱在地上,他们就会立刻停止,拾起大葱来吃。显然,这只是一个笑话,现实生活中恐怕找不到这样的事实。但是,山东人习食大葱却是远近闻名的,尤以生食为甚。上个世纪20年代出版的《中国实业志》载:“葱,鲁人多生食。”最有代表性的莫如“煎饼卷大葱”和“大葱蘸面酱”了。

除生食之外,大葱在山东烹饪中还是菜肴的重要配料和调味品,如“葱爆羊肉”、“葱黄海参”、“葱烧蹄筋”、“葱扒鱼唇”等,均是以葱作为配料的。作为调味品,大葱既以葱花的身份用于炒、爆、溜菜,还以葱汁的身份用于肉茸、鱼茸、虾茸等菜,乃至粉身碎骨被制成姜葱油、葱豉油、葱椒油等,使鲁菜烹调增添了新的特色。不惟如此,山东的风味菜肴中,竟然还有以大葱作主料的,“盐水大葱”的主料就是大葱,辅料是香菜,经腌制、调拌而成,吃起来特别清淡爽口。

食俗与物产是分不开的,山东就盛产大葱。有关资料表明“大葱以章丘为最著名,味甘而辛,可生食,产量最多”。章丘大葱的特点是不分叶,生长快,茎长而粗,大者一株高1.5米以上,重约一斤,葱白肥大脆嫩,辣味淡,稍带清甜。可见这一名产非同一般,这也正好是鲁人嗜食大葱的原因之一。

和葱同时被视作辛辣者还有蒜,亦是山东人的嗜好品。前述《中国实业志》亦载:“蒜,鲁人最喜生食。”这里的“生食”主要指蒜头,其蒜苗、蒜苔,山东人多作菜的主料或配料。我在青岛等地吃过的“蒜苗肉丝”、“豆干青蒜苗”、“蒜苔炒肉片”、“虾米炒蒜苔”等均是。据说“虾米炒蒜苔”为胶东半岛大众化的家常菜,其海米之鲜香,蒜苔之清嫩受到人们的青睐。至于蒜头的应用又最为广泛,整用可做配料,既能矫味,又可提味,多用于配腥膻味比较重的动物原料,像济南、潍坊等地的“抓炒鱼仁”、“蒜烧羊肉”等;蒜瓣切片米,多用于煸烹炒爆菜式,如“油爆双脆”、“九转大肠”等;蒜瓣捣成泥,多用于调味,如“蟹黄蹄筋”、“蒜泥白肉”、“炸脂盖”等。

蒜,也是山东又一著名特产,并以苍山县所产为最佳,其栽培历史可追溯到东汉章帝时期。经长期繁衍形成了以苍山一带所产最良最盛的独特产品,长盛不衰,可见山东人吃蒜历史之久远。清代徐珂的《清稗类钞》称:“北人好食葱蒜,亦以北产为胜。不论富贵贫贱之家,每饭必备,此言不为过之语。”“每饭必备”正是鲁人食葱蒜与晋人食陈醋、川人食辣椒,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山东人也有绝对不用葱蒜的菜,那是纯“素”,因葱蒜是蔬中之“荤”,吃斋念佛的人是不吃的。

“物无定味,适口者珍。”宋代苏易简的这句话是说食物好吃不好吃,在于是否适口,合自己胃口者,就是珍品。但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自己认为好吃的东西,竟遭他人白眼,葱蒜韭便是如此。最明显的例证是清代美食家李渔说的:“菜能秽人齿颊及肠胃者,葱、蒜、韭是也。”不过,他对葱似乎还留有余地,“葱,虽非食,然亦听作调和。”(见《闲情偶寄》)说实在的,葱虽然在人们眼中是那么的微贱,但它“位卑不敢忘忧国”,仍把自身的清香无怨地献给人们。陶谷《清异录》就讲:“葱和以美味,若药剂必用甘草也,所以文曰‘和事草’。”明确指出葱在烹调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而今风行山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的“葱油拌面”更是因葱赋予面条的葱香而得名的。同葱相提并论的蒜则没有葱这么为人怜悯,李渔甚至板起面孔说:“蒜,则永禁弗食!”这是否有点武断和霸道了?

固然,人对食物的好恶,往往受到生理和感官左右,原不应该强求一律。大蒜的确有股特殊的气味,喜食者说它“香”,不喜食者说它“臭”,为什么必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呢?山东人不仅不嫌弃蒜,无论蒜苗、蒜苔或蒜头他们都乐于进食,且大嚷其香,比如“清炸大肠”、“炸溜肝尖”、“拌黄瓜”等菜,必须放蒜,或切片、切末,或先油爆、或用以生拌,都能为主料增香,特别是济南的“糖醋鲤鱼”,若没有三钱蒜末是难以除掉鱼的腥气,也得不到鱼的美味的。何况,大蒜赐予人类最神奇的恩泽,还在于它有多种维生素等。生吃香辣可口,开胃提神。至于大蒜性温味辛,具有行气、温胃、消积、祛风、解毒、杀虫之功,对感冒、痢疾、肺结核、高血脂等疾病有一定疗效,尤其是能预防和治疗许多传染性疾病,更是千千万万人验证过的。

行文至此,忽然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庸人自扰,因为葱蒜自己极其豁达大度,任谁说三道四都毫不在乎,我又何必“越俎代庖”呢?